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番外-完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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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金国三王爷之子完颜鑫, 做为我父亲的独子, 我身上承载着父亲的所有期望,和母亲的溺爱。

我承认我不是好人,我就是一纨绔子弟, 靠着家里那个好爹爹作后盾,除了叛国的事我做过, 做为一个纨绔子弟我应该做的事都做过。

烧杀抢掠,欺男霸女, 除强凌弱, 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我知道外头的百姓暗地里都叫我衣冠禽兽,但我并不在意, 我本来就是衣冠禽兽。

我也承认我无耻, 无耻是做为一个纨绔子弟本该具有的良好品德,如果纨绔子弟不无耻, 还能叫纨绔子弟吗?

父亲对我的期望很高, 我知道,但我希望他能够不要这么重视我,他的期望将我压得喘不过气,我的内心中其实一直充满了愧疚,看着他一天天增多的白发, 我痛恨自己的软弱,痛恨自己其实除了是他的儿子外在也没有一点可取之处,痛恨自己除了逃避责任什么都做不了。

父亲总是一副烂泥扶不上树的样子看我, 好吧,我承认我虽然不是文盲,但也只是勉强认识一些字,写出来的字如同狗爬。

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带着家里的打手们又出门了,本来是打算去花楼寻欢作乐的,但走到半路却觉得肚子里有些空虚,没有犹豫便踏入了左手边的酒楼。

我遇到了那个在我生命中第一个让我动心的人,十三四岁,如同一朵妖娆的被血染红的莲花,美丽动人,虽然还没有完全长开,但我可以料想到三年以后他倾城倾国的美貌。

不由自主的将他和花楼的那些货色比较一番,才发现原来自己一前接触的那些所谓美人都过去粗俗,那里能和眼前的人儿相提并论。

与他的出尘一对比,我更觉得自己就是个禽兽,于是我脑海里有了一股邪恶的念头,何不让这朵美丽清澈的莲花和我一同变黑。

我三步并两步的走上前,连我自己都想象得到,我的笑容有多猥琐恶心,我打开折扇维持着那种笑容:“在下完颜鑫,不知姑娘可否告知在下芳名。”

那个时候,我以为他是个女子。

我听到了周围隐约传来的叹息和低低的唾骂,不以为然,你们越是如此,本公子越是愉快。

“名字,一千两。”小美人忽然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很冷很冷,我是第一次看到过这样一双眼睛,没有瞳孔,没有情绪,我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我喜欢个性的美人,哪怕这朵花真的带了剧毒,心中一喜,他竟然不怕我,还和我说话,真是一朵特别的花,这朵花我踩定了。

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应变能力其实极强,听懂了他的话,连忙掏出一千两银票亲自递到他手上,本来想趁机摸摸他的小手,但却被轻易避开了,我压抑着心中的一丝不悦,心想:我就不信以本公子家里的钱财还不够让他从了我,耐心,一定要耐心。

“欧阳伊诺。”

我愣了一下,小美人还真是惜字如金,我随即说:“好名字,姑娘不是本地人吧。”

“嗯。”小美人儿依然冷淡。

“欧阳姑娘是一个人来金都?”

“嗯。”

。。。。。。

如此类推,小美人的话依然很少,但我知道他是来金都寻亲的。

经过很多次的试探,我发现小美人其实是个很单纯的人,比他的外表更单纯,对我这个陌生人没有什么防备之心,几句话就将他骗得打算和我回家,我差点以为自己是骗小孩子的怪叔叔。

正要带着小美人回家,他的哥哥却恰好找来了,我几乎想要杀了那个白衣翩翩的男子,坏我好事。

可我知道自己不是那人的对手,我认识小美人的哥哥,他是六王爷府上的人,还是武林中人,武功很高,且满身是毒,这样的人不是我能够惹得起的,我身后带着的几个打手连人家一个小拇指都不如。

我有自知之明,看清了欧阳克眼里透出的狠毒,我悻悻的离开了。

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小美人,等我,我张了张嘴,对他说,也对自己说,但我知道他听不到我的心声。

第二次见面,我答应请小美人吃甜点,我知道他爱吃甜点,而且不是一般的爱吃,成功的将他拐回家。

我不想对他用强,至少在得到他之前,我希望自己能够在他眼里保持着良好形象,所以我悄悄地在他的甜点里加了药物,有蒙汗药,也有别的,品种各异,可从来没有见那些药物被他吃下后有任何反应。

做为一名猎人,我继续耐心的,不动声色的换着药,也许他天生对有些药物免疫吧,经受过很多次打击的我自我安慰着。

“完颜公子,你请我吃甜点,我帮你杀人怎么样?”

