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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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第二天傍晚, 五爷爷的寿宴就摆在院子的花厅里面。

这里四周都架上巨大的天然气灯, 又照亮,又可以取暖。勋暮生没有叫谢逸然过来,可是大堂哥却请了一个小戏班子, 在院子中搭上台子开始唱地方戏,一出一出的轮着唱, 从《大闹天宫》唱到《狸猫换太子》,再加上《三弦他爹》和《麻姑拜寿》。

老头儿刚才是特别高兴, 可是喝了点酒, 他就开始回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这还算不错,比较惨的是,他又想起来自己死在三大战役的生死兄弟和第一任老婆, 开始哭, 再以后,他又想起已经去世的老伴(大堂哥的奶奶)和前年因车祸去世的儿子(大堂哥的父亲), 他就开始碎碎念一样说自己活的太长, 兄弟什么的都入土了,就他自己还活着,阎王爷不抓他,倒是把儿子抓走了,自己的命数太硬, 连累了儿子。

大堂哥一看劝不住,就让人把老爷子搀回去了。

客人们还在院子中听戏,敲锣打鼓的。

夜已经深了, 很冷,夜风起来,我披了一件大大的羽绒服,感觉手还是有些凉。勋家的保姆和工作人员从后厨抬出一碗一碗的热的汤面给大家充饥外加驱寒,面汤里面加了姜丝,胡椒粉,还有一点点自己酿造的米醋,喝起来有一些酸辣,但是这玩意一入喉咙,原本有些堵的鼻子就彻底通气了。

这台戏一直唱到半夜。

我回来的时候,他们两个还在办公室,好像一直有公事在忙,我开始收拾衣服,然后,大堂哥就从前面推门进来。

“四弟妹,在收拾东西啊。”

我和他打了招呼,想要给他泡杯茶水喝,他摇头,“不用,我就说一会儿话就走。你们明天一早就离开,爷爷估计酒醒不了,就不送你们了,你们大老远的过来,多担待一些,别见怪。”

我,“自家人,不用这么客气。那个,五爷爷没事吧。”

“没事。他今天高兴,喝多了一些,想太多了。人到一老就容易想太多,然后开始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他年轻的时候不是这样,那个时候,我父亲小的时候做错一点事情他就又打又骂的,不像现在这样。……人都有老的一天,……”

大堂哥等了一会儿,勋世奉和勋暮生才从办公室出来。他们一直用英语快速而激烈的交谈着,然后看到等候多时的大堂哥,先是表示了一下歉意,随后问大堂哥的来意。

让我意外的是,大堂哥过来,是送了一对黄金戒指的。

大堂哥打开口袋中掏出来的一个小丝绒袋子,里面是一对民国时期的老金子打造的戒指。

这样的金子很好认,当时提炼金子的技术不好,纯度低,所以颜色并不是像现在的四九黄金这么黄,而是稍微带着一丝的红色。原本属于我,后来归了萧容,现在我又拿过来那个黄金蔷薇的戒指就是这样的颜色。

大堂哥,“老爷子说了,你们要结婚,他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送给你们,再说,你们什么都不缺,所以,他把当时留下的一对儿老金子的戒指给你们。知道你们年轻人不喜欢这个,不过,放在柜子里面压箱底也好,这是爷爷当时在破四旧之前,偷摸埋在土里藏下来的东西,民国时期的玩意儿,不算值钱,不过,胜在有个好意头。”

我拿起来那枚看起来纤细一些的戒指,发现指环的内部还是镌刻的东西的,不过,不是花纹,只是印刻着一排字——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大堂哥对他们说,“还有一件事,徐公子开价50万,想要全面收购存在万荷千峰园里面萧商的字画,他说,萧商不是名家,只是他的故友,所以这个价钱已经很慷慨了。老四,这事你说了算,给他吗?”

