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王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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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一个月之后,方云熙还在沉睡,叶清扬就再也没有去过公司,叶氏集团已经被左氏集团完全取代,繁城的百年贵族,一瞬间跌为平民,这是谁也想不到的事情,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根深蒂固的叶氏,就这样没了。随着左氏的高调登场,叶氏渐渐的淡出了人们的心中,人是最多情的生物,也是最无情的生物,自己喜欢的,自己在乎的一辈子都忘不掉,不在乎的,与自己无关的,仅用一秒的时间,就能把它忘得干干净净,一点痕迹都不留。

左旭德这一个月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他完成了爷爷一辈子没有完成的梦,他能不高兴吗?左家有一本家谱,还有一本家族发展史,每一任家族的掌权者会为自己的爸爸写传,这样以便子孙瞻仰,现在这些东西由他来保管,他的丰功伟绩会被左家后人传颂。

越人看着眼前的左旭德,这个人,他很熟悉,熟悉到他干每件事情之前,他都会猜出来他要干什么,有什么想法,可是他又很陌生,以前的他是一个懂得民间疾苦,敢爱敢恨的人,现在他变了,变的让他无法理解,权欲熏心,凡是自己喜欢的,他会用尽手段去得到它,这样的人,还是他为之心动的那个少年吗?

“越人,我们好久都没有去散步了,你陪我去散散步吧。”

“好!”

左旭德推着越人出了别墅,来到了旁边的小区,一路走开,假山池沼,鸟语花香,路上散步的大多数都是老人,或坐或走,或者慢跑,唯独他和左旭德两人在这小区显得格格不入,他坐在轮椅上,左旭德推着他,缓慢的在青石地上走着。一阵微风吹来,一片树叶掉落在越人的腿上。他捡起腿上病态黄的树叶,对着阳光,认认真真的注视着。

“旭德,停手吧,叶家已经完了。”

“为什么要停手?追杀了我们整整十次,每一次都死里逃生,你让我停手,他叶振郧凭什么?”左旭德一阵激动,对着越人大声的吼道。

“他是警,你是匪,他追杀你天经地义。”

“越人,凭什么?你的这一身伤就算了吗?”

“旭德,我们是这个社会上的老鼠……”老鼠是什么,人人喊打的存在。

“左家存在了上百年,已经根深蒂固,这棵大树,想要拔掉,已经不可能了。”

越人心里叹了一口气,盛极必衰的道理为什么他就看不明白呢?树大招风,这次入侵繁城,已经引起了上面人的关注,如果在不收敛,很可能百年基业就会毁于一旦。这是左家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百年以后,他如何面对列祖列宗?眼前的这个老人,已经被自己内心的欲望侵蚀,陷在权利的中心无法自拔。掉落下来的树叶在他的手中慢慢的碎成渣,伸出手,细小的叶片随着风慢慢的埋没在风尘里。左爸爸,对不起,我已经无能为力。

“旭德,听话,停手吧,收敛收敛……左家兴许还能兴旺百年。”越人还是

不死心的劝道,他真的希望他能停手,不要赶尽杀绝。

“你让我放下?我告诉你,不可能!”左旭德恶狠狠的甩下一句话,一个人离开了他现在不想再见到他,他变了,从前不留余地的支持他,现在却让他放下,怎么可能呢?

树下,只留下越人一个人,他望着左旭德离开的背影,心里蓦然一阵凄凉。

越人心里一直有一个秘密,谁也不知道,或许等他死后,背进棺材里那个人都不知道吧。

他是出生在越南的中国人,他的父母在越南做生意,有一天,他们一家三口往家走着,一帮歹徒过来,他们误伤了他的父母,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人,因为年龄小的缘故,震不住父亲手下的那帮老家伙,他们将父亲的公司刮分,而他做了街头的流浪者,六岁开始流浪,一直到他十岁,左爸爸过来做生意,被仇家追杀,恰好他救了左爸爸,左爸爸将他带到了他的家里。左旭德第一次见穿得脏脏乱乱的他,他的眼睛里满满都是鄙视,嫌弃,讽刺。

而他,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中国男孩,他那时候听爸爸夸妈妈漂亮时会说,倾国倾城,见到这么漂亮的男孩,他不禁脱口而出“你真漂亮,就像,倾国倾城。”

