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澄脸一红, 顿时听明白了沈彻的重音,那是一个“只”字, 她心里有些愤愤,这都什么时候了, 这位二公子居然还有闲情逸致捉她语气上的错儿。
沈彻追问了一句,“那澄表妹觉得该卖多少银子才好?”
绝对的恶趣味,纪澄瞪着沈彻不说话,这人嘴角含笑,简直丝毫同情心也无,他难道就不能体会一下她们劫后余生后的心惊胆战么?
纪澄低头不语,只听沈彻又道:“通常这些地方买姑娘, 也就三、五两银子的事儿, 当年那位向大姑娘也就卖了五十两银子。”
这潜台词的意思是她们已经卖得很贵了么?纪澄抬起头诧异地看着沈彻,敏锐地问道:“向大姑娘是谁?”
沈彻可没有闲心给纪澄讲太子太傅家的向大姑娘的遭遇,转而问道:“你们怎么会装扮成舞姬的?”
纪澄没顾得上回答,她的心思还缠绕在沈彻提到的向大姑娘身上, 那是谁?为何沈彻会拿向大姑娘和她们比?
沈萃见纪澄失了神, 赶紧接话道:“我们是误打误撞跑进舞姬换衣服的地方的,澄姐姐就让我赶紧换上她们的衣服,免得被人发现。”
“哦。”沈彻应了一声,但那语调却十分值得人玩味,“这么巧就刚好闯进了舞姬换衣服的地方?她们也那么巧就没发现你们是假冒的?”
纪澄此刻已经回过神来,听见沈彻的质疑,眉毛立即就竖了起来, 他是什么意思?怀疑她和外人合伙做的这件事?她这样做能有什么好处?
其实在沈彻看来,纪澄在这件事里能得到的好处实在也不算少。她不仅救了她自己,还救了沈萃,看沈萃现在那模样,对纪澄那是一个依赖和佩服,想必等她回去后,她姑母也会对她感恩戴德的。在这件事里她显得有勇有谋,有情有义,很能得人好感。外人或许不会知道内情,但是他那位大哥还有四弟肯定是会知道的,到时候......
到时候纪澄自己的名声不打紧,可是沈萃却是个玉瓶子,只要纪澄拿捏住这件事,想嫁给沈径也不是不可能,就看她姑母纪兰舍不舍得沈萃这个女儿了。虽然什么也没发生,但毕竟是到了天香楼,还在人前舞了一曲。
就连纪澄自己也没想到原来自己可以在这件事情里得到这许多好处。
但是纪澄在看见沈彻的眼神后,很快也就明白他为何会怀疑了,因为纪澄也想明白了这里头的好处,不过沈彻猜错了一点儿,她一点儿都不想嫁给沈径好么?!
纪澄在沈萃投过来的狐疑的眼神里开口道:“我鼻子自幼就比较尖,我闻见那房间里香粉气味儿特别浓,就知道肯定是女子的房间,这才带着五妹妹冒险闯进去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总是好对付一些。
“至于为何进来的那舞娘没认出我们来,我也很诧异。”纪澄老老实实地道。她也真是可怜,本是一片冰心在玉壶,可惜对于惯来给人以心机深沉印象的人来说,别人很难怀疑她做事是没有目的的。
沈彻闻言也并不再追问,转而安抚沈萃道:“别担心,这件事不会有太多人知道的。天香楼的人绝对不敢多嘴,至于麻子那条线,家里自会料理的。这会儿想必家人正急着到处找你们,回去后把实情告诉老太太和婶婶们就行了。”
沈萃点了点头,又忍不住问沈彻道:“二哥,能不能查得出究竟是谁人害我们啊?”
沈彻心里虽然觉得沈萃这脑子真是不知怎么长的,连自己得罪了谁都不知道,但嘴上依然安抚道:“别急,总会水落石出的。”
沈彻很快就离开了马车,虽然都是妹妹,可同乘一辆马车总还是不好。
纪澄和沈萃被沈彻送回家后,果然沈家所有的仆人都已经派了出去找她二人,沈芫和沈荨见到她和沈萃安然归来后,激动得直掉眼泪。纪兰的眼睛都已经哭肿了,老太太的眼圈儿也是红红的。
纪澄和沈萃照着沈彻的话,把实情一说,别说老太太了,就是闻声回来的齐国公沈卓也黑沉了脸,纪兰虽然没说话,但是手心都已经被指甲给掐出血印子了。
接下来纪澄和沈萃一人喝了一碗安神汤,就被丫头送回了屋里洗漱安歇,家中长辈嘱咐她们对外只说是贪玩儿怕家中仆人跟着,所以淘气地甩掉了丫头和婆子,自己玩儿去了。
这个晚上很多人睡得特别香,比如纪澄,也有很多人议事议得很晚,比如老太太的芮英堂。
沈彻回到九里院时,霓裳正在灯下给他缝制新的中衣,见他进来忙地放下手中针线,家中仆人四处找沈萃和纪澄的事儿,她自然也听说了。
霓裳迎了上去,伺候沈彻换了鞋子,柔声道:“厨上熬了绿豆百合汤,公子沐浴完可要饮一碗?”
说话间霓裳又低下头给沈彻脱腰带,只见得空中一丝银光闪过,霓裳“咦”了一声,怎么会有五色缕?
