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向临近的超市。
第一次在白天的时候行走在这陌生的街道上。未来的世界总归令人新鲜。胡不归一边跟在奉欢身边,一边静静地打量着四周。
高到需要仰头才能看到尽头的楼房,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走道上人来人往,匆匆忙忙不知为何……这里比武国的永华都繁华多了。
几千年后的世界,竟是这样的平静,平静到……让他不可置信,仿佛他经历过的那些兵荒马乱的年代,才是他的一场大梦。
奢求已久的大梦。
胡不归轻轻缓了一口气,想到什么,他的目光一转,看向了身边的人,她漫不经心地看着前路,步伐慢慢悠悠的,恰当得宜地融入了这场大梦里。
生长在这个安宁年代的一朵花啊……
“你在看什么?”奉欢睨了胡不归一眼。夏日的上午阳光也带着一丝灼意,偏偏他一身长袖长裤怡然自得。说起来,他昨天也穿的长衣长裤,怎么这会儿就不热了?
胡不归不紧不慢地收回了停留在奉欢身上的视线,他看向前方来往埋首赶路,也不忘把玩手里一只小匣子的路人,奇怪问道:“那是何物?”
奉欢顺着他指的东西看了一眼,回道:“那是手机。”
“有何用?”
“用途多得很。”奉欢尽量挑了胡不归能懂的意思回答,“不过最主要的,还是它能够跟距离很远的人对话吧。”
这样啊……
胡不归想起她哥哥的那一只手机还在他手上,心里微微一动,面上的笑容温和:“还真是方便呢。”
话题结束后不久,两人就来到了超市。
奉欢推上一辆小推车,带着胡不归买了一些吃食。解决完吃的问题,他们才又来到了文具区,待胡不归细细挑出合用的笔墨。
令胡不归有点儿失望的是,这里的纸笔并不合他的心意。笔头不行,纸张粗劣……他微微地迟疑,一边瞧出他心思的奉欢笑眯眯道:“街头转角有家不错的笔墨店,我们去那边再看看吧。”
胡不归看向了奉欢,眉眼不由得柔和了一些:“好。”
买完菜,又买上胡不归看中的笔和墨,两人大包小包地提着袋子走向回家的路途。
奉欢提着两大袋子的东西,毕竟原主的身体娇弱,没怎么锻炼,再加上昨天那一番运动,提着这些东西久了还真有点儿吃力。奉欢刚觉得有点儿提不住了,跟在她身边的胡不归似乎有些看不下去了,他一步上前,打横将她抱了起来,连同她手里还提着的购物袋。
……这种时候背她干什么?帮她提袋子不是更实在?
奉欢一挑眉头,果然,没一会儿胡不归的脸色就变了。
昨夜吃过的教训还不够。奉欢心里默默地给胡不归打上了个缺心眼儿的标签。她不想再陪着胡不归浪费时间,正想自己下来,可胡不归偏偏一声不吭地不放手。她不由皱了皱眉,出声道:“放我下来。”
然而胡不归抿紧嘴唇,愣是硬气地抱着她走出了十来米远……最终他实在受不住重量,努力地用尽最后力气将奉欢稳稳放回地上。
此时他脑门上沁出了不少汗水,手臂也酸软得直打颤。胡不归努力地平息了一下有些急促的呼吸,企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可声音就没那么面上那么淡然了:“让、让姑娘见笑了……”
让奉琛的身体素质限制了,自然不可能会像以前一样。
这点儿奉欢的体会颇深,原主让奉琛养得娇贵,压根儿经不住她折腾。奉欢未在这个问题上与胡不归纠缠,她笑眯眯道:“不过是今天的东西多了,我自己来就好。”
看奉欢的小肩膀瘦瘦弱弱,提着东西怪吃力的,胡不归一抿嘴唇,伸手不容拒绝地从她手里接过袋子,道:“走吧。”
脑筋终于绕对地方了。奉欢慢悠悠笑了笑,带他往家里走去。
回到家里时,时间临近中午。奉欢对于吃食没有太多讲究,她凑合着准备了一餐简单的午饭。待吃完后不久,她就准备好纸笔,让胡不归开始画那一块玉佩。
纸墨笔砚准备好,奉欢坐在一边,看胡不归凝神执笔,在宣纸上一番细细勾勒,下笔如行云流水,仿佛画过许多次一样。不消多时,胡不归轻轻搁下笔。
奉欢凑上前去,只见纸张上跃然出一只凤凰外形的玉佩,仰首望天,展翅而飞,身下翎羽宛如焚于火中一般浮动……奉欢忽然间有点儿眼熟,却又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一种感觉。
应该是原主的印象。她蹙眉回忆着,突听胡不归问:“奉姑娘,可想到了什么?”
