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 撒娇的小作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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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唐锋南从刚下雪就站在那里了,否则雪地不会干净成这样子,多多少少也要留下一点印痕。唐浩初猛然回过神,转身便飞奔下楼,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唐锋南身前。

看见唐浩初,唐锋南的眼神立刻亮了亮,而唐浩初心里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难受,一时说不出话来,喘匀了一路飞奔过来的气息,才皱着眉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大概因为站的时间太长,唐锋南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努力了片刻终于成功发声,但嗓子哑得厉害:“我来接你回家。”

说完便伸出冻僵了的手臂,想要去牵唐浩初的手,同样努力了一会儿才成功将唐浩初的手握住。唐浩初被他手上冰冷的温度刺了一下,一颗心也像被什么刺中一样疼,火气跟着窜上来,完全压不住:“你答应过我会好好在家休息,为什么会跑来这里?表面上答应的好好的,实际上根本不听,你永远都是这样……”

唐锋南知道唐浩初生气了,也知道他有理由生气,哑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听……”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抬头看唐锋南头上全是白色的雪花,就像是白了头发,面色也白得可怕,唐浩初的情绪莫名变得更加失控,声音都是抖的,“我不是说了不让你等?站在这里傻等着很好玩吗,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给我打个电话?”

唐锋南没能回答,——他的身体不受控地朝一边歪倒过去,唐浩初匆忙扶他,险些和他一起摔在雪地里。

还有几分钟就是半夜十二点,唐锋南看到唐浩初的照片便匆匆开车赶过来,将近九点的时候赶到H市,然后穿着单薄的衬衫在雪地里站到现在,再强悍的身体也撑不住了。但神志还努力保持着最后的清醒,望着唐浩初紧皱的眉头安抚道:“……宝宝乖,我没事。”

他听出了唐浩初的生气其实是源于担心,他也知道他不想让他等他。

但他已经习惯了等他。

回想起小孩离家出走的那段时间里,他每天都在等他回来。站在窗边,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烟,从黄昏一直抽到夜暮,抬头看看天空,夜晚的星星明亮又好看,就像小孩明亮好看的双眼。

今天也是一样,站在窗边望着他离开的背影,直到身影完全消失不见,过了许久才慢慢回过神,下意识低头看了看墙角的座钟。对方明明才离开短短几秒,却感觉仿佛已经过了一年。

怕唐浩初支撑不住自己的体重,唐锋南想要重新站稳,然而肢体僵硬得完全不听使唤,最终被寒冷和疲倦无法抗拒地拖入沉睡的深渊,连再看唐浩初一眼都做不到。然后做了一个梦,梦见唐浩初给他过生日,还亲手给他做了蛋糕,拿着蛋糕对他说生日快乐。

他曾做过好几个给唐浩初过生日的梦,却是第一次梦到唐浩初给他过生日,光是由唐浩初陪着过生日的这一点就足够让他觉得开心。梦里的他享受到了和江柯一样的待遇,——唐浩初亲手帮他切了蛋糕,点了蜡烛,让他许愿。

他直接把愿望说了出来,直视着唐浩初的双眼道:“我想要你永远不离开我,永远在我身边。”

“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唐浩初主动亲了亲他的唇,“我发誓,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真好。

好到唐锋南在睡梦中也笑起来。

笑着笑着,竟迷迷糊糊听到有谁在哭。

心里一个激灵,仔细辨认,似乎正是他心爱的小孩在哭。

像潜游的人猛然破水上岸,唐锋南一下子从梦中醒来,睁眼就看到了唐浩初泪汪汪的双眸,顿时就愣了。——虽然小孩小时候娇气又任性,眼泪说来就能来,假哭也能哭出一脸的真情实感,但他已经长大了,他多少年都没见他哭过了。记得他躲在树后偷偷看他复健,他带着沉重的矫正器械,咬着牙一次又一次练习,始终没有掉一滴泪,坚强的让人佩服。

唐锋南立即心疼起来,忽视了周遭围着他忙碌的医生护士,眼里只有唐浩初。尽管头很疼,身体也沉重的要命,手都举不起来,还是本能地要伸手给唐浩初擦眼泪。

唐浩初先一步握住唐锋南伸出来的手,喊了一声唐锋南的名字。

“宝宝乖,”唐锋南努力开口道:“怎么哭了?谁惹你了?”

