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猫?”智信禅师念出纸上的三个字,“还有叫这种名字的客栈,这可真够奇怪的。”
小狸瞪了他一眼,怎么可以说她姐姐客栈的名字奇怪!但她现在这不是竖瞳的圆溜溜双眼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只能让人觉得可爱。若她现在还是只猫,智信必然将她抱起来好好的顺一顺毛,可惜现在变成人了,智信颇感遗憾。
智信四处打听,终于从一个行脚商人那里得知,在接近南疆的地方有一家客栈便是叫这个名字。
“不过那个客栈很奇怪。”行脚商说,“他们并不是什么人都接待的,还挑选客人。而且啊,有人说那是一家黑店。”行脚商压低声音说道,“据说有好几个人进去了便没有再出来。你要去那里的话可得小心点。”
“多谢提醒。”智信微笑着谢过行脚商,但对他口中的话却并不怎么相信,所谓爱屋及乌,因为对阿狸的喜爱,在智信心中,猫妖比人要可爱的多。
智信禅师和小狸跟着一支前往南疆的商队出发,因为小狸总是依偎在智信怀中,不少人拿他们打趣。智信未再理发,头上已经覆了一层短短的发茬,不会有人拿和尚的事说事,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玩笑,有一小部分则是羡慕他有这样年轻貌美的娇妻。
他们看到智信给小狸端茶送水,捏腰捶腿,都嘲笑他是耙耳朵,智信并不以为意。虽然决意还俗,智信的身上还是有常年诵读佛经熏陶出的气质,他对万事万物都看得很淡,对他人的议论不以为然,这世上似乎只有一个小狸能够入得他眼。
行了大半个月,商队才走上了进入南疆的官道,好在一路上还算平安,虽然碰到了几个劫匪,但不是不成气候的草寇,都不用智信出手,商队的人自己便已经解决了。
这条官道坑坑洼洼,泥泞不堪,前段日子刚下过雨,路上满是泥水。智信的马车慢悠悠坠在商队后头。商队的马车大都是用来运送货物的,行脚商们要么骑在马上,要么坐在马车辕上。商队中有一个瘦弱的年轻人,他是总把头的侄子,此次是第一次跟着商队行商。
由于自幼体弱,这年轻人从小在家中便是受尽宠爱,若不是他自己哭闹着要跟,又说动了家中的老太太替他说话,总把头是怎么也不会让这么一个累赘进入车队的。年轻人姓程名超,身体瘦得麻杆似的,脸色青白,口唇泛紫,照理说这从小多病之人应当久病成医,更加注意自己的身体才是,但这程超却是个混不吝的,每到一处必然要去当地的青楼楚馆流连一番,玩得尽兴了还厚着脸皮拿着账单去要求总把头走公账。
总把头又没有老糊涂,怎么可能会让他走公账,可对这么一个打不得,骂没用的侄儿,总把头也是无奈,只能自掏腰包给这讨债鬼侄儿结账。程超没有一点自知之明,还总仗着自己是总把头的侄儿嚣张跋扈。
本来总把头的侄儿怎么样跟智信禅师一点关心也没有,偏偏这人实在混不吝,竟是看上了智信的马车。
程超今日穿了一件豆红的新衣裳,天知道赶路为什么要拿新衣裳出来穿,他不想让地上的泥点溅到自己衣裳上,便跑到智信禅师的马车旁喊道。
“喂,你的马车借我用用。”说完,他也不等智信答应,便自己一撩衣服便往马车内钻。智信可不会与他客气,掌心暗劲一送,程超便咕噜噜滚下马车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程超从地上爬起来,智信用的是巧劲,尽管程超从马车上跌下,身上却是毫发无损,只是新衣裳已经沾满了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