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恶毒继母前女友(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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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昭烈每翻过一具尸首, 神情就灰败一分, 惨无血色。

到最后,他完全是凭着本能去刨挖尸骨,指甲折弯了, 嵌满了漆黑的血泥。那几乎算不上是一双人手了, 起了一串串的血泡,爬满乳白色还在蠕动的蛆虫,宛如恐怖的鬼爪。

他甚至听不到外界的声音, 到了下半夜,湿漓漓的冷雨寒进了骨头,李尽雪看了不忍, 想把他拽回马上,“你的伤势不能再拖了, 又一天没有进食, 先回去, 我让人过来接着找。”

其实李尽雪并不抱希望,燕昭烈基本是把这一片山头都翻了。他现在有两个可能的猜测, 一是那人被秃鹫分而食之,二是尸体被抛到了河里, 泡成了一团烂泥。

燕昭烈一身玄衣全被鲜血浸透,他对李尽雪的话不做任何反应, 跪在尸体堆里,一具又一具翻找着。他的体力早就耗尽了,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又下着摧心折骨的鬼雨,额头迅速滚烫起来,昏沉得好几次要睡过去。

这个时候,他往往拿起刀,往肩膀割了一道血口,刺激他清醒。

“昭烈——”

见那意气风发的青年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李尽雪忍住焦躁又叫了一声,他原本说何必呢,世间女子千千万万,他用不着为了一个死人要死要活的,想开点,生活总能过得去的。

想开点。

此次北狄大捷,等到了午门献俘,他一个国公的爵位是跑不掉了,再挑几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在锦绣膏粱下作陪,岂不是逍遥快活?

“啪!”

对方冷不防丢过来两件东西,李尽雪看清之后,差点烫手摔出去。

一件是统领三军的虎符,一件是刻了燕家徽记的玉佩。

“尽雪,为我做最后一件事。天明之前,如果我没有回去,你就给我带个信,说是燕昭烈葬身蟒腹,死状惨烈,无复辨认。你若是认我这个兄弟,就立个衣冠冢,来年清明,一坛烈酒、一枝春柳祭我,足够了。”

说起这话时,他不像之前的疯魔,而是平静的,温和的,还是清醒的,李尽雪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

然后他见人爬下了陡坡,在湿湿滑滑的雾气中,半截身子没入河水中,枯枝掩映,犹如重重的鬼影。

“嘭——”

燕昭烈在河中辨认尸体,体力不支,只好暂时上岸,这样来来回回,反复几次后,他的皮肤泡得发白,浮肿得厉害。浑身湿透,他以最后的力气攀上了岸边,喘了好几口粗气,喉咙火烧一般,疼痛极了。

他腹上的口子渗出血迹来,略微按了一下,感觉肠子都快要流出来了。他意识开始涣散,又使劲摇了摇头。

岸上仍旧有尸体,燕昭烈休息了片刻,接着去找。

起先还能站着,后来用刀支撑着走路,最后只能慢慢的,像蛇一样去爬行。

他不怕死,只是不甘心,连死后也不得与她同葬。

即将昏迷的时候,燕昭烈的额头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那是一只女人的手,抹着血泥。暴雨冲刷而下,隐隐露出了对方的熟悉面容。

燕昭烈立马想爬起来,可惜他的体力消耗巨大,中途又栽到死人坑里,他咬牙拖着身体凑过去。

等真正看清了那眉目,他顿时有种宿命的安排,也好,既不能同生,那就共死。他伸出手,痴痴掠过女子的脸,而拂过鼻尖后,他愣了愣,一股狂喜涌上心头。

竟然还有呼吸!

燕昭烈高兴得差点没哭出来,他想起李尽雪所说的,琳琅被毒蛇咬了,又费劲挪到她的脚边,撩起一看,果然有两道血洞。他用刀割开了口子放血,也不嫌脏,替她直接用嘴吸出来,整个嘴唇都染成紫红色。

也不知是不是琳琅的生还刺激到了他的神经,燕昭烈重新有了求生的欲望,花了半夜的时间,把她从岸边转移到了附近的山洞,脚踝上也抹了他用牙齿绞碎的红色药草。

洞内生起了篝火,燕昭烈褪下了两人的外衣在火上烤,他将人搂进怀里,竟没有半分的旖旎心思。

他不敢睡,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紧锁着琳琅的眉眼,直到她睫毛颤了一下,幽幽转醒。她见了人,恍如梦中,费劲抬着手,苍白的两瓣唇微微开阖,“我……是不是做梦?烈儿?”

听到她一声呼唤,燕昭烈强忍许久的眼泪一下决堤,他捉住她的手往脸颊放,“是我,我来了的,你的烈儿来了。你不是做梦,也没有死。有我在,我不会让你死的,绝不会的。”

对方的指尖冰冷,描摹着他的俊美眉眼,落在眉骨那道血痕,“疼么?”

