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和郭城商量电影的事情,梁熙带着巢闻特地跑了一趟纽约。
头一次坐国际航班横跨太平洋,梁熙虽然面不改色,但心底还是紧张的,唯一的表现就是她不止一次对巢闻身前正在播放电影的平板电脑露出担忧的目光。
最后还是忍不住出言道:“别看了。”
“嗯?”巢闻看了过来。
只见梁熙一脸正色:“飞机飞行时最好不要使用电子设备。”
“只要不通信号就可以了。”话是这么说,但巢闻还是听话地把电影退了出去,扬了扬眉,“你很紧张?”
“……没有。”
“我们要飞十三个小时,总不能都拿来睡觉吧。”巢闻拿着耳机,“听音乐吗?”
“不听。”梁熙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然后自顾自地拿着手中的杂志翻看。
过了两分钟,巢闻看着她,突然笑道:“你果然很紧张。”
不等梁熙反驳,他就接着道:“平时你都是一目十行的,今天看这页格外的慢。”
梁熙不同意道:“我是在细细品味。”
巢闻微笑:“这一页是栏目介绍和投稿须知,你打算投稿?”
梁熙定睛一看,没想到手里的版面还真的是像巢闻说的那样。
“我只是在想事情。”她面色不改,风云不惊,然后为了使自己的话更有可信性,补充道,“我在想郭城的剧本究竟是什么样的,然后见到以后该说些什么。”
巢闻道:“那不就是在紧张吗?”
梁熙这才发觉自己又被巢闻下套给绕了进去,有些发窘,索性不理身边那人了。
见她不说话,巢闻主动建议道:“路途漫漫,还是听歌吧。”
“it beingthe spring time……”
梁熙以为巢闻会把耳机强行塞进自己耳朵里,却万没想到对方突然伸手揽住了她的肩头,然后俯过来凑到她耳边,压低声音哼唱起来。
这本是一首爱尔兰民谣,女声婉转犹如天籁,现经由他的声音降了几个调唱出来,倒是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版本了,沙哑中磁性十足,低沉如大提琴的旋律,唱出别一番的悠远,像是一杯苦后回甜的清酒。
梁熙也是第一次听巢闻唱歌,一时间有些愣住。
“she said,dear
don't leavefor another season”
飞机穿越云层,在阳光之下犹如镀了一层金,缓缓驶过浩瀚湛蓝的太平洋。
“though fortune doespleasing”
听到□□部分,梁熙才想起,自己是听过这首歌的。
——那是很久之前的时候了,那时她还在带巢闻等候《青春纪》的面试,也是因为看出了她的紧张,所以巢闻给她听了这首歌。
这个人的好记性,总是拿来记了奇奇怪怪的东西。
“i 'llalong with you……”
巢闻收回手臂,转而与梁熙十指相扣。
那枚蓝宝石铭记住了此时的美好时光。
梁熙在杂志和网站上见过郭城的样子。
六十出头,中等身材,长得毫无特色,唯有一双眼睛目光炯炯,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他就这样一身常服坐在办公室里,手上在改导演剧本,工作室的其他员工都被他批准回去放新年假——包括那些其实根本不用过春节的外国人。
在助手将梁熙和巢闻领进办公室后,他抬起头,第一句话是对助理说的:“joyce,加班辛苦了,现在你可以回去享受你的假期了。”
“gordon,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老板。”金发碧眼的女助手眨了眨眼,露出甜美的笑容,“新年快乐,我先下班了。”
待女助手走后,室内就只有郭城、梁熙和巢闻三人了。
梁熙尊敬道:“看得出您的员工都很爱戴您。”
郭城笑了笑,语气诙谐:“梁小姐过奖了,我只是方便自己休假而已。圣诞假时多压榨了他们几天,要是不趁现在补回来,只怕要不了多久我就要受到法院的传票了。”
话罢,他的目光落在了另一个人身上,眼神复杂,微微颔首:“巢闻,很高兴见到你。”
巢闻与他握手,一边道:“我也是,郭导。”
“没想到宋夏城的儿子都这么大了。”松开手,郭城有些唏嘘般感慨道。
根据梁熙掌握的官方资料来看,郭城是一直都没有成家的。
有关他的绯闻屈指可数,成名后他只公开过一段恋情,那时候他还没有定居美国,对象是他最初的女助手,然而好景不长,有一次在山里拍戏时,下倾盆大雨,突如其来的滑坡将女助手连人带车断送在了那一天。
然后,郭城身边再没出现过其他人,甚至连一点捕风捉影的暧昧绯闻都没有。
顿了顿,郭城随口问道:“多大了?”
