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蓝原先的那个手机他还有些印象,于是宋致逸对营业员说,“要一个白色,全屏幕的手机。质量要好,要摔不坏。”
闻言,不等营业员反应过来,明蓝倒是先笑了,她上一个手机就是被摔坏的,难怪现在“宋新题”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在听清楚要求后,营业员很快开始向两个人介绍起手机。其实对于手机,明蓝也没有别的什么要求,只要能用就行。所以在营业员介绍的时候,她渐渐犯起了选择困难症。
宋致逸站在一旁,她见明蓝似乎是难以选择,于是直接替她做主,无疑是选了价格最贵的那一款。
果然对方最终给她选了这一款,明蓝心想,依照这两兄弟在她身上花钱的程度,她很可能工作两百年都还不起这个钱。
明蓝手里拿着这个新手机,只觉得分量是相当的沉重,虽然这款手机很轻薄。买完了手机,其实明蓝本以为接下来“宋新题”会带她回公司工作,谁知道在街上突然走得好好的,对方却突然把她拉进了一个化妆品专柜里。
说来也怪,这还是宋致逸第一次给人买口红,但凭借着对时尚的敏感程度,他还是第一眼就看中了某个色号的口红。
看着“宋新题”的这一系列动作,明蓝大概也明白了对方在做什么,感情她是想给自己挑口红吗?
对于男人给女人买口红的这件事,从来都是灾难的高发现场。所以当“宋新题”拿着口红想往她的嘴唇上涂抹时,明蓝的内心是拒绝的。
看出她有躲闪的征兆,宋致逸一只手突然伸出扶在她的脸侧,嘴里说出两个字,“别动。”
宋致逸一边说着,一边举起手中的口红作势就要朝她的嘴唇上画去。
由于口红画歪了的话相当难看,明蓝可不想刚从死神的魔爪中逃出来就变成大花脸,所以只能乖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整个人呈现呆滞状。她的确是不敢动,因为面前的“宋新题”脸上难得是一副严肃的表情,看来他是第一次给人涂口红。
先填充,再勾线。宋致逸即使是心里默念着这个步骤,可是到实际操作时,还是用了整整两分钟不止。
涂完之后,宋致逸对着她的嘴唇处上上下下地打量,像是在检查一份精密的文件。
“还可以。”检查完毕,宋致逸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明蓝在见到他这副如临大敌的阵仗时,心里也不禁升起一丝的好奇。她绕过宋致逸,转而来到镜子的面前,想要看看对方给她涂成了什么样子。
事实证明,“宋新题”的眼光还是很独到的。她现在身上穿着纯白色的连衣裙,衬得原本就很白的皮肤更加的白,再加上大病初愈后,这种白皙显得整个人没什么血色。如今突然涂上口红,倒是将她的整体形象都给挽救回来了。再看“宋新题”涂口红时的弧度,不偏不移,点缀着她的唇珠,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