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第一百零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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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袜子在那里。”

洛璇顺了顺待会儿简闻要穿的大衣放在了衣架上, 往床底下指了指, 她的丈夫在除了音乐以外的任何事情上总是笨手笨脚的,又怕冷的要命,天知道这会儿才刚到十月份中旬, 他就把自己穿得像是个圣诞老人。

简闻微微撅起嘴,嘟嘟囔囔了几句让洛璇听不明白的话, 穿着他的麋鹿棉袜——这本来是洛璇买给简远穿得,不过简远更中意大头猫, 所以剩下来的麋鹿留给了简闻, 他还因为这事儿发了脾气,不过最后抗议无效,还是老老实实的穿上了。

至于洛璇有几次看到简默也穿着同款的麋鹿袜子, 那就不可深究了。

打理完简闻待会儿要用的东西之后, 洛璇这才穿着睡袍走到了梳妆台前给自己梳起头来,她刚刚洗漱过了, 头发不知道是不是睡觉的时候没注意到, 打结打住了,梳下来的时候顺不开,只好拿小剪刀剪掉,而简闻在她身后叠被子。

这个早晨跟往日没有什么两样,直到简闻忽然开了口。

“简远还没回家?”简闻把穿好了袜子的脚塞进棉拖里头, 老实的像个幼稚园刚午睡醒来的小孩子,他将窗帘拉上,又把窗户推开来, 早晨的冷空气让简闻下意识皱起了眉头,不过屋子里太闷了,他需要点新鲜空气。

“是啊,他不是说了嘛,这几个月都不回家。”洛璇正在梳妆台上瓶瓶罐罐里翻找自己的眼霜,漫不经心的指了指简闻身后的桌子上,“热水在你后头的桌子上,哎呀,你不要老是简远简远的全名叫他嘛,听着都不亲热,你就不能叫叫他远远,小远,阿远什么的吗?就算儿子大了,也不用这么拘谨啊。”

简闻转过身站在桌子前,一只手抄在裤兜里,另一只手端着水壶倒热水,衬衫掀出来小半角,被他又重新塞了回去,确保自己整整齐齐了之后才皱着眉端起热水杯,淡淡道:“他现在已经不是个孩子了,你老是这么喊他,要是被人家听见了,他在同事面前会没有威严的。”

“我们又不是什么外人。”就算是跟简闻生活了这么多年的洛璇,有时候也实在是忍不住想撬开丈夫的脑子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无奈的叹息道,“而且现在是私底下,你这么叫叫有什么关系,远远自己又听不见。”

简闻对她这套说法嗤之以鼻:“你都喊成习惯了,哪止是私下喊喊。”

“好好好,你说得最有道理了。”洛璇也有些无奈,索性不与丈夫较真,加上她的确喊习惯了,于是又问道,“你对顾云开怎么看啊?”

简闻真是纳闷,怎么谁都问他对顾云开怎么看,难道现在跟顾云开交往并且打算结婚的人是他而不是他的儿子吗?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多嘴问一句他对顾云开怎么看。

还是说现在的人类除了用眼睛看人之外,还发掘出了其他器官的妙处,而现在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不知道了?

“他跟我有什么关系。”最终简闻只是这么说道,他不太清楚妻子什么时候跟他的兄长简默的脑电波忽然同路了起来,这让他多少有点忧心忡忡,生怕向来甜如蜜糖的爱妻提前就进入更年期,其他倒没有什么,只不要变成像是简默那样蛮横不讲理的性格就可以了。

至于简默本人,他早已经对弟弟七弯八拐的脑回路彻彻底底的死了心,自然也不会像是洛璇那样非要问出个黑白是非来。

洛璇险些要尖叫起来了,她难以置信的转过头,打量着丈夫毫无所谓的面容,脸上温情款款的笑意几乎挂不住,她把梳子一下子拍在了桌子上,那声响吓得简闻差点打了个哆嗦——他生来是要欣赏曼妙的音乐的,因此讨厌噪音,可又不能对妻子发火。

“你刚刚说什么?”洛璇的脸色发沉,她差点就要嚷起来了,“这事儿跟你没有关系?他可是小远喜欢的人,你作为小远的父亲难道不应该发表点意见吗?”

