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正文25 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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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过了这么久, 章一见到林致仍然不自在,甚至是害怕。她想自己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那种“非主流”爱情的。

林致也看出来了, 但不知道章一为什么排斥他,那小丫头扯了个借口上楼去了, 看她腿脚跟以前一样利索,于是对钟闵说,“好像……不怎么待见我,以前不这样啊。”

钟闵说:“小孩的脸,六月的天,说变就变。”

林致像捉住了他的小辫子,“你终于肯承认她是小孩了?”

“仅限某些方面。”不愿意讨论这个, 起身去厨房, 林致夹脚跟在后头。取了两只杯子,加冰块,往一只里注入琥珀色液体,递给林致。

林致做个手势, 看钟闵靠在流理台上持杯喝, 忍不住说,“你倒是厉害,每天加起来只睡够可怜的数小时,还要喝whisky。”

钟闵只“唔”了一声。在医院集中精力照顾她,还要分神留意那件事。若这世上果有仙方,他还真想求一剂来,做个不眠不休的才好。可惜没有, 只好喝这些东西,时间长了,免不了有点依赖的。到底是烈酒,少喝的好,于是把杯子随手一放,身子依旧靠着没动。

“晋川家的孩子不要紧吧。”从林致进屋的第一眼,钟闵就知道他已走出低迷。

果然,林致听到那个名字,面上也没多大反应,他也找个橱柜一靠,“出院了。都知道你是个对旁人漠不关心的,因此不问也没人怪你,何必多此一举。”

钟闵笑,“我关心你,那么,来问问你的事。”

林致“嘁”一声,看他到底问是不问。

结果还是问了。“你没找机会跟他重修旧好?”

“我们谈过一次,还不如不谈。他说自己是做父亲的,不能不考虑儿子的想法,意思非常清楚。甚至还劝我回心转意。我当时就臭骂他一通,说他简直拿我当第二个儿子来教育。既然再没关系了,就别来管我,我今后怎么样,爱不爱他,那都是我的事。”

钟闵语不惊人死不休,“那你还爱不爱他?”

林致盯着他看了半晌,“你是真关心我,还是看笑话。”叹口气,“其实我有时候很疑惑。口口声声说爱的,究竟是不是爱。也许只是主观强化,潜意识的回答。从一开始,我是想跟他在一起,但从没有要独占他这个人,遇上好的女孩,也不是不动心的。也许真的是因为触犯了禁忌,逃避现世,爱上的不过是那禁忌里头的自己。世上多的是试金石之类的东西,为什么偏没有试心石,若有,也不会有人被爱或不爱纠缠一辈子。我是弄不明白的了,也不想去明白,明白之后又徒生烦恼。就这样爱他,或是以为爱着他,两者都不妨碍我今后娶妻生子,与人相敬如宾一辈子。”

钟闵说,“听你这番话,到底该说你悟还是不悟?”

林致耸肩,不置可否。又说,“你还记不记得章一的老师,杨迭?”

那个娃娃脸的,义正言辞指责过他的年轻人。钟闵点头。

“看不出那么有胆量,竟然跟家里人明言自己不是常人。当然他也没说是我,不过我当时就同他决裂,是我自己形秽,无法直面他那种不顾一切的勇气。”

钟闵不知是冷嘲还是热讽,“可惜碎这一地冰心。”

林致勾起什么回忆,沉默了一下。突然又想起来说,“上次战家的家宴,我去了。”

钟闵没回应。

“凯旋是主角,不出意外的艳压全场。还是一个人。”

“……我们聊了一些。”

“……放心,没有提到你。”

钟闵终于开口,“笑话,不怕你不提,只是提了我,反倒摆不正你自己的位置。”

林致问:“你真的不打算跟她见面了?”

钟闵说:“看机缘。”

林致大惊失色,“那可是凯旋!这么多年唯一令你青眼相加的女子。你们不是没好过,还一起失踪了一个月。连我都以为你们是要结婚的,后来为什么你回来了,她一个人漂在国外?”

“战家一直把你当准女婿看,你老头也不是没这个意思的,现在她回来了,两家人岂肯放过你?”

“我说,难道……难道是因为章一?你会为了她做到这个份上?这根本不可能,你们差太多了,你要是……”

“你他妈的别没完没了!”

