毡帐外, 寒风凛冽的刮着,躺在帐内都可以听见外面绳子被刮起拍打在羊毛毡的声响。
毡帐最中间的木材静静的烧着, 发出轻微的噼啪响声。林源心里积攒着一些事,也睡不着了跟着起床。
在屋子里洗漱之后, 套上厚毛衣, 刚掀开门帘就感受到一股寒风扑面而来。
八月的草原远比京城要寒冷得多,白日里去取水时,偶尔都能发现湖边的水结了冰。
这里已经属于外蒙, 林源在这里已经耽误了三个月, 选址一事仍未办成。
也是他大意了, 开头一个月, 他带着人忙前忙后的挑选好了地点, 后来受到这几个部落热烈欢迎, 每个部落都载歌载舞的欢迎他, 看着非常热情,可每当提起要定一下选址时, 这些部落的札萨克就会岔开话题。等时间一长,他也回味过来了, 看来这几个部落对于他选的互市地址并不乐意。
这么搪塞了几次之后,林源就想要找这些部落的札萨克说清楚,毕竟朝廷给的时间也不长, 五年后就要收税, 这再耽误下去留给他们的时间可不多了。
然而这几天去找这些部落的札萨克时都会碰壁, 人家也不是真的拒绝他, 而是婉言说札萨克不在。
可当他一问去了哪里?
不是说去隔壁哪个部落走亲,就是出去放牧了。
这不就是晃悠他吗?草原里除了靠南边的地方,其他都是大片开始枯黄,到哪里去放牧?
几次下来,弄得林源都有些恼了,这些人就是存心在躲着他。
他就弄不懂有什么需要躲着他的,原互市是双方都有利的事,偏偏这些人却避之不及。
今日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拦着人,尽快把事情说清楚。要是不同意他挑选的地点,大家完全可以说开,再另选一个地址!
外面的天还未亮的透彻,林源裹紧了自己的毛大衣,感觉到外面风有些大,又回到毡帐里套上了一个大羽绒服。这个时候毛衣,还真没有羽绒服保暖。
感觉身上有了股热气后,他才踩着羊皮鞋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札萨克的毡帐走去。
风刮在身上,地上枯黄的草如同麦浪一样被吹的一浪一浪,一人走到整个部落最大的一个毡帐前。
一大清早,草原上的牧民早早起来,如今赶着雪降来临前,多储存一些牧草,供冬日的马儿吃。
虽然说这一年来有大量的豆料被运到草原来,足够饲养的畜生食用,可冬天是也是繁育的季节,每年都有大量的幼崽出生,幼崽断奶就需要草料供上。
草原上的牧民最勤快,积极的为过冬做各种准备。
太阳洒下来,将寒冷的北风染上了一丝暖意,部落的札萨克乌力罕才从被窝里钻出来。
刚一出门,就打了个哈欠伸个懒腰,这懒腰伸到一半,就被杵在门口的人吓了一大跳。
“哎哟!我的天神!”乌力罕往后一蹦。
等看清那冻得瑟瑟发抖的是京城来的大官后,一边在心里暗骂那群兔崽子怎么没把人看住跑到他门前来,一边赶紧把人往帐子里拉。
温暖的帐子里,顿时令林源打了个喷嚏,即使羽绒服再保暖,在寒风里站了近一个小时后,身体哪里还保留得住暖意?
“来,快喝些奶茶暖和一下身体。”乌力罕从火旁的铜壶里倒了一杯热奶茶递给了林源。
林源接了过来,连忙喝了一口,温热的奶茶从喉咙中灌入,总算是温暖了他的胃。
林源感叹道:“乌大人,见你一面可真困难!”
为了方便跟汉人做生意,蒙古人也会给自己起个汉名。比如这一位乌力罕,就拿自己名字的第一个读音拿来当自己的姓。
乌力罕心里却想躲了这么些天,是被你给逮住了?