也不怪霓裳会惊讶,打从她开始伺候沈彻的时候起,每年七夕沈彻回来,她就没见过他身上有五色缕,他若不想让那些女子近身,那些姑娘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他身上别得了五色缕的。
沈彻闻得霓裳的惊讶声低头一看,也见到了她手里那枚穿着五色缕的针。他微微皱了皱眉头,难得他也有拿不准的时候,不知这突如其来的五色缕是何时跑到他身上的。
应该不可能是王丽娘。
王丽娘就是那位沈荨和纪澄在端午节时看到的陪在沈彻身边的小寡妇。若非这条五色缕出现,这位王娘子从今日起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再出现在沈彻的记忆里了。
这也只能怪王丽娘太心急了,所以吃不了热豆腐。
却说今日是七夕,如此佳节沈彻不去看看王丽娘实在说不过去。
王丽娘的婆母侯婆子也知道,所以早早儿就躲出去了,她那没福气儿子死得早,这媳妇为她儿子守了三年,也算是对得起她老侯家了。都说女子一嫁从父,二嫁就由己了,可侯婆子如今全靠王丽娘做些针线活儿养活一家子,她哪里舍得王丽娘改嫁。
被周围那些婆子一撺掇,侯婆子也就打起了王丽娘的主意,这小娘子生得花容月貌的,若是能攀上个富家公子做个外室也是够格儿的,如此一来王丽娘还可以继续跟她住在一块儿,那富家子弟得闲过来住一宿赏点儿银子花花岂不是两全其美?
王丽娘本不是个浪荡性子,可抵不住经年累月被侯婆子怂恿,那日在从楼上往街上望,看到沈彻时神魂儿一下就扑了过去。正如榆钱儿的话,王丽娘心里想的也是,哪怕跟他只能做一宿夫妻这人生一辈子也就值当了。
于是这才有了王丽娘人生第一次拿手绢儿撩男人的戏码。王丽娘当时不过是想着试一试,压根儿没想过会成功,哪知道沈彻却回了头,还冲她轻轻扯了扯唇角。
其后的事情自然就顺理成章了,侯婆子简直笑得嘴都合不拢了,这位沈家二公子出手可是极阔绰的,还给她银子开了个小小的酒铺做营生。
这日知道七夕沈彻要来,侯婆子自然殷勤,一大早儿天没亮就去猪头张家的卤肉铺子排队,定下那猪耳叶子。
但凡吃过卤猪耳朵的都该知道,最好吃的就是那成行的耳叶子,中间一条白色软骨,吃起来软硬相间,别有风味儿。但是这猪耳朵就那么大,一刀下去总有边角余料,而这位沈二公子却只吃那形状最完整的耳丝。
一头猪的卤猪耳朵里能挑出来的形状完整的耳丝也没多少根儿,更何况猪头张的卤猪耳朵可是在京师都数得上名儿的。侯婆子若非去得早,肯定是买不到的。
这厢侯婆子买了卤猪耳朵,那厢王丽娘也走了半个城打到了一斤沈彻喜欢的玉泉白。玉泉白是南城城郊一个小酒坊的招牌酒,每天产出不多,而且每年只卖半年,每人还限购,最多只能买一斤,也不知名气是怎么传出去的,反正每天铺子还没开,门口就已经排了半条街的队伍了。
侯家婆媳为了牢牢攀上沈家二公子这棵大树,也实在没少费心思。
沈彻到侯家时,王丽娘就如霓裳那般迎了出来,她是个细心体贴之人,同沈彻相处不久之后就基本摸清了沈彻的习惯,见他进来又是伺候换鞋更衣,又是绞帕子伺候洗脸、洗手,拿出了十二分的温柔小意来伺候。
“公子似乎有些疲倦,我替你捏捏肩吧。”王丽娘一边摆着杯筷一边观察沈彻的神色。
沈彻笑道:“好啊,丽娘有一双巧手。”
王丽娘扭腰走到沈彻的身后,替他揉捏起肩膀来,“今日煨的牛尾公子可还满意?”
“丽娘做的牛尾是京师一绝,别地儿再没能越过你的。”沈彻道。
王丽娘灿然一笑,“公子若是喜欢,丽娘以后天天给公子煨。”
这话沈彻可不能接,也只能装没听明白。王丽娘心下暗暗叹息一声,想起前儿侯婆子的话来,这男人女人没有真正亲近过,就捆不到一起去。
想到这儿,王丽娘的脸就微微一红,她低头看了看沈彻,虽然只能看到这冤家的头顶和后脑勺,可在她眼里便是沈彻的那后脑勺也比别人好看了一百倍去,王丽娘心一横,将身上穿的水红薄衫的领口拉了拉,那夏日薄衫里头只着了件霜白绣牡丹的肚兜,可是那霜白的布却也还比不上她胸脯的肉儿白,她自己有时候看了都会晃神,只不知道自己心上的冤家会怎么看。
王丽娘觑着沈彻杯中酒空之后,莲步轻移地走到沈彻跟前儿,弯腰替他斟满酒,那一双猪头肉慢慢晃晃地几乎都要跑出来了。
王丽娘双手捧着酒杯借着递酒的动作偎入沈彻的怀里,“公子。”
沈彻一把扶住王丽娘的腰,一手接过酒杯,将她固定在离自己三寸的地方,眼睛故意在王丽娘那高耸的猪头肉上流连了许久,然后笑道:“丽娘,这种事情女人太主动了,就没意思了。我不是教过你么,若想吊着我,就得把肉举得高一些,叫我看得到吃不到才有意思。”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