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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艳小时候,京城有一年流行长水痘。刚好那年,西域使者来朝贺,进贡了百只西域香猪,皇帝很高兴,文武百官人手牵一头回家。
小香猪来到陶艳家里很欢乐,仰天躺在泥地里拱啊拱,露出白花花肚皮。(ˉ(∞)ˉ)
陶艳好奇,跑过去看香猪玩泥巴。
突然指着猪腹部的两排红点点大叫。
陶艳:爹啊!京城的水痘传染到小猪猪身上了!
陶老爷:……-_-#……那不是水痘……
陶艳:( ⊙o⊙ )?
陶老爷:那是人家的两排□□……
陶艳:~~~~(>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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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艳想,现在是光天化日,量他也不会现在动粗!
算盘可以那么打,不过这个结果可不是陶艳能定的,主导权全部掌握在北谛手里。
北谛若真想动粗,一个小小陶艳,还不够给他揉搓的。
果然,当陶艳离自己只有一臂距离时,北谛放下手里的茶杯,快速出手一拽,将陶艳的腰身拉了过来.
“——啊!”
惊叫不及,陶艳已经被北谛抱坐到了他的大腿上,陶艳是侧坐在一遍的,北谛一只手扣住了他的腰身,将它牢牢按在大腿上,陶艳本想用手推开,不想北谛快他一步,又将他两只多动的手捆在一起,另一只手抓他两只靠在背后。
“别动!”
北谛这个命令的语气,其实并不重,与其说是命令,倒不如说是请求。
“我不会把你怎么样!就这样一会儿!”
陶艳听他口气软了下来,也就不再做挣扎。
技不如人,再如何挣扎都是白费力气,还会被他耻笑。
叹了口气,任命地放下了手。
北谛见他不再挣扎,同时松开了原先束缚住的手腕,陶艳把手放到前面,又试着想起来,没料想北谛一只手压住他的腰的力量竟然如此巨大,屁股跟本离不开对方的大腿。
某人嘴角泛出危险的笑意,伸手将陶艳的一只手拉到面前。
“做什么?”手的主人想要抗议,用力往回抽。
不过依旧是徒劳,北谛将这只手放在手心里把玩,又像是研究什么东西一样打量了好几回。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以前没仔细看,今天有机会看了,这手到真是漂亮,怎么不像男人?”
说话的时候眼睛对着陶艳的眸子,陶艳把头扭过去。
“谁说不像男人!”
“水葱样的,很纤细,捏起来又软,这手握笔,所以画出来的眉毛才好看么?”
“……这我哪里知道!”
趁北谛君放松,陶艳抽回了自己的手,顺带搓了搓。
“腰也抱了,手也看了,我说镇国公大人,现在该放我起来了吧?”
“放你起来?”北谛故意不解道:“你都还没有侍寝过,怎么能放你起来?”
“——啥?”陶艳惊恐着把头转到北谛面前,瞪大眼睛与北谛对视。“开什么玩笑,谁说我要侍寝了?”
“上次大喜之日,事情做了一半,捡日不如撞日,不如就现在把下面的事情一道做做完算了,你说呢?”
对方的脸变得及其危险,强大的不安笼罩陶艳的身体,好像这种野兽模式即将一触即发般,能让他瞬间尸骨无存!
“等……等等……”陶艳连忙把衣服的系带紧紧抓在手里,迅速警觉起来。
惊恐万分,又是楚楚可怜的模样。
北谛也并不是真想要这个时候就要了他,刚刚本来没有想这样逗他,就在陶艳坐到自己腿上,北谛突然又了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不过他现在还分不清楚,这种感觉到底只是单纯的觉得陶艳很有趣,能给自己带来不少快乐;还是其他呢?
他不想去想,要想的事情太多,一一琢磨,脑子明显不够用。
所以当陶艳被点中了死穴,开始害怕的时候,北谛也觉得适可而止最好。
“怕成这样?又不会吃了你!”
“……谁……谁怕了!”
