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炎华宫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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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抖抖袖子,发现手臂上被箭矢划开的破口有些大,不免有些心疼。

软烟罗的料子珍贵,这般红艳似火的更是千金难求,饶是炎华宫财大气粗也经不住我这么费衣裳。经此思考,我决定将增设店铺的事提上日程,自己开家店子做这布料的生意,好歹能按低些的价钱寻得软烟罗。

一番痛定思痛,我转身往外走,准备先去换一身其他的衣裳,待会还有一番“硬战”等着我去打,我堂堂炎华宫少主,可不能穿着这身破衣裳被人瞧见,委实有损我的形象。

阿娆在吩咐手下查看四周是否有幸存之人,又让人去查今日朝阳殿附近所有门侍、巡逻队、暗卫和望楼的轮值安排,忙的不可开交。

怕她劳心,我道:“回吧,让手下在这边盯着便是,咱们去四殿六阁看看热闹,接管这么久,本少主还没好好看看这个炎华宫呢。”

阿娆诧异:“少主不继续追吗?若是华陌趁机逃出,必将成为少主的心腹大患!”

我摇摇头:“炎华宫这么大,华陌又失去了武功,就算有烁月殿的人助她逃脱,也不可能瞒过所有人,悄无声息地逃出去。”

“现在只需封锁整个霞云山,慢慢地找她就好了。她此刻说不定正窝在哪里,筹谋着如何逃出去呢。”

说着,我撤回身边炎卫和紫衣亲侍。

阿娆见我说的轻松,真是一点都不着急,只得依了我,“皇帝不急太监急,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也不必再费力去找,陪你四处去转转便是,只怕这宫里还是不干净。”

她转头吩咐亲卫:“你们几人留在此地,若有异动,立刻来报,其他人,跟我走罢。”

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准备离开。

来时匆匆忙忙,未见着人便也罢了,此时走了一路,也不过遇见三五个人朝我行礼,实在有些唏嘘。

朝阳殿原本是统管整个炎华宫大小事宜的,其中包括所有的物品出入,钱财收支,人员统计等等,其中门道之复杂不必多说。又有华陌坐镇,当时,每日进出的人不计其数,可谓人山人海,门槛也是四殿六阁中换得最勤的。

如今华陌失势,我又习惯在夕落阁办事,原先在朝阳殿里头当差的那些堂主和主事也就不常来这边,偌大的宫殿闲置下来,倒显得有些荒凉,往昔盛景瞧着颇为落寞。

“这地方这么好,荒废着可惜了。”

我感叹道,“华陌的眼光不错,这朝阳殿的景致是整个炎华宫最美的,你瞧那些花草,夕落阁便没有。”

阿娆瞥了一眼,“少主若是喜欢,属下便让人搬去夕落阁,好让少主日日可以瞧见。”

我对此不甚赞同,“朝阳殿有朝阳殿的好,夕落阁有夕落阁的好,搬来搬去,倒是费心费力。”

阿娆也不多说,低声答:“遵少主之命。”

一路无话。

出了朝阳殿,她终于忍不住开口:“我还有一事不明。”

我扯出一抹笑弧,“你说。”

我就知道她心中还有疑问。

阿娆怕被人听了去,让属下离得远些才问,“炎华宫大选的事,明明是冥天盟做的,跟华陌有什么关系?”

我轻笑,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来:

“因为烁月殿殿主掌管着整个炎华宫的消息传递,甚至所有暗线传入炎华宫的消息,若是他想知道宫里谁是冥天盟的人,还不简单吗?以此下手,让周良为他所用,搅乱炎华宫大选,也不是不可能。”

“可您如何知道烁月殿殿主就是华陌的人呢?说不定他是因为不肯帮华陌才会被逼自尽。”

我有些恨铁不成钢,气道:“你这小脑袋木头做的不成?这点事情都想不明白!”

“那烁月殿殿主若是忠心于我,早该报信与我说周良是冥天盟探子,他为何一直不说?再者,我与赤溪审讯周良近一个时辰,期间未接到任何消息,就连炎卫的消息都传不到,这炎华宫除了烁月殿,哪怕是你也没这个本事吧?”

阿娆稀里糊涂地点了点头,又问,“那落梅阁阁主肖如衡真是无辜的?”

我不禁叹了口气。

阿娆虽然本事不错,办事也可靠,但玲珑心思少了几分,面对这种勾心斗角的事情便显得有些单纯,尤其对方是华陌那个老狐狸。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我能做上少主的位子,而她不能的原因。

虽然我现在有能力护住她,可我毕竟不能时时刻刻将她保护的好好的,她终有一日还是要自己面对这种事情,若看不透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哪怕权势再大,又如何自保?