谢天谢地,洛璇正是这点远远胜于他人,假使简闻说错或是做错了什么,她起码会叫简闻清清楚楚的明白跟意识到究竟是哪句话惹得她勃然大怒。尽管知道了也无从帮助简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过他好歹可以从这些地方入手分析。

“你在大惊小怪什么?”简闻责怪的看着她,然后他抬起了手表看了看时间,时间还充裕得很,脸上于是露出那种让洛璇无法抵挡的不以为然来,他平静的说道,“你刚刚的嗓门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洛璇深吸了口气,克制住自己的怒火,咬牙切齿的说道:“好了,别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了,这怎么就是大惊小怪了,你跟我两个人的孩子决定未来要携手一生的人,你对他没半点想法,觉得他对你无关紧要,唯一的想法就是我刚刚的嗓门吓了你一跳?”

“好吧,那我就说得更清楚些好了。”简闻不经意的叹了口气,他放下那个喝了一口烫得舌尖发麻的热水杯,走到了洛璇的椅子后头,伸手微微环了过去,而洛璇则往后稍稍倚靠了些,极自然的靠在他怀里。每当简闻决定服软些的时候,他总是会这么静悄悄的向洛璇示好,他平淡的开口道,“不管他是脱俗还是庸俗,我都不喜欢他,可那又怎么样,会改变什么吗?简远会因为我的主意跟那个男人分手吗?”

洛璇略微吃惊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咱们俩去看电影的时候你不是还很喜欢他演的死神那个角色吗?”

简闻从善如流的改口道:“好吧,那么我喜欢他。”

“你不是刚刚说不喜欢他吗?”洛璇简直是要糊涂了。

简闻扶着她的肩膀询问道:“你瞧,这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吗?我喜不喜欢他,对他怎么评价,怎么看待他,会影响任何事情吗?你询问我的意见毫无意义,你应当询问的是简远,看他能不能确保自己一辈子喜欢那个男人而不后悔。”

洛璇终于反应过来了,她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简闻,无奈道:“可你是远远的父亲,如果你也喜欢顾云开的话,远远心里当然也会高兴些啊。”

“是吗?我倒觉得未必吧。”简闻冷淡的说道,“顾云开对我来讲本就是外人,简远是我的儿子,但凡他有什么冒犯与失礼的地方,我最终只能选择原谅他,可顾云开不同,他冒犯了我,我没有必然的原因要原谅他。他与简远建立的是另一个新的家庭,我们的意见很重要吗?假如知道我的想法,简远又不得不为我们之间费尽心机,希望修复这段关系,何必自寻烦恼呢。”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啊。”洛璇得到理由后就变回了原先的模样,她将手枕着桌子,侧着头看向丈夫,疑惑道,“他这么漂亮,能力也很优秀,对远远又好。”

简闻像是听见了什么荒诞无比的言辞一样见鬼了似的看着洛璇,也疑惑道:“那又怎么样?按照你的说法,简默长得也是人模狗样,地位又高,对远远也很好,难不成我就该喜欢他。”

洛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了下简闻的手道:“你怎么能拿咱哥说事儿啊。”

这下简闻是真的想不出来妻子脑子里在想什么了,他困惑的看着自己的手,最终摇了摇头,决定放弃沟通,不再浪费精力回复她。他知道妻子的脑海里总是装着一大堆古古怪怪又显而易见的浅薄问题,这些问题绝大多数时候都没什么价值,有时候回答的不够详细还会激怒她,还是不要继续话题比较适合。

其实比起妻子所担心家里人对顾云开的看法,简闻倒是更在意简远对顾云开的想法。

顾云开对于简远而言,究竟是一时忽然生起的兴趣——就像骑马绘画之流,一时珍爱要紧如命,过段时日却会立刻消退的小爱好;还是会让他发狂生气,可是怎么也罢休不了的挚爱。

后者倒还好,假如是前者……

简远从小就备受宠爱,他这一生顺遂无比,唯独只有音乐叫他吃尽了苦头,其他的东西即便没有天赋,他也不会过分纠结,只要体验到这项爱好带给他的乐趣就足够了,等到劲头过去,万事皆休;唯独只有音乐,他从小到大,花费了不少心力在这方面,比玩乐甚至是钻研其他艺术的时间都长,可对一切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的简远唯独没有放弃过音乐。