“就是你惹我的,”小少爷瞪着红彤彤的眼睛,模样看上去气呼呼凶巴巴的,语气却委屈可怜得让人疼,“我不要你有事,”他是真的被唐锋南倒地不醒的样子吓到了,“我不准你有事……”

于是唐锋南以肯定的语气说:“我不会有事。”

他不让他有事,他就不会有事,只要他需要他,他就会一直守着他,守到生命的最后一秒。

事实证明唐锋南的身体素质还是很强悍的,冻伤的情况并不算严重,只觉得肢体僵硬,疲乏无力,没多久便再次睡去。再睁眼的时候,感觉自己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四肢也恢复了灵活性,低头看到唐浩初就睡在他身边,显然是累了,睡得很香,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

唐浩初是将两张病床拼在了一起,但病房的床本来就不大,拼在一起也没有宽敞哪去,唐浩初几乎将整个身体都偎进了唐锋南怀里。

唐锋南抬手轻轻勾勒怀中人的眉眼,又握住他的手,当作私有宝物一样仔细把玩了一番,认认真真、几不可闻地道:“我的……浩浩,我的……宝贝。”

唐浩初呼吸均匀,睫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睡得一脸娇憨,对自己的手被别人单方面归为个人所有物一事浑然不知。

唐锋南身体上最大的毛病其实还是一直拖着没治的胃,——送医的时候医生做了全身检查,立刻就发现了胃部的毛病,建议好好调养,不容忽视,最好现在就接受治疗。

唐浩初自然是接受医生的建议,健康才是一切的本钱,既然唐锋南现在人在医院,顺便让医生做个深入检查,把其它该治的毛病也通通都治了。

这一检查,果然发现了其它不少问题,当然都是些小毛病,没有胃病严重,但全部加起来也很棘手,按照医生的说法,要想调养好,最好能在医院里调养一年。

一年对唐锋南来说实在太长了,别说一年,让他一天不过问工作都难。唐浩初为此而专门陪着唐锋南回了港岛,住进唐锋南自己投资的那家医院里,能更方便的处理工作上的事,条件设施和私密性也更好一点。

时间过得飞快,一年转眼过去大半,唐浩初的比赛也进入了尾声,整个赛季只剩下最后一站收官战。唐浩初前九站比赛的总积分排在第一,只要最后一站比赛不出什么重大失误,冠军就一定是他的。

所以最后一站比赛他没有像前几站那样冒进,而是以安稳为主,结果只跑到了第三,但总积分依然第一,毫无悬念地获得了F3的总冠军。

唐浩初登上过很多领奖台,比如第一个世界的最佳男主角奖,第二个世界的医学贡献奖,但不管哪个领奖台,他都一样从容和自信,无比夺目和耀眼。

也许是住院住得太久了,看着领奖台上万众瞩目的宝贝,唐锋南在心生骄傲之余,突然产生了自卑的情绪。住院并不算什么,作为一个完全成熟的成年人,唐锋南自然不会像小孩一样抗拒吃药,也比一般人的忍疼力和耐受力更强,可条件再好的医院也是医院,长时间待在那种每天都会有生离死别的环境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情绪上的影响。

刚回港岛,唐锋南就见到一场生离死别。

死者还是他认识的一个生意人,是突发心梗,情况很严峻,送到医院后依然没能救回来。对方平日里忙于工作,将近四十才生了一个儿子,小孩今年还不到十三岁,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对孩子异常疼爱,父子之间的感情也非常好,如今骤然离世,对孩子来说显然是巨大的打击。虽然合作的次数不多,但总归是认识的人,又在同一个医院,唐锋南亲自去慰问了一下,看着那个因为不能接受噩耗而泣不成声的少年,不由想起了唐浩初,并再次意识到自己和唐浩初之间的年龄差距。

唐锋南最近已经在戒烟了,今日却坐在医院花园的一处阴影里又抽起了烟。病房里灰暗的气息和少年那张哭泣的脸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坐在那里待了很久,直到远远看见唐浩初朝他走来。

可能是在阴影中待得太久,唐锋南被前方的光线晃得微眯起眼,而唐浩初就在明亮的阳光里一步步走近,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仿佛整个人都在发着光,和那日站在领奖台上一样耀眼。

他是那样鲜活和年轻,就像最明媚的太阳。

唐锋南忍不住站起身,紧紧握住唐浩初的手。握得力道有点紧,让唐浩初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唐锋南摇摇头,“我只是不想住院了。”

“现在知道不想住院了?”唐浩初显然还对之前的事心有不满,“你不是胆子大不怕死吗,穿着单衣在雪地里傻站几小时都无所谓?”

