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混世魔王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清晨的曙光暖暖地照在寂静的银河山上,第一缕阳光射在茅草屋里,透过木窗射在宛宛的沉睡又绯红的脸上。一个晚上过去了,她还没醒。

江流儿倒是喝醉了酒,在地上的茅草堆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宿。他揉揉惺忪的睡眼,突然一个鲤鱼打挺就站起身来,他拍拍自己身上的稻草,整理下自己的衣服。

他看了宛宛一眼:“这个丫头还没醒,我药力也下的不大,怎么这么久都没醒,不会出事吧!”他赶紧上前把手指靠着她的鼻孔,还好!他又摸下她的额头。

“糟了,好燙,丫头在发烧。唉呀!自己喝醉了,昨晚忘了给她盖被子。天气冷,肯定她是受凉了。”

他看着她烧的挺红的两颊,他赶紧找到自己的酒壶,倒了一些在碗里,他拿块布蘸些酒就擦下她的额头 和手心。

他迟疑了一会,又把她的袜子脱掉,在她的脚底 也涂抹一些酒精。他又把她推起,让她的头靠在他肩上,给她喂了几口水。他又跑出去弄了条湿毛巾,盖在她的额头上,让她平躺好。

这时,他才走出门去,自己靠在门槛上,看着眼前美丽的花草,一望无际的群山,今日他心里涌出一股特舒服的家的味道。难道是因为这个陌生的女孩吗?

也许男人是一种孤独而懦弱的动物,他从小到大一直是个孤儿,他自己在外流浪,独处是家常便饭,虽然后来在天一阁被义父孤鹤回雪收养,富豪的义父对他挺好,也让他衣食无忧。他在天一阁也是人前光鲜荣光的。

一个男人活在世上,常常把面子看得很重很重。他也习惯了在人前保持风光,也习惯了在人前独立坚强,带着面具活得很累。

真实的那个自己,他就喜欢来到银河山上的茅草屋里,这是他被收养前自己的栖身之所,没有人能看得到。这个丫头是第一个到这里的外人 。他每次都把这里当成他的家,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银河山就仿佛是他的娘亲,今日这个丫头在这里,这里好像更像是一个家。

他心想:家就是一束温暖的阳光,可以融化掉心上的冰雪寒霜;家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夜行人晚归的路程。家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可以遮挡人生中不可避免的风风雨雨;家是一潭清澈的溪水,尤其能够洗涤掉繁杂的世事,让他找回回归安静的心灵。

他从小天赋特别好,义父很喜欢他,但他更是比较敏感的孩子。在天一阁他也有很多女人追求过,他才刚刚躲过她们的纠缠,想回到银河山清静一下,不料却在半路里遇到戴玉蝴蝶的姑娘,他早已经听说过那个玉玲珑传奇,他也很好奇……

“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你是谁?胡大哥呢?”宛宛推开茅草屋的门走了出来,问着眼前这个高大威猛的陌生男子。

“那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江流儿反而恶作剧地问道。

“我失忆了,我只知道我叫宛宛,胡大哥正要带我回家,他从茶楼出去,就没回来的。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哪里人?”宛宛楚楚可怜地回答到,高烧刚退后的她还有几分虚弱。

“原来这个丫头失忆了,真是糟糕,她都不知道自己的来历,那玉蝴蝶的真伪也无从考证,只有等到她恢复记忆,才能找出玉蝴蝶的来历。那自己岂不是又要照顾她,在这荒山野岭的,自己总不能丢下她一个人走了!看她这样也和自己是孤儿差不多了……那也得找个理由让她乖乖留下来!”

江流儿自己心里嘀咕着。他随即编了个借口:“姑娘,我是你刚才说的胡大哥的好兄弟江流儿,他有事先去办了,一时半会回不来,他把你交代在这里,拜托我好好照顾你,是想让你在这里静养,好恢复记忆的,你就放心住在这里,他说办好事后会来接你的。”

“哦!江大哥,原来是这样!那给你添麻烦了!”宛宛边轻声细语说到。边环顾四周,这里是三间茅草屋。虽贫寒,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生活起居的器皿都一应俱全的。

“你饿了吧!我忘了!我这就出去给你弄吃的!”江流儿也自己吓了一跳,人称“混世小魔王”的他平生第一次对女孩如此温柔呵护细心,在天一阁,他对女人们都是逢场作戏挥之则来,挥之即去的!他觉得自己变了,瞬间不一样了。难道真是为了传奇里的价值连城的玉蝴蝶吗?

此时此刻,他一时也搞不清自己的心。他赶紧跑到隔壁的厨房里,张罗做饭……失忆的陌生的她如天真无邪的孩子一样!他认真给她做起自己最拿手的饭菜……也许他和她有缘……他边想边自己笑自己,遇见陌生的一个她,还是个失忆的女孩,但她好像有种魔力,曾经被称为小魔头的他今日怎么成这样的一个方正规矩男人呢?真是不可思议啊!(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重生之为妇不仁女配她天生好命嫡女娇妃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穿成绿茶女配后我出道了她的4.3亿年恣意风流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弥天记
相关阅读
废柴医妃:太子殿下请接招掌门随身挂着小奶瓶反派他妹和男主HE了被亲爹托付给少年仙君后豪门是我提款机[穿书]鲜嫩娇妻:顾少,别心急!公主殿下嫁到混沌剑神逢缘之蜜语撩心大女王德鲁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