比起溺爱简远的妻子跟兄长,简闻要更理智也更清楚的认识到那个孩子骨子里倔强的狠劲。

他可不是什么温顺无害的纯情乖宝宝。

……

拍摄还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简远虽然忙碌,但是有时候也会抽空拨冗来看看剧组的情况。看得出来史密斯的确是很喜欢简远,每次简远来到剧组,简直都像个小皇帝驾临这小小的剧组,爱丽莎跟顾云开也能因此获“利”,稍微喘口气。

在剧组里头的时候,为了照顾史密斯的心脏,顾云开跟简远总会互相装作不认识,这本来就是个大乌龙下形成的巧合,他们不想让这位导演觉得他们俩是在故意戏弄人,所以将错就错,毕竟突然解释太过刻意,这件事最好在拍摄期间就这么维持原状下去,等到拍摄结束了,之后他们如果有合适的时间再宣布的话,不管史密斯怎么看,总归都算不上故意戏弄了。

然而这样相处的方式又带来了另一种全然不同的感受。

顾云开慢慢意识到,每当简远会来到剧组里头,无非是他创作完的那段时间,迫不及待的想跟自己展现他的天赋与优秀,因为他们俩虽然眼下姑且算是同居,但事实上依旧是聚少离多,好在还有剧组可以合理的见面。

正好剧组里也有钢琴。

剧组的人都挺喜欢简远的,尽管他到来的时候大家总要听一场钢琴独奏,不过毕竟是休息时间而不是工作,更何况也不强制性。史密斯倒是对简远的音乐相当有热情——热情到如果顾云开不知道他们俩是忘年交,就会怀疑史密斯对简远有意思的地步,之后简远还小小赚了笔外快,他有几首即兴创作的曲子相当适合电影,史密斯跟他议价买了下来。

先觉得史密斯态度有问题的是爱丽莎,她思前想后,女人八卦的天性战胜了谨慎与礼仪,慢悠悠的在顾云开身后站定了,似乎是笃定了男朋友的好友绝对不会出卖她,这才微有些警惕的开口说道:“你觉不觉得史密斯先生对简远先生有点过于热情了?”她的眉毛自然而然的皱起,又开口道,“不过说起来……”

“什么?”顾云开微微一笑,倒没太在意爱丽莎的反应,只是一心一意的看着正在跟史密斯讨论曲谱的简远,他最近ng了不少次,史密斯觉得他饰演盲人的目光太过灵动了,有几次甚至恨铁不成钢的说不需要他的眼睛那么会说话。

顾云开差点没分辨出来对方是在骂自己还是在夸赞自己。

“你也很在意简远先生。”爱丽莎目不斜视的微笑道,她端起桌子上的饮料就着吸管小小喝了口,“请放心,你知道的,我与你合作的很愉快,也并无意在感情上指责些什么,更不是卫道士,你是我跟亨利共同的好友,我自然不会做什么使你不愉快的事情。只是我从亨利那听闻,你似乎是有一段稳定关系在的。”

她的声音低沉而喑哑,可每个字都吐露的相当清晰,它们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一句委婉又犀利的暗示跟劝说。

顾云开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得诧异自己的表现难道真有那么露骨,于是忍不住疑问道:“我看起来很明显吗?”

爱丽莎忽然笑了起来,仿佛刚刚顾云开逗她说了些什么小玩笑似的,借机缩短了他们俩的距离,顾云开意识到对方的笑声只是为了方便接下来的谈话,于是也下意识靠近了些,两人之间保持着的友好距离顿时消失了,远远看上去就像是正聊得热火朝天的好友。爱丽莎与顾云开的距离连一臂都不到,她掩着嘴,眉眼都是笑意,好像他们俩的确在愉快的交流什么话题,可发出来的声音却又平又稳:“不光是你。”

“什——”顾云开的喉咙刚发出一个单音,就看到简远漫不经心投过来的目光,他见着顾云开对过眼来,煞是甜蜜的笑了笑,很快又极为自然的转过头去,与正在跟他认识谈论谱子的史密斯交谈起来。顾云开心里头微微一颤,他忽然意识到了爱丽莎说得是什么了,露骨的人并不是他,是简远。

的确不光是我。

顾云开好半晌才挪开了自己的目光,可是心却忍不住砰砰跳动了起来,爱丽莎见他意会到了,仍是委婉的开口道:“我看得出来他对你非常有心思,并不只是粉丝对明星的那种,是更多一些的,涉及到亲密关系的那种感情了。他跟史密斯先生相熟,我不知道你是欣赏他还是有些别的想法,可最好别惹上麻烦。”

