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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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之时, 本该是万家团圆的日子,陆铮却是没机会陪自家妻儿了。

知知吩咐着下人,叫她们收拾行囊, 一边自己在心里盘算着, 可还落下了什么。

“新做的那双鹿靴带上,再叫针线房赶制几身里衣, 叫她们熬一熬夜,这个月的月银发双份的……”

“库房新入库的新棉花送去针线房, 让多做几双靴……”

知知一样样吩咐下去,自有下人去经手处理, 但饶是如此, 一向平静的正院, 也颇有手忙脚乱。

陆铮踏进门, 险些叫一个匆匆往外跑的丫鬟撞了,他反应很快, 侧身避开,微微蹙了一下眉。

差点犯错的丫鬟脸都吓白了, 谁都晓得,要想留在侯府好生做事, 最紧要的一点,那便是不能犯到侯爷跟前, 夫人是好性子的,还容得人改错,侯爷却是冷冰冰的一张脸,战场上说一不二的主,军令如山,眼里揉不下一颗沙子的。

特别是, 侯爷最最忌讳的,便是丫鬟主动凑上去,甭管什么心思,但凡这么做的,隔日人就不见了。

丫鬟都吓傻了,脑子一片空白,她真的一点儿都没想勾引侯爷!

侯府待遇好,夫人又是和气良善的主子,她还想多攒几年月银,然后给自己赎身,出去嫁人的!

“夫君。”丫鬟正一颗心七上八的,被夫人一句“夫君”给解救出来了。只见夫人那边一喊,侯爷的脸色一下子犹如雪遇暖阳,云销雨霁,好了不止一点。

“下去吧,做事稳重着。”侯爷淡声道,丫鬟心中万般庆幸,忙识趣退了下去,逃出生天了。

陆铮没在意这个犯了小错的丫鬟,他其实一早便知道,因他对那些心术不正的丫鬟的雷霆手段,府里这些丫鬟一贯怕他,但他也懒得解释,正好一劳永逸,省得隔三差五要整治一下。

他进屋,见知知忙碌不停,微微咳了一下,沉声道,“先退下。”

屋内侍奉的下人闻声,都赶忙带着手头的事情,退了出去。

人走光了,知知还有些不乐意,但想到陆铮很快就又要出征,不舍得冲他发脾气,连小性子都不想使,只是轻声道,“方才是不是吵着夫君了?夫君在这里歇息一会儿,我出去片刻。”

说罢,就要出去,陆铮抬手就把人给拽住了,力道不轻不重,但态度很明显。

他有些无奈,“不是嫌你吵,是怕你累。”

知知抿着唇,摇摇头,“我又不累,夫君出征才要受累,我在家里,衣食住行都舒坦,一屋子的下人伺候,哪里累得着,夫君不要心疼我。”

陆铮见自家妻子眨着眼认真反驳,忍不住扶额一笑,把人给揽进怀里,微微低下头,蹭了一下怀里人的鼻尖。

知知雪白的脸颊,刷的一下红了,方才端着的主母架子,一下子瓦解了个彻底,看上去同寻常人家刚进门、不好意思同夫君亲热的小娘子一般无二。

她红着脸,轻轻推了一下陆铮,“夫君别闹。”

陆铮忽视了那几乎没什么感觉的轻微力道,把人抱在怀里,沉声道,“非要我直说,我都要出门打仗了,你不多陪陪我,难道去陪那劳什子的行囊?我一个大男人,吃穿用度都不挑,凑活就行,就想出门前,你多陪陪我。”

知知脸更红了,她没照镜子,都知道自己脸上羞成什么样子了,估计就差冒烟了。

两人成婚再久,知知都不大习惯陆铮时不时直白坦诚的那些话,每每被羞得满脸通红。

陆铮心情愉悦欣赏了一下自家妻子羞红了脸的样子,怕把人给惹不高兴了,等他出了门,可没人哄,便见好就收了。

“我这一次归期不定,你和孩子们在家里,别担心我,我在外打仗打习惯了的,也就近年才修身养性了些时日。”

知知哪里不知道,她嫁他的时候就晓得,他是军户,拿打仗当生计的,一辈子都离不开打仗二字。如今夫君成了侯爷,条件上、安危上,总比以前好了不少。

但她就是一百个不放心,或者说,一千个不舍得,不舍得自家夫君一走就是一年半载,不舍得自家夫君在外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

她总想把万事都准备好了,但其实心里又再明白不过,哪有什么万全的准备,打仗这种事,不像在家里,哪里能样样都舒坦。

夫君这样说了,知知乖乖应下,“夫君放心,我和孩子们在家等你。”

陆铮很喜欢听妻子说“家”这个字,而且他很早就发现,知知很喜欢用“家”这个字眼,无论是在郧阳陆家时,还是这些年换过的好几个府邸,她都常用“家”来称呼。

就好像,在她心里,家从来不是一个固定的住所,他们一家人在的地方,就是“家”。

“好,你和孩子们等我回家。”陆铮微微笑着,“等我来接你们。”