随后一脸惊讶,“林大人,您这话怎么说,我一直都在呀!难道你来找我,外面也还有人拦着你不成?跟我说说到底是哪个不懂事的小兔崽子,我帮你教训他!”
这话一说完他话音就一转,“不知林大人这一早过来找我是有何事?”
林源看他这无辜的表情,很是憋屈,分明是这些人一个个都躲着他,这回又将所有的事都推到别人身上。
不过好在是总算逮到了一个人,林源也没有继续追究之前的事情,而是直接了当的开口。
“在下奉朝廷之命前来选取互市点,这互市一开不论是对内蒙还是外蒙都有好处,我来这里也看了,外蒙这一带的条件是艰苦了些,只要这互市一开,很快就能改善。不过我看诸位似乎对此毫不感兴趣?能否请教乌大人告知在下,要是真不愿意将互市地点选取在这里,在下可以另选地方。”
乌力罕摸了摸胡子,显得有些为难,最后还是忠实以告,“林大人,大家都知道互市的好处,可是你不知道,咱也有咱的困难。”
这回是他被倒霉逮住,看样子不说清楚,眼前这人有可能继续耗下去。乌力罕想了想,还是将顾虑说了出来。
林源一脸慎重的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乌力罕捋了捋自己唇上的小胡子,继续说,“你们选择的互市地点很好,可却好的有些过分,靠近克鲁伦河的都是水草最丰沛的地带,这里是放牧的好地点,用来建互市太可惜了。”
说着偷瞄了林源一眼,继续道:“还有咱们外蒙这一带原本就没有内蒙那一边草木丰盛,好的放养地点也不多,再往北可是越是冰天雪地,哪里可以养得下那么多牛羊。相对于放牧的地方,这互市对于我们来说真没那么必要。”
林源算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便一一回答,“这次很好解决,争取互市的地点之所以选在克鲁伦河边,是因为互市不能距离水源太远,聚集的人口一多,还有那么多的牛羊赶过来,总不能缺少水源,而导致互市办不起来。至于你说的牛羊问题,我这次带了一大批勘矿的人来,经过我们的人鉴定,蒙古这边矿产资源丰富,既然不能用牛羊来换,完全可以拿矿来换。”
乌力罕有些摸不着头脑,“我们土地贫瘠哪来的矿?”
林源笑了笑说,“目前勘测出来的有煤炭,大清各地要建设煤炭少不了,大伙完全可以一起来赚钱。”
特别是蒸汽机的发明,煤炭的需求即将呈现出爆发力,这一切内部都已经有所预料。就连他们自己也在储存煤矿。
更何况内蒙古下面,沉睡着各种各样的矿,就连金矿都有,主子可是暗地里交代了,最好加外蒙这边的矿都摸清楚。
外蒙草木确实不如内蒙草木丰盛,可是人家也不穷,只要将那些矿采出来瞬间可以翻身。
乌力罕一听,顿时明白了,“你说的是那些黑石呀!这个还真不少,我们除了拿来烧以外,都嫌弃脏根本没人愿意要!”他部落范围内就有一块露天的煤矿,以前虽然知道这次煤,可弄不出去也没用,留在外面还嫌弃占地方。
林源点头,“就是这个,可以卖,内蒙有羊毛,外蒙有煤矿,动物皮毛,这些都是可以拿来换的。”
乌力罕不知那些煤矿值多少钱,所以并不心动。
林源发现这一点又继续说,“这煤矿一年下来总得赚个十几万两银子吧,而且我们这个互市地点只要一选定,占据了哪个部落的土地,到时候互市税收会交一部分当地部落,一年也有十来万两银子,加起来可是几十万两!”说出几十万两银子的时候,林源有些漫不经心,就好像这点钱根本没放在他眼里。
可乌力罕却瞪大了眼睛,“怎、怎么有这么多银子?”