林致的舌头像被斩断一半,缩回去,过半天才说,“好好,不说不说。”钟闵那表情,那暴喝声,实在怕人。

林致说的这些,钟闵哪有不明白的?这么多事情堆在一块,他再淡定,也非一丝都不浮躁的。“有摆不平的,肯定第一个通知你。”

有他这句话,林致还能说什么呢,皇帝不急太监急。钟闵从小就是这样,在他的王国里,只有他说了才算。然而这一次的情形,是非同小可的。

***

送走林致,上楼。章一在她自己房间里,坐在书桌前,涂涂抹抹些什么。走过去看,原来是在素描。

她看见他,问:“林大哥走了?”

“嗯。”拉她起来,“别画了。”

她跟着他走,疑惑问:“做什么?”结果是拖着她往床上一倒,她以为是要做什么,又想到昨天晚上,羞愤地给他一锭拳。

他把她往怀里一紧,下巴搁在她头顶上,闭上眼,“乖,让我抱一抱。”

是很久以前,在同样的房间里,他说过这样的话。那一次,少女背部的雪白色朦胧似欲化入空气里,男人的身体贴上去,他们似一尊连体的塑像,镀上了古铜的暮色。而这一次,女孩在男人怀里,软得似没有骨头,再没有满脸不甘,小手放在男人的胸前,是心安理得。相同的依然是静,听得见两个人的心跳,一个沉稳,一个轻快,但终于在某一处合拍了,成了不分彼此的,一个人的心跳。

他声音在她头顶,幽幽的,“我还不知道你喜欢画画。”

她说,“学校每年的兴趣班我都报美术,基本都是素描。其实更喜欢油画的,只是相比费钱得多。”

“给你请个油画老师?”

她赶紧说不用,“高中肯定也有机会的。”其实心里还是很想的,她难得对一样东西这么有兴趣,但想这样一来又要添许多麻烦,于是就说违心话了。

他轻轻地应了声,没再提,过很久也不见说话,她不敢动,生怕他是睡着了,一动就吵醒了。

*** *** ***

哪知他还是请来了老师,问起来,说一则她喜欢,二则替她打发时间。那老师是很有经验的,教学起来得心应手,也没有传说中艺术者的清傲,年纪不过二十多,因此章一很快喜欢上她,两个人处得相当好。

钟闵开始恢复以前的作息,她早上有时觉得他起身了,但就是睁不开眼,等到醒来,旁边的枕头还隐约看得到凹下去的痕迹。还是觉得困,于是一翻身半趴在他方才睡过的地方,头从枕头上掉下来,身子微微蜷曲,还像是窝在他怀里,又睡过去。

他从外边回来,有时也赶上她们的授课时间,多半是静静坐在旁边看着,也有边看书的。其实那老师也是很爱说话的,两个人嘻嘻哈哈的,通常都是闹完一阵才发现他在看着,再怎么注意多少也要吵到他。他倒是不介意的样子,偶尔碰上她看他,那表情几乎称得上是愉悦的。隔一段时间便要过来问她累不累,渴不渴,叫她别站太久。

她每天是要睡中觉的,其实根本不想睡,只因她在睡,他多半也会上床来眯一会儿的。从医院回来有些日子了,他浅眠依旧十分严重,白天似看不出什么,但总有一两丝倦意是被她捕捉到的。

老师一般就在三点半的时候来。她因是初学,兴致非常高,说笑间,一下午时间就过去了,再不觉得闷。又因手生,因此时常将颜料弄到手上衣服上,有时候忘了,甚至将手上的沾到脸上去。他给她抹好香皂,小手握在他掌中,轻轻搓洗。她一抬头看见他眼里可以醉死人的温柔,一句话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你这个样子,是否有恋女情节?”

他一愣,随即失笑,“这话是谁教你的?”

她说:“这种说法连小孩子都知道。”

他把她的手送到流水下洗,漫不经心说:“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我让你有这种错觉吗?那好啊,上辈子你是我的情人,这辈子仍是情人。最好你这么生生世世错觉下去。”

你看这人嘴多坏,生生世世错觉,岂不生生世世做他的情人。她哪里说得过他,羞都羞死了。

洗完手和脸出来,她蹦上床一躺,成“大”字型派开。过了一会,反应过来他刚刚去的好像更衣室,于是跳下来,过去看。探头进去,他果然是在更衣。

她问:“要出去么?”都这个点了。

“嗯,去见一个老朋友。”转头看她,“一起去?”

估计是他生意场上的朋友,无趣得很,于是说:“不去。我饿了,等着一会吃饭。”

他突然说:“进来。”

“诶?”

