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糖葫芦我得吃完啊,沾点喜气,就算长肉我也吃了。”
唐小囡咬了口糖葫芦,味道还不错,酸酸甜甜的,很久没吃糖葫芦了,偶尔吃一串感觉挺好。
“我也要吃,蹭爱玉的喜气,下个星期去公司上班,肯定能顺风顺水了。”郑晓红也咬了口。
林雪见和辛甘,都吃起了手里的糖葫芦,宿舍洋溢着欢喜,每个人心情都很好。
米爱玉难为情道:“等我发了工资,我再请你们吃好吃的,大学四年了,我净吃你们的,下回我也请你们吃一回,下馆子。”
“行啊,你可别忘了啊。”辛甘大咧咧地说。
“肯定忘不了,我下星期也要上班了,下个月就能发工资,肯定请你们吃。”米爱玉大方地说,底气十足。
如果手头宽裕,她也不想抠索,占别人便宜其实感觉并不好,她也想像唐小囡和辛甘那样,有富裕的爸妈,花不完的零花钱,不用为下学期的生活费担忧,更不用为了生活费四处打工,给人低声下气地赔笑脸。
傲骨谁都想有,可现实不容许,她只能当个抠索小气还爱占便宜的讨厌鬼,其实她也挺讨厌这样的自己的。
辛甘拍了下桌子,豪气冲天道:“今天是大好日子,咱们宿舍的人都有主了,必须庆贺,晚上我请客,咱们不醉不归!”
“去哪吃?”
“就那家川菜馆,那家味道挺不错,走走走,早点去占地方,这些天饭店生意好到爆,天天客满。”辛甘催促,她自己换了出门的衣服。
大家都被她说得心动,这些日子学校到处都充斥着离别的愁绪,有些同学已经回老家了,所以这些天学校附近的饭馆生意好的很,几乎每天都有离别宴。
“吃完饭咱们去唱歌吧,搞个包厢。”辛甘建议,她最近迷上了K歌。
KTV是这两年才流行起来的,从香江传到了羊城,起初是高档娱乐场所,九零年代初期,工薪阶层月薪才四五块的时候,KTV一晚上就能消费好几千,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
不过很快KTV就变得平民化了,几百块也能消费一晚上,到了现在,大学附近又兴起了不少小型KTV,环境简陋,设备也不是特别好,消费自然不会太高,包一晚上也就七八十块,虽然对于大学生来说还是有点贵,可去唱歌一般是群体消费,所以一人出几块钱,十来人就凑齐了。
而且唱歌厌了,还可以看录像,就当包午夜场了,几块钱玩通宵,还是蛮划算的,很多大学生过生日都会请同学去唱歌。
弄一箱啤酒,一边唱一边喝,嗨到天亮,青春多么美好。
“唱歌就算了吧,太贵了。”米爱玉觉得太浪费钱。
“我请客,走走走!”
辛甘拉着人往外走,她好几天都没K歌了,嗓子早痒痒了。
唐小囡和其他人都没什么意见,五人便一道出门,去了熟悉的川菜馆,现在才六点不到,可饭馆里已经坐了不少人,基本上是即将离校的毕业生,有些人已经有点喝高了,说话大舌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