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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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桢将昨夜张氏做噩梦的事情略说了一下。

此事刘远也是知道的,夫妻俩还为此吵了一架,不欢而散呢。

刘桢就道:“阿母因失手致二婢之死一事,心中早就后悔不迭,慢说是阿母,便是我,初初听闻,也是吓得不轻,更后悔当日未能及时劝阻,以致横生枝节。想阿母与我自幼生于乡野,平日充其量也就是杀杀犬豚,何曾害过人命,因今早迁怒阿父之事,她也已有悔意,还托我来向阿父说声不是呢!”

刘远道:“眼下千头万绪,样样都等着我去做,我又如何有那等闲工夫与她计较?”

刘桢毫不吝啬地奉上一顶高帽:“阿父胸襟如海,大有古贤者之风!”

刘远佯怒:“若你无事要说,我就下逐客令了!”

刘桢依旧笑嘻嘻道:“如何无事?正有要事。阿母从未管过这么大的屋宅,也未曾□□过如许多的婢仆,不知从何下手,方才失误连连。故而我想请阿父物色一名主事,可以帮忙料理家事,也免得重蹈昨日覆辙。再者,还请阿父帮我与阿婉阿妆他们聘一位女师,也好教导我们形容举止,修身养性。”

现在的贵族人家,即使是女孩子,从小就会为她聘请女师教导,这种老师叫傅姆。一般孩子六岁就开始学习,一开始教的是天干地支和简单的数学,然后随着年纪的增加,学习课程也会慢慢加深难度,内容大多是跟身份息息相关的,譬如说走路吃饭该如何才不会失礼,又譬如张氏将来一旦需要对外交际,跟那些官宦望族的家眷一起相处,总不能跟人家谈论一个鸡蛋卖多少钱吧,这些仪态话题都是需要专门培养的。

刘家现在临时抱佛脚,已经算晚了,可总算聊胜于无。

刘桢不知道自己老爹的造反之路能走多远,但不管怎样,张氏作为老婆,原本多多少少都是可以帮上一点忙的,而不是将目光局限在内宅后院里,纠结于两个姬妾的存在,镇日为了鸡毛蒜皮的琐事烦心。

刘桢自己也很需要学习,她看了不少书不假,可这些书里全是高大上的道理,根本没有一条是教她怎么去管理婢仆,跟下人打交道的。所以,不管是张氏,还是刘桢,她们都需要一盏指路明灯,一个可以具体教她们怎么去做的导师。

刘远挠挠发髻:“阿桢,非是为父不肯帮你,实是我也不知从何找来。”

刘桢抽了抽嘴角:“……阿父,你不是要亲自去拜访宋郡守吗,届时顺道请他推荐一二吧,宋郡守世族出身,必然有合适的人选。”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刘远自然痛快地答应下来,心中不免也庆幸家中还有个闺女早慧懂事,便叹道:“若是你阿母还在,只怕我现在根本无须忧烦家事了!”

刘桢知道他说的是自己的生母周氏,对于生身母亲,刘桢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但是在活人眼里,人死了,大家所能记起来的大多都是他的美好,所以刘远才有此感叹,就算周氏真的还活着,她也跟张氏一样,都是小商人之女,根本不可能处理好这么一大堆事情。

其实刘桢很清楚,她这位老爹,对继母张氏,要说有什么深厚的感情,还真没有。当年周氏死后,家里两个幼儿嗷嗷待哺,家境又摆在那里,刘远不得已,才赶紧另娶一房。这些年家里平静安稳,虽说勉强温饱,远远比不上刘弛他们,张氏也没少抱怨,但抱怨归抱怨,张氏对待她和兄长还是不错的,这已经很足够了。刘远和张氏之间,和民间大多数夫妻一样,也绝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至多只是更接近于时间历练出来的情份。

刘桢:“阿父这般说,如今这位阿母可也是尽心尽力的,我见阿母是那日看到阿父的两位姬妾,一时伤神忧虑,方才做下错事。”

刘远很诧异:“那两名姬妾?你阿母不喜,将她们打发了就是,有何可伤神的?”

