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好基友,好朋友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32

趁着金轩的压制略有松动, 巫承赫奋力将他从身上掀翻下去, 爬起来拔腿就跑。巴巴里狮子与金轩意念相通,立刻冲上来挡在他面前,肩部高高耸起, 发出威胁的唬声。

“走开!”巫承赫厉声喝道,无视它寒光熠熠的獠牙, 一个凶狠的暗示直接糊了上去。巴巴里狮子瞬间怂了,夹着尾巴小步跑开。

巫承赫慌不择路地往前跑了两步, 肺部开始发出剧痛——那些产生氧气的蘑菇只有一米来高, 他的身高却将近一米七,之前躺着还不觉得,一站起来便觉得憋气。

但他并没有留意到高度和氧气含量之间的关系, 他已经被金轩那一舌头舔得吓破了胆, 宁可窒息也想立刻离开他的攻击范围,然而剧烈运动耗氧量极大, 他没跑多远就开始窒息心慌, 眼前甚至冒起了星星

不行,得回去取头盔……巫承赫感觉再这么下去他得先憋死,于是只好又折回去,一边心惊胆战接近金轩,一边注视着他凝固的身体, 祈祷他被自己刚才那一下攻击定住得够久,不会这么快醒来。

堪堪走到离金轩两米远,巫承赫已经缺氧缺得快要晕过去了。他伸长胳膊, 用手指勾住头盔的挂绳,试图将它拖过来。头盔和地面摩擦发出细碎的响动,在静夜中分外分明,金轩瞬间被惊动,高大的身躯猛地一颤,口中忽然发出一声历喝:“啊!”

他这一声喊得极其惨烈,仿佛连胸腔都震裂了似的,即使在稀薄的大气中,也传得极为悠远。巫承赫心头一震,腿一软差点摔倒,胡乱将头盔往头上一扣,转身就跑。

金轩喊完,爬起来试图追他,但因为之前受到思维攻击,行动不协调,踉跄了一下便摔倒在地,发出一声闷响。

巫承赫跑了一段,听到身后传来金轩痛苦的喘息,间或还有巴巴里狮子难过的呜呜声,忍不住回头,只见金轩倒在地上,身体蜷曲,四肢抽搐,仿佛正在忍受剧痛。他的狮子也是一样,趴在他脚边哀嚎着,用脑袋蹭他的小腿,企图寻求主人的安抚,但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他们眼中红雾弥漫,隐隐有点泛紫,巫承赫知道那是狂躁症恶化的表现,他刚才的思维攻击加重了金轩的狂化,他正在用潜意识的理智压制狂躁。这种压制注定起不到什么作用,没有向导的帮助,他几分钟内就会彻底丧失理智,攻击周围任何可能的活物,严重的话还可能掐死自己的量子兽,进而结果他自己。

“不能这样……”巫承赫的脚步停了下来,喃喃自语,“没有平衡剂,他会死的。”

向导与生俱来的治愈渴望渐渐在内心升起,巫承赫看着金轩抽搐的身体,不由自主往他走去。他无法坐视金轩自我毁灭,金轩爱着他,不惜用生命去救他,掉到小行星是因为他,狂躁症发作这么严重也是因为他的攻击。如果他晚来一点,金轩也许能自己撑过去,但现在……不可能了。

“我不能看着他死,我得救他。”巫承赫对自己说着,走近了金轩,竭力控制着自己发抖的双腿,跪在他身边,将头盔摘下来。

半狂化的金轩抬起头,血红的双眼瞬间便攫住了他,钢箍一样的大手抓住他的上臂,狠狠将他扑倒在地。

巫承赫能感觉到金轩的挣扎,漆黑的夜里,他依稀看到金轩眼中红雾时涨时缩,那是理智和兽性在搏斗,金轩在这种时候依旧记得自己的誓言,记得答应过他,不在追上他之前碰他。

这样就足够了,他也不是愿意的,一切都是天意……巫承赫挣开一只手,扯开自己的衣领,扬起脖子,将喉咙送在他面前。

“标记我吧。”他扣住金轩的后脑,将他的头压到自己脖子上,“只有这样我才能救你。”

