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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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屁对阿星来说已经不适用了, 对不对?毕竟商朝已经灭亡,再怎么拍彩虹屁, 也没办法了, 对不对?我现在顶多夸阿星一句长得帅啊, 是个有味道的老男人啊什么的。”

唐菲掰着手指细细说。

秦骁立刻接话,语气带着醋酸味儿:“对,有味道的老男人,还是狐臭。”

“??”帝辛饭也不吃了,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腋下,皱眉怒视秦骁, 攥紧了拳头道:“唐姑娘,这边建议由我来打死他!”

唐菲立刻阻止说:“冷静冷静。”

帝辛深吸一口气后,才说:“当年我朝歌浩荡十万大军,出征东夷。而周武王趁此机会, 联合周边百个部落,杀了我一个出其不意。由于路上关卡无大将可阻拦, 他们率军扶摇直上,直杀朝歌。而那时,我朝大军远在千里之外, 压根不能赶回救援。”

唐菲咂舌, 道:“心肝儿黑啊, 后来呢?”

“周武王率军杀入朝歌时,正是妲己生小白的时候,他们大军杀入。”说到这里, 帝辛叹息一声说:“我一直以为,是她怀孕变了性格,从来都宠着哄着,不肯相信斯柔的话。可当她生下小白,我才承认这个现实。”

“妲己斯柔所伤,本命不久矣。可她居然为了自己活命,汲取了小白的所有灵力。小白出生既死亡,我为了保住她魂魄,用心脏替她续命。妲己已死,我曾说过,不能与她一起生,便一起死。她没了,国也没了,我便走上鹿台,赴火而死。”

“那九尾狐当真心狠,小白再不济也是她的孩子,她居然……”

帝辛摇头道:“她的肉身是妲己的,小白的身上也流着妲己的血液。小白之所以是狐狸身,是因为在胚胎发育中汲取了九尾狐的妖气,异化成了狐狸。准确来说,小白是我与妲己的孩子,她本是人类,却因为汲取了九尾狐的妖力,被迫成了妖。”

秦骁听得想打人:“这他妈什么心机婊白莲花?你老婆变成了另一个人,你都没发现?就你这还好意思说真爱?”

“我……”帝辛摇头叹息:“是我的错。”

唐菲在秦骁的脑门上打了一下,低声训斥:“你怎么说话的?狐狸精上人身,不仅能继承人的记忆,还能伪装人的性格。是有些许变化,可正常人谁会想到自己的老婆换了个灵魂?而且从时间上来看,当妲己彻底变为九尾狐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女人怀孕后或多或少都会和以前不一样,是你,你能发现?”

秦骁一脸坚决:“能!”

“你就嘴炮吧,”唐菲白了他一眼,又转过脸安慰帝辛,说:“改变历史的代价太大,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就算是为了小白,你也不能随意改变历史,知道吗?”

“嗯。”帝辛点头。

唐菲又说:“目前我们最重要的,是阻止穿越回来的九尾狐改变历史。只要历史线保持不变,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变化。九尾狐,最想改变的事情是什么?”

帝辛回答:“她想改变鹿台当天所发生的事。在我鹿台自焚之前,斯柔便多次告诉我妲己已非人类,变为狐妖。可那时候她怀胎十月,又能说出我们曾经在一起的细节,我当然是选择相信枕边人。她生下小白那一天,孩子在我怀里变成小狐狸,我才知道斯柔没骗我。”

“穿越来的九尾狐想在小白生下来的时候,便杀了小白。让我看不见小白化狐,她便能继续伪装妲己,继续欺骗我。”想到这里,帝辛无奈摇头:“若非亲眼目睹小白化狐,我想,这辈子都不会发现,我妻子的灵魂已经消散于世间。现在九尾狐被一条七尾狐救走,不知道躲去了何处。她在暗,而我们在明,这件事不太好办。”

唐菲问:“离你鹿台自焚,还有多久?”

“一个月,”帝辛语气一顿后,说:“现在周武王率领大军已经朝着朝歌进发,一个月后就会抵达朝歌。”

唐菲想了一阵,又说:“我们想办法联系上斯柔,让她帮助我们。这里是商王朝,王城守卫森严,我们也进不去,先找个好沟通的。”

“可你刚才打了人家小姐姐,人家真的能帮你?”秦骁说。

唐菲也不知道具体该如何,她戳着太阳穴说:“靠脑子呗,我相信我的前n世,不是一个蠢蛋。我困了,先去睡,明天我们去朝歌城看看。”

秦骁一脸天真问她:“我们能一起睡吗?”

唐菲白他一眼,攥拳过去要打他:“信不信我抽你!”

“……菲菲,你变了。你对秦黎都温温柔柔,凭什么对我凶巴巴,你变了!”秦骁一副要哭的样子,偏他长相刚毅,此刻那可怜的小眼神,像极了猛虎落泪。

唐菲实在看不下去,直接一道睡眠符贴在他额头上,他立刻倒在地上,酣然入睡。

等把秦骁拖进帐篷,唐菲才又问帝辛:“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想问问你。”

“什么事?”

