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被某害的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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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 眼前的萧清荣果然不愧是女主求而不得的白月光,在丁萱萱看来,萧清荣虽然给人的感觉冷漠如同冰块儿,而且眼神过分犀利, 但是越是如此, 倒是越是让丁萱萱想到书中对于这个人的描写。

那个时候是书的开篇, 女主已经苍老无比, 在生活的打磨中早就失去了当初的信念, 可是在电视上看到了萧清荣的时候,却是发现哪怕时光俨然,萧清荣坚定的目光一如当年。

说的不就是萧清荣对于自己梦想的坚持么?如果不坚持的话,萧清荣怎么会后来成为了伟大的生物科学家?

再想想《重生之悔过》那本书里面, 女主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 就毁掉了一个将来伟大的生物科学家,丁萱萱实在是觉得可惜,因为在这样一个百废俱兴的时代, 一个生物科学家, 对于国家是多么重要的人才啊!

她提心吊胆的看着眼前的人呢,嘴上说着不认识,可是眼神中的钦佩快要流露出来,她并非是那种见色起意的人, 对眼前这人的了解,除了对方长得好之外,更加关注的, 是对方的身份。

想想女主以后的老公,再想想这个生物科学家,一个副将能跟生物科学家比么?

或许这样的类比不对,但是丁萱萱还是忍不住替对方抱屈。

萧清荣察觉到丁萱萱的目光,也不想再追问什么,往后退一步,两人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才开口。

“不要用那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我。”

不管是怜悯他还是怜悯曾经这个身体,萧清荣承认自己很讨厌这种目光,当然,他也不会去怜悯别人,因为弱者才会让人怜悯。

丁萱萱愣愣的看着萧清荣,想解释什么,可是对方却是转身朝着门外走了出去,让丁萱萱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够呆呆的看着萧清荣消失的背影,最终只能够低低的抱怨道。

“你这块儿硬石头,怪不得女主重生之后要搞你!对待女孩子,就不能温柔一些么~”

她说完,又是被自己逗笑了,抬头看向萧清荣离去的背影,就算是对方如此冷漠,可是丁萱萱却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这个人让人十分的能够信任。

或许……是因为知道对方身上可能发生的一切,所以才会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吧?

这边丁萱萱在思考着萧清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那个看到了萧清荣之后就神色大变逃跑的女人,或者说是女孩儿,终于跑到了村口那边的大树那里,做了下来。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漂亮白净的脸上看起来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心有余悸。

这人,就是丁萱萱一直吐槽的 ,《重生之悔过》的女主郑娇娇,郑娇娇作为郑家村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是村长的女儿,从娇娇这个名字就能够知道,郑家的人是多么的宠爱这个女儿……

也正是因为宠爱,所以在《重生之悔过》这本书中,重生之前的郑娇娇虽然有未婚夫,但是还是看上了来村里的男知青,也就是萧清荣,无论是萧清荣的长相还是风度,都让她神魂颠倒,求着家里人退了亲事,只是她退亲之后,却没有被萧清荣瞧上,这成为了当时郑家村里面一件丑闻。

所以此时的郑娇娇,就是许多年之后重生而来郑娇娇,她去世之前,在新闻里面见过萧清荣,也在村子里见过自己曾经的未婚夫,听说过很多关于他们两个人的传言。

自己一直追求的,喜欢萧清荣,一直到许多年之后,都没有一个女人陪在身边,据说他在生物学上的独特研究,让他通过生物技术创造出了一个女儿。

还有自己曾经的未婚夫,曾经的未婚夫倒是有了妻子,对那个女人宠爱有加,郑娇娇看到这一切,她承认自己是痛苦的,不甘的,因为无论是瞧不上她的,还是她瞧不上的人,都已经离她远去了,她连看一眼都不行……

三天之前,郑娇娇重生了,她重生到了自己还没有退婚的时候,萧清荣还没有来到村子里的时候,重生而来的郑娇娇简直是感激上天,她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有会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几天她一直都有些担心,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个情况,终于记得今天就是村里来知青的日子,想起自己上辈子因为萧清荣的一张脸神魂颠倒,于是才会偷偷的跑过来看萧清荣。

躲在那个知青们住的房子门口,她终于看到了萧清荣,那个冷着脸不喜欢说话的男人,那个做任何事情都有条不紊的男人,那个让她执着了所有青春的男人,让郑娇娇终于确定,她真的要重新开始了。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重蹈覆辙,去因为一个男人的脸就喜欢上对方,况且,萧清荣从头到尾酒酒不喜欢自己,自己上辈子就算是让父亲去威逼对方娶自己,对方都无动于衷,自己这辈子又何必去趟这趟浑水呢?