向导可以用思维触手攻击异能者的意识云,可以操纵他们,甚至可以杀死他们,但如果想要潜入他们意识深处,抚平他们的狂躁症,就必须和他们建立标记关系。

向导身上有好几个可以标记的部位,鼻尖、喉咙、胸部……异能者可以通过触碰这些部位,将自己的唾液、汗液留在上面,渗入向导的身体,以建立临时标记。临时标记的时效视部位和渗透深度的不同而不同。

而如果要建立终身标记,异能者则必须在引发结合热的情况下和向导性|交,这样建立的标记将是牢不可破,伴随终身的。异能者一旦和某个向导终身标记,生命将会和其绑定,一旦向导死亡,异能者也会随之死去。反之,向导亦然。

这也是为什么异能者会用生命保护向导,甚至不惜将其圈禁在身边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爱,另一方面是为了彼此的安全。

八天前,在蚱蜢空间站,金轩忍不住亲了巫承赫的鼻尖,少量唾液渗入他的毛孔,等于建立了一个虚弱的临时标记。这就是为什么巫承赫之后恍恍惚惚总觉得对他有好感的原因,也是金轩在遭遇危险之后,巫承赫会梦到他出事地点的原因。

但这标记太虚弱了,几天之内就会自然失效,此时此刻,巫承赫想要用自己的意识力抚平金轩的狂躁,就必须让他对自己建立更深层次的标记。

“来吧。”他抚摸金轩的头发,在他耳边低声说着,“标记我。”

未成年的向导除了初潮不会散发信息素,但那美妙的气味早已烙刻在金轩的大脑当中,一旦看到巫承赫,摸到他,闻到他的体味,那种气味就会条件反射一般出现在脑海里。此时此刻,当巫承赫将雪白的脖颈送到他面前,金轩仿佛又嗅到了那个雨夜曾让自己血脉贲张的信息素,立刻张口咬住了他。

那是毫无瑕疵的,一个从未被触碰过的向导的喉咙,有着令人痴迷的热度,皮肤细腻而光滑。金轩贪婪地亲吻他的喉结,用嘴唇摩擦,用舌头舔,让自己的唾液渗入他的毛孔。巫承赫的身体神经质地颤抖着,因为紧张间或咽一口口水,喉结因此微微滑动,像试图逃走的小耗子。

金轩咬住他的喉结,用牙齿啮咬玩弄,因为太过激动,控制不住咬破了他的皮肤。细小的血滴从伤口渗了出来,吸进嘴里,有一股带着腥味的甜,令人更加悸动,恨不得将他整个人都吞下去,永远占有,不让任何人看到。

巫承赫感觉炽热的电流从颈部散开,直击心脏,导致浑身都酥麻起来,下腹抽搐,竟然有种自渎的快感,又羞耻又愉悦。他猜测标记已经建立,不想再深入下去,便抓住金轩的头发将他推开,一边喘气,一边用手背擦拭脖子上残留的血丝与唾液。

稀薄的氧气中氤氲着腥膻的气味,暧昧而危险,巫承赫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内标记是否能够奏效,但他没有时间了,在金轩回过神来之前,他控制自己的思维触手轻轻靠近金轩的意识云,然后戳了进去。

和上次不同,这次金轩异常安静,也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是迷恋地看着他,高大的身躯覆在他上方,修长的手指抚摸他的额头,他的眼睛,停留在他的嘴唇上,轻轻摩挲。

当金轩再次吻他的时候,一股极为柔软的情绪忽然在心底漫开,巫承赫想要扭头躲开,但只是想想而已,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被动承受他的吻,张开嘴让他的舌头滑进来,舔舐自己的牙齿、上颚,以及最为敏感的舌根。

口水不由自主地溢出嘴角,巫承赫下颌酸麻,完全没有觉察。他闭着眼睛承受金轩凶猛的湿吻,无法拒绝,无法反抗。他知道那是临时标记发挥了作用,他在放纵标记了他的异能者,在臣服于他。

