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恨不相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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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轩口齿不清的继续说道:“他父亲从前也是南山书院的一个先生,如今他父亲辞了南山书院的教职,自己在外面开了一家书院,在当地也已经是颇有名望。那孩子,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品性温和,相貌端正,与你颇为相配。”

“哦?如此家世,又是品貌端正之人,何故要娶一个新寡之人为妻?”楚青若毫不留情的揭穿楚文轩。

楚文轩一时语塞:“他,他早年也是娶过几房妻室,可皆不幸早亡,如今年岁虽是大点,可相貌品性却是依旧半点不差的。”这死丫头,自己好心为她打算,她却如此咄咄逼人,着实不孝!

楚青若轻笑了一下,她这父亲事到如今还存着轻视傅家是商胄之家,还觉得万般皆下品,唯有他这个书香门第最是高洁。

当初她嫁给文远他便是一千个一万个心中不满意,如今文远失踪,生死不明,还未寻得尸骨,他便迫不及待的逼着自己改嫁了。

估计逼着她改嫁这件事中,她那贪财好赌的大姑奶奶也少不得在父亲的耳边蹿捣了许多吧?她是担心自己在傅家失了宠,再得不到傅家的任何好处,将来免不了要回来投靠娘家,花费娘家的银钱才是吧?

楚青若心中暗自冷笑,也真亏的他们如此为她担心。殊不知当初出嫁时,傅家给的那些礼金,铺子房产和田地都在自己手中,足够她楚青若即便是打断了腿都不愁请不到人来伺候自己的,即便是离了傅家的照拂,也是一世无愁的。

“真是有劳父亲了。父亲所说的那位品貌皆优的公子,青若猜测,只怕他是因为克死了几任妻房,而至今无人敢嫁吧?刚好我又克死了夫君,一个克妻,一个克夫,刚好两个命硬的凑成一对?是吗?父亲大人!”

楚文轩尴尬:“胡,胡说,我,我没有那个意思。只是觉得年纪大点,会疼人,能好好照顾你后半生。”

“照顾我后半生?等我人到中年时,他已垂垂老矣,到底谁照顾谁的后半生?父亲,你莫不是在和青若说笑的吧?”凉凉的扔下这句话,楚青若不想再和他啰嗦,转头便要离去。

楚文轩心中一急脱口而出:“青若,我,我已经将你的画像给聂公子看过了,他,他很是心悦与你,不介意你是新寡的身份。我,我已经替你应下了这门亲事!”

楚青若身形一僵,缓缓地转过身,面带着几分嘲讽,看着楚文轩一字一顿的说道:“想要我再嫁,还请父亲亲自去向万岁请旨再赐婚!”

楚文轩闻言如斗败的公鸡一般,颓倒在椅榻上,是啊,这小畜生的姻缘是御赐的,若无万岁旨意是不能改嫁的。唉……这下在老朋友面前可没法交代,丢人丢大发了。

楚青若强忍着眼泪,跨出了木瓜巷小院。出了门,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一时间所有的凄苦,所有的失望全部涌上了心头。

她的丈夫如今下落不明,她虽不指望她的家人随她一起四处寻找打探,可最少给她一点鼓励和安慰也是好的,也足以温暖她的心,照亮她这段暗无天日的伤心日子。

可他们倒好,不但不安慰她,还雪上加霜的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往她的伤口上撒上几把盐,楚青若不禁苦笑,她的这位父亲大人可真是会“疼”人!

“小姐,小姐!”周妈妈见她手里拿着书半天没有翻一页,神色却阴晴不定的变化不停,一看便知道小姐一定是想起了不开心的事情,忍不住开口打断了她的回忆。“小姐,别再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我们一定会找到姑爷的。”

楚青若回过神来望了一眼车窗外的天色,只见晚霞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呈现出明暗不一的赤红色,大地万物被笼罩上了一股浓郁的颓废之息。“嗯,我没事。”顿了一顿,略带几分歉意的拉起周妈妈吗的手:“周妈妈,这么些年委屈你了。”

周妈妈红了眼眶:“小姐这是说的哪里话。小姐待我这般的好,我哪里受过什么委屈。我是替小姐感到委屈而已。”车内又是静默了片刻。

为了驱散此刻车内已经弥漫浓郁悲伤的气氛,周妈妈别过头,强作欢笑的对着车外一起驾着马车的康子和韩灵儿喊了一句:“康子,灵儿,咱们快着点,抓紧赶到褚州再歇息!”