林源却手比划了一个大圈,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外蒙这么大的土地,到时候随随便便卖点铁矿石铜矿石都得有上百万两的收入,只要在咱们互市交易,到时候都要收上两层税。这两层税中有一半要上交给朝廷,另一半的六成要抵消建设互市的开销,剩下的四成可以分给被占了土地的部落。”汉朝的时候,那时候的匈奴都能自己打造青铜武器,想必外蒙肯定还有铜矿。
铜在大清也是稀缺品。
乌力罕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的道:“那能否将互市的地点开在我们部落?”
林源却有些为难,“这个,我们这一次不仅要建一个互市,正打算建一座可以比拟京城的大城,得选取适合的地点。如今正好在几个部落的中间,我看几位札萨克似乎都不怎么感兴趣,我想着要不要沿着克鲁伦河在往上勘测更合适的地点。”
乌力罕当即站起来阻止道,“先等一等……”
林源脸上表现得有些吃惊。
乌力罕脸上露出又兴奋又急切的表情,“沿着克鲁伦河再往北,都是荒芜人群的地带,这互市地点总不能开在没人的地方吧?我觉得现在这个地点就很好。”
“可是……”林源还想继续开口。
乌力罕直接阻止他,“兄弟,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放心,我会帮你劝解其他部落的札萨克,务必将互市地点就选在这里。”
对于草原人民来说,一向是逐草而生,还从来没想过在一个,固定地点建立一个大城市。
早几百年前,整个草原的部落聚集起来,因为会举行金帐大会,如今整个蒙古都散落开,分成了内外蒙,一个个部落都结盟在一起,已经许久没有聚集在一起了。
这要是真建立一个可以比拟京师的大城,那么他们这些原本在城市旁边的部落,重要性可就不同以往。
无论如何都得先将这个互市的地点先定下来,光是那十几万两的税银,就令乌力罕垂涎不已。这笔银子哪怕落入他手中的只有一小半,也足够他过上吃喝不愁的生活,哪里还用得上这样苦巴巴的放牧?
外蒙这一带很快被林源忽悠的将他奉为上宾,互市的地点也很快的定了下来。
内蒙那一代,因为原本就靠近京师。更方便商人往来,所以对于互市并不怎么感兴趣。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互市的地点定在了外蒙。但后来外蒙一座庞大的城市竖起之时,内蒙才后悔莫及。早知道就争取一下,争取将这座城市建设在内蒙。
外蒙的好消息一传进京,京城那边立刻就活动开了。
火山灰在东北那一带倒是不缺,很快找到了,调整过几次后,就确定了配方。
一车又一车的水泥往蒙古那边运,不过这样有些麻烦,没多久,外蒙那边探测矿石的又传来好消息,在当地也发现了火山灰,那就更加方便了,直接将石灰运过去就行。
外蒙的互市还没有建设,京城这边就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拍卖大会。
大会的邀请帖直接递给了各个行业的龙头,当然一些在行业里的佼佼者也拿到了帖子。
经过两个月的酝酿,基本上全国各地的,巨商、豪商、富商都纷纷赶赴京城。
京城里,因为一下子聚集这么多商人,也引起了朝廷的注目。
皇帝就问起四儿子,“听说你家那个,将大清的有名有姓的商人全都请来了?”
四爷回了一声是。
皇帝又道,“那你知不知道所为何事?”
四爷回答:“儿子只听说,安佳氏打算将互市那边的店铺全都卖出去,然后拿着卖出去的钱来打造互市。”
皇帝有些奇道:“要是朕没有记错,那个互市不才刚定下地点吗?房子都没有建,那铺子如何能卖得出去?”
不等四爷回答,皇帝又喃喃自语,“朕倒是要去看一看,这纸面上的房子如何卖出去?”
