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沐晨坐下,拿了一个干净的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纯净水,姿态悠然的好像在自家里似的,仿佛不知道对面坐着的男人让无数人诚惶诚恐的太子爷,他能猜到李彦景的来意,肯定与李谙乐有关。
果然,李彦景轻轻抿了一口红酒后淡淡开口,“乐乐是被从小宠到大的,别看她在自己的咖啡馆里装扮服务生也像那么回事儿,她实际上就是个娇小姐,吃不得苦,她就像个孩子,想要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是她才十八岁,又哪里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千少说呢?”
太子爷挑眉,丹凤眼里有挑衅,也有嘲讽。
千沐晨心里一咯噔,深邃的眸子也暗了许多,这是在变相的要求他和李谙乐分手吗?
“我喜欢谙谙,”千沐晨幽幽开口,即使他和李谙乐相差十岁,但他不在乎,所有的背景身份他统统不在乎,可是他不在乎,不代表别人不在乎。
“喜欢……”李彦景嗤笑出声,透过红酒杯看到千沐晨扭曲的俊脸,“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科尔·科莱昂也会说出这么幼稚的话,”简简单单一句喜欢能说明什么呢?这话任何人都可以说,特别是对着同为凯达集团继承人和李家小公主李谙乐的时候。
以李谙乐的家世、容貌、地位,男孩子们愿意排着队对着她说喜欢,李彦景是个实用主义者,“喜欢”这两个字在他看来太廉价。
千沐晨的心这下彻底沉了下去,对着李谙乐总是温柔宠溺的眸子此刻隐隐有怒火闪烁,他突然冷笑,“那太子爷有何指教?”
既然李彦景一针见血指出他的背景,他也没必要藏着掖着。
李彦景也不客气,他放下酒香四溢的酒杯,看着千沐晨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离开乐乐,”他主动说分手乐乐或许会伤心一段时间,就像上次赵凡逸劈腿似的,但她还小,还可以经历多次爱情,她一定会遇到一个比千沐晨更好的人。
“不可能,”千沐晨拒绝的干脆,“我喜欢她,谙谙也喜欢我,”千沐晨本来还抱有一些幻想,毕竟在李谙乐中了媚药的时候李彦景第一时间把他叫了过去,他以为李彦景会帮他的。
李彦景又是一阵冷笑,儒雅的面孔蒙上一层化不开的寒冰似的,与镜头前温文尔雅的贵公子完全不同,“千少要是喜欢乐乐,那就离开她!你带给她的只有伤害,上次你们在海市的大马路上被人追杀,凶手是你的敌人吧,竟然杀到了海市,千少也很意外吧?”
李彦景顿了一下,眼神愈发冰冷,“可是乐乐竟然为了你杀人!她还是个孩子,天真无邪的好孩子,你能想到她为了你杀人吗?”如果不是堂弟彦泽不经意间说漏了嘴,他都不知道乐乐曾经杀过人。
千沐晨哑然,他当然知道李谙乐在自己昏迷的时候开枪杀人,雷鸣描述她就像一个英勇的小豹子,身手敏捷且果断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