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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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那些天里, 权俊友曾认真阅读过很多和多重人格患者有关的资料,也去心理医生那里取过经。所以他心里十分清楚,如果眼前这个胆小的人格并不知道他自己有病, 他不宜在这个人格面前道破真相,否则一旦让这个人格受到刺激,那就不好了。

但权俊友也不想被当成是入室抢劫犯或者入室蹭电费的人啊!

必须要想一个好办法出来!

权俊友赶紧取出手机:“我、我们是好朋友!你、你患有失忆症……没错, 就是失忆症!我有证据能证明我们是朋友!”权俊友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机智过!

颜晋耘:“……”

有那么一瞬间,颜晋耘是非常佩服权俊友的,所以他决定陪着权俊友演下去。

权俊友已经从他的手机里翻出了几张照片, 举着手机给颜晋耘看:“瞧!这是我们一起出去玩时拍的照片……这张是在天桥上……这张是我们一起去听地下乐队。”

“我们本来是朋友, 但我失忆了,忘记了你是谁?”颜晋耘缓缓地说。

权俊友又手忙脚乱地翻出微信聊天页面:“我们认识很久了。看,这个是你的微信号吧?我们经常在网上聊天的。对了对了, 你看通话记录,我们还经常打电话。”

“可是, 我怎么会有失忆症呢?”颜晋耘似乎是有一点点信了。

权俊友说:“你失忆了嘛, 当然就不记得这些了。”

“照片可以的p的, 聊天记录也可以是伪造的。”颜晋耘一脸机智。

“我们真的是好朋友!如果我是坏人, 我干嘛带着这么多食材来你家?我连这么贵的食材都买得起,你看,这是我刚拆下来的外包装,这个牛肉是进口的……”权俊友只觉得自己越说越离谱,我的天哪, 我到底在说些什么,“我不缺那一点电费啊。”

颜晋耘沉思了一会儿,冲着权俊友露出了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抱歉啊……我真的不记得你了,我得这个病多久了?会影响我平时工作吗?会不会把工作忘了?”

“不会不会!你这个失忆主要表现在社交方面, 是一种情感缺陷。有个很长的专业名词,还是英文的,我没记住。不过不是什么严重的病。”权俊友说得头头是道。

“额……真的很抱歉。”颜晋耘再次向权俊友道歉。

这一刻,权俊友在眼前的小麦身上隐隐看到了他熟悉的那个小麦的影子。他们都是一样地重视友谊。明明这个小麦完全不知道他,但在接受了权俊友是他的好朋友的设定以后,他似乎在为自己忘掉了权俊友而懊恼。他似乎在努力珍惜这一份友谊。

既然已经撒下了失忆症这个大谎,那么作为小麦好朋友的权俊友自然不好立刻离开了,他指了指桌上的东西:“没关系,你只是生病了而已。我们继续吃火锅吧?”

权俊友率先在椅子上坐下,然后颜晋耘慢腾腾地蹭了过来,坐在他对面。

起先,寇小麦依然是沉默内向的。但在发现权俊友很熟悉他的口味后,他渐渐没有那么紧张了。也许,他一直都盼着自己能在现实生活中交到一个好朋友吧?所以他才会努力相信了权俊友的话。他鼓起勇气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们怎么认识的?”

“我姓权,叫权俊友,你平时习惯叫我阿俊。我就叫你小麦。”权俊友身上天然就带着一股治愈感,“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呢!我们能够认识,还是你主动找我互动的。”

“啊?”寇小麦呆呆地看着权俊友。

权俊友真想摸摸这只呆兔子的头。他想,虽然搞不懂小麦身体里到底有多少人格,也搞不懂两个小麦是怎么回事,但其实眼前这个小麦也挺可爱的,是个好孩子。

权俊友便滔滔不绝地说了很多他们过去的事。

寇小麦的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神情:“要是我没有忘记这些就好了。我这个病,这个失忆症,医生是怎么说的?能把忘记的记忆找回来吗?我不想忘掉我们的友谊。”

当寇小麦说话时,他那清澈如月光一样的眼睛,始终认认真真地看着权俊友。

天呐,他真的太乖了!