他的夸奖并没有得到左旭德的好感,而是更厌恶了。他后来才知道,倾国倾城是形容女孩子的,而他是男孩子。

他很聪明,学什么都快,左爸爸经常夸奖他,左旭德会遭到左爸爸的批评,他对他,越发的讨厌,他很想和这个漂亮的小男孩做朋友,可是他一直瞧不起他,有一次,左旭德坐错了事,是他做了替罪羊,被左爸爸关在黑屋子里,鞭子整整抽了一百下,等他从小黑屋里出来的时候,身体上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完好的,那时候,他觉得他要死了,再也见不到那个漂亮到天地都失色的小男孩。

他被人送到了床上,左爸爸不允许有人给他疗伤,半夜里,他发烧了,很渴,他却动不了,他想,就这样吧,死了也好,可以见到爸爸妈妈,活着,很痛苦,只是心中还有一丝丝牵挂,那个漂亮的小男孩,或许也就见不到了吧。后来,他陷入了昏迷。

不知道睡了多久,他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了那个漂亮的小男孩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脸颊上还挂着泪珠,他心里竟然很高兴,那个男孩为他哭了,真好。

他说“越人,对不起,我们以后坐朋友好不好?呜呜呜呜呜……”

越人手足无措的看着眼前哭着的小男孩,心里闪过一丝心疼,他想将他在怀里给他温暖。“不,不要哭,我答应你……”

小男孩听到了他的回答,高兴的跳起来,脸上还挂着晶银的泪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从那以后,他们成了好朋友,小男孩想要什么,他都尽力的去给他,不管他的要求有多难,他都要去完成,后来,他们两人慢慢的长大了,他的习惯依旧不会改变。随着年龄的曾长,他知道了当年父母是因为贩毒得罪了越南的毒霸,而左家的家业也是贩毒,左爸爸将他安排到长大后的小男孩身边,那时候他不能再叫他小男孩了,他们两人的时候他叫小男孩旭德,有外人的时候,他叫他主子。左家就旭德一根独苗,旭德迟早要继承家业,而他做了旭德的保镖加助理,从此,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随着年龄的增长,旭德告诉他,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他想要娶那个女孩子为妻,心里隐隐的抽疼了一下,抽疼感太过细小,便将那种感觉忽略,那个女孩子他见过,姓封,是邺城书香世家封家的嫡女,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左爸爸也同意两人在一起,他只是心里难过。

有一天,旭德说:“越人,我要结婚了。”

“嗯……旭德,祝福你。”

“越人,除了祝福,你就没有别的话要说吗?”

他低下头,除了祝福,他还能说什么呢?他只是旭德的助理,玩伴,保镖……

那天,他和旭德两人喝了很多酒,两人都喝醉了,他说:“越人,如果,如果我是女人,我是不是可以嫁给你?”

他内心里一阵狂喜,旭德说嫁给他,他说的是真的吗?

“旭德,你……你是说真的吗?”

左旭德坐在旁边打了个酒嗝,血液从身体逆流到了脸颊之上,红红的,他想咬一口。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越人,我是男人,你也是男人,我不会嫁给你,你也不会娶我!”

旭德说完,他沉默了,他现在只是想喝酒,喝醉了,什么也不想,他明天就会结婚,就会生子,就会继承左家的家业。

第二日,旭德在教堂里牵着封家小姐走上了红地毯,他们互换了戒指,而他站在柱子后面,远远的看着亲吻的两个人,金童玉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心里在流血,他才知道,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一个比自己小四岁的男人。

早晨散步的老人们都走了,青石路上,只有他和他的轮椅孤独的站在原地,他晃晃悠悠的从轮椅上站了起来,艰难的从轮椅上走下来,还没有站稳,一阵风袭来,将他吹倒在地,他无力的坐在地上,愤怒的砸着双腿,他怎么可以变得这么脆弱?他这么弱,旭德谁来保护?

“越人……”左旭德不知道何时站在越人的身后,一双眼睛里仿佛冒着泪花,越人眨了一下眼睛,果然他看错了,长大后的旭德,从来没有哭过。

“旭德,你来了,你看我不中用了,坐在轮椅上都能摔下来。”

左旭德什么话都没说,走到越人跟前,用他健实的胳膊将越人抱到轮椅上,轻轻的放下,为越人盖好毯子,推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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