“谢谢,爱丽莎。”顾云开动了动嘴唇,两个人极自然的分了开来,爱丽莎的眉眼于是又染上了愉快的色彩,她朝顾云开挥了挥手,声音明媚开朗起来,“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回去休息一下。”

没有什么说定了,可顾云开还是笑着点了点头,好像他们俩刚刚约定好了什么似的。

刚刚简远的那个眼神扰得顾云开有些心烦意乱的,他跟剧组的工作人员打了个招呼,就上了自己的保姆车,任渊不动如山,正坐在前面投入的玩消消乐,对自己老板的烦恼毫无头绪,因此他抬头看了看敲车窗的顾云开,把车子解锁后就立刻低下头继续工作。

毕竟老板的烦恼他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如帮帮自己的忙。

假如那个眼神换是另外一个人,不管是谁,顾云开都不会这么在意,毕竟人非圣贤,爱恨嫉厌,本就是天生自然的事。

可怎么会是简远呢。

那个眼神像是枚火星弹到了顾云开的胸膛里,将他炸得头昏脑涨,在顾云开的记忆里,这个天性阳光开朗的音乐家惯来是一览无余的,不光是神态或是性格,皆是清清楚楚,没有什么掩藏的,纯净得好似一汪能看到底的湖水,简直像个孩子般的单纯。

然而他终究已是个成年了的男人。

这感觉就好像是长大后终于看出童话后赤/裸/裸的残酷,虽然并不诧异,但或多或少还是难免心生感慨起来。顾云开并非是因此对简远有了什么二心或是觉得难以接受,假使换做是他,这件事就再清楚不过了,只是简远为什么不说呢?

顾云开想起自己偶然提过的几次询问,假使他问,简远也会坦坦荡荡的承认,假使不问,对方便也什么都不说。

没多会儿,简远就追了过来,这倒也是顾云开意料之中的事,他是男主角的原型,是史密斯创作的灵感,而顾云开又是男主角的扮演者,没人对他们俩的聊天内容产生好奇,也自然不会觉得他们的亲密有什么大问题,与他们俩的谈话相比,指不定顾云开跟爱丽莎刚刚的约定还要更耐人寻味,叫人好奇些。

简远微微的绷着嘴角,他低着头上了车,安安静静的坐在了沙发上,他沉默了大概几分钟,才忽然说道:“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刚才的样子?我刚刚是不是吓到你了?你是不是……觉得我那样不太好?”

什么样子呢?

他却又不说。

顾云开其实的确有点不习惯,可要说不喜欢倒也没有,他想了想干脆反问道:“那你呢?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跟别人亲近,还是你很讨厌爱丽莎?”

这句话点到为止,其下的含义呼之欲出。

简远点了点头,又很快摇了摇头,他的态度变得严肃了些,没再像平日那么嘻嘻哈哈的笑起来仿佛连冬雪都能消融的模样,他缓缓的开口,又问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你现在是不是很生气?”

两个人都以问题互相回答,听起来简直像是打哑谜一样。

顾云开哑然失笑,他看着性格惯来恣意快活的简远好像被枷锁束缚住了,也不由得觉得浑身上下不自在了起来,干脆自己揭破了僵局,平静道:“这应当不是第一次了,为什么我从来没发现?我也许不是什么天才,可也没到脑子笨得转不过弯来的地步。”

“因为我一直看着你。”简远也终于放下了他那一大串的问题,他悄声道,“我知道你一定不喜欢我这样的,所以我从来都不敢让你知道。”

自很小的时候,简远就意识到自己与父亲截然不同,父亲性情灵动敏感,他能顺着音乐进入到那个无人能够前往的殿堂去,可天资成了天堑,无论他怎样的追逐父亲,始终都只会被拒之门外。之后简远尝试了很多很多的办法,他学画、骑马、四处玩乐、纵情人生,可当他坐在琴凳面前的时候,那些浮躁喧哗的东西都消失了。

他最终悲哀的发现,自己是无法离开音乐的,即便音乐并不如他那样爱它。

简远一直以为,这种悸动只有音乐会带给他。

直到顾云开的出现。

无论简远如何对待音乐,对方都已经将残忍的结局提前注定在他的命运上,因此他肆无忌惮的去选择不同的方式去取代音乐在他心里头独一无二的地位,直至自己认命。

可顾云开不同。

假使他放开手,或是做错了什么,那个人就会头也不回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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