巢闻想了想:“二十九。”
“三十而立。”郭城点了点头,“你父亲在你这个年龄时还很浮躁,你比他要沉稳得多。”
“多谢郭导。”
“所以其实我当时并不惊讶他会拒绝我的请求。”郭城笑起来时眼角的褶子填满了时光的痕迹,“那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他最后拒绝我的时候说的那句话,他说‘你这个剧本很有意义,但不好意思,我现在还很乐于肤浅’。”
很少有人能这样一边不可一世着,一边坦言自己的虚荣与肤浅。
所以就算被拒三次,他都不会愤恨宋夏城,甚至愿意为了宋夏城,把自己这样喜欢的一份剧本尘封。
他本想着是,等宋夏城上了三十岁,心态慢慢沉下来,而他也打拼出点名声时,再去邀请第四次。
却没想到再没有那个机会了。
梁熙问道:“请问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这个故事已放在郭城心中太久,所以他根本不需要翻剧本,就能很熟稔地将故事概括娓娓道来。
电影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林生的男人。
林生的父母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各自重组家庭,把林生扔给姥姥带。林生从小叛逆,不学好,书也不好好念,但对姥姥还是很孝顺的,就算不喜欢念书也会去学校装装样子。然而高三时,姥姥溘然长逝,林生将会被父母其中一方接回,由于不想面对父母和厌弃学习,他选择了退学,带着姥姥留给他的所有家当,只身到了另一个城市开始闯荡。
十年后,林生年近而立,却依然一事无成。他性格暴躁,做什么工作都会与人起冲突,最后干脆做起了混混,有点钱就拿来买烟赌钱,住潮湿的地下室,穿已经破洞的衣服,邋遢颓废,活得如同虫豸。在一天雨夜,他和人发生冲突,被围堵在巷口群殴,当他狼狈地拖着身体回家的时候,在路口转角捡到一个弃婴。
那是个患有先天白血病的女孩,林生最开始并不知道她有病,本想捡了她转手卖给人贩,但当真的联系好人时却又动摇了,最后决定将女孩当作自己女儿来养,取名为小雨。因为有了小雨,林生的生活逐渐变得不一样起来,他开始学会照顾人,经历了一番波折后,他对小雨的感情已经很深了,不再是当初那个混世颓废的男人,而是成为了一个富有责任心的父亲。
但是这段时间非常短暂。
林生凑钱送小雨去医院,然而孩子接受治疗的时间已然太晚,根本活不过婴儿期,最后还是在林生眼前停止了呼吸。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小雨唤起了林生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渴望与珍惜,看着停止呼吸的婴孩,林生跪在地上痛苦不已。
悲伤总会有过去的时候,在小雨走后,生活依然照样进行,林生依然只是个小人物,他在餐馆里找了个送外卖的活,偶尔会与人起纠纷,偶尔会受点小伤,偶尔会看着背着书包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出神。
下雨的时候两腿关节会疼,喝酒超过三杯胃会不舒服。
他攒了钱回到故土给姥姥扫墓,还远远地看过与他同母异父的妹妹。
怎么看都是平淡平庸的日子。
“但是对林生来说,一切已经不一样了。”
听完郭城的叙述后,巢闻如是沉声道。
郭城笑容温和,赞许道:“是的。”
“林生的人物形象有很多层次。”梁熙道,“角色本身很有价值,但演出来不一定讨喜。”
“我已经拍了太多所谓的‘讨喜’的电影了,这部片子是我的夙愿。”郭城摊开手,“虽说电影拍出来是给观众看的,但我们的选择创作就不能有自己独立的喜好吗?既然要打动观众,那主动权就应该掌控在我们手中。”
“我没有什么意见。”梁熙知道如果出演的话,这部戏将是拓宽巢闻戏路的绝好机会,于是很爽快地答应了,而后看向巢闻,征询他本人的意见。
沉默了数秒,巢闻道:“能出演郭导的电影,是我的荣幸。”
电影定在四月开机,拍摄地点在国内的s市。
在正式开拍之前,梁熙带着巢闻去s市踩点,逛了老居民区的弄堂,看了与故事里林生所住相近的地下室,甚至还去医院转了圈,隔着玻璃看那些躺在保温箱里的早产儿,软软的一团肉,无论健康与否,都是诞生的新生命。
然后闲暇时,他们还去了大剧院。
五年前铺红地毯的地方此时空空荡荡,当年的星光璀璨不过已是被微风吹散的尘埃。
那年的林筱玉,那年的蔡宏敏,那年的方叙,那年的梁熙。
全都已消失在记忆中的红毯尽头。
梁熙站在剧院前的阶梯上,背对着巢闻道:“第一次见你,就是在这儿。”
那时的你满眼冰川,走在剧组中却给人孑然一身的感觉,淡漠又疏远。
而我,以陌生的旁观者的身份,听师兄科普你的事迹。
梁熙回头,看向阶梯下站立的巢闻,眼底波光粼粼,泛着清亮的光芒。
她朝巢闻伸出手,笑容温和又笃定:“这部电影,一定会进展顺利的。”
明年,就是五年之约兑现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