许是周妈妈贴心让楚青若的心略感温暖,她放下了书,长舒了一口气,朝着周妈妈露出一个释然的微笑。

甄夫人坐在马车里,隔着帘子死死的用两只眼睛狠狠的瞪着前方的车帘子,仿佛想要透过帘子,用目光能把前面的马车烧灼出个洞来。

楚青若,你这个贱人,天堂有路你不走,大炎朝那么多条路你不走,偏偏要撞在我手里,哼哼,这一路同行,你给我小心着点,别让我抓到机会……

三日后,楚青若一行人由于百里晟的加入,生生被拉缓了行程,以至于她们赶到褚州渡头时,偌大的官船已经空无一人的停靠在了渡头边。楚青若失落无比望着空船,默默垂泪……

**

“阿水哥,你回来啦?”说话的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一身渔家女打扮,常年的打鱼生活使她的皮肤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微圆的脸上长着几颗俏皮的雀斑,圆溜溜的眼睛充满了蓬勃的朝气。

“嗯。”身穿米浆色衣衫,挽着袖子的青年轻轻的嗯了一声,放下了背上的褡裢,走到井边打了一盆水,用手捧了一把水飞快的洗了把脸。

“给。”小姑娘递了块帕子给他,青年闭着眼睛接过帕子一手胡乱的在脸上擦了几下,一手拿着盆,走到院子里种的一小块菜地前,把水倒了进去。

小姑娘望着他还未完全擦干的脸上,一滴水顺着他俊逸的下巴滑落到他的喉结处,忍不住两眼放光。阿水哥长得真好看,比村里所有的人加起来都要好看十几倍。

她姓王,叫阿秀,从小就没有娘,和她爹两人相依为命,靠着打渔为生,村里人都管她爹叫王老爹。

自从半年前她把满身伤痕的阿水从河里救上来之后,他就一直昏迷不醒。她和她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请多的银钱请了县上最好的大夫给他医治,才把他从生死边缘上拉了回来。

醒来以后,问他姓甚名谁,他只是一脸茫然的看着她和阿爹,问他家住何处也是摇摇头。

阿爹说他这是从高处摔下来跌坏了脑子,只怕是痴傻了。家里本就不宽裕,再养个痴傻的小子恐怕家中负担不起。

于是阿爹不顾她的反对,坚持划着船把这个“傻”小子送到了白城,送的远些是生怕他再找回来。

谁知,隔了半个月,这个傻小子不仅自己回来了,还带回来二三两银子。这可把阿爹惊呆了,送他走的时候,阿爹可是亲自给他换过了一身干净衣裳,非常清楚他身上可是连一个铜板都没有的。

阿爹满是惊喜的问他:“傻小子,你这银子哪儿来的?”

“灯笼。”傻小子吐出两个字。

阿爹不敢相信的绕着他转了一圈,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你是说你会做灯笼?”看不出他还挺能干的?

“嗯,灯笼、挽联,容易!”傻小子毫不谦虚的说道。

“嗬,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是不?你还会写挽联?识文断字?来来,你给我写几个字看看。”阿爹左右看了看地上,看见远处有一根小树枝,抬腿走了过去捡了起来,塞到傻小子手里。

傻小子捏着树枝愣愣的看着阿爹,阿爹从腰间抽出了他最心爱的旱烟杆吸了一口,然后朝他点了点:“你就写……嗯……你自己的名字!”

“?”

“对,你的名字叫……嗯……阿水!你就写阿水两个字!”王老爹知道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所以随口胡诌了一个。

树枝在地上轻松地写出两个漂亮的大字,阿爹和她一起蹲在地上横看竖看了许久得出了一个结论,看样子这小子上过学堂,不仅会写字,而且还写得挺像那么回事!

阿爹终于在意识到自己捡到宝了以后,不仅把他留了下来,还破天荒的把家里唯一的鸡杀了炖了一锅鸡汤给他补身体。

于是,这个连自己名字叫啥都不知道的阿水,就这样和他们一起生活了半年。这半年里,白天他随着她们爷俩一起去打渔,晚间便坐在桌前做灯笼写挽联。然后她和阿爹一个月去一次白城把他做的灯笼,写的挽联拿去白城卖。

想不到阿水哥写的挽联在白城竟得了好几家店主的青睐,都说他的字经竟写的比城里的那些秀才书生还要好,纷纷表示以后还有写好的挽联可以送去他们店里卖,他们愿意每二十张多出一文钱高价收购,把老爹高兴地整日里笑得见牙不见眼。

而她呢?自从阿水哥从昏迷中醒来以后便发现,他不仅相貌英俊,就连身材都比同村的男子俊秀挺拔,不像他们,个个三大五粗的。

一双时不时便流露出迷茫的眼神,时常让她不自觉的心跳加速,脸红如火烧一般。每次看到阿水哥时,她的心里都像小鹿乱撞一般,心慌不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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