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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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气氛冷凝, 将这些郁结依旧的话说出口,曾兆早已有了心理准备。

他清了清嗓子, 说:“小岑,我知道对于我的感情可能一时间难以接受。没关系, 我可以等,等到你能接受我。”

“兆哥,我们不适合的。”对于如今的白梓岑来说,曾兆是高枝。当这一个绝佳的机会摆在她的面前,无论是为了她的未来,还是为了白梓彦的病症,她应该义无返顾地攀上去的。然而, 她终究是拒绝了。

她有很多难以启齿的往事, 她未婚先孕,她生过孩子,她……坐过牢。她这么一个有着案底的女人,早就失去了攀上高枝的权利。她没有脸面将自己颓败的过去, 陈述给曾兆听。她咽了咽喉咙, 说:“你对我可能……只是年少时的感情未能得到结果,导致的不甘心罢了。”

曾兆并未回应,只是淡淡地抿着唇,笑着:“小岑,如果一个男人念了一个女人一年,可能是不甘心的情感作祟。但如果一个男人念了一个女人整整十年,绝对不是一句不甘心就能阐述的。依我看来, 他能盲目地等待一整个十年,那么他的真心,必定能维持到下一个以及再下下一个十年。”

他通过后视镜,安静地观察者她的侧颜:“假使一个人能活到一百岁,十年的长度,几乎等同于人生的十分之一长度。我相信,这并不是一句不甘心能解释的。”

白梓岑默了,她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高架桥拐弯的匝道口,曾兆顺畅地一个拐弯,车子便顺利地像城北驶去。白梓岑住在城西郊区,而这个方向,显然不是她回家的方向。

“兆哥,这是要往哪里去?”白梓岑问得平静,对于曾兆,她是无比放心的。

曾兆微微偏过头,朝她笑了笑,解释道:“我听说你住的那边现在摊上了工厂重度污染的官司,你现在还生着病,就先别回去了。我家够大,也就我和小舟两个人住着,多你一个人也不麻烦。”曾兆的声音干净无暇,无限温柔地填充进白梓岑的耳廓里:“我前几天漫无目的地找你的时候,去过你家,也听说了你亲戚许阿姨的事。你放心,你哥哥和许阿姨那边我都派了专人照顾着,你安安心心地先在我家养几天病,养好了我就放你回去。”

说道末尾的时候,他调侃似的用了一句放你回去的话。白梓岑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过,这种有人替她遮风挡雨的感觉了。不用愁钱,也不用愁生活,你只需要安安心心地站着,就有一个人搂住你,为你用宽厚的脊背,遮挡住所有狂风暴雨。

白梓岑有些莫名的踏实感,这种感觉,就像是许多年前,梁延川附在她的耳边对她说:“小岑,你要做我一个人的宝贝”一样。

那么生动,那么慷慨,就好像一辈子就停留在那个时间似的。

**

曾兆家的房子很大,大得让白梓岑都快找不着方向。

时间最擅长造化人,十年一瞬,白梓岑从未想过当年那个灰溜溜的少年,会成为富甲一方的男人。也从来未想到,那个心高气傲的自己,堕落成了如今的狼狈模样。

客房里的热水很足,水柱铺天盖地地往白梓岑身上冲,带走了不少的疲惫。白梓岑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走到床头柜前,那里正摆着一碗十分钟前,曾兆和曾易舟一同送来的热粥。

由十几种干果熬出来的热粥,味道甘甜。白梓岑喝着喝着,就喝得眼泪直冒。也不知是这粥太烫了,把她烫疼了。还是这种被人关怀着的感觉,让她感觉太疼了。

房门口有来回走动的声音,白梓岑怕是有人进来,忙不迭地到处找纸巾。只是她翻箱倒柜了好久,也没能找到,正当她打算打开床头柜的抽屉,翻找纸巾盒的时候,却有一件莫名熟悉的东西,映入了她的眼帘。

那是一本旧书,一本发黄了的安徒生童话。

房门外的脚步声已然离去,白梓岑小心翼翼地将这本书取了出来。她记得这本安徒生童话,因为……这是她的。

不对,这本书又不是她的。因为在十几年前,她就将它送给了她最好的朋友——小紫。

白梓岑放下粥碗,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大约是经年许久,纸张已经带上了怀旧的枯黄色,翻开书页的时候,还能听见纸张发脆,所产生的簌簌声。

当年白梓岑被拐卖的时候,恰巧是放学回家的路上,她的书包里也没什么东西,也就是几本书,而安徒生童话就恰巧是其中一本。

打开扉页,是一处歪歪扭扭的字体,上面写着——三年级二班白梓岑。

三年级的时候,白梓岑十岁,是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公主。饶是她再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也很难想到,十几年后的她,会变成如今的模样,堕落、不堪。

