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有什么事儿,就指着孙子了,只要有出息,大家都开心,当年我在京城,从小家里就不错,没能好好的给自己选个丈夫,然后也没有借着冯家好好的教孩子出息,一生就这样过了,越是往后只怕就是越后悔,在乡下住着心里特别的安定,想的也就更加的清楚,但小米的考虑也错,乡下就是能请到好的夫子,也是只有一个,没有见一见世面,在城里最少能知道的多一些。”四夫人从京城到乡下,就拿孩子们来说,确实是乡下的孩子都有些呆呆的,没有那么的精灵,更没有什么去思考,整天不是想着吃的,就是疯玩,大一点就是出全身力气干农活,每天累到回家倒头就睡,偶尔清闲的时候,不是去山里头摸点吃的,就是出去打点工拿点工钱,或是大家大树下说一些各家的八卦,目光短浅没有见识,世代都会这样传下去,一点希望都看不到。
张傻婆没有更多的去见识,就是去过京城,也是住一段日子,没有太多的去了解,但就从冯宗礼跟朱传米来比,就完全不同,身为娘亲的她,都打心底里认为冯宗礼更好。
“收拾收拾,早些搬去城里也好,总也会习惯的,什么日子都过来了,好日子还难过了不成了,就是我不认字,以后带孙子怕是被孩子笑话,要不我也跟着认几个字好了。”张傻婆想到要带孙子,盯着孙子读书,要是连孙子有没有写对字,或是有没有读对书都不知道,不是白瞎嘛。
四夫人来了精神:“正好,我可以教你,认字不难,我都有经验了,只管认你想认的,比如一大家人的名字,还有银子这些字,最是好认,一下子就能记住,以后要是孙子们都长大了,让你在百家姓里指出姓名来,也能好指一些。”
张傻婆也是真的动了心思,也是闲不住的人,总觉得要多学一些,不然都会被晚辈们嫌弃了。
俩人闷着头的,就开始说起认字的事来。
朱小米这一头,收拾的也差不多了,主要是贵重的东西,不能留在大院子里,不安全,这里就跟做生意的地方似的,人来人往的特别多,就是有人看着,也不可以没有漏看的时候。
一大家子人去城里,大院子里村长家的大媳妇还要留着煮饭,给张家的人做饭吃,还有孩子们来读书之类的,要是他们回来住几天,也有个打扫屋子的人,还能吃上一口热饭。
村子里的小姑娘们,就交给夫子,每隔三天给出半个时辰来教她们认字,能学到多少,就看她们自己的造化了。
萧浩天是说读书就读书的人,还特别的快,没日没夜的,除了吃饭睡觉,书不离手,有时候还要写一些文章,也会跟夫子交流,要是他和夫子坐在院子里讨论的时候,会围上来很多人,安静的落针可闻,听的入神,虽然很多都是听不懂的东西。
但是这个气氛大家喜欢啊,读书人说话都是文来文去的,特别好听,跟喝歌似的让人着迷,孩子们更是听的不愿意回家。
村长一边高兴,一边叹气,自家的孙子是没有这个福气了,要是能去考上举人,可是无比的荣耀,不过在乡下人家能生出个秀才来,也是祖上有光了。
张傻婆和四夫人没什么干的,每次都将还听不太懂大人说话的几个孩子,全都给抱过来,还放到最近的地方,就让孩子听,就是听不懂也要听。
朱大米扭着腰身的坐下来,扯着朱小米道:“去了城里,是大家住一起,还是各自一个宅子?”大院子里住习惯了,都有自己的院落,也不打扰,还很热闹。
“城里的宅子比较大院子里要小一些吧,自然是住在一个宅子里,要是大姐有能耐的,自己买一处宅子单独住,也是好事。”朱小米瞟了一眼,似笑非笑的说道。
“城里的宅子贵不贵?要是不贵,我还真有打算买一处来住,以后要是不住了,还可以卖掉,或是出租,总之不亏啊。”朱大米心里一直在盘算着,就连朱传米都计划着买些店铺或是宅子田地之类的,自个不能什么也不做啊,要是有银子,买了就是了。
“这想法好,传米也是这样想的,但我听浩天说,城里的宅子最小的,也得要一百两银子,还都是不太好的位置,要是好一些的,有一些都得要上千两,大的就更不用说了,几千两银子的宅子都有,要是万家或是杨家那样的,得要几万到几十万两银子吧。”朱小米也不是很清楚的,不过她大约能算出来。
“那么贵?”朱大米一下子就吓到了,张大了嘴巴,半天都合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