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稳操胜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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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桃芳面对周身隐隐约约怀疑的目光与言论,心怀坦荡,笑脸迎上,尴尬的议论便立即噤声;面对刻意的奉承,也微微一笑给予回报,不作任何言论。

讨好,算计,合谋,这些都不是贺桃芳积累财富的长项,她的长项是创意、是画画——贺桃芳使终牢记自己的天赋,使终坚信天下不会掉馅饼。

贺桃芳很想跳出屋外去思考!她想她应该想到蓝天白云彩虹,引领她去设想一个更好、更光明的未来,而不是眼睁睁看着尸骨未寒就各打算盘。她觉得自己有责任成为一个现实与创造力相结合的人,指出一个原本完美的场景中存在的致命缺陷——至少,这种缺陷在她生命里,在她眼前真真切切地正在上演着。

贺桃芳平日少见的自律、磨炼的技能也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她曾经的玻璃心,早已被一颗巨大的心脏代替。她已经有意识的更加努力,并试图让一些黑暗的东西变得更好,但现在她走到一个节点上了,它在考验她的决心与意志:面对7套房子,上千万的遗产,谁不眼红?她能否真正做到清心寡欲、拔腿而出不沾染丝毫?

贺桃芳向律师咨询的结果,对自己非常有利,而对婆婆,则非常不利。

因为是继母,因为现有住房的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而不是老公的父亲,还建房合同同样是以老公叶志龙的名义签订,婆婆不具备继承权。而目前的状况,具备继承的,就三人:作为叶志龙老婆的贺桃芳、其儿子叶君君、其继女朱晓池。

贺桃芳在得到律师确定的答复后,本能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晓池绝不能要这继承权,她不能躺在他人的功劳簿上去荒废自己的聪明才智、好手好脚,而我与婆婆的命运不是同样的么?为什么我有继承权,而她却没有?”

“因为据推算,你婆婆改嫁来这个家庭时,你老公已是30多岁的成年人,不需要她抚养;你老公去世时,才五十出头,又是突发病情,也没有要她照料,因为你婆婆没有对你老公尽过抚养与关照的义务,所以她不具备继承条件,而你是叶志龙法定的妻子、第一继承人,理当有权继承。”律师觉得很奇怪,历来都是他人嫌分财产的人多,都是打破脑袋寻找法律的空子,企图多得死者财产,唯有贺桃芳嫌没有继承丈夫财产的婆婆,是对婆婆冷酷无情的打击。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贺桃芳还是觉得不置可信。这个律师,是一个德高望重的贵人介绍的黄山沟老乡,是不是他在感情、情理之上过于偏向自己?

于是,贺桃芳再打电话求助于其他律师。答案是大同小异的,律师甚至提示贺桃芳,贺桃芳继承一套房子,是正大光明的、是合情事理的事情,至于不见了的还建房合同,可以通过司法要回。

也就是说,在这起继承事件中,贺桃芳是稳操胜券,不用她动一指一弹。

贺桃芳最后求助的,是中级法院的一个法官,他的答案更精准具体,法官甚至将《继承法》拍照发她,在关键部分全部画上了线条,使贺桃芳对自己应得的权力,一目了然。

有的律师,表示将免费帮贺桃芳打赢这场官司,鼓励她不要害怕叶君君背后亲朋戚友的裙带关系,更不要害怕他前妻的虎假狐威,他前妻是完全没有权力参与到其中的,若贺桃芳什么都不要,反倒在叶志龙前妻面前,显得是落荒而逃,显得自己作为叶志龙的老婆,名不顺、言不正。

贺桃芳下了班,晚上回到家,书房里的所有抽屉、柜子,都被“洗劫”一空。她突然升起一股无名火,她虽然没有抚养过君君,但一年多来,还是她为君君提供衣食。尤其是君君被学校开除后,是贺桃芳在汪爱才的帮助下,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去北京读书。他小小年纪,书不好好读,却不惜耽误课程,留在家里算计财产。

“你以为移走一切,就可得到一切?我偏要一套属于自己应得的房子!”贺桃芳突然悲愤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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