敏宁还不知道这一次的拍卖会,引起了皇帝的好奇心。
林源不在京城,其他人她用着不顺手,这次的拍卖会只能她亲自来处理。
互市的建设图纸早就到了她手里,但敏宁却不满意,又让人做了沙盘,将整个互市所要建造的建筑都按照一定比例缩小呈现出来。
花费了十天,这个沙盘才到她手里。而这个时候,邀请的商人基本上都聚到了京城。
每一个商人在当地都是赫赫有名,覆盖了各行各业,最起码在拍卖会当天,整个近千人的拍卖场几乎都坐满。
当然这其中有许多是来看热闹的,比如京城里的宗室想要弄一张请帖竟然还不容易。
四爷跟敏宁要过几张请帖,敏宁还以为他是帮别人要的,也没有在意,给了他一张贵宾室的请帖。贵宾室可以容纳十来个人,足够四爷拿来做面子。
拍卖大会,在腊月初一举行,这一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拍卖会那千人大厅却一片温暖。
高高大大的玻璃镜竖立在墙上,透过墙可以看见外面的雪景,不少人端着一杯葡萄酒,红葡萄酒的杯子是玻璃杯。经过民间的不断进步,如今透明的玻璃已经被制出来。
原先带着青色的玻璃窗已经被人嫌弃改换成透明的玻璃窗。而这些透明的玻璃杯也成了富贵人家自瓷杯之后的新宠。
有些人看着这种高脚杯,觉得用来盛葡萄酒分外有趣,心里下定决心,回去后也订一批这样的杯子,专门用来喝葡萄酒。
虽然说拍卖会还没有举行,但拍卖场上出现的新鲜东西,不少人都看在眼里,决定回去后也拿来试一试。
比如那大厅头顶各种各样的玻璃吊灯,吊灯上燃着五颜六色的蜡烛,蜡烛散发着香气,再透过五颜六色的玻璃,使得玻璃折射出各种颜色的光,令整个拍卖场犹如仙境一般。
许多人觉得惊讶,从来没有想过玻璃还能这么玩?这要是在家里也弄上个几个,肯定会引起家乡人的轰动。有些人已经打定主意询问这吊灯是哪家厂里出品,回头回乡的时候也带上几个当成土特产。
皇帝穿着一身便服,旁边跟着几个儿子,看到了天花板上的吊灯后,顿时也来了兴趣,对四爷说,“这灯不错,你额娘应该会喜欢。”
四爷当即明白了皇帝的意思,躬身回答,“回去后,儿子就让安佳氏进献一些入宫。”
皇帝这才满意的点头,踱步继续在大厅里走。
大厅的正中央,有个宽大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个大大的沙盘。
沙盘用几乎和桌子差不多大的玻璃罩住,皇帝走到桌子前,看了看桌子上的沙盘。
沙盘上弯弯的水流,旁边有沙漠、有草原,其中有一大块地方被一座城市占据。皇帝眯了眯眼睛,才问四爷,“这就是互市的地点,怎么建的如此之大?”
前明建设的互市,顶多跟一个小镇差不多大,皇帝从来没有想过安佳氏竟然想在草原上建一个城市。
草原上的牧民逐草而生,皇帝并不认为建设一个城市就能将人圈住。
而且建造这么大的城市,就算朝廷都不敢想,安佳氏虽说赚了些钱,但皇帝并不认为她凭空能建造一个城市,更何况这座城市还让别人出钱。
四爷也是才知道安佳氏打算将互市建设成一个城市,虽然不看好,但还是恭敬的回答:“回汗阿玛的话,安佳氏曾经说过,这一代牧民可能不习惯,但随着草原的牧民富裕起来,城里的教育更加完善,就有可能会放弃以往那种放牧的生活,选择搬进城市里。一代又一代下去,才能够改善牧民的习惯。”
皇帝不置可否,反正朝廷只管在收税,也不在乎这个城市能不能建成,最后该如何收场。
又看了一眼整个互市,发现地下水道,以及城市的规划都非常完整,比京城还要强上几倍,皇帝心里有点不乐意了。
