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长安寻凶宅
长安城是当朝大唐的都城, 在这个时代是国际性的大都市,世界范围内最繁华、规模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 没有之一。所以即便是北城门外,也并不是寥落冷寂的景象, 出城的道路两侧有不少小贩摆摊卖东西,还有挑着酒旗现炒现卖的露天大排档,总之相当热闹。
此时凡间是农历二月末,长安虽然地理位置比较靠北,也已经入春很多天了。阴车停下的这个地方正好是一片柳树林,虽然和道路边做生意的小贩直线距离只有十几米远,但草木掩映, 加上也没有人会刻意注意树林里的景象, 所以倒没有人注意毓夙的突然出现。
不过要是现在他大喇喇地从树林里走出来,那肯定要引起轰动和惶恐,毓夙先隐身,然后又绕了一大圈, 走得足够远了, 想了想又拿出来一张纸,剪了一匹马,把马变得像真马一样,毓夙这才牵着马走上官道,缓缓向城门走去。
官道两侧建的有驿亭,是专门让人送别践行的时候在里面摆酒,或者是迎接来客时接风洗尘的, 毓夙从驿亭后面转出来就不怎么显眼了,有小贩以为他是刚送了朋友,现在要回城里,伸着手跟毓夙推销他们家“一醉解千愁”的好酒。
摆了摆手拒绝了小贩的推销,毓夙直奔城门。入城要交一个铜板,幸好毓夙事先有所准备,已经在酆都城换了一些凡间的货币,守城门的士兵又看他相貌气度不像普通百姓,还牵了匹马,没有为难他,收了钱就立即放行了。
走在长安城里的街道上,毓夙左右看着,考虑着怎样才能寻找一个合适的暂住的地方。那个岑文本还有两个多月才会死,这期间毓夙不可能一直风餐露宿,去借住在本地城隍家,也不是不能,但毓夙不想长时间客居在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家里。
可毓夙在凡间没有户籍,长安城里管得严,住客栈要登记,买房子更是限制多多,毓夙一个黑户,除非他现在就去篡改户籍,给自己安一个正当合法的凡人身份。
但是这样有点太麻烦了,篡改户籍、安插身份,不是随便在一堆凡人的户籍里面插一张自己的档案就算大功告成。这时代的户籍制度是把居住得相近,邻里的几户编成一个单位,每个人只要存在,就有很多和他各种牵扯的人际关系,整个户籍档案都查得相当严密。
所以毓夙要想编造一个身份,就要生生硬造出来一户姓氏,这一户只有他自己,然后把这户编入某个组,挤掉组里本来存在的某户人,然后再修改这一组里其他人的记忆,让他们都认为毓夙所在的这户才是原本就和他们在一组的,这样才不会被查出来疏漏。
事后毓夙离开的时候还要再跑去销户,把他改动的所有地方都改回来。不然时间长了,毓夙所在这户长时间不出现,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里正胥吏一查,这户并没有迁出记录,但是凭空消失了,这就成了灵异事件了。
既然户籍麻烦,那么其实是可以不要户籍的。没有户籍不能住客栈,不能租房子,不能买房子,但刚才一路上走着看着,毓夙发现,即便是现在的首都,长安城里也是有废弃的空房子的。如果这些房子是传闻中闹鬼,那就更好了,毓夙决定在凶宅里挑一个住进去。
定好目标,毓夙找了个没人注意的角落,把马重新变回纸,然后就走进了一家店铺。这家店是毓夙对比他家左邻右舍的情况挑选出来的,他家生意不算很好,但店面大小和装修水平却不比邻居的店差,估计是买的东西比较贵。这样的店,进去买点价格虚高的商品,然后跟店里的伙计打听事情就容易多了,毕竟刚刚消费了一笔,伙计也不好不开口。
进店之前,毓夙本以为这家叫做“金玉斋”的店是卖金银玉石的,谁知道店里摆的竟然是水果。唐朝时可没有大棚没有温室也没有冷藏保鲜技术,春天竟然有水果卖,毓夙顿时震惊了,这家店是从哪里进货的?不会是有个农科技术员和他一样穿越了吧?
这家的伙计本来正站在柜台后头打呵欠,看见毓夙进门,就立即脸上堆笑,殷勤起来,绕出柜台,凑过来问道:“这位贵客想置办果子?不是小二我吹嘘,本号是长安第一家!”
毓夙在店面里扫了一圈,那些水果都是分类摆放在白瓷盘里的,种类不多,但桃子、柑橘、黄梨、大枣几样常见水果都有。还有一些果子没有装盘,而是放在一个浅筐里,毓夙拿起一个红红黄黄的果子一看,竟然是苹果。这时候苹果不是还没有传入中国吗?