唐锋南没有说话。他一点也不胆大,人一旦有了感情,就胆小窝囊得不行,怕失去,怕分离,怕对方不喜欢自己,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又怕委屈了对方和自己在一起。

其实唐浩初已经喜欢上唐锋南了,可就在他真正明白和付出感情的时候,竟感觉到唐锋南隐隐把他往外推。

因为以前不管他去哪,唐锋南都一副很不放心恨不得时刻跟着的模样,如今反过来了,主动跟他说年轻人要多出去玩玩逛逛,又说有什么想买的让马克陪着去买,不用整日跟他待在病房里。

唐浩初一开始不当一回事,只当耳旁风一样连一句应和都没有,但唐锋南类似的话越来越频繁,似乎觉得把他留在身边是委屈了他,每天都要提一次。

唐浩初这次终于回话道:“我不缺东西,也没有想要买的。”

“那去买点衣服鞋子,”唐锋南道:“我看年轻人都喜欢买潮流风格的衣服,记得安立国说他孙子光球鞋就摆了满满一屋子……”

安立国的孙子就是安森,回想起那位有事没事都要打电话给他的安大少,唐浩初撇了撇嘴,“我不喜欢那种风格的衣服,年轻就是要简简单单的啊,你是嫌我不够好看,要多弄点衣服来装点?”

“当然不是,”唐锋南摇摇头,“没有人比你更好看了,耀眼的像外面的太阳,让人自惭形秽。”

唐浩初正好坐到了唐锋南跟前,唐锋南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肌肤光滑柔软,没有一点瑕疵,回想起自己的眼角已经布满了细纹,忍不住低下头,“而我已经是下午的太阳了,正在走向枯朽,却还要把你拘在身边,简直是自私又可怜。”

“才不是,”唐浩初伸出两只手捧住唐锋南的脸,把他的头重新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相信我,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你这个年纪的男人更有魅力的了。”

他并不是随口一说,是真的这么想。年近四十的男人,理智沉稳又有担当,还有岁月给予的成熟气质,最有魅力不过,——可惜唐浩初自己没有一个世界能活过三十五岁。

但唐锋南不这么觉得,只充满珍惜地亲了亲唐浩初的小脸,“谢谢你的安慰。”

“这才不是安慰,再说你一点儿也不老啊,走出去完全能充当我哥。”

唐锋南摇摇头,不置可否,“我比你大那么多,总归要先你一步走的,到时候……”m.

说到这里不由顿了顿,于是唐浩初想也不想便接话道:“放心吧,你走了,我就陪着你一起走。”

唐浩初本来就只能在一个世界里待三十年,所以这句话完全是脱口而出,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唐锋南一颗心却沉下来。他始终认为唐浩初对他的感情是依赖,不是爱,少年只是在他的疼宠和死缠烂打下养成了依赖他的习惯,还没有感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是他自私地把他和自己捆绑在一起。

唐锋南到底还是没住满一年,提前了一个月出院,唐浩初跟着唐锋南回到港岛那个伴随他长大的家,看着熟悉的一切,心情还是相当不错的。但这好心情持续到晚上戛然而止,——当他抱着枕头去唐锋南的卧室跟唐锋南一起睡的时候,竟被对方拒绝了。

尽管唐锋南的理由很充分,唐浩初还是觉得很生气,甚至气到接连两天都不搭理唐锋南。最近正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训练,——F3夺冠后可以直接跨过F2跳进F1,所以要全力准备明年的F1比赛,一刻也不能松懈。

其实唐锋南拒绝完就后悔了,眼看着小孩这两天早出晚归地练车不搭理他,心里更难受,撑到第三天就忍不住了,主动带着唐浩初喜欢的甜点去训练基地找唐浩初。

却发现已经有人给唐浩初送甜点了,而且对方正是江柯。

江柯就站在唐浩初身前,两人正交谈着什么,表情和气氛看起来很轻松和愉悦,站在一起的样子也非常般配。

江柯昨天才因为江志强重病入院的事回港岛,虽然他对这个父亲并无半分感情,但还是要回来装装样子,然后给唐浩初带了他在内陆很喜欢的手工酥糖。而送糖这个行为没有别的意思,——江柯已经知道唐浩初不会喜欢自己,也逐渐学会死心,但还是会事事都想着他,会忍不住关心和惦念着他。

毕竟从小就认识了,这种关心和惦念不一定出于爱情,而是友情,或者长久养成的习惯。习惯是很更改的,甚至比爱更顽固,需要时间来慢慢修正。

唐浩初抬头的时候发现了唐锋南,两人的视线只交汇了短短一瞬,唐锋南就收回了目光,转身默默离开了训练基地。

待唐浩初训练完回家,只有管家等在客厅,下意识向管家问了句唐锋南在哪,管家回答说唐锋南已经回房休息了。

可事实上唐锋南没有休息,不仅如此,直到夜深也没有入睡,甚至在躺下后又从床上下来,摸了摸抽屉里的烟。就在这时,移动电话震了一下,来了一条简讯,内容很简单,只有寥寥几字:我好像发烧了。

唐浩初发出简讯才不到一分钟,就见唐锋南急急推开门来到他面前。

唐锋南急到鞋都没穿好,伸出手便试唐浩初额头的温度。摸起来不算太热,和正常温度差不多,但唐锋南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问:“宝宝还有哪里难受?”