因为皇宫太狭隘,才不得不搬到畅春园去住,京城的地下排水设施已经用上了几百年,早就老化不堪,时不时就出现积水排不出去。
弄得整个京城都像是生活在废水当中,如今跟这个新城相比,京城就如同年迈的老人一样,而新城才如同冉冉升起的旭阳。
“这个城要是真建成,记得提醒朕北巡时务必得去看一看。到时候,看能否将京城也改造一翻。”皇帝这句话就像是随口提到一般。
跟在身边的几位皇子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
四爷垂下眼睛没有说话,因为安佳氏他这段时间已足经够显眼。
隐约感受到其他几位兄弟的排斥,好在他一心处理土伯特的事,不结党不营私,才令汗阿玛没有对他生疑过。
皇帝转过身又看了一眼大厅,在沙盘旁边全都是一张又一张的圆桌,每张圆桌配着十把椅子,近百张桌子足可以坐下近千人。
“不是说有贵宾室吗?在前面带路。”
四爷看了一眼旁边叫住一个端酒的仆人,那个仆人就将盘子放在一旁的桌子上为他们带路。
一行人转而上了二楼,通往二楼的楼梯是旋转形状,整个拍卖会场就跟西洋人的城堡舞会大厅一样又高又大,从外面看就发现整个是个蜂窝形状,这些蜂窝全都是一条条钢铁打造,钢铁上面镶嵌着透明的玻璃,抬头再往上看,是玻璃吊灯那根黑色的长杆,再往上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玻璃窗。
屋顶上的雪花慢慢覆盖了玻璃,大概是屋里太温暖,导致一些雪花落在玻璃上就被融化,融化出一颗又一颗水珠,顺着玻璃窗流了下去。
皇帝看着这个屋子一脸赞叹,“这里很不错,莫非请的是西洋的匠人?”
四爷恭敬的回答,“听说是请了洋人来参考,所以屋里面的景致跟洋人那边有点相像。”
皇帝又看了一眼吊灯,“这吊灯也是洋人那边传过来的?”
“是的,听洋人描述过,就跟一些玻璃厂下了订单,这些都是能工巧匠,稍微试验了一下,就将玻璃吊灯做了出来。还添加了些石料,做出了不同的颜色。”
“玻璃厂做出来的?”皇帝的语气有些怪异。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那几个儿子挖自己的墙角,玻璃成熟的制造工艺,就是从他那几个儿子厂里传出去。
到如今,玻璃厂已经在大清遍地开花,贬值再贬值。原来那价值连城的千里镜和梳妆镜都被研究出来,价格都直线下降。
导致有些洋人千里迢迢运了镜子过来结果都打了水漂,大清的镜子比洋人的镜子还要大,还要照的清楚。
听到洋人遇到的尴尬情景,皇帝是又好气又有些好笑,自己这几个儿子也算是错有错着。
同时他也想到造办处确实做了不少好东西,比如那计算器,造出来只供他欣赏。可被老四家的弄到手后,转眼就改造,压低了成本。
户部反而要跟老四家的花银子买,如今稍微有点见识的商号,哪一个不准备上一台计算器,用计算器来计算可比算盘还要少出错。
用不好算盘的,完全可以用计算器来替代,不比算盘算的还要慢。
还有那显微镜,当时有传教士跟他描述过,可他从来没有想过弄一台来大清。
也从来没想过显微镜可以跟疾病联系在一起,他手下的暗卫可是跟他报过,安佳氏手下的那家医学院,研究出来不少对症的药物,大部分都是用显微镜的功劳。
这样一想他手里还有不少东西,完全可以交给安佳氏处理,到时候换了银子,也可以填补他的私库。总比被一群硕鼠儿子偷偷摸摸的啃他的墙角来的好。
他这个皇帝也穷呐!