勋世奉抬了一下手,大堂哥不说话,勋世奉对我说,“alice,我们这里说一些事情,你帮大堂哥泡一杯热茶过来。”

他不想我在场,也不想我继续听下去。

我点头,起身,把黄金戒指放在桌子上,戒指不稳,在晃,有些微的桄榔的声音。

没有人想要喝茶,他们只是想让我离开。

我离开客厅,继续收拾行李,偶然也会想到那些似乎早已经在记忆中模糊了痕迹的画,出自萧商之手的画,只是,就如同现在我看镜子中印出我的脸已经是一个全然的陌生人一般,那些记忆似乎也模糊了边际,早已经面目全非。

晚上的时候,勋世奉回来。

我向上伸直的手,刚好可以抚摸到他的肩膀和后颈,那里很用力,坚强无比,汗水一层一层的出来,新洗的头发乱成一团麻……

“alice,……alice……”

他的声音是燥热的,不稳的,甚至带了一些粗喘。

而然,却让我听见了,……

“……嫁给我,……alice,嫁给我……”

……

“好。”

我抱住了他的后背。

整个大床像飓风中的海,而我们像身处漩涡中一般翻滚着。

我要嫁给这个男人。

我仰慕他,敬重他,他是我腹中孩子的父亲,他俊美无铸,却桀骜不驯,性格中带有诡异的纯真。

在漩涡的尽头,他停下动作,重复了今天夜里无数次的问题,——“alice,嫁给我。”

我看着他的眼睛。

稀释的蓝钻。

摄人心魂。

我抱住他,认真看着他的眼睛,说,“好,我嫁给你。”

——黄金黎明i完结——

无责任番外——吸血鬼

如果冯伽利略成为一只吸血鬼

星期一

安·博林是我的女友,她是纯正的法兰西后裔,有一头耀眼的金发和碧蓝色的眼珠。她爱我,非常爱我,我也爱她,因为她是三千年来唯一知道我真实身份而爱我的女人。

她说,她喜欢我如同鬼火一般蓝色的眼睛,见鬼,我更喜欢她说我的眼睛深沉蔚蓝如同大海,当然,只要她喜欢,她可以任意选用形容词,因为她的辅音非常轻,所以任何词语从她如同果冻一般甜美的嘴唇中说出来都是性感的。她还说,她喜欢我如同玻璃一般的指甲和十九世纪纯正欧洲贵族一般白皙的皮肤。

哦,她简直就是我的天使!我曾经那么爱她!可是在我们交往六年后,她提出了分手。她说她明年就三十岁了,她不能和一个吸血鬼再继续混下去,她想要拥有一个家庭,还有一堆健康活泼的孩子,所以她选择和我分手。

哦,上帝!这简直和要了我的命一样,可悲的是,安用深情的眼睛看着我,然后最后拥抱了我一下,她对我说,伽利略,你是那样完美,我会永远爱你的,……

然后她离开了我的生活。

一整夜我借酒消愁,我在伦敦的各个酒馆买醉,可是我却得不到同情。

我的伙伴,那个已经一千岁了却拥有十七岁纤细少女般美貌的变态温斯顿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伽利略,忘了她吧!安的确很美,就像一块鲜嫩的牛排!其实你们在一起六年,我每次看到活生生的安·博林就吃惊,你居然还让她活着,并且一直活到现在?别想了伙计,你想想我的心情,每次看到你和她在一起亲亲喔喔,就好像看见一个人捧着一块牛排说我爱你,这是多么摧残别人心灵的一件事情!

我大哭的趴在吧台上,吓走了一群吸血鬼,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好像看城外垃圾堆旁的那些流浪猫。他们避开我就好像避开一个被感染了艾滋病的倒霉蛋!

星期一,一定是我的诅咒日,我失恋了。

星期二

我想,星期二也不是我的幸运日。

我拥有一份工作,对于我而言非常具有挑战性。我用中文写一些文字,然后把它们通过网络传给出版公司。中文是我所学的二十六种语言中最让人着迷,也是最难的一种,为了学它我耗费了几个世纪的时间。我第一次到中国来是在1668年,不过可惜的是,几个世纪以来,我的长进并不使我满意。

尤其是今天,更让人气愤!

四天前的,msn上传过来几句话:

……,你知道什么是韩流吗?……

我说,不知。

你知道什么是穿越吗?

你知道什么是清穿吗?

你知道什么是np,人兽?