其实唐浩初一点事儿都没有,却煞有介事地皱着小眉头,把自己缩回被子里一声不吭。

回想起小孩小时候就很容易生病,生病的小模样特别惹人疼,唐锋南躺下来,将他连人带被子一起搂在怀里,声音异常温柔,“乖啊,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

唐浩初依然不出声,唐锋南低下头,脸和他的脸凑得很近,“还生气呢,嗯?打算以后都不理我了?”

唐浩初一点点鼓起腮帮子,“是你不理我才对,……下午为什么看到我就走了?”

唐锋南没有回答,只帮唐浩初掖了掖被子。唐浩初干脆从被子里出来,伸手搂住唐锋南的脖子,然后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道:“我不喜欢江柯,我从来都只把他当作朋友。”

唐锋南愣了愣,唐浩初继续道:“但你不一样,你比江柯更好,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好,在我心里,没有人比你重要。”

轻柔的语调和他身上好闻的气息一寸寸往唐锋南的耳朵、鼻腔和心里钻,唐锋南一时间竟有些晕眩,哪怕知道这些话只是他哄他的,也无法抑制心里的愉悦,眼前仿佛围绕着一团粉色的星云,看什么都是绯丽和柔软的。

唐浩初又抬头亲了一下唐锋南的唇,“我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全部……

唐锋南觉得自己完全陷入星云里爬不出来了,唐浩初仍嫌他陷落得不够快,糯糯地补充道:“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你了。”

“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这还是唐浩初经历那么多世界第一次这样直接和认真地说‘爱’,他甚至把唐锋南心里的顾虑和不安也说出来,“不是亲情,也不是依赖,我们本来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也从来没把你当小舅舅看,我已经二十一岁了,分得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所以……”

话没说完就被吻住了。

本该泰山崩于前都不变色的男人按着怀里的人细细亲吻,疯了一样又深又重地吻他,仿佛要把他揉进骨头里,然后低低重复:“你再说一遍,乖浩浩,乖宝宝,再说一遍给我听,你刚刚说你爱谁?”

于是唐浩初看着他重复:“我爱你。”

最简单的三个字却有最大的魔力,唐锋南突然觉得这么多年的折磨和不安,之前的分离和思念,全都有了补偿,幸福的像生活在梦中的世界,满眼都是灿烂的阳光。

没有人能抗拒这种幸福。

习惯的养成需要很久,但念头的改变往往只在一瞬,唐锋南之前还坚定地认为唐浩初对他的感情只是依赖,还自卑地想着自己配不上对方,还暗暗唾弃自己的自私,甚至想过要不要放对方离开,可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将此刻的幸福无限延续下去,根本不想放手。

他不能放手,他为什么要放手,这是他一手带大的宝贝,是他心尖子上的珍宝,他就合该和他在一起,他死了也要带上他一起走,不会让他像那个失去家人的少年一样孤身哭泣,也不让他跟其他人在一起。

“是你主动说爱我的,说了就不许反悔了,”唐锋南哑声道:“从此以后我都紧紧抓着你,就算你让我滚,我也不会放。我会尽量长久地陪伴你,相伴的每一天都不浪费,我们要在一起一百年……”

“一百年也太长啦,”唐浩初被唐锋南压在怀里,导致说话瓮声瓮气的,听起来很可爱,眨了眨大眼睛解释:“我的意思是,你马上就三十九岁了,一百年后是一百三十九岁,人根本活不了那么久的。”

“万一活到了呢?”

“没有万一,没有人能活那么久。”

“我说有就有,”唐锋南竟认真和唐浩初争辩起来,“凡事都有可能……”

唐浩初把半张脸埋进被子里,嘀咕了一句幼稚,唐锋南将他从被子里扒出来,说:“我爱你,所以才不想和你分开,你懂吗?难道你不愿意和我一起活到一百多岁吗?”

唐浩初还没来及说话,唐锋南便用双手捧着他的头往下按了按,迫使他点了两下头,并像教小孩说话一样哄道:“愿意,我的浩浩说愿意。”

两个人离得太近,唐浩初眨一眨眼睛,长睫毛便扫到了唐锋南的眼睫,感觉痒痒的,心也痒痒的。唐浩初不由把头移开了点,却又忍不住朝唐锋南凑得更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嗯,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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