某人明明身子都在抖,还是嘴硬的不肯承认。北谛有一瞬间真的在想,不如就趁今天,把陶艳这个家伙办了。
——好在最后理智压倒了生理本能的欲望。北谛还是将陶艳从自己身上放了下来。
陶艳心有余悸,上次在喜房里,若不是有雅公子出现,很可能就被他得逞了,而北谛确实力气大得惊人,同为男人,自己竟然完全被压得没有一点回击的余地。
看来,以后还是不能跟他单独在有床的房间里相处比较安全!
陶艳暗自吐了个舌头,这个样子也没有逃开北谛的眼睛,他好像很享受调戏陶艳的过程,起码,府里的其他人就没有陶艳那么能折腾。
“你不是在教鹦鹉学说话么?我跟你做个交易如何?”
“什么交易?”
“三日内,你若能教这只鹦鹉说你……你刚刚在教它说的那句话,我以后都不会对你动粗!”
“真的?”
“恩,不过,你若不能叫鹦鹉开口……”北谛淡笑道:“我想要你的时候,就要随叫随到!”
“你只要不对我做什么奇怪的事情,随叫随到就随叫随到!”
“行,一言九鼎,第三日日落前,你若做不到,就是输了!”
“一言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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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日的赌局算是打下了,原先觉得教一只飞禽说话还是很容易的事情,却不知道是这只鹦鹉太笨还是陶艳这个老师的水平不好,总是开始的一天依旧毫无进展。
陶艳到不是真的怕北谛君心血来潮会把他怎么样,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北谛能有办法动陶艳,陶艳自然会“船到桥头自然直”。
之所以会点头答应,不过是觉得不能叫北谛君给看扁了,就算做妾,也要有做妾的尊严!
但是经过一日的练习,陶艳就觉得没有了底气。
白天,陶艳想尽了办法跟那只鹦鹉说话,说学逗唱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北谛混蛋”这四个字不下说了千万遍。
可这只鹦鹉好像不领情,对陶艳的耐心教学法一点都不关心,没有办法可以叫它完全地集中注意力,把目光放到陶艳的发音上。
那鹦鹉要么自顾自的扑扇这翅膀玩耍,要么就对着鸟食啄个不停。好像在它面前来回踱步的陶艳是空气,任他怎么摆弄姿势,都全部不去理会。
陶艳见那鸟不识抬举,先是好言相劝了一番。
什么“你若叫了,我等下就给你换上全京城最好的鸟食,咱想吃肉就吃肉,想吃海味就来海味!”
鹦鹉不搭理他。
陶艳想了想,估计这鸟在镇国公府,平时也是吃香的喝辣的习惯了,鸟食都吸引不来它,看他一肚子圆鼓鼓的,也不像是挨饿等吃的样子。
那么吃饱了以后,有什么是可以吸引它的呢?对于陶艳来说,除了好酒好菜,最叫他惦记的,就是那花楼的姑娘。
可惜镇国公府上又家规,新夫人过门,在没有得到主公承欢之前,是不能出门的。也不知道算什么道理,结果陶艳在府里百无聊赖,还真是没有出去过,心里惦记着姑娘也不能说出来,早就痒得想挠人了。
所以说,思□□,自然要在暖饱后,人尚且如此,鸟兽鱼虫大概也是一样的。
陶艳随即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邪笑着对那鹦鹉循循善诱道:“我说,鸟老弟,你心里想什么,哥哥我都能猜出来!——看你一个人被关在这里,估计也是颇为寂寞,怎么样,要是学会了这四只字,老哥我就带你去泡妞如何?——我把京城最美的母鹦鹉都带来,排成一排给你挑,你喜欢那只就那只!你要两只,就给你一双!”
那鹦鹉好像听懂了,稍微安静地转了下脑袋,看了一眼陶艳,结果不到一秒,又把头藏进了自己胳肢窝里。
“……好吧,好吧,我算是怕了你,你也太贪心了吧?两只还不够啊?你要是真能叫出来,你就算是都要了,要一排,一队,一个鸟军团,我都给你弄来!行了不?”
