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行了两三日,几人俱是风尘仆仆,尤其是苏念,没吃过什么苦,走了这么多天,她瘦了一大圈,沈惠风说,她的脸不及他的手掌大,小家伙气鼓鼓地说,跟你手掌一般大的是烧饼。
再有一天就能走出林子了,几人决定晚上在溪边露宿。
天还有些亮光,苏念和猫四被派去捡柴火,小芳和大个子陈云去林子里找些野味做晚餐。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苏念和猫四已经非常熟悉了,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叫猫四了。
他原本是惠州人,姓毛,排行老四,上面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哥哥,小时候家里实在太穷,父亲很早就把他卖给了有钱人家做小厮,那时候他才七八岁的样子,经常受府里管家的为难,主人性格又十分古怪,时常因为一点小事责打他,
后来他就逃了,沿着城外一条荒僻无人的小道一直跑,几乎要饿死在路上。
然后就遇到了江洋大盗“千手神偷”,人们形容他,不管偷什么都像长了一千只手那样,轻轻松松,如同探囊取物。
那时候他已经五十有余,买了一块地,打算就此退隐,做一个清闲安逸的农夫,他收养了毛四,并给他改名“猫四”,因为他瘦得像只小猫,也因为,做他们这行,需要像猫一样身手敏捷,来去无踪。
跟着师傅学了四年,老人家就让他独自行走江湖了并希望有生之年不再相见。他还是喜欢与世无争的生活。
后来猫四就认识了沈惠风,这人脾气不怎么好,心肠却善良得很,从前在野杉村的时候,条件艰苦,再加上官吏腐败,欺压乡民,征收的苛捐杂税让他们肩上的负担越来越沉重,有时候几个大男人也会饿肚子,沈惠风每次都会把粮食让给大家,自己随便吃点东西果腹,七年了,大家一起度过不少难关,想想都觉得不容易。
两人捡了不少干木柴,回营地的时候,苏念问到了一股奇异的香气,两眼顿时就放出绿光:“哇,沈大风,你们做了什么?”
沈惠风习惯性地皱了皱眉头:“说了多少次,不要那样=称呼我。”
苏念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三两下蹦到篝火边,看着陈云正在烤的肉,馋得直流口水:“这是什么啊?这么香,我口水都流出来了。”
“你看这是什么?”陈云脸上有着十分可疑的神色,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几乎立刻就让苏念产生了怀疑。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就看向自己挂在树上的大布袋,那只胖兔子一向很乖,把它放在袋子里,它总是动也不动,除了要大小便的时候会在袋子里乱跳,平时就算放在地上也根本不会跑掉,
可是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苏念发现那个袋子竟然是空的,就那样挂在树上,轻轻随风摆动,兔子不在里面。
苏念一下着急了,连忙四处张望,在营地的几个人都各忙各的,不像是拿了她的兔子,她张望一圈,最后发现陈云烤的东西,形状很像她的兔子,心在那一刻突然就凉了,四肢百骸都变得冰凉,头有些发晕,腿也软了。
也来不及去质问,眼泪就那么流了下来,她慌乱地擦着眼泪,可是眼泪越擦越多,她终于忍不住“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几个大男人本来还围着篝火聊天喝酒,见她哭了起来,俱是面面相觑。
小芳最是神经大,他捡了一块小石头丢过去:“小家伙,怎么哭了?是不是猫四那个孙子欺负你了?”
苏念此时已经认定她的兔子死了,马上要变成大家的美餐了,哭得更是凄惨。
最后还是猫四瞪了小芳一眼,蹭到她身边,摸了摸她的头:“怎么了?刚才不是还跟个馋猫儿一样要吃的吗?怎么哭了呢?”
苏念哭得都喘不上气了,抽噎着说出几个字“兔子......我的兔子......陈云......把我的兔子.....呜呜呜......”
