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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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荷一觉醒来,天已亮透,她一惊,起身去拿手机,心里有点懊恼,怎么可以错过闹钟响铃呢?要送孩子上学的啊。

手机下压着一张纸条,是覃小津的留言:我送孩子上学了,早饭在厨房。

白荷心情愉快,找到一把笔,在那留言上写了评语:同学,你的字很漂亮。将纸条压在笔下,洗漱更衣,愉快地下楼去。

覃小津的爱心早餐没有常苏的卖相,更没有常苏的味道,但是古筝演奏家的手为她下厨,白荷还是觉得自己吃完这顿早餐大概要折寿。

心里冒出的念头刚涉及到常苏,常苏就到了。

白荷听到敲门声去开门,门外站着常苏,白荷立即将常苏让进屋来:“常苏,你怎么突然来了?是来拿东西的吗?还落了什么东西在蓝花坞啊?还有还有,你和向清什么时候结婚?婚礼日子定好了吗?”

白荷有十万个问题要问,难掩激动的心情。

常苏的笑容暖暖的,像亲切的邻家小哥哥。

他说道:“我是来找叶知秋拿酸梅酱的,向清喜欢吃叶知秋的酸梅酱。”

原来如此。

于是,白荷陪着常苏去找叶知秋。

经过一夜大雨的洗礼,清晨的阳光尤为明丽,蓝花坞的风景被照得剔透,只是蓝花楹的花朵被打落大半,地上到处都是蓝紫色的落花,湿漉漉,软黏黏,看了叫人心生惋惜。

两人正沿着蓝花楹大路往叶知秋的家走去。

一株蓝花楹被昨夜的风雨吹折了一根树枝,那树枝将落未落,在白荷和常苏经过时断落了,好在常苏眼明手快及时抓住了那根树枝。

白荷回过神时,常苏已经将碗口粗大的树枝扔到了路边,白荷这才惊觉刚才发生了什么,她抬头望见蓝花楹枝干的断口,不由后怕地摸摸自己的脖子,这么粗这么大一根树枝砸下来,不是脑袋流血,就是脖子搬家。

“多亏有你啊,常苏。”白荷发自内心地感谢常苏。

常苏拍拍手,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回给白荷的就是一个亲切的邻家小哥哥的笑容。

白荷不由好奇问道:“常苏,你从小是怎么想到去少林做俗家弟子的?”

“家里穷,去少林就是一条出路啊。”常苏的笑脸上看不出丝毫岁月坎坷的痕迹。

白荷点点头:“的确,看你现在凭借一身功夫也不难谋个好差事,何况还有一手好厨艺。”

在少林,别人或许就是学了一身武功,常苏还多学了一样厨艺,只能说他天赋异禀了。

“你说你这么优秀,怎么就给覃小津当生活助理呢?”白荷瞅着常苏,颇有覃小津暴殄天物埋没人才的感觉,常苏却说道:“小先生,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哪!”

白荷惊呆了,文弱书生覃小津只会弹古筝而已,怎么可能会是常苏的救命恩人呢?

“怎么会?你不是有真功夫吗?”白荷不可思议打量常苏,凭借这一身功夫,凭借这一张脸,进军娱乐圈都可以成为当红打星了吧?怎么会是覃小津救了他的命?

也对,如果不是救命之恩,常苏怎么可能甘心给覃小津当个生活小助理?

白荷太好奇了,这简直是一个极大的写作素材可以挖掘啊!

“到底怎么回事?常苏,你快告诉我。”白荷迫不及待催促常苏。

常苏倒也不隐瞒,实诚说道:“我从少林学成之后,因缘际会成了tai国公主的保镖,进入了tai国皇室——”

白荷张大了口,这个经历果然不一般!

“公主的保镖是一份高收入的职业,高收入当然伴随着高风险,总之我被卷入皇室纷争,公主打算把我处死的时候,我遇到了小先生。”

常苏波澜不兴的语气却在讲述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白荷皱起眉头:覃小津怎么会在tai国皇宫?

常苏似乎完全了解听众的心思,立马接下去说道:“公主在哈佛求学的时候,曾去看过小先生的古筝音乐会,所以派人接触了向清姐,安排小先生去tai国皇宫给公主弹古筝,在我要被公主处死的时候,遇到了应邀前往皇宫的小先生,这是不是天大的缘分?”

常苏笑着问白荷,继而说道:“都是中国人,小先生当然要救我,小先生跟公主求情,公主答应了小先生饶我一命,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小先生要成为公主的古筝老师,定期要去tai国皇宫给公主上课。”

这离奇的经历让白荷惊得下巴都要跌了。

她伸手摸摸常苏的胳膊,心有余悸说道:“都说伴君如伴虎呢,常苏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看你马上就要结婚就要当爸爸了——”

常苏打断白荷的话,敛去脸上的笑容,说道:“只是小先生为了我要和tai国皇室扯上关联……”

听常苏的语气,那皇室就像狼虎窝似的。

“给公主当古筝老师,多么光彩的事情,往大了说也是为国争光啊,往小了说就是名利双收……”

常苏却意有所指:“公主看上的是古筝,还是弹古筝的人呢?”

常苏的潜台词:给公主看上可不是好事。

白荷不想去深究那么多,想多了头疼,她看似粗线条问道:“那覃先生既然是公主的古筝老师,总要定期去tai国皇宫给公主授课的吧?”

常苏点点头:“有时一个月就要飞去上一次课,有时是半个月,有时是两个月,总之看公主的行程。”

“那覃先生是有段时间没有被公主召去了……”白荷屈指算了算。

“近一年公主学业忙碌,马上就要哈佛毕业了,等毕了业就有更多时间学古筝了。”常苏看着白荷,眼里是同情的目光,他还想说些什么,就见白荷看向他身后,笑着招呼道:“知秋,太巧了,你还没上山就太好了!”

常苏回过头去,但见叶知秋手里拿着农具正款步走来,他身材健硕,步子稳健,皮肤微黑,整个人精气神十足。

因为两人一起捕过鱼,叶知秋和常苏见到彼此有惺惺相惜的意味。

打过招呼后,常苏说道:“向清喜欢吃你的酸梅酱,我特来讨些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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