白梓岑随手翻了翻,虽然都是些陈腔滥调的老故事,倒也是看得有些入迷,灰姑娘、白雪公主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本书是白梓岑认识小紫的第一年,送她的礼物。山里交通淤塞,文化也尚不发达,小紫虽然学过点语文,但看起书来总是磕磕绊绊的。白梓岑虽然比她小了两岁,但所幸父母从小就给她了良好的教育,基本上不是生僻字,就能看懂。白梓岑将这本书赠给小紫之后,她的业余生活,就变成了教小紫看童话故事。看到不懂的地方,小紫还会用拼音标注。白梓岑也有问过她为什么,她只是笑着说,想学会说故事给曾兆听。

想到这里,白梓岑不由地嘴角上扬。她是多么庆幸,小紫年少时的梦想成了真,她确确实实地嫁给了她最爱的兆哥,虽然……这份梦想维持的时间有些短暂。

发黄的纸页读得白梓岑眼眸酸涩,她将信手将童话书安放在床头柜上,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暖洋洋的橙黄色灯光就在头顶,白梓岑的眼皮有些发沉,正打算睡下去,却想到床头边的那一碗粥还没喝完,又重新拿了起来。

粥碗就搁在童话书旁边,大约是太困了,白梓岑端粥的姿势有些疲惫,一不小心就将童话书也一并带了起来。

啪——

书本掉落在地板上,清脆震颤的响声,不由地让白梓岑清醒过来。夜晚的微风从窗户缝隙里钻了进来,伴随着风声,将纸张吹地簌簌地响,杂乱又无章。

白梓岑从床边弯下腰,将书本捡起来。然而,就在那一刻,纸张被吹动的瞬间,页面很是时宜地停留在了最后一页。

白梓岑猛地一怔。

她立马拿起书本,翻到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空白纸页,布满了歪斜扭曲的字体,像是刚开始学写字的儿童留下的。然而,白梓岑却凭依着这些单薄的字体,认出了小紫的痕迹。这是小紫的笔记,千真万确。

而落款时写下的日期,正是白梓岑逃离山村的第三天!

白梓岑将那个日子记得万分清晰,因为那是她曾经以为的,她应该劫后余生的日子。

字迹歪歪扭扭,甚至还夹杂了一些晦涩的拼音,白梓岑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将内容通读完整。

待看完这一整段话,白梓岑立即怔在了当场,眼泪崩溃地肆意流淌,像是炸开了的水管。

她发了疯似的立刻跑出去,一并带走了那本笔记。

**

曾兆是在楼梯的回廊口遇见的白梓岑,那时他正拾级而上,她正奔赴往下。两人碰面的那一瞬间,她的眼泪像是发了狂似的,拼命地流着,一点也没有止息的意思。

曾兆见状,倒是有些慌了。他没带随身的拐杖,只能按着那只受伤的脚,依附着楼梯的栏杆,一瘸一拐地往上走。

“小岑,怎么了?”连语气都是慌张的。

白梓岑深吸了一口气,待情绪平复些,才将手中的那本安徒生童话,送到曾兆的面前:“兆哥,你认得出这本书吗?”

曾兆的表情有一瞬间的迟疑,片刻之后,才苍白地朝白梓岑笑了笑,笑容里裹挟着一股卑微的味道:“当然记得,这本书是当年你送给小紫的,她一直当宝贝似的。去年搬家到这里的时候,我一度以为这本书丢了,没想到倒是被你找着了。”

说罢,曾兆就伸出手,打算将白梓岑手里的书抢过来。

白梓岑下意识地将书往回收,曾兆便跨了一步往上走。他左手扶着瘸了的左腿,右手高举过头顶,去够白梓岑手上的书。这样身形艰难的模样,深深刺痛了白梓岑的眼睛,疼到像是心上被扎了千万根针,密密麻麻地,连伤口都找不到。

她哽着喉咙,将目光投注在他那一只瘸了的左腿上,语气艰涩:“兆哥,我问你,你的脚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只是一些小意外。”曾兆轻描淡写。

“是因为当年的事情,对吗?”相比于曾兆的稀松平常,倒是显得白梓岑咄咄逼人了。她皱着眉,再次发问:“是因为当年放走了我,是吗?”