果然!刘桢本来只是随口试探一下,没想到刘远的回答跟自己预料的一样,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男人跟女人的思维本来就天差地别,在张氏看来,那两个姬妾是她心头上的刺,对于刘远而言,那却只是可以随意打发的货物玩物而已。

张氏要是知道了老爹的态度,估计也不会再心情低落了吧?

刘桢对自己的任务圆满完成表示大大松了口气。

她回去将刘远的话略略一说,张氏果然高兴起来,精神也振作不少,不免对自己先前疑神疑鬼,患得患失的行为感到羞愧,对刘远也越发体贴起来。

至于那两名姬妾,既然已经探明了刘远的态度,张氏也没有非要将她们赶出去,只将她们迁往更偏僻的屋子去居住,眼不见为净。

郡守府占地宽广,刘桢作为年龄最大的女儿,又早早独立,便得以拥有自己独立的屋子,不再与张氏他们的主屋挨在一起,刘楠是长子,也已经有了自己的屋子,又因为性别问题,屋子离主屋又再远一些,如此一来,就剩张氏的三个儿女还与她住在一处,刘婉和刘妆也有自己独立的屋子,但为了方便照顾,她们的屋子是在主屋旁边。

这样的安排让刘桢很满意,大家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远不近,不用抬头不见低头见,也避免了很多矛盾,而且她喜欢安静,这样正可有一个看书的环境,只消每日去向刘远和张氏问安即可。

那天的谈话之后,刘远就越发忙碌起来,常常是早出晚归,刘桢每每过去问安,都是看不到刘远的身影的,久而久之,张氏不免也对她抱怨起来。

“虽说这郡守忙碌,可也不至于连坐下来用饭的时间也没有啊!”

张氏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家人正坐在厅堂里用夜食。

现在的菜色远比从前丰富多了,怎么说刘桢一家也踏入了“腐朽的统治阶级”行列,伙食水准也随之得到显著提升。

不算在山中过那段日子,刘桢他们以前最好的饭菜,也就是干蒸粟米饭加上一碗炖羊肉,而现在,粟米饭只是最低标准。

瞧瞧她面前的食案,单是饮品,就放了两种:一种是桂浆,也就是桂花饮料,一种是马乳,尝起来有点像酸奶。

粟米饭旁边,一盘脯炙,一盘貊炙。

前者是蜜汁叉烧肉,后者是烤猪颈肉,还要挑嫩嫩的小乳猪来烤。

然后还有一小碗下饭的酸菜。

喔对了,据说春秋时,吴国酸菜是出了名的,所以这碗酸菜仿照的是吴国酸菜的做法,酸中微辣,很是开胃。

而她的左手边,则放着一碗羊肉萝卜汤。

先将羊肉炖两个时辰,再把萝卜放进去煮,烂烂的羊肉与萝卜的甜味互相渗透,堪称人间美味。

荤素搭配,健康不累。

简直腐败啊!

刘桢对目前的生活非常满足,所以她细嚼慢咽,用味觉来体会这种舌尖上的幸福。

但有的人明显不那么觉得。

此刻张氏看着刘婉和刘妆,一脸的忍耐和不耐。

那两个婢女虽然死了,可她们的话却萦绕在张氏耳边,正正戳在她的心头上。

虽然嘴上没说,她却下意识开始注意起自己吃饭的样子,强迫自己改掉吃饭时吧唧嘴的习惯,甚至还放慢放轻了舀东西,拿木箸时的动作,希望向“优雅”一类的动作靠拢,但由于没有参照物,所以在刘桢看来,实在是怎么看怎么别扭。

为了避免再被人看笑话,张氏在婢女们将饭菜端上来之后,就把人都屏退出去,不过即使如此,她心里依旧很不自在。

刘婉和刘妆可没有那么多讲究,她们自小就在乡野间长大,又不像刘桢那样自带记忆,当然是怎么舒服就怎么来,张氏也从未在这方面上管教过她们,结果父母言传身教,小孩子当然也有样学样,刘婉和刘妆也就学会了吃饭吧唧嘴的习惯。

如同现在……

张氏看着两个小女儿,深深地皱起眉头,冷不防将木箸重重往食案上一放!

