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清打量着眼前的少年, 他已经比自己还高了,猛一看就是一个大人, 然而仔细看他的脸庞,就会发现这仍是一个少年, 一个没有被生活磋磨打击地失去所有棱角和赤诚的少年。
所以对手下的死去仍会那么看重, 所以对于自身的背叛仍会耿耿于怀。
他心里叹了一声, 在少年出声之前说道:“她醒了,刚刚还问你, 我说你有事, 一会儿就回去,让她先吃早饭。”
于是,方朝清便看见少年眼里的茫然和哀戚都冰雪般瞬间消融了, 虽然还有些冰冷地沉默,却朝他点了点头。
方朝清笑,看向那新起的六座坟, 又轻声问道:“那些禁卫军, 你想好了么?”
阿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嗯。”他轻声道, 目光也看向那无声的坟茔,“我,回洛城, 他们……拜托你了。为他们,谋个好前程。”
方朝清看了他一眼。
“你以后,不会后悔么?若是此时留在京城, 向崔相投诚,前程未必不可一搏。”
而回了洛城,就什么也没有了。重新变成来京城之前那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甚至还要靠甄珠养。当然,他还有一身好功夫,然而功夫再好,不为官,也不过是一介武夫。
少年人总是梦想成为大人物,梦想出人头地,这或许就是曾经的阿朗离开洛城来到京城的原因。
而少年人也总是易冲动,一冲动,便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然后在之后的无数日子里悔恨不已。
如今他能为了甄珠放弃前途,但以后呢?以后想起,他会不会后悔,甚而因此而埋怨促使他做出这个决定的甄珠?
方朝清想确认这一点。
是少年人的一时冲动,还是深思熟虑后的抉择。
“方老板。”阿朗忽然叫道。
方朝清一愣,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是自洛城分别以来,少年第一次这样叫他。重逢后,他不是冷冷的连唤都不唤他,便是跟其他人一样唤他方大人。
这个跟着甄珠叫的“方老板”,倒真的是许久不再叫了。
就好像在洛城时那段时光一样。
他看向少年,便看见少年的脸庞正对着初升的朝阳,虽然脸上布满狰狞的刀疤,气质却清朗如松,有种被雨雾涤荡后又被阳光照耀着的明澈。
“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离开洛城么?”少年轻声说着,目光看着那朝阳。
“因为我想保护姐姐。因为我总想着,这世道坏人那么多,还有很多坏人很有权势,若是那些有权势的坏人来欺辱姐姐,那么徒有武力而无权势的我,要怎么保护姐姐?所以我想当官,我想变得有权有势,变得谁都不能随意欺辱,这样,姐姐就安全了,就自由了;不必担心受怕,不怕出门画画都怕被地痞骚扰;所以我来到了京城。”
方朝清目光微讶,有些惊讶,却又有些意料之中地看着少年。
“……可是,后来发生的所有事,却完全不像我想的那样。我的确变得越来越有权势,可是不管我爬地多快,上面总有更有权势的人,他们欺辱姐姐、禁锢姐姐,强迫姐姐做她不喜欢的事时,我却完全无法帮助她,甚至都不能在她身边陪伴她。”
“……所以,我曾经想过,除非像义父一样,不顾一切,汲汲营营十来年,只为了爬到最高处,那样,或许才能真的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吧?可是,不是的。哪怕皇帝也不能为所欲为,我读过书,看到过有的皇帝,为了江山稳固,甚至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而且,那样的话,我还是原来的我么?”少年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即便此时那双手干净整洁,但在场的两人都知道,它们早已染上了无数鲜血。
阿朗轻声笑了一下。
“所以,我想,或许一开始我就错了。”
“这世上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也没有能绝对护人一生平安的权势与地位,哪怕爬到最高处,仍旧有着无数不得已。”
“若现在要我选择,我宁愿当初没有来京城,而是一直待在洛城,待在姐姐身边,她在洛城我陪着她,她来京城我也陪着她;她在太师府我陪着她,她进皇宫我也陪着她……”
“无论她去哪里,我都紧跟着她,无论她遇到什么危险和困难,我都跟她一起面对。”
“只有守在她身边,才能更好的保护她;连人都不在身边,又何谈保护呢?”
阿朗笑着,因为刀疤而显得狰狞的脸庞也舒展开来,朝阳之下,线条凌厉的面部柔和起来,双颊舒展开的酒窝,仿佛两朵小小的花蕾,于黑夜里苦苦挣扎之后,终于在朝阳到来之际艰难绽放。
方朝清愣怔着,看着少年的面孔,仿佛第一次看到这个寡言少年的内心。
“我不知道我以后会不会遗憾,但起码,此时此刻,我非常确定自己的心情:我想回洛城,想和姐姐在一起,重新回到以前的日子。”
说罢这句话,阿朗便不再看方朝清,最后又朝眼前的坟茔鞠了一躬后,便大步却又徐缓地走下了山丘,走向山下的农庄,走向他心心念念的人。
只留方朝清一人在原地怔愣。
他看着少年远去的坚定背影,愣了一会儿,旋即低低地笑了起来。
不笑别人,只笑自己。
笑他一个大人,还不如一个孩子想的通透。
笑他自以为看透世事,却一直身在迷局苦苦挣扎,没有半分少年那种舍弃一切,只为心中执念便勇往直前的勇气。
是因为他的执念不若少年浓烈?