权俊友只觉得一腔父爱涌上心头。他努力放缓声音,用爸爸给心爱孩子讲睡前故事的语气说:“小麦不要害怕,医生肯定能治好你的病,本来就不是什么大病啊。而且,你根本用不着遗憾,虽然你忘记了过去的事情,但我们又一起创造了现在。火锅好吃吧?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重新记忆,就从这顿火锅开始,有没有觉得很赞?”

“你说得对。”寇小麦冲着权俊友露出了一个乖甜乖甜的笑容。

权俊友下意识想要捂住心脏!这就是我最想要的崽!他本来一直对好友陈颂那个“醒醒吧,你对小麦只是父爱而已”的说法不以为意。但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确实是想要给小麦当爸爸!明明是二十岁刚出头的年纪,却真实品尝到了老父亲的甜蜜。

寇小麦虽然是兔类基因携带者,但长期的宅居生活让他看上去就像是只蜗牛,察觉到外界的陌生空气时,他小心翼翼地从壳子里探出一根触须来。过了好久,他没有感知到危险,反而觉得空气中充满友好的气氛,他才慢腾腾地把整个脑袋探出来。

火锅过半,寇小麦一脸幸福地感慨说:“我真幸运啊,能有你这样的好朋友。”

他甜甜地笑了起来。

权俊友忽然愣住了。云绸告诉他说,两个小麦很像,他怀疑云绸搞错了。但在这一刻,眼前这个小麦的笑容确实和他最熟悉的那个小麦的笑容重合了,确实像啊!

他最起先就是被小麦这种充满了幸福感的干净笑容征服的。

权俊友恍恍惚惚地想,之前我觉得眼前这个小麦过于胆小,只是因为他觉得我是陌生人吧,害怕我对他不利,但现在,小麦和我熟了起来,他拿我当朋友以后,他就和我记忆中的小麦重合了……两个小麦真的这么像?!所以到底哪一个是主人格?

但两个小麦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如果用颜色来喻人,两个小麦虽然是同一种颜色,但权俊友熟悉的那个小麦的饱和度更高一点,而眼前这个小麦是莫兰迪色调,显得更加平和自然,素淡却雅致。

权俊友忽然拿出手机,冲着颜晋耘拍了一张照。

颜晋耘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干嘛?”

“你看,我抓拍的!好看吧!”权俊友得意洋洋地说,“介意我发给别人看吗?”

颜晋耘摇摇头表示不介意,却好奇地问:“你发给谁看啊?”

“陈狐狸。我要告诉他,咱们俩在吃火锅,羡慕死他!”

照片确实拍得很好,一方面是因为权俊友玩过摄影,在摄影这块确实有那么一点灵性,另一方面是因为颜晋耘把那一身不温不火的柔和气质诠释得极为到位,整个人明明是宁静而亲切的,嘴角还带着浅浅的笑意,却又透着一种无法言喻的高级感。

————————

陈颂:我靠!我明白你为什么喜欢他了!

权俊友:???

陈颂:原来他在你面前是这样的啊?兄弟,我先前不该质疑你的眼光。

权俊友:收起你龌龊的想法!这是我鹅子!我亲鹅子!

陈颂:???

权俊友:我得去找我爸取取经,养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这个小麦实在是太乖了,我担心他以后会被坏人骗走。臭狐狸,要不然我去报一个《手把手教你做爸爸》的学习班,怎么样?还得再报一个泰拳班,谁敢欺负我儿子,我一拳打趴他们!

陈颂:我常常因为跟不上你的思路而怀疑我们之间的友谊。

权俊友:不用怀疑,学习班有你的份。我儿子就是你侄子,拿出做叔叔的态度来!

陈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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