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奕晨回到房间,砰的一声将房间的门甩上。
楼下传来阵阵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所有的声音都被阻隔在这扇门之后。
想必是那些人都在忙着处理唐晓忠受伤的手。
是了。
他还是心软了。
那一刀子,他没有刺进他的心脏,而是刺进了他的手。
放他一马吧。
当时他对自己这么说。
放过他,也是放过自己。
他真的好累,如果再给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他或许就不会做一个因为复仇而变得面目全非的恶人。
他躺在了床上,凝视着床头的照片。
那是他十岁那年,和母亲在公园里面的合照。
那个时候,他迎着朝阳,比了一个剪刀手,笑得很开心。
靠近窗户的位置,还摆放着一架破旧的吉他。
这是母亲在他十五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
他也曾热爱生活,幻想过将来可能做一个音乐家,再不然的话,就是学钢琴,以后做一个钢琴老师也不错。
这把吉他上面已经布满了灰尘,他很久很久都没有碰过了。
他忽然之间来了兴致,抓过这把吉他,灰尘布满了他修长白皙的手指,他并没有拂去,现在的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些表面的东西。
两指随意拨弄着琴弦,由浅入深,额前的碎发垂落下来。
想要弹奏一首调子高的乐曲,却发现旋律自己记不清不说,怎么拨弄和弦都忘记了。
终于,他将这把吉他放下。
随而,走到窗台边,“砰——”
破旧的木制吉他从阳台上掉下去,摔到地面上,摔得粉身碎骨。
与此同时,吉他同地面撞击发出了巨大的回响。
他像是释然了。
勾起嘴角,唇边缓缓扯开了一抹弧。
现在还有最后一步了。
床底下,放着两块石头。
说来也奇怪,这是他从小戴在身上的石头,母亲说这是从长江的源头捡回来的,是幸运石头,能给人带来吉祥如意,他不是一个多么迷信的人,可却一直都戴在身上。
之前,他想要送给余湫一块石头来着。
不过一直都忘记了。
余湫。
想起那个女孩,他觉得好笑又……难受。
之前从贫民窟里救了她,纯粹是看她可怜。
哦对,还有她一双如同皎月的眼睛,弯弯的,里面盛满了星光。
他觉得这双眼睛莫名熟悉,想了想,才恍然是自己的。
曾经的自己,也有这么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但是现在却被一层化不开的阴霾掩盖。
于是他救了她,让她为自己效忠。
他觉得自己挺坏的。
因为,他想看着这双眼睛同自己一样,一点点染红,变得黢黑。
他没想到竟然让她跟在自己身边十年。
十年的光阴,很长,又很短,一眨眼就那么过去了。
如他所愿,她变成了一个只听自己话的怪物,他让她做什么,她毫无反抗的余地,必须去做。
信仰。
余湫曾对自己这么说过。
她说,他是信仰。
不得不承认,有那么一刻,他很感动。
天底下,怕是只有她,才会将满身是“血”的他,当作是信仰。
有好几次,他都想告诉她,他不配。
信仰这个词,是神圣的,那是一道光,是支撑着人前行的光亮。
余湫说,自己永远都不会背叛他。
所以他就肆无忌惮了。
觉得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身后都会有一个余湫。
她就是个笨蛋,是个蠢货,因为他救了她一次,所以无条件替他效忠做事。
但是他没想到……
原来,笨蛋也会有被伤透的那一天。
现在有一个喜欢笨蛋的优秀男人,愿意照顾她。
从今以后,他的身后再也没有一个笨蛋,傻乎乎的听从他的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