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番外 阿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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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叫我阿圆, 外祖母给我取了这个圆融的小名儿,父母又给了我一副让人易生好感的长相, 这些带给了我太多便利。所以,我愿意如母亲和外祖母所说, 遗忘自己的名字,踏实的活着。

“加纳久通!直到四小姐询问你真正的名字,你都是自由的。可是,如果她询问了你的名字,而你又据实相告了,那么,就算你认主了。”

“是!”我垂下眼睛, 恭敬的行礼, 额头紧贴手背。

眼前的人,就是我的母亲,她是个严谨的人,对待我的时候, 就要加上个“更”字。我真的想说, 母亲大人,我只有十五岁,而不是二十五。为什么,我从你那里从来得不到认可和肯定,连外祖母,都曾点头称赞我。您在我这样的年纪,也是如此被外祖母严格相待么?

是的, 我还有个名字,叫做加纳久通,是我最崇拜的外祖母取的。我的外祖母,是追随过纪伊初代藩主的人物,连现在的藩主德川光贞都很仰仗。我们家,已经两代都是纪伊德川家的家老了。作为家臣之首,加纳这个姓氏,带给了我无上的自豪感。当然,我不满足于此,因为,这是祖母挣得的荣誉,交给母亲守成,和我没什么关系。

只是,要问我最崇拜的人,那一定是外祖母,而非行事中规中矩的母亲。外祖母弥留之际,把母亲和我喊到榻前,她对母亲说,政直,你守成,足矣;可是,加纳家再往后百年如何,要看阿圆。

听清了祖母的话,我的后背腾然挺直,从那时起,也深深的喜爱上“阿圆”这个小名。看到外祖母睿智慈爱的注视,和母亲审视的目光,我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十五岁的女孩儿在做些什么?看漂亮的男孩子,数自己攒的钱,为了一个好点儿的工作挣得头破血流,运气好的,有幸孕育自己的孩子。可是,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一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是肩负加纳家百年兴衰的人,有了长远的目标,眼前的微末小利和小小的阻碍自然不在话下。所以,我不在乎多做活儿,这样我能接触到更多信息和人;我不在乎替人说说好话,上嘴皮一碰下嘴皮的事儿,就能落下好人缘儿,何乐而不为。所以,慢慢的,我作为阿圆,被纪伊府里的人所熟悉,所接受。

每一天,我都过得很充实,因为有目标。可是,母亲这道指令,第一次引起了我的反弹。我不在乎做杂役,也不在乎没有财帛,甚至不在意暂时的被人欺负。可是,我怎么可能轻易认主呢!我立志要做纪伊德川的家老,甚至创建自己的家族,拥有自己的番地,而母亲的命令,和这一切,都是冲突的。她居然让我去当那个源六的亲随!

好吧,直呼源六,是我的不敬,她是藩主的四女儿,可是,她出生没多久,就跟着她父亲去了寺庙,因为今年十二了,已经元服也算成人了,藩主大人要把她接回府。人们连说起她都觉得不光彩,低贱之极。别说藩主之位,连她回府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问题。不过,想到这里,我又松了口气,反正,她也是个活不长的。我就把这段经历,当做对我的磨练吧。认主?我看母亲也是忙糊涂了,我如果真以加纳久通的身份跟了那个没有任何根基的女孩儿,岂不成了她的一道催命符。

大小姐纲教也许宽和,二小姐赖职却是个心胸狭窄手段下作的。德川光贞大人虽是不世奇才,可惜,英雄迟暮,要我说,纪伊德川下一代,也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只是,好在德川光贞大人有眼光,替大小姐纲教娶了将军的独子鹤君,那是个有眼光有手腕的,有他辅佐,别说纪伊藩主,就是幕府将军,大小姐都是当得的。可惜,这样的人,自有他的人脉,还不会看上现在的自己。我挺挺胸,不过,这没关系,总有一天,我会站在人们都看得到的地方,任何人,都不会无视我的存在。

我捧着鹤君吩咐人给四小姐备下的棉衣,一步步的爬着石阶。天守阁,四小姐居然选了天守阁作为她的栖居地。她要么就是个有心计的,要么就是个嫌命长的,天守阁是府里最偏的一处,想也知道,天守阁,那就是当t望台用的,外面就是断崖,万丈深渊下,是波涛汹涌的大海。好,好,真是个好地方。若是遇险,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死了都不用想怎么毁尸灭迹,往崖下一扔,得,齐活!我可不想不小心看到什么不该看的,成为知情者被一起灭口。所以,忍着爬山爬到酸疼的腿,仔细的观察周围环境,多备几个藏身之所才是。心里暗暗决定,这天守阁,非必要,我尽量少呆!