私库里稍微积攒点银子,就被户部尚书给盯上,转眼不是这里闹了水灾,就是那边出现旱情,他的私库完全不够填补。
二楼总共有十个房间,每个房间面对外面时都有一个大大的玻璃窗户。
这个玻璃窗很奇怪,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然而从里面却能够看见外面所发生的一切。
皇帝看了很新奇,没想到玻璃流入民间后,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十四阿哥也看到这个怪异的情况,就开着门不停的出出进进,还不死心的脸贴着玻璃往里面看。那扁平的脸逗的房间里的皇帝笑出了声,伸手挥了挥,想起他看不见又道:“胤祯你进来,都是已经快要成亲的大小伙了,怎么还这么顽皮?看看你十六弟都好好的坐着呢。”
十四阿哥一听到声音好了进来,并且带上了门,然后现在嘴巴不依的抱住了皇帝的手臂撒娇道:“汗阿玛,这么好玩的东西儿子要给额娘也安上一个,回头也让她乐呵乐呵。”
皇帝很享受儿子的撒娇,一挥手道:“这事我可做不了主,问你四哥去。”
十四那个一脸嫌弃的看向四爷的面瘫脸,回头又跟皇帝说:“四哥这人可难说话了,还不如去找我小四嫂去!”
皇帝却拍了拍他的手道,“你四哥以前是有些性情急躁,如今算是改正过来了。”
只是改正的有些过头,向冰山脸发展了。
十四阿哥在心里吐槽。
皇帝出行,身边都有起居郎将他的一言一行记录下来,虽然未必登录起居注中。
四爷看了一眼旁边的起居郎,不乐意了,当即上前一步开口,“汗阿玛,儿子多年前是有这方面问题,可这些年已经改正了,这些就没必要记载下来了吧?”
皇帝跟着看了一眼奋笔疾书的起居郎,立即明白自己儿子的意思,开口道:“好好好,回头就让起居郎将这些给划掉。”随后又对四儿子告诫了一句,“这些年你是改过了,这一点很不错,不过以后遇事要记得戒急用忍。”
四爷点头称是。
皇帝倒是觉得挺美,儿子还挺听他的劝告。
皇帝小时候没有得到先皇的宠爱,所以等自己儿子出生后,难免会多宠了一些,虽然说这当中最疼爱的是太子,但其他儿子也没有忽略过。孩子小时候的课业,他每日都会过问,也就是这些年,这些儿子一个个长大了,就如同翅膀硬了的海东青一样,不停争斗,令皇帝有些不喜,转而宠爱起了未成年的小儿子。
当这些未成年的小儿子天真的依赖在他身边的时候,才能让被成年儿子的争斗伤透了心的皇帝,稍稍开怀些。
十四阿哥在一旁翻了个白眼,然后拉着皇帝的手晃了晃,“汗阿玛,儿子听说小四嫂也来了,儿子想去找她可不可以?”
皇帝被晃得有些眼晕,收回了手,挥了挥,“去吧去吧!”赶紧走,免得又来跟他捣乱。
十四阿哥一听,朝四爷露出一个得意的神情,随后打开门跑了出去。
一旁的十三阿哥也坐不住了,跟皇帝说,“汗阿玛,儿子要出恭,也想出去。”
皇帝点了点头,十三阿哥就立即跑出门,朝着十四阿哥追上去,他得帮着四哥看着小十四点。
一旁的九阿哥从盘子里抓了一把瓜子边磕边说,“旁边那个小门后不就是出恭的地方吗?小十三怎么还往外跑?”
老好人八阿哥帮忙打岔,“或许十三刚才没看见。”
四爷垂着眼睛,手里不停的拨动念珠。
皇帝看了他一眼,想到自半年前老四没了长子,手中的念珠就不离手。而且听说他那个府里都快成了庙,时常请和尚入府讲经,皇帝真怕这个儿子一个不注意出家了,随即关心起四儿子来,“老四听说你府里安佳氏所出的小阿哥如今还没有取名,要不要我帮你取个?”
这是在提醒四爷,虽然死了一个儿子,但不要忘了他还有其他儿子。皇帝也有些愧疚,在太子这件事上,确实委屈了老四。
其他皇子一听,顿时朝四爷射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四爷自然是愿意,当即拜谢,“儿子多谢汗阿玛赐名!”
