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给你一句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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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什么啊?呸呸!”孙梦甜挣扎开,不停地吐唾沫。

苏叶双臂环胸,冷眼看着她的动作。

“孙梦甜,我跟你有仇?”

“是有仇怎么了?!”孙梦甜用手抹嘴的动作一顿,气势汹汹怒瞪她,“你不过是小三的女儿,凭什么能嫁给南宫总裁!”

“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他吗?你知道当我知道他结婚了我有多心痛吗?你不知道!”

“你有什么?家世?我孙梦甜的家世比你强百倍!容貌?我同样胜你百倍!”

“小三的女儿,要颜没颜、要家世没家世,爹不疼没有娘,你哪一点都比不过我,凭什么你就可以嫁给他!”孙梦甜越说越激动。

南宫瑾轩是她的初恋。

她永远忘不了第一次看到他时疯狂地心跳。

她知道南宫瑾轩很优秀。

优秀的家世、优秀的个人能力、优秀的外貌,其中任何一点都能吸引无数优秀女性,所以她拼命努力。

努力学习礼仪、学习外语、学习各种上层社会名媛必备的技能,她以为总有一天自己能站在他身边。

忽然有一天,爸爸告诉她:南宫瑾轩结婚了。

他的妻子是个处处不如自己的丑女!

孙梦甜不甘心,如果南宫瑾轩的妻子是个高贵优雅处处比她强的名媛,她可以说服自己接受。

而事实上,是个没有任何优点的女人抢走了他。

孙梦甜越说越激动。

她的初恋啊,以那么戏剧性的方式给了她致命一击。

苏叶皱眉看着她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那你知不知道,我们俩已经离婚了。”

“我当然知道!”

孙梦甜猛地跳了起来,嘶吼:“苏叶你有什么资格嫌弃他,你凭什么跟他离婚!”

苏叶掏掏耳朵,“是他要跟我离婚好吗?”

孙梦甜一愣,忽然笑了,“麻雀永远是麻雀,就算飞上枝头,也变不成凤凰。”

“随你怎么说吧。”苏叶无所谓,“我只想告诉你,三年前,我比你更爱他,所以我用一颗肾换取了三年的婚约,结果,你看到了。”

“就像三年前他不喜欢我一样,三年后他依然不喜欢我。”

“南宫瑾轩,他一直喜欢的只有苏柔儿,从头到尾都是。”

孙梦甜不敢置信,“你说什么?”

苏叶不跟她废话,果断撩起衣摆,露出腰左侧蜈蚣似得疤痕,“当初,我用这颗肾换了三年的婚约,现在,用了我的肾的那个女人回来了,我就被扫地出门了。”

她放下衣摆,“我今天给你说这些,不是博取你的同情,而是告诉你,南宫瑾轩,他有个爱逾生命的女人。”

“所以你也别追着我喊打喊杀的,现在我跟他没有一点关系。”

“另外,给你一句忠告,别惹到温景琛,就是刚才我带到校长办公室的那个男人,否则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说完,她转身就走。

孙梦甜在原剧情里也是个炮灰。

被夏紫涵利用,因为一份可望不可即的爱扭曲、变态,最后成功被温景琛弄死了,当然,她的家族也没落什么好,死的死、失踪的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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