几日后,陆铮携大军出征,他手下最信任的将军——张猛,则被他留了下来,守卫徐州。

出征当日,千军万马,浩浩荡荡,有气吞山河之姿。

陆铮策马,行在队首,临出城门之时,他回头,朝后望了一眼,那一眼望得很远,一下子看见了人群最前面,一身红衣、面容清丽的知知。

隔得老远,陆铮却仿佛还能看见知知那双明亮的、第一眼便令他倾心不已的眸子。

无论多少年,他想起那个鼓起勇气在清晨敲响陆家大门的小娘子时,心中都是柔软得不可言喻的。

身边将领见他回身,一人正要问,另一人则冲他使了个眼色,别没事找事儿!有点眼力见行不行!

陆铮那一眼,不过看了短短的一瞬,便回过头了,拉起缰绳,手臂用力,胯/下马儿蹄子迈得快了起来。

凛冽的北风中,大军一路朝东,却不是争权夺势,至少名义上不是,名义上,陆铮和他的大军,是去诛杀逆贼的。

一月前,益州雍州结盟,掀起了兵戈。

天下文人虽将痛斥少帝昏庸无度,失德招致天灾,但益州和雍州的起兵,仍是叫这些文人顷刻间倒戈,破口大骂,称为首的蒋氏为逆臣贼子。

在这些文人心里,少帝再失德,也是正统。

既是逆臣贼子,自是人人得而诛之的。

陆铮乃顺势,顺应天意,顺应民意,领兵诛杀逆贼,救江山社稷于水火之中,端的是名正言顺。即便百年后,再有人来撰写史书,都不得不浓墨重彩写下这一笔。

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至少陆铮的开始,绝不是违背仁德二字,绝不是有违天意的。

……

大军远去,连最末的小兵都不见踪影了。

张猛转头,看了眼仍在原处的侯夫人,刚想开口,就感觉到衣摆被扯了了一下。

他低头一看,是侯爷的掌上明珠,府上那位娇贵的小娘子。

珠珠小娘子正仰着圆圆脸蛋,眨着圆圆的大眼睛,一本正经问,“张将军,你是爹爹留下来,保护我和娘亲弟弟的麽?”

张猛看着同僚远去,能在战场大展身手,原本心中还有些许的羡慕,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打仗哪有小郡主可爱!

小郡主未免太遭人疼了!

什么娘子能给我生一个女儿啊!

就……真的好想要一个女儿!乖巧听话又漂亮的女儿!

知知一回头,便见自家女儿抓着张猛的衣摆,走过去,语气中带了些轻斥,“珠珠,不许闹张将军。”

说罢,又抬头看向张猛,轻声道,“将军自去处理正事,我们母女自己回府便可。”

自家主公是个醋坛子,张猛再清楚不过,也不敢抬头多看,只拱手恭敬道,“主公临走前吩咐过,末将的正事,便是保护夫人和世子郡主。末将送夫人回府。”

说完了,固执站在原地,拱着手。

知知本想让他去办正事,但也晓得,张猛是个犟性子,尤其是死心眼,自家夫君安排的事情,绝对是不打折扣完成的,更何况当年张猛因送肖氏婆媳俩离城,被夫君好一顿罚。

知知也不想为难他,便微微颔首,道,“那劳烦张将军了。”

又冲珠珠招招手。

“过来,和娘回家了。”

珠珠乖乖过去,把小手给娘牵着,被牵着去乘马车,临走时,回头冲张猛甜甜一笑,摆摆小手。

张猛呆了一下,心里的羡慕那叫一个油然而生。

为什么侯爷命这么好!

打仗那么厉害就算了,怎么娶媳妇生女儿,都走在旁人前面,都比旁人厉害几分!

……

知知带着女儿回府后,便叫张猛忙自己的事情去了,转身进屋,喊住正要四处野的女儿。

“珠珠,去哪儿?跟娘进屋。”知知柔声说着,语气轻柔,但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

珠珠立马停住了步子,扭头讨好笑着,“娘,珠珠哪里也不去,珠珠陪娘~”

知知侧头看了眼卖乖的女儿,摇了下头,珠珠是她和陆铮的第一个孩子,又是个女儿,陆铮一直疼她疼得厉害,宠着纵着,倒是把性子都给养野了。

天性活泼是好事,她也不想自己女儿跟个泥人似的,做事一板一眼,不像个孩子,但该有的规矩,得慢慢教。

否则,真的等她大了,再来教她,反而是害了她。

正好夫君不在,她得一点点教导女儿了。

知知微微一笑,珠珠见到自家娘亲的笑容,明明是很温柔、很温婉的,不知道为什么,珠珠就是打了个寒颤,感觉有点怕怕的。

外人都怕爹爹,说爹爹是侯爷,是好厉害的人,但打小机灵的珠珠却感觉,家里最厉害的分明是娘亲!

珠珠苦着张小脸:嘤。爹爹,你快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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