皇帝想了想,才道:“回去后让钦天监去给你那小阿哥合合八字,挑几个好听的名字出来。”
四爷之所以一直没有给元宝起名字,那是因为他不甘心日字旁的好名字都被别人家的孩子给占了。
挑来挑去都没挑到一个合心意的,看看哪一个都觉得配不上自己家那胖小子,取名这件事就这样给耽搁了下来,到如今元宝小阿哥仍然叫着乳名。
九阿哥往脚旁的篓子里吐瓜子皮,抹了一下嘴巴对皇帝说,“汗阿玛,你是没见四哥家的那小子多好玩,胖嘟嘟的完全不像是四哥的种。”
一旁四爷的利眼射了过去。
什么叫做不是他的种?
九阿哥才不怵老四那眼神,他有八哥帮他挡着。
一旁的五阿哥恨不得捂住老九的嘴,没看见四哥看他的眼色,都快射刀子了吗?
五阿哥觉得自己真是悲催,有这么个嘴巴关不住的弟弟。
皇帝却来了兴致,示意老九继续说。
九阿哥滔滔不绝道:“汗阿玛,上回四哥带着那小子去宫里给德额娘请安,儿子正好碰到,这一看顿时大惊了。那胖嘟嘟的小脸,肥嘟嘟的身子,一看简直是儿子的翻版。要不是知道儿子只生下了女儿,可能当时就以为四哥家抱错了孩子,还跑去逗那小子告诉他我才是他真正的阿玛……”四爷目光已经不射刀子,而是看九阿哥的眼神跟看仇人一样。一旁的五阿哥捂住眼睛都不敢看了。
九阿哥正说到兴奋处,还拍了一下大腿,“您知道那小子怎么回答的吗?”九阿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宽体胖,知道成了亲以后,就跟他后院那些怀孕的女人一样,肚子是一天比一天挺。
到最后皇帝都懒得看这个儿子一眼,实在是这个儿子在其他儿子中间一站,就独具一枝,活像九阿哥是从哪里抱过来的一样。
实际上九阿哥这个发胖的体质,很像皇帝的祖父太宗皇帝,宫廷里流传来的画像显示太宗皇帝当年也是胖乎乎的。
只是人家是中年发福,老九才二十出头就胖成这幅模样,实在令皇帝觉得碍眼。
没办法,谁让皇帝是个颜控,朝廷取仕都得挑颜值高的。
最最紧要的是这小子还喜欢往他面前凑,致使皇帝都想开口劝他减肥。
“哦,老四家的那小子是怎么回你的?”看着在那满脸横肉,皇帝觉得辣眼睛,还是很捧场的问道。
九阿哥当即竖起了一只手,“那小子当时就张开手跟儿子说,喊一句,得给他两块糕糕!”
“当时儿子就傻了眼,心想四哥家的那小子也太好哄了。就让人端了一盘奶糕给他,结果这小子精的狠,抓了一把奶糕就跑了!”
四爷的脸色缓和了下来。
皇帝啐了他一声,“让你骗小孩子,结果反倒被一个小孩子给骗了,真是活该!”
皇帝听九阿哥这么一说,顿时对老四家的那个小阿哥有了印象,转身对四爷说,“回头过年的时候将小阿哥带进宫来,让朕来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不好骗。”
皇孙当中也只有太子的长子弘晳得皇帝另眼看待,儿子一多,这生下的孙子也就多。
皇帝对待皇孙可没有对待儿子那样有耐心,大大小小的几个皇孙,真正让皇帝有印象的也只有各府的长子或嫡子,毕竟这些都在上书房读书,至于其他下面的孩子都没有资格面圣。
皇帝日理万机,哪有功夫顾得上每一个孙子,更何况是让皇帝帮着起名。
所以之前皇帝说要给老四家孩子起名时,其他皇子才会那么羡慕嫉妒。
四爷当场应下,连之前老九怀疑元宝不是他的种这种事都大方的原谅了,不管老九是好心还是坏意,但最后得到好处的总是他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