这种感觉并不难受,但也不见得多么美好,尤其对一个男人来说,巫承赫一边沉溺于被索取的欢愉之中,一边警告自己这只是治疗,只是一个医者应尽的责任,只是报恩。

他迫使自己冷静下来,侵入金轩的意识云,与他融合,感受他炽热的大脑,他的喜怒哀乐,他心底的阴影,他偷偷藏起来的小秘密。

标记状态的异能者在向导面前毫无保留,连最私密的记忆都不可能隐藏,金轩整个大脑变成了透明的,巫承赫的触手徜徉在他的意识云里,精确地扑灭那些躁动的火星,顺便也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对哥哥的崇拜,对老师的尊敬,对自己的爱,对汉尼拔的讨厌……还有他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仰,民主思潮、宇宙和平、联邦统一……

巫承赫到后来都崇敬起他来,万万没想到他情操如此高尚,以前那些奇形怪状的表演竟然蕴含着如此高大上的思想性。

当然,那些关于养蘑菇种田打猎,以及生孩子建立政权之类的念头,就不用提了。

到最后巫承赫只有无力地感叹:神啊,这货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啊!

金轩的狂躁症正在缓解,但他整个人并没有清醒过来,而是从狂躁直接跌入欲|望的狂潮。他吻了半天,终于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巫承赫的嘴唇,然后决定进行下一步的侵略。他开始扒巫承赫的衣服,扯开他衬衫胸口的纽扣,抚摸他清瘦的胸膛,搓揉他的小豆子,并在它挺立起来以后试图含进自己嘴里。

“你够了!”巫承赫虽然年纪小,但身体很正常,被他这样又亲又搓,都有点硬起来了,收回思维触手,努力拨开他的脏手,“滚去睡觉,你已经好了!”

金轩眼中红雾渐褪,只留下薄薄一层,理智正在回归,却并未完全醒来,被他打断,迷茫地抬起头来,顿了顿,又来亲他的嘴。

“啪!”的一声,巫承赫无奈糊了他一个巴掌,将他从身上掀下去,掩住衣襟,喘息道:“去睡觉!”同时一个思维暗示丢了过去。

金轩有点茫然,在“终身标记”和“听老婆话”之间纠结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嗷呜!”巴巴里狮子发出了一声恨铁不成钢的哀嚎。

狂躁症彻底消失,筋疲力尽的金轩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静静睡去。巫承赫爬到河边洗了把脸,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但始终觉得喉咙上残留着金轩的唾液。

被标记过的部位热热的,摸上去有点发麻,巫承赫抚摸颈部,发现锁骨中间出现了一粒小小的凸起,痒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打开智脑用全息镜面观察,看到那里长出了一个突起的小红点,有点像朱砂痣。

那是被标记的征兆,什么时候这个朱砂痣消失,什么时候临时标记才解除。巫承赫叹了口气,擦干脖子,系上纽扣,他不知道金轩醒来以后会怎么样,会不会利用临时标记的效力提出某种过分的要求,如果真要那样事情将会很麻烦——他的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向金轩臣服。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巫承赫愁眉苦脸回到蘑菇底下。金轩还在熟睡,额头有细汗渗出,巫承赫给他擦了脸,解开他衣服检查他胸口——刚才两个人贴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金轩的肋骨有骨裂,肺部可能也有擦伤。

金轩的皮肤是漂亮的小麦色,紧紧绷在肌肉上,并不光滑,摸上去有细小的颗粒,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因为纹身。巫承赫摸索着给他用了一些促进骨质生长的喷剂,又在淤青处给他抹了一些药膏,然后替他穿好衣服,摆正身体。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巴巴里狮子崇拜地看着他,仿佛为主人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向导而感到幸运,或者它一直担心着脱线的主人哪天会被反对者套上麻袋痛殴,而现在总算有人能给他善后了。