猫四疑惑地看了一眼陈云,又细想一番,顿时忍不住捧腹大笑:“哈哈哈哈,傻丫头,你不会以为陈云烤的是你的兔子吧?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怎么这么傻呀,哈哈哈哈。”
原本安静下来的众人听见猫四的笑声,也是忍俊不禁。
沈惠风强忍着笑意,拎着肥兔子递到苏念眼前:“原来你在找它啊。”
苏念一抬头,就看见那毛绒绒的肉团子就在眼前,因为耳朵被拎着,它战战兢兢,不敢蹬腿,一双眼睛惊恐地瞪了好大。
苏念跳起来将它紧紧抱在怀里,眼泪将它的皮毛都沾湿乐,她委屈地哭了半天才想起来沈惠风又捉弄她了,气得她把兔子往猫四怀里一推,就冲过去追打沈惠风。
营地充满了欢声笑语。
又行一日,一行人就到了大宣和漳泉的边陲重镇,文君集。
文君集是个山间小镇,人口只有八千多,驻军却有两万多人,因为是边境,进出盘查极其严格。
猫四先去打探情况,远远地就被拦住盘问,及至安全出城,已经到了晌午时分。
沈惠风听完猫四的报告,眉毛蹙了许久,才对大家说道:“既然盘问那么严格,我们人多反倒容易引起注意,不如分开混进去,在镇外的树林会合。”
几个人迅速分成了三拨,沈惠风、苏念、小芳一拨,神医、猫四、陈云一拨,其余人一拨,苏念他们最后一拨进城。
猫四告诉沈惠风,城门口贴了一张苏念的画像,所以要给苏念乔装打扮一下,他也顺便从街上带回来了一些易容用的东西,都交给了大个子陈云。
只见陈云在苏念脸上涂涂抹抹,又把她头发束了起来,最后,他换了一件男子的衣服之后,就像换了个人似的,连沈惠风都看呆了,世上竟有这般清秀儒雅的人,苏念一直喜欢穿纱裙、梳女子的发型,那有些累赘的头饰让她的小脑袋看起来琳琅满目又繁复冗杂,这么简简单单地穿一件白衣,以一条发带束住及腰长发,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不少。
三人很快走到了城门口,为防止苏念有什么动作或语言引起官兵的注意,沈惠风一直离她很近,几乎是贴着她的身体,苏念知道,她是没机会造次了,否则,那双比她脸大很多的手会扭断她的脖子——沈惠风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及其可怕,甚至还在她白皙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吓得她马上缩回了脖子。
守城的卫兵检查得很仔细,甚至把布袋里的兔子也拎出来检查了一遍,苏念紧张得要死,因为沈惠风那个王八蛋离她实在太近,呼吸的热气都喷在了她脖子上,心跳骤然加速,再加上实在太紧张,她强烈地感觉到灭顶之灾距离她不远了,而正是这种惴惴不安如临大敌的感觉让她忽略了一些身体的变化,还来不及细想,就听见士兵说:“快捉住它啊,要跑了。”
苏念后知后觉地低头一看,就发现胖兔子正一蹦一跳地跑远,由于她从没见过自己的皇爷爷,又听闻老人家作为开国皇帝,文韬武略,英勇无匹,忍不住仰慕佩服,所以给那只兔子取名“太上皇”,现在看着它要跑掉了,急忙奔过去追,一边跑一边叫着:“太上皇你别跑!回来啊,别跑啦!”
原本她面对着那些士兵,还没人看出来,结果她一背对着他们,她身后那团红色血迹立刻引起了卫兵的注意,等到她揪着“太上皇”回到刚刚的位置,立刻被士兵押到城门边对比画像。
陈云虽然对她的眼睛和嘴巴做了一些修饰,可看起来还是有几分神似,守城的士兵一时也难以决断,沈惠风也有焦急,但他知道,这时候决不能着急,否则会自乱阵脚。
可是等了许久,守城的卫兵依旧不愿放行,上边下达了宁可抓错也不可漏掉的命令,士兵犹豫不决,已经上报,此刻正在等候长官前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