啪的一声,吓了所有人老大一跳,刘楠还差点将碗里的汤水洒出来。

刘槿就更不必提了,他原本就胆小,这一惊吓简直让他的眼都发直了。

不过这会儿张氏没顾得上理他。

“食不言,寝不语!”张氏这句话还是从刘桢那里听来的,“成何体统?!”

刘妆缩了缩脖子,怯生生地放下木箸,不敢吱声,刘婉却不很服气地撅起嘴巴:“阿母不也如此,我们也是学阿母的……”

张氏气坏了,起身就朝她走去,刘婉哇的一声,向刘桢刘楠这边跑过来:“阿兄阿姊救我!”

刘楠忙道:“阿母,阿妆不懂事,慢慢教导就是了,莫说是她,便连我吃饭时也改不了这个恶习呢!”

张氏:“你是男儿,她是女儿家,如何一样?!这小女子越大越是放肆了,再放任下去,只怕就要出大事了,你们都别拦着,今日我非要好好教训她不可!”

刘桢轻咳一声:“阿母,阿婉和阿妆年纪尚幼,活泼一些也无可厚非,我已请阿父留意女师傅姆,入府帮忙教导我等,想必过不了多久即有消息,阿母且勿急。”

张氏并作几步没追上刘婉,后者死命地往兄姊身后躲藏,身形也颇为灵活,来回绕了一趟,又被他们俩这一劝,张氏火气也没了大半,只得叹了口气作罢。

说到底刘婉和刘妆会这么学,也是上头有榜样在,刘楠是长子,又不是她亲生的,她不好说,刘桢却没学来这个坏习惯,刘槿又还小,连说话都磕磕巴巴呢——不知怎的,兴许是小时候在山上度过的那段日子太苦,营养跟不上的缘故,刘槿的发育总有些迟缓,等他们一家来到阳翟之后,张氏为了弥补从前的不足,又对他百般溺爱,以致于如今他看到生人,总是一副怯怯的模样,唯独吃饭行止的礼仪学得倒是快——剩下的也就刘婉和刘妆了,张氏每每看到她们吃饭的样子,就想起那些婢女私底下嘲笑自己的话,忍了又忍,今日也是忍到爆发点了。

有了这一回的小插曲,张氏就越发盼望刘远早点从外面请人回来,不仅可以教导儿女,也能帮她管管郡守府这一大摊子的事。

日盼夜盼,刘远总算没有辜负她们的等待,约莫十天之后,刘桢正在练字,就有侍婢前来请人,说让她她到前面厅堂去。

刘桢过去的时候,发现刘楠也已经到了,正跪坐在刘远旁边。

正在跟刘远交谈的人,刘桢不认识,但从装扮举止上看,应该不是个籍籍无名的人物,而且为了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刘远甚至没有坐在上首,而是直接下来坐在下首,与那人对坐。

“阿父。”刘桢走过去,先对刘远行礼,然后对客人行礼,再在刘远旁边跪坐下来。

“你来了。”刘远呵呵一笑,向对方介绍道,“先生,此乃吾家女,名桢,先生可直接唤她阿桢。”

在刘桢观察对方的同时,宋谐也在打量刘桢。

他有点吃惊,觉得这位新任郡守也太不讲究了,为了表示亲近之意,向他介绍自己的儿子也就罢了,怎么把女儿也叫出来?

但宋谐并非庸人,聊着聊着,他很快就发现这个小女子的奇异之处。

因为出身问题,刘远也好,他的两个儿女也罢,在宋谐看来,举止都不甚庄重,不过这其中又有区别。

刘远虽也粗俗,对自己是足够尊敬的,刘楠则是勉强自己听着自己并不感兴趣的话题,神色之间渐露不耐,有着少年人的焦躁脾性,至于刘桢,显然她是听懂了长辈们在说什么,却并不急于插嘴,看上去反倒比其兄还要沉稳一些。

对于观察的结果,宋谐颇觉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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