伙计见他拿了苹果看,就说:“贵客,这果子中看不中吃,絮得很,又不甜,种它的人也不图卖不图吃,买的人拿回去也只是摆个看盘,或是做个供果,放着好看。我们掌柜的也是想摆着当个稀罕。其实这就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长安这边叫柰子,又叫花红。”
估计这是苹果的祖先,毓夙听伙计的说不好吃,就已经把那个果子放下了,指了指一旁的柑橘说:“把这盘果子给我包起来吧。”
虽说比起柑橘,毓夙更喜欢桃子、梨,不过既然看到了柑橘,毓夙立刻就想到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故。那故事不也是说,有个特别有法子的人,能在别人都断货的时候拿出来光鲜亮丽的柑橘卖。毓夙还挺想见识见识那“败絮其中”的柑橘是什么样。
伙计拿了张麻纸包好那几个柑橘,递给毓夙,柑橘要价一个一百钱,毓夙直接取出一串一贯一千个钱递给伙计,然后说:“我跟你打听件事。我今日是初到长安城,是到此访亲,谁知我那舅父舅母前些年就过世了,只剩一个表姐,已经出嫁多年,我去寻到姐夫家,他家却搬走不在原处住了,我问街坊邻居打听,人人一听我问就紧闭上门,一语不言。”
那伙计已经心领神会地收好了毓夙多付的那几百个钱,心知肚明毓夙是肯定有事相询,当然就殷勤客气地问:“贵客的尊亲原本住在哪里?家宅兴旺,尊亲高升,搬去别处也有可能。至于街坊邻居,不敢言尊者之事,也是情有可原。”
毓夙不理会他的胡扯,只说:“就在前头那条福宁街。中段处有个大宅,挂着‘宋府’匾额的那就是我姐夫家原本所在之处。”
那个宅院毓夙观察之后,通过院子里杂草、房顶生出来的茅芜还有门窗的破旧程度,初步判断是荒废了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没人住也没人维护,却也没有成为乞丐之家或者被左邻右舍侵占空间,这个宅院必定是有什么蹊跷,比如闹鬼,再比如闹狐狸闹黄鼠狼。
一听毓夙说的那个地址,伙计立即脸色大变,毓夙顿时更加确定那个宅子是所谓的“凶宅”,原本有五成希望能住进去,现在就变成了七成。接下来那伙计要么把钱退回给毓夙,要么就得把“凶宅”的故事和盘托出,毓夙多付了四百个钱呢,伙计八成舍不得退。
果然,伙计摸了摸藏钱的地方,犹豫了半天,还是下定决心,又朝毓夙走近了两步,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说:“这事小的本不该令它出口,若被那黄风大王知道了,晚上定要来取我性命!只是贵客你前来寻亲,奔波劳累,小的也感于你一片真情……”
毓夙会意,这次直接拿出来一颗圆润的珍珠,递给了伙计,伙计倒吸一口气,两眼大放光芒,顿时脸上的光彩盖过了惶恐,定了定神,连忙把珍珠收好。
然后他才小声说:“尊亲便是宋郎君吧?那位可是个好人,读书识字,心善慈悲,可惜就是略有点……略有点那个……贵客的表姐,想必受了不少委屈……”
毓夙一开始听得不大明白,最后那句却让他茅塞顿开了。原来那个宋府的男主人是个好色之徒。毓夙立即一脸愤怒,握着拳说:“可不是!若不是我离得远,早就上门揍他了!”
伙计劝道:“息怒息怒,贵客,毕竟死者为大嘛……”
毓夙一副大惊失色的表情,问:“他死了?那姓宋的……我姐夫,不是说搬走了吗?”
伙计连忙小心地补充:“是这么回事……约摸是三四年前,宋郎君从城外带回来个……美人儿,初时置在外宅,后来千宠万爱,竟带回了家里。他家里夫人……您表姐自然是守着礼数,就……总之是不大平和。谁知那美人儿是个……就是那位黄风大王,她老人家厉害得很,后来闹得大了,她咬死了宋郎君,又想对宅中其他人口不利,尊亲就搬家了。”
毓夙又应付着问了几句“搬哪儿了”之类的话,然后就提着买来的柑橘走人,走出去两步,为防意外,他又转身抹了那个伙计的记忆。等会儿伙计醒来,忽然发现自己身上多了笔钱,还有颗上好的珍珠,不知他是会惊慌还是会乐得发疯。
走在路上,毓夙把之前伙计讲的事情总结了一下,那个“宋府”八成是闹黄鼠狼,男主人都被妖怪咬死了,然后一家人见实在是住不下去了,于是赶快搬家避祸。
不过,妖怪都跑到城里杀人了,长安的城隍却竟然不管?可千万别说打不过黄鼠狼所以不敢过去硬碰硬,长安城的城隍,起码不会比当年洛阳城的蔡维彬差。
更何况,长安可是国都,现在又是唐朝的开国之初,在位的是被称颂为明君的唐太宗,人皇帝气就能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了,长安的城隍维护治安,又能费多少劲?毓夙再往旁边一看,这随便一眼就看见了一个小鬼正抓着一个路人的脚脖子,被那个人拖着走。这还不是荒郊野外呢,就有能白日出行的鬼了,到了城外乱葬岗,是不是能看到阳间的万鬼队呀?
于是毓夙还没见到那位城隍,却先对他有了点不大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