还是心在尘网中,久被尘埃误?
他的笑声渐渐由低到高,最后化作一声清啸,惊起一群飞鸟,连山下早起耕田的农人也惊讶地抬头向山岗上看。
换作平日,他便要因为那目光而不好意思停下了,然而此时,他不觉有半分拘束,只是看着眼前的朝阳,远处的青山,尽情大笑着,放荡不羁的像个疯子一样。
然而他没有疯。他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一个声音。
“铿~”地一声,响在他心底,清脆又有力。
仿佛枷锁碎裂脱落的声音。
***
草草用过早饭,没过一会儿,甄珠便看到了阿朗,没有那些禁卫军跟随,甄珠也没有问,只是让庄头女儿又把饭菜热了下,拉着阿朗坐下,亲眼看着他吃了早饭。
饭后,甄珠因为身体还不能到处走动,阿朗便把她抱到院子里晒太阳,之后又因为她说喜欢看田野景象,便又直接把她抱到了院子外面,甄珠躺在门口地摇椅上看着眼前的景色,阿朗便在一旁练拳。
不时有农人路过,看着这容颜耀眼的美人和气质冷厉的少年,知道是东家的贵客,不敢说话,只腼腆又拘谨地朝他们笑笑,甄珠回以笑容,便叫农人们脸上的笑容更加大了些,也更加真心了些。
慢悠悠一上午过去,快到午饭时分,甄珠才又见到了方朝清,却是来叮嘱阿朗和庄头女儿怎样给甄珠用药的,叮嘱过后便又急匆匆地走了,说是要给阿朗办什么事,甄珠原本想问问如今京城里怎么样了,也没来得及问。
不过,虽然只是匆匆一面,虽然早上才刚见过,甄珠却总觉得他哪里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似乎挣脱了什么束缚一般。
一定是想多了。甄珠这样对自己说。
***
方朝清的确是给阿朗办事去了。
跟着阿朗一起出逃的三十多个禁卫军,阿朗希望方朝清能给他们一个好前程,而如今,这好前程自然只能在攻入京城的讨逆军那里搏得。好在他们早早叛了计都,再加上方朝清在讨逆军中多少有些地位,斡旋一番后,给这三十几个人搏个前程也不难。
离开农庄后,方朝清便去了京城。
早上的时候他便收到消息,逆贼计都率残部潜逃,京城已在讨逆军掌握之中。
一路行来,路人的言语也清楚地告诉他,京城的确是变天了。
不过一夜之间,这座城市便又换了主人。
方朝清暗暗想着,脸上依旧带着笑,十分顺利地找到在武昌时结识的几个在讨逆军中颇有地位的旧友,说明了那三十几人的情况后,顺利将人托付出去,便要告辞离去。
“方老弟,你不去见崔相?”旧友见他又要出城,有些惊讶地拉住他。
如今崔相一党可以说大事已成,计都虽然逃了出去,但所有人都相信他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被消灭不过是时间问题,完全不足为虑。因此,这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眼光都转移到了别的上面。
大事已成,自然到了大赏功臣的时候了。
之前受过伤的、撒过血的、出过谋的、划过策的……举凡觉得自己有过一点儿功劳的,都恨不得立时戳到崔相跟前,好叫崔相记得自个儿的功劳,到封赏时别忘了自个儿。
可方朝清这会儿不去崔相那儿表功劳献殷勤,反倒要出城?
方朝清笑笑:“无妨,相爷那里如今也用不着我。“
旧友咂摸了下,旋即猛一拍自个儿脑瓜,“哎呦,是我想岔了!以方老弟你跟相爷的关系,哪里用得着跟那些人一样!“
见对方这样说,明知他仍旧想错了,方朝清却没纠正,只依旧笑笑,倒像是默认了他的说法一般。
那人便笑呵呵地让方朝清走了,也没问他要去哪里。
方朝清一路打马出了京城。
出城门时,他回望一眼这巍峨矗立的城池。
这里,他自然还是要回来的,毕竟还有那么多的事未解决。
然而,在此之前,在她离去之前,且让他先放纵一下,贪恋一下吧。
他笑笑,一声清叱,打马疾奔。
向着京城外那个小小农庄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正常字数结果章节评论居然只有前天短小章评论的一半?!
呵,女人,我看透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