又名《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张宝同 016.7.4
一大早,女仆拉玛妮就给爱洛伊丝送来了一封信。信封有彩色的花边,非常地精致。信是巴伦西亚给她写的。她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亲爱的爱洛伊丝小姐,明日上午我的一位尊贵的朋友卡瓦洛普公子将在他的府阺举办婚礼,前来参加婚礼的人有普拉脱公爵和好几位伯爵,非常地隆重。婚礼之后,我们将会乘马车去塞纳河边的玫瑰花公园举办晚会,会非常地热闹和有趣,希望你能大驾光临。因为你的光临会使他们的婚礼和我们的晚会增色不少。为此,我将不胜荣幸。如你同意,我会亲自乘车接你。巴伦西亚。”
这已是巴伦西亚向她发出的第三次邀请。前两次是邀请她去参加巴黎贵妇露西薇拉的宴会和年轻的波拉巴伯爵举办的派对舞会。可是,都被她婉言回绝了。因为她不喜欢那些活动,说白了,她打心底不喜欢巴伦西亚,觉得他只是个喜好吃喝玩乐的巴黎公子哥。再是,她觉得自己的年龄还小,才只有十六岁,还有许多的知识和学问在等着她学习。
于是,她拿起鹅毛笔在一张信笺上写道,“尊贵的巴伦西亚先生,因有功课要做,恕我不能前去参加你那位高贵朋友的婚礼和你们的晚会。抱歉。爱洛伊丝。”写完信,她让女仆拉玛妮把信交人送往威尔递伯爵的府邸。
五月是巴黎美丽的春季,风物宜人,鲜花盛开,明媚的阳光把蔚蓝色的天空照得格外明亮,也在市区中洒下一片灿灿的金光。特别是在雨后,整个城市仿佛被冲洗了一遍,清净而美丽,使得初照的阳光更加地清明透彻。
每到周五到周日,是隆巴托集市开市的时间。巴黎的许多人都会来到那里游逛和购物。特别是巴黎的贵妇和小姐要是一个月不去上一趟,就会感到失去许多的乐趣。隆巴托集市就在塞纳河边,离爱洛伊丝叔父家并不很远。因为专注于学习,她已经有半年多没去过那里了,所以,想今天去那里逛逛,看看五月的巴黎,享受一下明媚的春光。
她换上了一件藏蓝色的非常漂亮的衣裙,戴上斗篷和披肩,让女仆拉玛妮陪着,一起乘着敞篷马车去了隆巴托集市。
由于学术的兴起和城市的繁荣,巴黎市区已经扩大了许多。街道和马路也拓宽了,街道和马路两边盖起了许多四层楼的建筑。高大的教堂一座座拔地而起,成了巴黎标志性的建筑。身穿衣裙和斗篷的男女和那些一身黑袍的僧人在街道上匆匆地过往。在通往隆巴托的大路上,马车一辆接着一辆地朝着那边行驶着。
在路上,她们看到了一辆非常华丽的马车,拉玛妮尖叫起来,“看呀,爱洛伊丝,那辆马车多漂亮呀。里面一定坐着一位公爵夫人或是宫廷命妇。”
爱洛伊丝笑了,说,“那又怎么,哪怕里面坐着是当今的国王,那有怎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拉玛妮说,“那会让我们感到荣幸和荣耀。我们可以对别人说我们在路上看了某某贵妇,她的马车可真是太漂亮了。”
可爱洛伊丝的目光关注的却是街道两旁的变化。可不,她有好长时间没来过这里了,这里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由于呢绒工业的发展和法兰西岛农村地区农民的大量涌入,使得市区旁边工业区的空地上盖满了厂房,也使得巴黎的人口近年来猛然增至到五万多。使得它成为了名符其实的欧洲工业与学术的中心。
马车绕过市区,开始沿着塞纳河边行驶。塞纳河位于巴黎市区的边沿。河流并不宽敞,但河水清澈和缓,碧波荡漾。河边的风光清明灿丽,在被绿草覆盖的河边上,可以看到一片片红色的和黄色的花儿映入其中。但河两岸的景象却是截然地不同。河流的这边是巴黎的市区,呈现着一派富裕的繁荣,而河那边却是一片寂静的原野和荒凉。
很快,她们就来到了隆巴托集市。爱洛伊丝让马车夫斐东把马车停在集市外面的停车场上,然后,就拉着拉玛妮的手一起进到了集市中。集市就在塞纳河边,沿着河岸朝着两边伸展着。集市的占地面积非常宽敞,仿佛能容纳整个巴黎的人。市场两边是一些两层楼的简易楼房和商铺,中间是一片二三十米宽的空地。在房屋的前面和路边,有许多从外地赶来的商人和小贩,把他们的物品摆着地面上,供人挑选。卖的通常是农产品,也有一切从远方来的商人在交易,卖的大多是丝绸和瓷器等从东方来的贵重品,还有一些珠宝。不过这些东西只有贵族妇女会感兴趣。而普通老百姓更喜欢的是小丑逗狗熊和那些低级趣味的街头剧。