“过来。”巫承赫收拾完金轩,冲狮子招手。狮子受宠若惊,愚蠢地向身后看了看,确定没有别人可以被召唤,才同手同脚走到了他面前。

“想见它吗?”巫承赫问。

狮子秒懂,忙不迭地点头。巫承赫从耳背上将小灯泡拿下来,递过去。

狮子:“……”

清风吹过,发出轻微的哨声,狮子呈石化态蹲在巫承赫眼前,连眼球都凝固了。小灯泡不安地挪动了一下,怀疑自己被嫌弃了,立刻不高兴地掉了个头,沿着巫承赫的手指往回爬去。

“喂。”巫承赫弯了弯手指,将它往狮子那边送了送,它立刻用所有的脚把他的手指抱紧,然后化成半透明的颜色,在身上显出一排蜡烛。

居然还会给它自己点蜡了……巫承赫哭笑不得,也知道自己的量子兽太奇葩了,普通人很难接受,于是叹了口气,将它收回来。

“嗷~”狮子发现毛毛虫被没收了,立刻像被燎了鬃毛一样跳了起来,前爪趴地,拼命给巫承赫摇尾巴。

“你不讨厌它?”巫承赫略诧异。狮子忙不迭地点头,就差给他跪下了。

“好吧。”巫承赫将小灯泡再次送到它面前,“认识一下,它叫小灯泡,是我的量子兽。”

“嗷呜!”狮子抬起左前爪,小心翼翼去摸毛毛虫,但它的毛爪太大了,幼细的毛毛虫比在跟前简直像一根剔牙剔出来的肉丝,它拿都拿不起来。

“给你摸一下。”巫承赫将手指搭在它爪背上,示意小灯泡自己爬。

小灯泡现在可抖起来了,抱着他的手指不松开,连理都不理蠢狮子,背上一行弹幕滑过:“奏凯奏凯奏凯……”

“它又不识字!”巫承赫翻个白眼。小灯泡想了想,换了弹幕,改成一长串大便。

巫承赫被它气死,无奈对狮子道,“它生气了,不想理你。”

狮子傻眼了,皱着鼻子凑近他的手,喉咙里发出讨好的呜呜声。

结果小灯泡抱手指抱得更紧了。

“改天再一起玩吧,它很傲娇,我也没办法。”巫承赫刚要收回手指,小灯泡忽然愤怒地咬了他一口,然后屈身一弹,跳到了狮子的毛爪上。

“……”巫承赫被自己叵测的毛毛虫彻底打败了。

巴巴里狮子也被软萌的小灯泡打败了,它还从没接触过如此娇小的量子兽,半举着毛爪,小心翼翼将它捧在爪背上,都不敢动了——这么小踩死了肿么办!

小灯泡仰头看着对它来说大到望不到边的小伙伴,也有点郁卒,于是它顺着狮子的毛爪开始往上爬,一路爬到了它脸上。

巴巴里狮子整只都凝固了,只有眼球灵活地转动着,看着毛毛虫从自己的左脸爬到额头,又爬下鼻梁,最后停在鼻头上……于是它变成了斗鸡眼。

看着两只萌宠(好吧毛毛虫什么的勉强也算)愉快地玩耍起来,巫承赫有种嫁女儿的失落感,又有点高兴,叹了口气,回头走到金轩身边坐了下来。

大蘑菇底下氧气充盈,巫承赫长途奔袭十几个小时,早就累得狠了,此刻放松下来,便不由得想睡觉,刚刚闭上眼睛,身体就滑落下去,躺在金轩身边睡了过去。

睡梦中的金轩抬了一下手臂,将他拥在自己怀里,仿佛生怕他跑了似的,而后用下巴抵着他额头,发出满足的鼾声。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弥天记至高降临命之奇书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穿成绿茶女配后我出道了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女配她天生好命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恣意风流
相关阅读
北城天街荣光[重生]重登仙途(重生)高岭之花训夫十二戒:王爷别乱来白露为霜重生之幸福余生有你最安好[明星志愿]大明星总裁很腹黑:小娇妻,暖暖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