“你别乱想。”曾兆蹙眉,故意装作不耐烦的模样。

他自顾自地别开脸,撇开白梓岑,变换了来回方向,一个人干净利落地,依靠着栏杆往楼梯下走。

四肢完好的人,总比微有缺陷的人走的快。还未等曾兆反应过来,白梓岑已经拦在了他的面前。她眼眶微红,湿润的泪水像是随时都要从眼睑中滑下。

她一瞬不瞬地望着他,连泫然欲滴的眼泪,也像是在那一刻停滞了。

时刻、分秒都同时停顿在了这一个关键点。

“兆哥,我看到了小紫姐的日记。”

没有迟疑,连一点犹豫都没有。

相比于白梓岑的坦然,曾兆倒是显得有些犹豫。他是看过那一本书的,自然也知道——小紫在里面写下了什么。前些年,他偶尔想起她的时候,总会时不时地翻上一阵,看小紫曾经为了他有多么的义无返顾,又回头看看自己多么地愧对于他。

曾兆留下这本书,就是为了提醒自己,他是有多对不起那个叫小紫的女人。她有生之年,他没能给她最优渥的物质,也没能给她独一无二的爱情。前者,他那时未曾拥有。而后者,他很早的时候,就给了一个叫白梓岑的女孩。

感情是最自私的东西,曾兆送了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

还未等曾兆开口,白梓岑的嗓音又再一次差了进来,带着点懊悔,带着点愧对。

“你的腿……是因为我吗?”她犹豫不决地,将这句话完整地吐了出来。

这一次,曾兆没有逃避,只是浅浅淡淡地朝白梓岑笑了笑。略微黝黑的脸上,依旧透露着十几年前,放走白梓岑时的那股倔强。

“小岑,你别乱想。”

白梓岑冷不防地打断他,将泛黄发旧的纸张,翻到了最后字迹歪曲的一页:“小紫姐写的清清楚楚,2005年6月18号。打死我也不会忘记,那是我逃出山村后的第三天。”

“兆哥,你为什么要瞒着我……”

曾兆没说话,只是笑着朝白梓岑迈进了一步。他也没做什么迂矩的动作,只是走上前,轻轻地揽住了白梓岑的肩。温和的低喃,像是兄长的嘱咐:“傻姑娘,依你这个性子。要是真知道了那件事,保不齐就会傻兮兮地跑回来,然后一辈子被你养父母关在山村里。你还记得以前我跟你说过的一句话吗?”

白梓岑摇摇头。

曾兆微笑:“我说过,小岑是凤凰,应该飞回她原来的世界的。”

他话音刚落,白梓岑便泣不成声。

她靠在曾兆的怀里,连脊背都一颤一颤地,“对不起,我那个时候就该知道的,放走我你该要受多大的罪。”

曾兆抚了抚她的长发,动作温柔,像是在回忆遥远的曾经。他并不想把这些难堪的往事,说给任何人听。但如果是白梓岑想听,他或许可以考虑。“那时候,你走了不到两个小时,我爸他们就进来了。我计算过,从我家到那条公路至少要三个小时,况且你一个女孩子不熟路,指不定就要耗上四五个小时。所以,为了不让村里人找到你,我特地跟我爸指了另一条道,让人去追。结果你也知道的,没找到你,你养父母就把帐算在了我的头上。”

曾兆勾了勾唇,憨厚的笑脸,一如过去那般纯良:“所幸我爸是村长,大家没敢多闹,就让我爸随手打了我一顿就完事了。不过不幸的是,我爸一鞭子打中了我的左腿,左侧脚骨坏死,所以瘸了、跛了。”

白梓岑依旧在哭,曾兆几乎能感觉到衬衫一角湿润的感觉,应当是……白梓岑的眼泪。

他慌了神,颇为懊恼地抽开了白梓岑手里的那本书,拧着粗重的眉毛,说:“女孩子总是爱夸张,你别信小紫在书上写的。我只是瘸了个腿,又不是全身瘫痪了。傻姑娘,快别哭了。”

白梓岑没说话,只是静默地从他怀里抬起脸来,眼神执着地望着他。泪水濡湿了发丝,凌乱地糊在她的脸上,但她瞳孔里的那一份倔强,却始终不曾散去。

她说:“兆哥,我有个植物人哥哥。”

曾兆笑:“我知道。”

他说:“兆哥,我未婚生过孩子。”

曾兆笑:“我知道。”

她又说:“我二十岁的时候,把孩子弄丢了,我未来还会想尽办法地找她。”

曾兆又笑:“我知道。”

她深吸一口气,终于抛下一颗重磅炸弹。

“兆哥,我坐过牢。”

这一次,曾兆并未再展现出温和的笑靥。他只是震惊地看着她,眼里的感情瞬息万变。最后,安静地停留在了心疼的那一瞬间。

她也不顾及他的回应,只一个人自言自语似的说。

“如果你昨天说的还作数,那我愿意,我愿意尝试着和你在一起。只要……”

“只要你不嫌弃我做过牢,嫌弃我未婚生过孩子,嫌弃我有个植物人哥哥。我想和你在一起,就当是对你对我,对过去的一种偿还。”

她话音未落,就有一个温暖的怀抱搂紧了她。那个怀抱不太用劲,小心翼翼的,像是在搂住漂浮的羽翼。白梓岑甚至能听见他的呼吸,都是谨慎细微的。

“小岑,你到底是吃了多少的苦……”

白梓岑不说话,只是笑。

笑着笑着,却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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