唐菲:“你和秦黎,在商朝的时候,也认识?乱葬岗那一晚,在电台,秦广王掐着你们两人的脖子,说你们如何变成这德行。那口吻,让我觉得你们两人曾经认识。”

帝辛一脸茫然摇头,表示:“不清楚,我并不认识秦黎的前世。”

“还有。你一个人类,为什么可以用自己的心脏来救小狐狸?又为什么化为器灵后,还能修成人身?你现在即使没有器物,也能独立生存。你到底,是人还是其它什么东西?”

帝辛再次摇头:“不清楚。用我心脏为小白续命,这是斯柔告诉我的方法。至于为什么我变成器灵后,还能以人类方式生存,这个我也不清楚。鹿台自焚后我在器物里睡了几千年,再睁眼,便身处于你们的世界。”

唐菲沉默一阵后,说:“你也早点睡,明天还得继续赶路。”

“嗯。”

这一夜诸多疑惑在唐菲脑内盘旋,她以为那些疑惑在见到帝辛后就会解开,却依然没能打开那个关键的枷锁。

翌日的晨曦打在帐篷上,唐菲苏醒。她从帐篷出来时,火堆的火重新燃起来,上面架着的锅正在煮粥,香喷喷地大米粥,里面翻滚着煮烂的绿豆,汤水碧莹莹地,看起来十分可口。

她蹲在路边刷了会儿牙,看见秦黎穿着黑t和迷彩裤从密林深处走出来,手上拎了一只野兔。他已经将野兔在附近的溪水旁处理好,直接可以下火烘烤。

唐菲吐掉嘴里的牙膏唾沫,看他:“你起这么早?”

“嗯,想着昨晚大家赶路,耗费不少体力,想改善一下大家伙食。”

他从车里取下案板和调料,把兔肉上抹上辣椒油和香料,放进大盆里腌制好。做好这些,秦黎又拿一根粗壮的铁棍把兔肉串了起来,夹在火上烘烤。

火焰将兔肉烘得爆油,等第一层调料入味后,秦黎又刷上第二层特质烤酱。两面都是刷红,再烤了一会儿,满营地都是香喷喷地味道。

正在沉睡的帝辛闻到这味道,瞬间就被饿醒,从帐篷里出来,和唐菲一起蹲在火堆旁看秦黎烤兔肉。

秦黎给他们各盛了一碗绿豆稀饭,搭配从现代带过来的胭脂酱菜,清爽可口。秦黎一边烘烤兔肉,一边说:“你们认为我手艺如何?”

“好!”唐菲一边喝稀粥,一边盯着他的烤兔肉口水直流。

帝辛也狠狠地吞了口唾沫:“香。”

秦黎用匕首削了一块肥美兔肉分别递给唐菲和帝辛,“先尝尝。”

唐菲和帝辛吹了吹滚烫的烤兔肉,刚放进嘴里,一股辣甜的酱香立刻在唇齿间蔓延开。兔肉表皮带着一丝火灼烧过的酥脆,上下齿一合,又有甜辣相融的汁水在肉里爆开。这种味道类似于让人上瘾的酱肉,口感却又比酱肉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唐菲好久都没迟到过这么好吃的意味,一脸地回味无穷:“秦万三,我真没想到你居然会这一手!”

就算是吃过山珍海味的帝辛,也对他竖起大拇指,夸赞:“真不错,秦兄,真没想到你会这一手。”

“民以食为天。”他撕扯了一只兔腿递给唐菲,说:“昨晚你与斯柔正面对决,若我们再去找她,必然会有其它不可测的麻烦。我们车上有很多美味食物,随便挑一两件送去王宫,必得帝辛垂涎。届时,我们就能以厨师身份进宫,接触帝辛。”

“这个方法不错,可我们要挑什么食物?”

唐菲啃得满嘴油星,秦黎扭过头看见她狼吞虎咽的样子,立刻扯了纸巾伸手过去给她擦嘴。他一边替她擦去嘴角的油,一边说:“你不是带了大刀肉和唐僧肉以及泡椒凤爪?这三样,各取一包送过去。”

唐菲被带有辣酱的兔肉给呛住,撕心裂肺地咳了一阵后,抬眼看他,笑得不能自已:“你这是想让纣王吃辣条和泡椒凤爪?这个操作是不是太骚了?”

帝辛本人也一脸无语,但想起现代炸鸡的味道,又觉得现代美食实在令人乐不思蜀。他虽然没吃过辣条,但也可以想象辣条的美味。

下午三点左右,他们开车到了朝歌城外。为了不引起轰动被当成怪物,他们路上用了隐形符咒。

汽车行驶在颠簸的管道上,帝辛问了唐菲一个问题:“唐姑娘,你有想过结婚吗?”