鹦鹉竟然真的把头缓慢地从胳膊地下钻了出来,对着陶艳愣看了些时候。
陶艳一阵激动,这鸟原来也是只色鸟啊,用美人计就给勾搭来了?
“来,跟我说【北谛混蛋】!”
鹦鹉抖着脖子张开嘴:“——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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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陶艳等待了多时的结果,竟然只是换得了两声“咯咯”!这个结果叫陶艳失望至极。
这时涵雪端了茶点进屋来,看陶艳跟着一只畜生大眼对小眼,大有大打出手想要凑鹦鹉的趋势,忍不住的呵呵笑起来。
“我说公子,夜都深了,您就吃点东西填下肚子,歇息了明天再□□吧!”
陶艳垂头丧气,一日的功夫白费,他为了这只鸟,一天都没有出过房门,早就累得嗓子都在冒火了,恨不得把鹦鹉也给拔毛切块炖了!
北谛哪里是拿名贵的鹦鹉赔给自己解闷的,他分明是借了这只蠢货气自己来的!
陶艳赌气坐到桌前,一边喝着杏仁露,一边往嘴巴里塞百花糕。那鸟倒好,好像知道陶艳也累了,它也顺着月色渐渐眯起了眼睛,想要打瞌睡。
吃吃吃,睡睡睡,除了吃喝睡,你就不会别的啦?”
陶艳狠狠瞪了一眼鹦鹉,爬上了床,涵雪过来替他理好被子,刚准备要把灯灭了,陶艳突然一骨碌抓过涵雪的手。
“干嘛公子?”
“我睡了,你替我接着教训这只蠢货!”
“啥?”涵雪一脸苦相。
“我们轮番攻击,我白天,你晚上,它不说,就不叫它睡好觉,如此轰炸,你还担心他不会记住这简单的四个字?”
陶艳双目完成弯月,讨好道:“好姐姐,事成了,我自然不会忘记你的好!可你想想,你惹不牺牲这些短短三日,我过不好,你也要陪着我过不好啊!”
天使的微笑瞬间变成恶魔,涵雪一阵头晕目眩,真不知道倒了几辈子霉才碰上那么一个喜欢招惹主公,拼命惹火上身不够,还要拉着下人一起倒霉的主子!
陶艳的话一半威胁,一半请求,涵雪想不答应都不行,只好耷拉着脑袋,开始了她这一阶段的夜间教学模式!
“公子,这鹦鹉被我们这样轮番攻击,不会歇菜了吧!?”
陶艳将头舒服地枕在新换回来的柔软枕头上,又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转身便睡了过去,迷迷糊糊间回道:
“它歇菜……也比你主子我歇菜了好吧?”
“……”
睡着得也太快了吧!
涵雪瞪了一眼陶艳,只好乖乖听话走到鹦鹉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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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陶艳起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替早就体力不支哈欠连连的涵雪换班。
结果再次叫他崩溃,那鹦鹉被折磨了一个白天不够,晚上又没有好好睡觉,此刻如同一直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病怏怏,十分之没有精神……这第二天一天,哪怕是陶艳表演滑稽戏给它看,这只鹦鹉也是爱理不理。比前一天更加不高兴说话了。
原先还会说“主公万福”,可笑的是,今天连这句都不说了。
陶艳走近它,那鹦鹉颇通人性,立即把脑袋扭开,陶艳又拿了中午膳食中,特别为他点的蒸熟的黑稻米喂它,鹦鹉君默默吃完了他手掌里的米粒,在陶艳还没有来得及收回手之前,竟然狠狠地啄了一下他的手心,几乎要被剃掉了一块肉。
“——啊!”
陶艳霎时疼得是哇哇大叫,几乎失去理智地想要把这只鸟恰死,还好这个时候称心居来了客人。
这个客人,正是镇国公府目前的内室当家之幽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