你知道……

我:……

哦,亲爱的伽利略,你应该用功学习一下,……,酱子,我们下次再聊,……

而我这几天发过去的邮件完全没有回信。

就因为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于是我失业了。

星期三

失恋外加失业,我整天的失眠,我想我应该去看心理医生。可是血族一个非常有名的心理医生却对我说,按照一般的情况来看,一个吸血鬼,一个生活了两千年的吸血鬼,应该会精神分裂或者心理变态,可是这些都没有发生在你的身上。伽利略,你已经三千岁了,每天精神饱满,活力充沛,你是血族的榜样,是我们学习的目标,哦,(他抓着我的衣领,用力的抓着,继续说)我们应该赞美你,……

我在他精神百倍的发疯的时候,冲出了诊所。

于是我到了一个人类诊所,看看他能给我什么帮助。

“请看这个,……”

他让我平躺在软椅上,他坐在我身边,用平缓的声音对我说。

“放松,放松,……,请想象一下,你漂荡在水中,……”

“被一群拥有锋利牙齿的鱼儿嗜咬,……”我打岔。

“请不要讲话!”医生平心静气继续说,“你飘浮在云端,……”

嗯,这个感觉不错!

我试着跟着他说的做,暗自动用了非人的力量,逐渐飘浮了起来。

“天空就在你的面前,云朵就在你身边,……”

医生非常富有想象力,可是我现在在他的诊所里面,飘浮起来只有看见天花板在我的面前,窗帘在我的身边。

“医生,要不,我飘在外面去试试看?”我好意提出疑问。

啊!!~~~~~~~~~~~~~~~~~~~~~~~~~~~~~~~~~~~~~~~~~

结果我听见高达2000分贝的的噪音,我吓的一哆嗦,从屋顶落了下来,看见医生惊恐的眼睛,绝望的瞪着我!

“恶魔!恶魔!他是恶魔!他会飞!!!!!!!!!上帝呀!”

医生把脖子上的十字架拿下来,对着我一个劲的念着祈祷文,可是当他看到我完全没有受到伤害的时候,他彻底崩溃了!

于是我只能帮他打了电话叫了警察。

这个夜晚真混乱。

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白天到来的时候,我继续睡不着,躺在我的那口印着百合花纹章的美丽棺材中数羊羊。

……,一只,两只,……,三千八百六十七,……,一万,……

当我数到三万四千五百只羊羊的时候,天黑了。

我只能从棺材中趴出来。

星期四

又是一个月没有写日记了。

昨天听说那个给我做心理辅导的人类医生疯掉了。他对每个人说我会飞,并且是恶魔,他还说他用十字架杀死了我。其实所有人在看到我捧着一把白色菊花去看他的时候都摇头叹气,并且惋惜不止。

他们说他因为长期做心理医生,接触到一些人类阴暗面的东西太多,所以长期精神压抑紧张,然后,他终于疯狂了。他的家人把他送到了疗养院,并且一直对我道歉,其实我很愧疚,把花放下,也就不再去看他了,估计他再见到我会病上加病吧。

哦,忘记说我现在在哪里了。我现在在埃及的吉萨沙漠中,我出国度假。

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盛宴!

我可以扑食那些生龙活虎的狮子豹子,它们优雅有力,而且血味纯正,就好像扒拉的墨西哥餐一样!味道好极了!

因为我们卓凡族和人族有约定,停留在人间的血族不允许扑食鲜活的人类,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仅仅是食用黑市买来的袋装血。那种味道简直糟透了!就好像是放了3年的甜点,已经不再鲜甜,并且转化成腻嘴的泥土,喝一口都衰三年!

哇,我的非洲,我的狮子,我性感的非洲原始血!我来了!

可是,……

一条眼镜蛇咬住了我。

虽然我的身体对它的毒素完全没有反应,虽然我只是把它看成是我正餐前的小小开胃菜,虽然,……,可是一下子被咬住我还是疼的大叫了一声,我的叫声凄厉而恐怖,把不远处的斑马群吓跑了,……,我的大餐呀,就这样消失在我前面!

我欲哭无泪!

好吧,你就将就了。

我看着它,它也在看着我。

然后,……

它的嘴巴里全是我的血,通红通红的,它忽然松开了口,倒地不起,死了。

它喝了僵尸血肯定无法活下去,可是,……,可是我也不能再喝它的血了,因为它死了!血族如果喝了死去生灵的血,就好比人类喝下一斤□□一样,后果就好比是把整个乞立马扎罗山压倒再拔起来,把整个东非大裂谷合上再撕开一样,非常非常严重!我会死的!