是以我不欲为她解释透彻,望她自己能思量思量,模棱两可道:“也不尽然。炎华宫这些年树大招风,谁知道里头有多少人的眼线。”

见阿娆还欲追问,我先她一步开口,“你身为炎华宫护法当自己多加观察,不可事事都来问我,若我不在,难道你就坐以待毙么?”

“是。”阿娆低低的应了,再不说话。

见她神色低落,我默了默。毕竟她也是被我宠成这个样子的,罢了。

最终还是伸手在她的脑袋上揉了一把,“行了,别想了,你只要慢慢看着,我把他们一个个揪出来便是。”

她今日梳着好看的发髻,劳碌半日,已有些散了,鬓角的青丝有几许松动,只是她一直忙着各种各样的事,来不及再梳一梳。我这一揉,又垂下几丝来。

我柔声道:“已到了午食的时间,先吃些东西,理理妆,我也要换身衣服才好。”

她没理我,苦着脸跟在我身侧,许是还在想今日发生的事。

今天天气很好,天空湛蓝,澄净如洗,没半朵云彩,太阳便那么肆意地炙烤炎华宫每一寸土地,仿佛在昭示着今年夏季的炎热已然开始了。

习武之人可用内力运转经脉,让身子回暖,不惧严寒,可若是大夏天地运功排出热气,脑袋上便会腾腾地冒白烟,像只行走的汤婆,蠢的要命。

我哪怕再热,也断然不会做这样的事。

走到夕落阁时,身上起了薄汗,几分黏腻。沐浴一番,换了身新衣裳,我才觉得好受了许多。

阿娆也重新梳了妆,一边为我绾发一边问:“今日午食,少主想吃些什么?”

她下手轻缓,梳齿一遍遍蹭着我的头皮,很是舒服,我靠在椅子上,半眯了眼睛,声音也懒了起来。

“吃些清淡的便是了,天热起来了,吃得油腻辛辣,怕上火。”

“我这就吩咐下人去准备。”

阿娆唤来一个属下,细细叮嘱了一番我的口味才让她去传令。

我选了一支淡粉鎏金梅花步摇,“可有什么消息没有,华陌找到了吗?”

“还没找到,但是已挖出了不少跟此事有关的人,皆扣在宣门二院了。”

阿娆从我手里拿过步摇,为我簪在发间,又别了一朵小小的珠花在鬓角,将碎发拢好。

“不急,华陌统领炎华宫多年,忠于她的人很多,你先前找出来那些不过是冰山一角,要想将炎华宫牢牢地握在手里,就得将隐在暗处的刺一根根拔掉,哪怕是会连带着撕下来一片肉也无所谓。”

我站起身来,理了理身上浅粉色的丝绸阔摆长裙,穿了新衣服的我,脸色并不欢喜。

这裙子虽好看,料子也轻薄,但颜色太过温柔,没有我平素穿的那几件扎眼,将我的锐气生生磨去了几分。

衣裳,我素来最喜软烟罗,且这种软烟罗其实与世人常说道的软烟罗又不同,它并非是寻常拿来做帐子用的那种轻薄的罗,而是一种纱。因为与软烟罗十分相似,所以也被唤作软烟罗,原名本是烟云纱,与云纱一样出自盛产绫罗绸缎的锦州,却比云纱珍贵不知凡几,料子也差别极大,可谓千金难求。其中,又只有上好的红色烟云纱最得我心。

是以我的每一套衣裙都价值连城,每每毁坏,我便心疼得要命。

阿娆笑我,“少主既然舍不得糟蹋软烟罗的衣裳,又不喜欢这身丝绸的,改日我让人做几身蕉葛的衣裙与你试试,看看喜不喜欢。我听说就是凌云皇宫里的那些娘娘也喜欢穿蕉葛做的衣。还有细葛布也不错,虽不比软烟罗和流光烟罗这等料子好看,却很是舒适,轻薄透气,适合夏天穿。”

我叹了口气,“少时连衣裳都没得穿,原也有好处,不必为了这几件衣服日日揪心费神。”

阿娆敛了玩笑之色,严肃道,“少主说的哪里话,您如今执掌炎华宫,不比以前洒脱,该是讲究些的。这不过几件衣裳,哪里值得少主忧心?大不了,我让人将世上所有的烟云纱全部购入炎华宫,日日与少主做新衣。”

我沉默不语。

正是因为手里的权势越来越大,身上背负的越来越多,我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有时候我都在想,我还是不是当初那个我了?

十几年来,我未曾寻得答案,心性却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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