推开沉重破损的大门,院子里杂草丛生,这处被闲置的院落,迎来了和它一样被闲置的主子。

“四小姐,我是阿圆,从今天开始,听候您的吩咐。”我端着人畜无害,无往不利的温和笑容,把衣服放在廊上,规矩的行礼,然后推开了拉门。空旷的房间,好吧,如果这个四处漏风的广场,能称为房间的话,一览无遗,什么也没有,除了厚厚的灰尘。我伸头又喊“四小姐!”好吧,我起身,往二楼走去,同样的空旷。

难道,她已经被人毁尸灭迹了?我疑惑的想,不过,若真是这样,那也不错。一想这四处透风的破屋子,我就觉得后脊梁发凉。我出了屋子,跪在廊下等候,除了乌鸦,什么都没等来。我该做些什么呢?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吧,这样,别人问起或者前来查看的时候,至少,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情,考评怎么也得是个优吧。没有主子监督和吩咐的情况下,我还是做了分内之事,多敬业,连我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

挽起袖子,用带子绑好,生了火烧了一大锅热水,这些基础设备,还是都给了的。不能都让十五岁的我抗上来吧?纪伊府里,能苛待四小姐,却不能让人说虐待下人,这就是贵人们的逻辑。折了布巾包了头,连脸都蒙上,我开始举着长长的笤帚,蹦高往下扫屋檐上的蜘蛛网。房间大,但是空旷,除了灰,什么都没有,也好收拾。

把尘土扫净,再用温热的水,擦拭地板。嘴里唱着欢快的歌,给自己打气,抹布摁着,撅着屁股从一头跑到另一头,地板就现了原色。要不说,纪伊德川,最是厚重,连年久失修的天守阁,用料都这么实在,擦出原色的地板并无虫蛀鼠咬。一趟趟跑下来,我会唱的和歌轮番唱了三遍,终于,天守阁现了原色。我用露出来的小臂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真有成就感!

锅里沸腾的水用了大半,屋里氤氲着水汽热腾腾的让初冬也不再寒冷,我利索的给自己兑了盆热水,又往锅里放了把米,然后简单擦洗了一下。等我重新拢好头发,把脏抹布和头巾都洗完的时候,锅里的粥也熬好了。盛了一碗,想想,又盛了一碗,至少,面上的功夫要做到。

吃了碗热粥,身上又充满了力量。把剩下的粥再加火熬了,成了黏黏的浆糊,把锅刷净,又添了些水烧上。要说这天守阁,还真不错,摇着井绳的时候,我想。用浆糊仔细的抹在裁好的窗户纸上,开始糊窗户。想当初,看到这么一摞纸的时候,我还奇怪,府里什么时候这么阔绰了。等我糊完上下两层的窗户,才知道,这帮人,太抠门了,刚刚好,连点儿边角料都没给我剩!最后一扇窗户,还是我用边角料勉强糊上的,好在是二层不显眼的地方。

收拾完了屋里,廊下,我又开始洒扫院子,趁着太阳还没落下,天还暖和。院子里铺着石头,虽然显得粗糙,但是好打扫,在我腰快直不起来的时候,终于整理出了个大概。看着变了模样的天守阁,我直着腰,欣慰的笑了。忽然,注意到,院子里两个高大的树,乌鸦和鸟,都落在另一棵上,并不落我眼前这棵。我疑惑的抬起头,觉得院子里的树让院子显得安静而美好,可是,不落鸟的树,怎么想怎么透着股怪异。

“啊!”我惊呼一声,捂住了嘴。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树上,有一个女孩儿,真的是女孩儿么?狭长的眼睛里没有一丝情绪,她抱着比她短不了多少的一把长刀,窝在一根枝杈上,赤着的脚,乌黑乌黑的。

“你,你!”我又惊又气,显然也意识到了,眼前这个像小兽一样的女孩儿,八成就是传说中的四小姐,这个院落的新主人。一想到我在这人的注视下,毫无所觉,我就觉得羞恼。

“你,你下来!”