思绪被打断,奉欢抬眼对上了他关注的眼神,摇了摇头,道:“没什么。”她又细细端详一番那一纸凤凰图,却再也找不到那一丝熟悉的感觉。
奉欢轻啧了一声,她看了一眼目光干净又温和的胡不归,不由晃去了刚才那一声是他故意所为的怀疑。
胡不归毫无所觉,他轻笑道:“奉姑娘,你可是想到了什么法子找到在下的玉佩?”
人海茫茫,对着画像找个活人不容易,但找个不会活动的死物,应该难度不会太大。说起找东西,奉欢想起了原主的记忆里,她曾经委托过的一个私家侦探。
不过,她有些担心的是,这一块玉佩还没有从古代的胡不归的坟里挖出来。
难道要进入盗墓模式了吗?
奉欢捏着下巴思索这个方案的可实施性,她看了一眼正认真看着她等待回答的胡不归,开口问:“你知道你的棺材埋在哪个地方吗?”
“……不知。”
也是。胡不归当时直接死在战场上,怎么清楚自己的尸体有没有抬进墓穴里。
奉欢只好放弃了带胡不归去挖他自己的棺材的想法。还是先找人找一找吧。
次日清早。
请过了一天假,今天该去学校上课了。
奉欢无意过多地改变原主的生活。洗漱完,她换上校服准备出发去学校。刚从卧室出来,就看见胡不归在厨房里走动着。他里面一身笔挺的西服衣裤,外面却套着一件粉色的小围裙,系在腰后的蝴蝶结越显他的腰身精瘦。胡不归并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不对,反而专心地看着煤气灶上的火。
他在煮面。
学习能力倒是不错,不过奉欢没时间品味他的手艺了。看了看客厅的钟,时间不早了。
奉欢拎上书包,刚想换鞋离开,就听见从厨房出来的胡不归唤了一声:“奉姑娘。”
奉欢头也不回地继续穿鞋,口中道:“我要去学校,大概傍晚回来。你自己在家不要乱走。”
然而在她刚想走的时候,一只略感冰凉的手拉住了她。奉欢一偏头,胡不归正静静凝视着她,笑容一如既往的温和,眼里却没有多少笑意,甚至还笼上了一层浅浅的暗色:“留下来不好吗?”
“我傍晚会回来。”奉欢一顿,她转眼看了看厨房未关的煤气灶,道,“使火的时候小心点,别把屋子给点着了。”
拉着她的手仍然不松。
“放手。”奉欢皱起了眉,对方置若罔闻,目光稍稍往上一抬,在她受伤的额头上一转,拉着她的手颤了又颤,终究是没有抬起来。他敛下眼,一点一点收回手,嘴角弯起的笑容温柔又浅淡,“那在下……等姑娘回来。”
胡不归的举止奇怪,奉欢自然是察觉到了。她深深看了他一眼,终究没说什么,随意拨乱了刘海,转身离开。
今天早上她故意起早了一段时间。
循着记忆里曾经去过的地方,奉欢慢悠悠地朝一个偏僻的小区走去。
那是一栋有些年头的旧楼房,颇有大隐隐于市的味道。奉欢按着记下的地址,一边顺着脑子里对这一块地的记忆找到了那栋单元楼。爬上四楼后,她在一面贴满花样百出的广告的墙壁上找到了侦探社的字眼。顺着方向,奉欢敲开了一扇门。
她在门口等了有一会儿,才听见门后面传来一阵笨重又缓慢的脚步声。铁门被缓缓拉开,露出面的,是一个头发凌乱又邋遢的青年,身上穿着一件白背心,相貌平凡,普通到丢进人群里都没有一点儿存在感。他似乎才刚起床不久,不禁打了一个困意沉沉的哈欠:“小妹妹,你找我有什么事?”
面前的人曾经帮原主找到了失踪的奉琛,记忆里这人虽然落魄,能力确实不错。想到调查任务的事可以大半交给他,奉欢的语气不由得轻快起来:“给你送钱来呀。”
杵在门口的苏深一愣,他上下打量一眼学生样的奉欢,心中怀疑她能付出多少委托费来。不过最近确实没什么生意。苏深挠了挠头,还是推开门让开了一条道,“进来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