“不疼,一点都不疼,你一摸,什么都不疼了。”

燕昭烈贪婪注视着人,明明是很狼狈的样子,怎么他就看越美呢?

“贫嘴——咳咳咳!”她猛然咳嗽起来,弯着腰,仿佛要将心肺都咳出来。燕昭烈脸色大变,连声问她怎么了?

“我活不了。”她气若游丝,“你别管我,等天一亮,赶紧走。答应我,你不能死在这,也决不能死在这。”

青年轻抚着她的后背,好一会儿,才说,“我走不了了。”

琳琅吃力抬起头,却撞进一片幽深炽热的情愫。只见他抬起手,拨开了那染血的里衣,刀伤、剑伤、枪伤、箭伤,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他能支撑到这个地步,已经是阎罗爷开恩了。

“就算你赶我走,我也走不了了。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他没说的是,我来之前,就做好了这个觉悟。

琳琅突然笑了起来。

“好,那就,一起生,一起死。黄泉路上有你作伴,我起码是不害怕的。”她这一笑真是异常的妩媚,乌发凌乱,在火光的衬映下,倒像是海棠春睡初醒。

对方看得失神,不自觉摩挲上她的嘴唇,想要吻过去。

而琳琅并不意外,只是嘴角噙了笑,看他接近。

到了中途,他的身体顿住了,说了声,不成,这不符合礼法。

琳琅忍不住瞪了他一眼,连命都没了,还在乎什么规矩?以前可没见过他守过什么规矩。她刚瞪完,见他扶着墙站了起来,又把琳琅捎上。

“你要做什么?”

两个伤兵搀扶着,摇摇晃晃去了洞口。

洞外,一轮山月挂在岭前,清冷的辉光穿过雨后湿淋淋的墨色枝桠,碎碎剪下一片到他们的脚下。在凛冽的风声中,琳琅依稀听见了军中的号角。

“还能走吗?”燕昭烈问。

她点了点头。

于是两人走出了山洞,雨已经停了,绵密的灌木中,偶尔有小小的水潭,积着澄明的月光水。

燕昭烈半抱着她到了一处山崖边。

放眼望去,山下是一顶顶数不清的行军帐篷,旌旗猎猎飞舞,最前方的,正是北狄的国都。而在登高处一看,这一切如同蝼蚁般渺小,让人生出苍然空阔的感慨。

“撕啦——”

衣物撕裂的声音响起,琳琅循声看去时,对方正抬起她的手,一片血衣碎料温柔而细密缠住了她。

“此夜,就是你我的拜堂成亲之日。我以一片赤心做聘书,一片月光做礼书,一片山河做迎书。虽无父母之媒,却有山月星河为证,你敢不敢嫁我?”

琳琅也没见过这样狼狈的世子爷。

在世人眼里,他是金镳玉辔的世家萧郎,白马银刀的俊美将军,甚至是翻覆云雨的朝廷重臣,却唯独想象不出他头发散乱、脸颊污着泥秽、仅穿着一袭染血的单衣,奄奄一息的,像个一脚迈进棺材的病秧子。

可那一双眼睛真是漂亮极了。

在意中人面前闪烁着万顷琉璃灯火,放了一场盛世王朝的烟火。

“嫁!”

琳琅没有给他忐忑的时间,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答了。

答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答得燕昭烈心潮澎湃,目眩神迷。

让他心甘情愿折在这人的掌心里。

“你敢娶我,我为什么就不敢嫁呢?”她眉眼轻弯,似出云的新月。更叫青年浑心情意滚烫的是,她手指拢上了血衣,与他尾指勾连,仰着脸,笑靥如花,“你看,我这衣衫染红了,不正好是如火嫁衣吗?你说应不应景呀?”

“应!最应景了!”

他扬着嘴角,咧着一口白牙。

“那我们拜堂吧。”

“好。”

一个字,仿佛是过了半生的应答,不知不觉,他已泪流满面。琳琅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擦拭他的泪痕,“呐,咱们的大喜日子,高兴点。”

燕昭烈贪恋这温存,舍不得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好久,他才捉住了那细细的手腕,制止了琳琅的动作。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对方偏过头,冲着她笑得风华绝代,“以剑气做酿,这喜酒够烈喉吗?”

琳琅眼波潋滟,“有胆的阎罗爷,应该敢喝。”

燕昭烈闻言大笑,说了声好。

如今他们一脚迈进了黄泉路,当真是百无禁忌,只顺着一腔心意行事,就算琳琅说在地府摆喜宴,他也只会满脸宠溺说声,都随你。

腰间的雁翎刀出鞘,寒气森森,却做了婚礼的喜酿。

“一爵,敬天地万古洪荒乾坤。”

“一爵,敬四方鬼神魑魅魍魉。”

“一爵,敬余生所爱此情不老。”

就让这烽火狼烟,做我们的龙凤喜烛。

金戈羌鼓,做我们的礼乐红章。

还有这天地苍穹,九州江河,都是见证我们婚礼的司仪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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