还有自己的未婚夫,以前的时候郑娇娇嫌弃唐俊杰长得不好,而且家里穷,不如他们郑家,最关键的是没有文化,是个当兵的,才会一心一意的喜欢上了别人,可是现在看来,未婚夫就是自己最好的未来,她上辈子,最不该的,就是喜欢上萧清荣。

人就是这样,面对自己的错误的时候,都不愿意承认,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郑娇娇重来一次,也没有意识到,是她嫌贫爱富,先嫌弃了方家,才放弃了方家而已,只是萧清荣的出现,引起了她的贪念而已。

想到如此,郑娇娇露出一个笑容,她已经知道了自己以后的生活该怎么过了。

萧清荣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究竟是怎么样的,倒是对这个所谓的七零年代十分的好奇,其实七零年代并非像是想象中的那般贫穷,一般的村落是很贫穷,但是大城市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能够跟国外衔接的城市更是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八零年代和九零年代这两个年代,将会造成最大面积的出国潮,而七零年代的77年,高考开放,就是所有知识分子们重新崛起的桥梁。

如今是1975年的夏天,距离77年已经很近了,萧清荣这会儿走着走着,倒是到了山里。

他这个身体家里是首都的,爸爸妈妈都是烈士,这次的知青下乡本不该轮到他,但是因为上面安排的时候安排了堂哥,比起父母都在的堂哥,萧清荣几乎是一无所有,何况爷爷和奶奶都宠爱堂哥,最后经过一番操作之后,就把他送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知道,自己这个身体可已经十九岁了,看来是打算让他在这种小村庄落地生根了。

想到如此,萧清荣还是无法跟村里那些知青们在一起居住,打算等过两天看看情况。

【宿主,这次你的生活如此艰难,不如买个金手指?】

618第一次这么强势的推销,它实在是不舍得自己宿主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受到什么委屈,想想自己的宿主,精致,完美,有洁癖,有强迫症,这样的人在这种村子里生活,对宿主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挑战啊……

“呵呵,就你那些跟鸡肋一样的金手指,就只会浪费钱而已。”

萧清荣对于系统商城里面提供的那些金手指嗤之以鼻,说着打开了系统商城,果然看到了属于七零年代的首推金手指。

【宿主,你看看,这个空间金手指多好,能种东西吃,而且还能养动物呢……】618极力推荐,结果看到宿主似乎并不是很感兴趣,赶忙换了一个。

【要不,要不的话,万能交易商怎么样?这个也好啊,通过跟其他人交易,得到在这个时代的物资,这多好……】

萧清荣对这些都并不感兴趣,倒是看到了一个奇怪的金手指,价格倒是很便宜,一万男神值。

万能之信:能够将你所说的话变成一封信传递给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看到这封信之后,萧清荣勾起嘴角,直接购买了这个万能之信,让618顿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宿主,你买这个给谁写信么?】

以618刚诞生没有多久的智脑,是想不通萧清荣的作为的。

“618,你之前告诉过我,我所在的世界都是历史上的平行时空,这样的话……我就算是改变历史,也是没有问题的吧?”

萧清荣趣味的看着手里凭空出现的白色信封,眼神里满是好奇。

这是一个破旧的时代,这是一个由破旧走向新生的时代,也是一个逐渐需要摸索的时代,那么……当这个时代一开始就有了答案,那一切,是否就会有了另外的改变?

【理论上来说,平行时空的世界是可以被改变,不过……宿主你究竟要干嘛?】

618还是想不通宿主要做什么,而萧清荣则是拿起手里的信,开口道。

【1975年11月26日,那是个神奇的日子。】

当这句话逐渐的出现在信上之后,信开始被黄色的信封包裹,之后出现了一团蓝色的火焰,将萧清荣手里的信燃烧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跪求营养液,第二更在九点之前了,我要出门一趟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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