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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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你。”

秦林恶狠狠地盯着叶曼,仿佛到了羊村的灰太狼。

“那……要不你也打回来?”

叶曼看看掉在地上的水果盘,脸上带着舍生取义的表情,心一横眼一闭说道。

“!!”

秦林看看叶曼那张吹弹可破的俏脸,再看看水果盘,连忙甩甩头。

这怎么能行,破坏美,那是在犯罪,叶曼太狠了!

叶曼悄悄睁开一只眼睛偷偷盯了秦林一眼,发现他并没有去捡水果盘,不禁松了口气,这家伙果然还是在乎我的。

不对不对,我想到哪里去了,这不是他应该做的吗?

她狠狠一甩脑袋,我堂堂叶曼怎么能有这种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一样的想法,这不可能,这不是我!

“你快点,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叶曼觉得输人不能输阵,气又壮了起来。

“哟,这是还不服气?”

秦林眼睛一转,手又放到了白嫩的脚心,“服不服?”

“哈哈哈……秦林你混蛋。”

叶曼又笑了起来,“王八蛋秦林,我跟你没完!”

“哈,哈哈……我错,秦林,秦总,我错了!”

“叫哥!”

秦林眼睛一亮,继续恶狠狠。

“不叫!”

“叫不叫?”

秦林加大了攻势。

“哥,秦哥,秦哥哥,我错了!”

咦?

秦?情?

听起来貌似一毛一样啊,秦林心中顿觉舒爽的不行,得让叶曼多叫两声听听才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眼见叶曼有笑岔气的趋势,秦林才算放开了她。

“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冤枉我。”

叶曼捂着笑疼了的肚子,伏在沙发上,喘不过气来,根本没空搭理秦林。

经过这一番打闹,叶曼对秦林的怨气也消散了大半,甚至于仅剩下的那些也是怪他不知道怜香惜玉,而非花心大萝卜。

实际上两人之间顶多也就是暧昧罢了,还算不上背叛,而且叶曼虽然骄傲,但是对有些事情见识过太多了,其实也并不像常人那样难以接受。

前提是,这小混蛋得有本事让她心服口服,显然,目前的秦林还差的很远。

再说了,有女朋友又怎样?

我叶曼只要愿意,谁的男人抢不来?

“混蛋!”

叶曼摸了摸自己的盛世美颜,小声地骂着秦林。

“嗯?”

秦林眉毛一竖,作势欲抓叶曼的脚。

她下意识地一缩,发现秦林并没有真抓过来之后,才松了口气,然后就是羞恼,被知道了弱点,这日子没法过了!

以后秦林过来,我是不是得穿一双运动鞋才行?

叶曼脑海中一个念头闪过。

嗯,明天,不,下午就去买鞋!

(又没写完,本来既然这个月连全勤都没有了,就不需要那么紧张更新时间,但想了想,还是得逼一下自己,所以还是先占个字数吧。)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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