我那时只当小美人在开玩笑,随意的指了指一个下人,笑着说:“好啊,那你帮我把他杀了吧!”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美人的可怕,呆滞恐惧的望着小美人手里的那刻鲜活跳动的心脏,那被轻易挖去心脏的小厮还没来得及惨叫,只是傻傻的看着自己的心口处那个拳头大小的洞,倒下了。

小美人毫无感情的说:“这样我就不欠你的了。”

我害怕了,我想要杀了他,这样的美人太可怕了,自从那天开始,我每晚都会做噩梦。

我亲眼看着小美人将各种剧毒吃下肚,却依然活蹦乱跳,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已经快疯了。

我喜欢他的美貌,喜欢他的性格,每一次亲手下毒,看着他吃下毒药,我的心在滴血,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明明想要他死,却还会心痛。

。。。。。。

“完颜公子你是好人。”没有由来的被发好人卡了。

“呃。。。是吗?”看他的样子好像真的很感激我,我心虚了。

“甜点的味道很好。”他又说。

“喜欢就好。”

“。。。。。。”

我觉得自己已经无耻的不能再无耻了。

“在多加几种料吧。”

“什。。。什么。。。意思?”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他知道了?

“毒药还不够多,品种太少。”

我吓得差点就跪下了,他真的知道,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竟然忘了,他是那个满身是毒的男人的弟弟,怎么可能不懂毒药。

“我会派人去买。”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哪根筋抽了,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这不是嫌死的不够快么。

“多谢。”

啊?我以为自己耳鸣了,他并没有对我露出杀气,还感谢我。

我想不通究竟是为什么,他不杀我,但我知道他的的确确是个恶魔,和他的美貌完全不搭配。

美人离开的日子里我特想他,想得发狂,我大约是爱上了这朵毒花,以前不懂情难自禁是啥意思,但当自己被突如其来的爱情折磨的死去活来是才发现那就是爱。

我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有胆量去告白,但在我们第三次见面时,我说了。

他还是老样子,张口闭口的杀人起价八百两什么的,我都快背熟了,这让我觉得很挫败。

“欧阳,我。。。我那个。。。喜欢你。”我的心提在了嗓子眼上,他会不会将我的心脏也挖出来下酒。

我闭上眼等待判决,是死是活,是成是败在此一搏。

下一刻我就被自家父王狠狠的扇了几耳光,父王当着小美人的面说他是个死鱼眼,我是他唯一的儿子,更不能搞断袖。

我惊得冷汗淋漓,这次告白什么的算是彻底失败了,为了不让自家父王被干掉,我全当自己从未说过喜欢什么的话题。

我出了十五万两保全了我的父王。

他最终也没给我答复,只说甜点的味道不错,没多久,我就被发配边疆了,出征前,我最后一次见他,那时我已和一个我不爱的女人成婚。

多年后,我成了一名优秀的将军,无数次在前线杀敌,竟那段刻骨铭心的单恋藏在心底,不愿去回忆。

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他了,某一天,我却在金国的街道上看到抱着一个很可爱的孩子的他,我们面对着面,踌躇了一阵,我还是走上前去,苦涩的笑了笑:“欧阳,许久不见。”

伊尔迷面无表情的看着完颜鑫,的确很久没见过了,老了不少,下巴上还残留着他最讨厌的胡渣。

没听到伊尔迷说话的完颜鑫又说:“那个。。。我是完颜鑫,欧阳,你不认识我了吗?”

“你老了。”

完颜鑫泪崩,他才二十几岁好不好,不过比起小美人那副少年时代的脸,的确是够老的,这几年在前线风里来雨里去,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过多了,他的确已经不再是那时候的纨绔子弟了。

白衣胜雪的男子从后面走来,牵住了伊尔迷的手,冰寒的看着完颜鑫。

完颜鑫愣愣的望着那个男子,问:“欧阳,他是谁?”看到自己心里的仙子被另一个男人牵着手,的确不好受。

“我的伴侣,叶孤城。”

。。。。。。

完颜鑫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久久的沉默,伴侣啊,自己还是错过了,多年不见,已是物是人非,他们的确很配。

“诺儿,那人是谁?”

“曾经的一个客户。”

“哦。”

叶孤城没有再说什么,伊尔迷只是他的,情敌什么的。。。那人还不够资格,只是弱小的人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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