她们顺着市场的入口朝着里面一家一家地看着,看有没有她们喜欢和想要买的东西。可是,集市里的东西似乎并没有她们想要买的东西。所以,她们把市场转了一遍,还是两手空空。走到集市出口那边,她们看到有人在玩杂耍,还有人在让猴子钻火圈。她们就站在旁边看了一会,然后,把一玫硬币放在了耍猴人的帽子里。
不一会,就传来了巴黎圣母院教堂响起的钟声。这钟声每三个小时响一次,而这次钟声报的是中午的十二点,是人们要吃午饭的时间。于是,爱洛伊丝和拉玛妮一起开始朝着集市的外面走去。
爱洛伊丝的叔父家就住在离巴黎圣母院对面不远的街道上。所以,她们乘车不要多久就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有着十多间大屋子的两层旧式楼房。而爱洛伊丝除过有单独住的卧室,还有一间书房。而她一天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爱洛伊丝回到家中,刚进到餐厅,叔父富尔伯特就关切地朝她说,“我亲爱的爱洛伊丝,你去哪里了?”
她说,“我和拉玛妮一起去了隆巴托集市。”
叔父问,“你们买了什么喜欢的东西?”
她说,“我们只是出去看了看,什么东西也没买。”
叔父说,“你应该经常地出外看看,这样会对你的身体有益处。”然后,又问,“巴伦西亚近来和你有什么来往?他给你写信了吗?”
她犹豫了一下,说,“他邀请我去参加别人的婚礼,可是我不喜欢那种场合。”
叔父脸色有些不悦,并用严肃的口气对她说,“那种场合你喜欢不喜欢并不重要,那是你们在一起进行交往的机会。你不该回绝他的邀请。”
爱洛伊丝低声回道,“知道了。”
吃完午饭,她回到书房里开始看书。这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因为她身世的原因,她除过叔父几乎没有亲人和朋友。她的母亲也在前几年就去世了。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她是个很孤独的人。而且,她从小就几乎是以书为伴,极少交际,所以,除过女仆拉玛妮,她连个要好的朋友也没有。所以,只有把自己的心交给书本,在与书本里的大师面对面地对话时,她才会感到充实和喜悦,感到自己不再那么孤独。
一会,拉玛妮进到了书房,喊道,“小姐,你的信。”
她一听,就把眉头皱了起来,说,“又是那个巴伦西亚,真讨厌。”
可拉玛妮说,“可送信的不是威尔递伯爵家的那个仆人,是一位年轻的学生。”
那会是谁呢?她接过信件,却见上面写着:致我最心爱的爱洛伊丝小姐。而且书信是用优美的拉丁文写的。这让她心里不由地产生出一种好奇,同时,也泛起一股温情的涟漪。她连忙打开信封,拿出信纸一看,原来是一首诗。
还没看到诗后的署名,爱洛伊丝就已经猜出了这是谁写的。因为别人不会有这样的才气,也不会有这样的诗情。可是,这让她还是不敢相信信是他写的。因为在她的心目中,他就是神,就是上帝。神和上帝会爱凡间的女孩吗?会给一个象她这样的女孩写情诗吗?这真是让她连想都不敢想,可是,下面的署名分明写着:皮埃尔·阿伯拉尔。
看着情诗,她禁不住地笑了:皮埃尔·阿伯拉尔,这是个多么伟大而响亮的名字,这个名字已经响彻巴黎的云霄,还会响彻整个法国和欧洲的天空。他会给我,一个如此平凡的女孩写这种谦卑的情诗。哦,可怜的皮埃尔·阿伯拉尔,你是怎么了?你忘了你是多么地高傲,多么地尊贵,多么地伟大!是的,看了这些情诗,他在她的心目中已经不再是那么尊贵和伟大了,就象是走下了她心中的神坛一样。但他在她的心中却变得是那样地温情和可爱。啊,我亲爱的皮埃尔·阿伯拉尔。我亲爱的老师!
可是,还没等她喝上一小杯白葡萄酒,拉玛妮又把一封信送来了。她急忙起身接过信件,连信封上的字都没看,就直接把信封打开,看着信中的内容。看着看着,她感动地哭了起来:啊,我亲爱的皮埃尔·阿伯拉尔,我的老师,我心爱的人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