“结婚?没想过,我怕生孩子。女人生孩子太可怕了,我就够混蛋了,以后生个小混蛋,不得气死我自己?不结,不生。”

唐菲一边开车一边说。

帝辛一脸认真道:“可以考虑找一个有孩子的男人。”

“当后妈?”唐菲通过后视镜看帝辛,笑道:“这个可以考虑,懒得自己生。”

秦黎从车内的医药包里取出晕车贴,正准备拿给帝辛,又默默地将晕车贴收了起来,然后悄悄地给自己贴在了耳朵后。

到朝歌城外时,帝辛又蹲在路边把早上和昨晚吃的饭全吐了。秦黎为了绷着人设,早上特意没吃多少,倒不至于像帝辛那么痛苦。

帝辛见他跟没事儿一样,问:“为何你没事?”

秦黎掰了一下耳朵,露出耳背给他看:“用了晕车贴。”

“???”帝辛一脸懵逼看着他,然后问:“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何不告诉我?”

秦黎淡然地拍拍他的肩膀,低声道:“你也没问我。刚才见你与唐菲聊天那么投入,我以为,你不需要。”

帝辛看着他,恨得牙痒痒。报复,他这是妥妥地在报复。很明显,这男人打翻了醋坛。他吃醋不似秦骁那般直白,是暗戳戳地报复。

帝辛鄙视他:“阴险,小人。”

两人都心照不宣,秦黎也没藏着掖着。他伸手搂住帝辛的肩,将他带到一旁,低声说:“你想给小白找个后娘,你对得起死去的妻子吗?”

帝辛继续鄙视他:“黎兄,吃醋就吃醋,不要搬出我的亡妻!你想让我离唐姑娘远一些?我并非怕事之辈,不怕你。”

秦黎一挑眉,不再说话。

那边唐菲用隐形符把车子藏了起来,又把腾了一个八卦带出来,带了大约半个月的生活用品。她做好这些,对这边的秦黎和帝辛招手:“我好了,你们两个说什么呢?”

两个男人相互对视一眼,朝唐菲走过去。

三人换了当代的衣服,宛如商朝本地人。

帝辛和秦黎换了长袍,唐菲穿了曲裾,简单地盘了个发髻。

帝辛和唐菲用了换面符,因此走在街上不会被人误认为是当朝大王和女将。

朝歌城内的街道比电视里的破败,街上男男女女都有,皆是瘦巴巴的长相,又因全是素颜,实在不如现代人好看。

因为纣王广纳贤才,因此朝歌城内设立了招贤台。

招贤台设立在城市中心,是一个类似于比武擂台的东西。有能之人,上台展现自己的能力;有才之人上前展现自己的才艺。

由于来面试的人大多都是耍戏法的江湖骗子,考官坐在台上看得直打瞌睡。

直到唐菲拿着自己拆封的泡椒鸡爪上台,考官一闻那味儿,立刻精神抖擞。他尝过唐菲递来的鸡爪后,双眼一亮:“这是何物?为何如此美味?”

唐菲开始一本正经介绍:“此乃岐山凤凰之爪,不仅有美容养颜、延年益寿的功效,还是世间难得的美味。我们这里还有一些美味,想进献给大王。”

她又抬手指身后的秦黎,又说:“我们这位庖厨,可以把天上飞的地下爬的都做成美食,让人食之难忘。”

帝辛把泡椒凤爪和辣条用一个精致托盘乘上来,食物均已开封,被精致地摆在铜盘上。

考官立刻起身冲他们拱手:“敢问三位从何而来,如何称呼?”

唐菲也一本正经冲他拱拱手:“我们从东土大唐而来,”

话一出口觉得不对劲儿,立刻解释:“一个很小很小的村落,实在不足挂齿。我等来朝歌就是为谋一个差事,苦得差得我们都不介意,能给口饭吃就行。”

考官立刻道:“三位稍歇片刻,在此等我消息。我这就带着凤爪进宫,拜见大王!”

唐菲点头:“好,有劳了!”

帝辛同妻子刚回宫,正要沐浴更衣,小太监便提着食盒进来,说是送来了岐山凤爪做成的美食。

食盒一打开,满屋子都是辣条的味儿。

妲己一皱眉,抬手一煽鼻尖儿,道:“这是何物,为何这本怪味?”

帝辛也看了眼食盒里面,发现食物奇形怪状,所谓凤爪,居然是不正常的白色,他实在不敢下口。

不过这既然是招贤台的官员送来的,那必然是经过层层筛选的。

小太监介绍说:“这是岐山凤爪,这是大刀肉、唐僧肉。这些美味,据说令人欲罢不能,食之不忘,大王可以尝试一番。”

他拿筷子夹了一根辣条,咸甜的味道立刻将他味蕾炸开。由于这个年代还没有味精这种佐料,而辣条又是重味精的食物,这东西一入口,一瞬间他居然有一种好吃到灵魂出窍的感觉。

他又去尝泡椒凤爪,酸辣爽口,更是让他欲罢不能,不断促使着他的味蕾分泌唾液。

帝辛没顾着自己享受,立刻夹了一筷辣条到妲己嘴边,一本正经道:“王后,你来尝尝。”

妲己虽然还没吃,但闻着奇怪的味道,就已经忍不住开始分泌唾液。她张口含住帝辛送来的凤爪,一咬住……简直“惊为天爪”!

作者有话要说:  送100红包!二更还是老时间,12点之前。嘶~想吃岐山凤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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