于是我只能看着我的餐前沙拉倒在吉萨省的大沙漠上,欲哭无泪。

那一天,我什么也没有吃到。

星期五

黑色星期五,我没有出门,如果不算我被热水烫了,被冷血噎着,被电视八点档的剧情吓倒,被,……,之外,一切顺利。

星期六

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他的名字是勋暮生,他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儿子,并且他是一个血族猎人。为什么要和我们的天敌血族猎杀者做朋友呢,我也不知道。只是感觉他很有意思。他今年只有十七岁。

他向我打听一些关于血族的弱点,诸如到底怕不怕大蒜,怕不怕十字架,怕不怕圣经,祈祷文,怕不怕圣水,怕不怕银刀?

我嘴巴里面大嚼着滑嫩的牛扒,一个劲的摇头,最后他好像生气了,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反而用那双深黑色的眼睛看着我,似乎是一个被大人无辜冤枉的孩子。

我只能咽下嘴巴里的食物,一个一个解释给他听。

……,不怕大蒜,不过吃过大蒜的口气不好闻,……

……,不怕十字架,事实上我很喜欢十字架,……

……,圣经也很好,圣经的英文是最经典的英文了,如果把它背一遍,肯定能提高英文水平,……

银刀吗?

我把勋暮生手中的银刀拿过来,银子非常软,我把刀刃扭呀扭,扭成了一个弹簧,然后看见勋暮生不可置信的眼神,于是又把刀子扭了回来,恢复原样。

“看,传说总是这么不可信,我也不怕银刀。”

勋暮生说,像我这样活过三千年的第四代血族,传说中可以拥有神的力量,应该是他们完全避开的对象。不过他愿意冒险和我做朋友。感谢上帝,终于让我在周末的时候不那么落魄。

星期日

礼拜日。据说今天有弥撒,不过我在睡觉没有去。勋暮生晚上约我到他们家去,把我介绍给他的一个朋友,据说是血族猎杀者业内排行第二的猎人。不过我也没有去。

虽然我和勋暮生勉强算是朋友,可是他还有他的朋友毕竟是血族的天敌!我们梵卓族虽然很少死在他们手中,可是血族别的家族还是伤亡惨重。

保持距离,保持距离。

不过我送过去一大瓶拉斐尔葡萄酒,这是上次从威斯敏斯特公爵家中偷出来的。作为回礼他陪我到夜店喝酒,并且还赠给我一瓶从欧洲大陆带回来的独角兽的血,是银色的。

我和他玩交换秘密游戏,我把我写日记中的遭遇讲给他听,他也告诉了我他的一些事情,都是他父亲死后发生的一些事情,我问他为什么要成为血族猎杀者,他说因为他的母亲被一个疯狂的吸血鬼撕开了,所以他想撕开别的吸血鬼。典型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他一定拥有意大利血统。

我无聊的托着下巴,看着夜店中的灯红酒绿,想着眼前这个时代。

……,喂,喂,你还记得上一次看日出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吗?

你还记得海水是什么颜色的吗?

你还记得,……

停!我做了一个手势,让那个聒噪的勋暮生闭嘴。不要试图扰乱我的思维,我不那么寂寞,也不会疯狂,我已经平静的过了三千年了,估计在以后的几千年也会这样过下去。

我的确不记得上一次看日出是什么时候了,我也知道海水是蓝色的,不过我看到的是黑色的,我放弃了白天而换来的永恒的生命,享受中生命中一次又一次的得到和失去,还有漫无边际的灯红酒绿,我认为这是值得的!

温斯顿说过,爱情失去了,还是可以再拥有,因为我们拥有永恒的时间,我们并不需要活着,所以工作不是必不可缺,虽然那次在非洲没有吃到大餐,不过下次去可以继续吃,喝点酒,我会在白天睡的还差强人意,并且我还会结识新的朋友,就好像你呀,勋暮生。

anyway,这个是令人着迷的时代,勋暮生,在你死前,我想我会是你的好朋友的。

他微笑着想了一下,拿起手中的酒杯,对我说,希望我永远不要接到猎杀你的任务。

哦,勋暮生,你尽管放马过来,我从三千年前到现在还没有遇见过敌手呢!

哼!他不以为然。

我们继续闲聊,继续喝酒,外面又下雨了。

喧闹的星期天,在人间,天亮之后,又会是一个繁忙的星期一吧。

那个时候我正躺在我美丽的棺材中补眠。

啊,生活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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