难得来看他换衣服,于是捉住她,拿起来一件件比划,挨个问她的意见。她存心使小坏,故意说这不好那不好,其实她哪里懂?他耐心出奇的好,还在问。这更衣室也不知谁设计的,里头的镜子可三百六十度审视,到处都是他跟她的影子。其实他那样的气质,已经不用衣服来衬,站在那,整个人如渊s岳峙,相比之下,显得她愈发的小了。——b 不由得烦躁,他再问,就随口说好。想不到他一个大男人穿衣服这么麻烦,也知道在那折腾个什么劲。看他开始脱,赶紧跳起来,“等等,我先出去。”

他那眼神分明的不赞同,一把抓住她,要笑不笑,“我什么地方你没见过。”

耳朵里“哄”一声响,脸烧起来。她哪里肯,全方位的审视镜,一会全是她在一边观看美男更衣的镜像,这成什么了?不行,甩脱手要跑,不忘扔下一句“暴露狂”。

一会他换完出来,她也不看,他非要凑上来,两臂一钳,就是一顿好亲。亲完了,她还扭扭捏捏的,装作换电视台,看他还粘在身上,口气冲得很,“还不走!”可等他走了,估计好时间,又偷偷溜到阳台,蹲下身,只露个眼睛在外面。他开着车子出来,不知是否心有灵犀,回头望向她的方向。被发现了,于是只好现身出来,冲他摆摆手,哪知他坐在车里,亦朝她摆摆手。两个人样子傻得不行,还好没人看见,但不知为什么,她觉得心里冒起了小泡泡。

直到看不见了,才又钻进房里,躺回床上去。无聊得很,于是在床上像指针一样顺时针摆,摆了两周,就要喊头昏。出院后,她一直就在他这边睡了。其实她最喜欢这种圆形大床,很有童趣,童话里的princess睡的应当就是这样的床。偏偏他那个人房里是暗色系,卧具换来换去都是黑色主调,冷冰冰的,气人得很。实在是越看越不顺眼,况且她的东西都在原来的房间里,用起来不方便,反正也无事,索性来一番改造。

把她房里的毛绒公仔全都搬过来,从大到小,一个叠一个,摞得像小山。然后是她的枕头,她的凉被。再去他的更衣室搜搜看,有没有其他款的床单。一排排衣柜全被她打开看,他果然是只穿经典黑白灰的,但就是同一种颜色,深浅、亮度都是不同的,更别说衣料了。细细看,才发现他的衣服分门别类,大到基本走形,小到领子形状、袖子花样,甚至暗袋、扣眼无一处相同。那边还有鞋架,他就是每天换一双,一年也轮换不了这么多鞋。更别提n多领带,围脖和各式袖扣。诶?!居然在他的配件中发现了眼镜!他戴眼镜吗,她怎么没见到过。戴来看看,没度数啊,是平光镜,这说明了什么?

如此骚包,又是在一眼看不穿的细微之处,此乃闷骚啊闷骚!于是乎,她整个人在这个男人的低调前华丽丽的震惊了。

缓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她夏天的衣服搬过来扔在床上,分次拿到更衣室里,挂到他的衣服当中。那些黑白灰立刻被打乱了,糖果色,格纹,圆点花,公主袖,雪纺纱迅速入侵。她只管嘿嘿奸笑,回来吓死他!到底她的衣服少些,分不匀称,那头“积压”的全是他的白衬衣,她过去一件件翻。翻到最里头的一件,外侧胸口上有一大块浅咖啡色印迹,是什么东西泼上去没洗干净么?可为什么还挂在这里?怪事情。

做完这一切,她非常得意,并且喜欢这样,因为有一种鸠占鹊巢的威风感。觉得有些累了,倒在床上,闭着眼,很想很想知道他到时候会是什么表情。在心里笑出声,原来要心满意足是这么的简单。

***

钟闵到马球场,刚好到比赛第三巡结束的半场间休息,球员跨马由远及近,周围掌声响起。

一位女郎身穿黄色上衣和白色马裤,脚蹬棕色齐膝靴,坐姿完美,脸上的汗星子在夕阳下闪闪发光,说不出的神采飞扬,拿球槌一指临近的男子,朗声问:“服是不服?要认输的趁早!”那男子摇头说:“我们四个加上你们中的那三个是打定了主意,舍命陪佳人。”女郎“哧”地一笑,梨涡里两朵明艳花,“好,要扮乖就给你机会,可别后悔。”说完一转眼看到场外一人长身玉立,那明艳顿时开得令人不敢逼视,将手中球槌扔给球童,翻身下马,奔过去,在那人面前站定了,这才摘下球帽,盈盈笑意里终于叫出一声:“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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