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你竟然这么能吃。”
半个小时之前,典豫结束了用餐,这半个小时里,他就没见过百花停嘴,偶尔喝口饮料就算休息了。
“你在破烂王,也这么能吃么?”
“你不懂,我这种吃法叫做细水长流。”百花嚼牛肉嚼得腮帮子疼,正好典豫找她聊天,她就勉强陪他休息一会,“我吃得很慢,但是可以吃很久。在破烂王,二大爷老催我,所以每次我只能吃三分饱,吃完饭还要经常往厨房遛跶,随时补充一点。”
“哦!”典豫想起来了,在破烂王住的时候,只要往厨房走,十有八九就能遇见百花,遇见的这八九里,又是十有八九的概率,他能看见百花嘴里吃着什么。“原来你一直在偷吃啊?”
“什么偷吃?”百花皱起眉,“注意你说话的分寸!”后半句她特意模仿了典豫刚才指责她的语气。
“我这叫就及时补给。”百花幽幽叹了口气,“你不知道,我这都是因为身体比较虚弱,所以才落下这个毛病的。”
典豫撇嘴,想起那时候百花用自己得绝症了吓唬他。
最后才知道这丫头上网查了几个病的症状,觉得和自己很像,所以就坚信自己已经病入膏肓,甚至还冒出连书都不念了,到处流浪的想法。
要不是破烂王极合她的胃口,她恐怕还要带着这种怀疑流浪下去。
要不是他把百花的事告诉了二大爷他们,二大爷他们又绑着她去医院检查,她估计还以为自己会英年早逝,潦草地活下去。
最可气的是,这家伙觉得自己有病就算了,还坚持不去医院,还跟他们说她去过医院,诊断是什么什么样,说她已经快不行了,连抢救的必要都没有了,等死就可以了。
幸亏!二大爷没被她的理论唬住,说什么也把她拖到了医院,逼她挨个检查做完,结论就是有点炎症!甚至还是那种可以自愈的炎症!
有一段时间,百花都因为他偷偷给二大爷他们透风报信生他的气,不跟他说话,这段时间开始是从她被二大爷他们绑到医院的那天,终止是在检查结果出来的那天,历时两天半,她便从怨怼他,鄙视他,变成了感谢他,顺便还要膜拜一下他的高瞻远瞩。
“要不我们再去医院检查一下?”
百花没声了,她也想起那时候她的绝症囧事。
这件事在破烂王内部广为流传,有好长一段时间,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都是这件事。
说起来,就因为自己的猜想,就放弃了学业,还有从前的生活不仅可笑,还有点愚蠢。好在她的运气还在,让她遇到了破烂王,让她遇到了二大爷他们,还有……
百花的眼神一变,正色凝着典豫。
阴差阳错让她捡了一个富二代,也算是因祸得福吧?至少以后去哪吃饭,都可以把整个饭店的菜都包下来,挨个尝个够了!
想想都觉得幸福!
“我现在很好,只要没人惹我生气,我就不会犯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