女孩儿扫了我一眼,居然抱着刀,从树上跳了下来,她落地的声音很轻,甚至没有刀柄触到地面时的脆响声大。她看了看天守阁,又回头看了看我,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不错。”说完,她就光着脚上了游廊,我只觉得一股血涌上头顶,叉腰大喝道。

“你站住!”在她疑惑的目光中,我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憋了半天,说“把脚洗了!我擦半天呢!”

女孩儿忽然笑了,洁白的牙齿,险些晃花了我的眼。她也不拢具磁具醋叩骄裕鸵崴n伊i锨埃y陌阉匣乩认拢炖镟馈澳睦锔依头承愣郑〉睦矗 笔稚隙魅床缓艟铮业玫6啻蟮脑鹑伟。《伊伺枞人旁谔咨希阉诤诳床怀鲈慕叛咀臃帕私ァk2环纯梗挝蚁绰懿匪频拇致巢料醋拧fし粝至嗽也啪醯眯睦锸娣说愣獠庞行那那拇蛄克

浆洗得发白了的裙裤,料子是府里杂役都不屑于穿的小仓布,可是,若仔细看,却是很整洁的。我抬眼打量她,她身上除了脚丫子,都很干净,特别是那双眼睛,干净的就像下过雨的天空。她的头发乌黑,被人用心的梳理过,一丝不苟,用食指粗的红绳子绑好。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到了我的父亲,他不会像外祖母那样教我待人接物大是大非,也不会像母亲那样严格要求我。在我的印象里,他好像总是温和的,只是,对于我的仪容,他总是很强调。他总是说,一个好女孩儿,不用出色的外貌和华丽的衣服,但是永远要干净整洁。整洁的衣服,打理的齐整的头发,永远光洁的脸蛋儿和十指。

我把看不出原色的水泼在了院子里,心里有些怪怪的。父亲要求我的,为我做的,我至今坚持的,在这个被人厌弃的四小姐身上,我也看到了。抛去她的身份不说,她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女孩儿,有个疼爱她的父亲,就像我的父亲一样。为了掩饰我的不适,把已经凉了的粥塞到了她手里,也忘了帮她热一热,这不是事事周全的我能做出来的事儿。可是,现在,我的心里有些乱,好像有些东西被打破了,弄不匀和。

在我的认知里,人分两种,有利用价值的和没有利用价值的。可是,看到了这个四小姐,我竟然直接而深刻的认识到,在看到她尊贵的身份,和可悲的前途之前,我现看到了她的“人”,活生生的,甚至闪烁着光芒。我怎么了?难道是病了?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殊不知,女孩儿小口小口喝着粥的时候,也在打量我。等粥被她喝得一粒不剩的时候,她放下碗,目光坚定的看着我,简洁道。

“阿圆,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会有你的。”

我惊恐的看向这个传说中只有十二岁,比我还小了三岁的女孩儿,想从中找出可笑的自大和虚伪的承诺,可是,我看到了满脸的真诚和坚定的目光,让人那么信服。忽然,早先吃下的那碗粥,好像哽住了我的喉咙,我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种名为“感动”的情绪,让我很容易失控,不过,我很少经历。最后的一次,是一只小奶狗,舔了我的手。本来要丢掉它的我,莫名的就成了它的主人,操心它吃,操心它喝。怕它吃不饱,又怕它太胖身体不好,我工作之余,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和它相处上了,我遛它,它陪伴我,我和它絮絮叨叨的说工作感悟和人生理想,它总是摇着尾巴,偶尔汪汪两声。我顿时觉得被理解和包容了,很是满足。那种生活,让我变得莫名其妙,直到它死去。那时候,我觉得失去了全世界,原来,不是我豢养了它,而是它陪伴了我,它的到来和离开,让我知道,我,曾经是那么孤独。

经历了大喜大悲的我,发誓再也不要和其他事物产生这么深的牵绊。而现在,看着四小姐,我的心有产生了这种可怕的情绪。我挺直了背,掩饰的露出温和的笑容。当我不知道如何应对,做出什么反应的时候,外祖母教会我,要微笑。

彼时,我还不知道,即使树立了远大目标,也会经历许多其他的重要事情,譬如友情,又譬如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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