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少女,面容秀美,肤若凝脂,气若幽兰,峨眉淡扫,眉眼含春,虽还未彻底长成,一颦一笑间却清雅灵秀。却也因此,娇媚中平添了一分青涩,更显得娇俏明丽,倾国倾城。
连生于皇室长于皇室,一向见惯了美人而审美眼光极高的太子殿下都不得不承认,刚刚那一瞬间,连他都感到了一丝惊艳。
在他见过的美人之中,或娇俏,或明丽,或清纯,或妩媚,他没见过一千也有八百了,更不说当年号称大启第一美人,宛若天仙下凡的二王爷之母沈贵妃了。
见多了美人,太子殿下的眼界就变得极高,一般的美人在他眼中就是普普通通。单轮相貌,苏可夏在他见过的美人中排不到前十,但在太子殿下看来,也不知为何,就是觉得苏可夏的美跟别人不一样。
沉浸于自己思绪的太子殿下不知道,自己此时的想法,放在苏可夏前世,那便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在人们的眼里心中,自己的恋人永远都是最好的。
看到方启晗久久不语,只眼中光芒明明灭灭,苏可夏有些不适应地扯了扯身上的衣裙,“太子殿下?”
“嗯,很美。”被打断思绪的太子殿下回神,轻挑嘴角,待看到苏可夏乌黑秀发上什么装饰也没有时,手指一动,不知从何处拿出一只银簪,递给苏可夏。“试试这个。”
接过簪子,苏可夏定眼一瞧,是只银簪,样式简洁大方,通体光亮,只簪头刻着一朵小小的银色花朵。
她有些怔愣,哪怕是她,都能看出来,这只簪子只是一只普通的银簪,不光样式平凡,就连材质也只是那种普普通通的银。在她看来,这种跟太子殿下的身份完全不相符的东西,应该是完全没有机会来到太子殿下面前的。
“这是孤无意中得到的,一直没有找到它的用处便留了下来。孤观你选择衣物咸淡,猜测你应该不喜繁华,就擅自做主将此簪送给姑娘,为它找个好主人,以免蒙尘。”
一看苏可夏神情便猜到她所思所想的方启晗淡生解释。他没说,这簪子外表看起来普通,可毕竟已经被他随身携带一年,算得上私密之物了,不可轻易赠予外人。
更何况,太子殿下手指微动,感受着手中的小小物件,心中一笑,此簪其实分两部分,一部分看起来就只是支普通的银簪,但它的另一半却不普通,那一半,是一只精巧的银蝶。
二者合一,才是这支簪子的真正模样。当然,这不是最让太子殿下满意的,他最满意的,还是这支簪子的名字,它叫“蝶恋花”。他手中的蝶,和苏可夏手中的花,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蝶恋花。
看方启晗的模样,这支簪子似乎真的只是他无意中得到,的并不是什么名贵东西。苏可夏也不再怀疑,将手中发簪斜插在发髻中。“那就多谢太子殿下了。”
“举手之劳而已。”太子殿下面上表现的风轻云淡,心中却发出一声满足的感慨,“果然,这样好看多了。”
“太子殿下,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苏可夏突然想起来了一个疑问,她扯了扯身上的长裙,“您不是说让我做贴身侍卫的吗?我这样……”
“啊?”一向英明神武的太子殿下愣了愣,已经成功把苏可夏拐进宫培养感情了,哪里还记得他当初找的借口是什么。
不过,好歹做了那么多年的太子,方启晗的多年素养让他成功保持住了他那张淡定脸,“苏姑娘不必担心,你入宫后便以侍女的身份跟在孤身边,方便容易隐藏身份,也更加容易完成任务。”
想了想,确实是这个道理,苏可夏也不再多想,反正她想的也就是能跟在太子殿下的身边,至于是什么身份,她倒是无所谓。
这厢,两人虽然各怀心事,但相处的还算融洽,谈天说地,气氛轻松。
殿外,小影子看着殿内愉悦交谈的两人,急得满头大汗,“干爹,这是真的不和太子殿下汇报吗?”
他身边,老神在在的老太监看着殿内的两人,心思复杂,这就是缘分吗,哪怕都这样了,这两人都还能遇到并且在一起,看来这都是天命。罢了,既然殿下都已经决定好了,他这个做奴才的也不能拖后腿不是。
如果苏可夏在这里,一定能认出来,这个老太监,就是当初在洛阳县带走狗蛋的自称朱管家的人。准确来说,他勉强也算是管家,毕竟他管理着东宫的俗物杂事。
想明白了的朱公公叹了口气,敲了敲小影子的头。对于这个干儿子,他可是寄托了极大的希望,希望自己将来老了退休了他能接替自己好好照顾太子殿下。如今看来,这小子还是有些嫩,还得再历练历练。
“笨,这个消息既然能穿出东宫,那就是太子殿下允许的,不然你以为谁敢向外传东宫的消息。”再恨铁不成钢,朱公公也是要提点提点这个干儿子的。“这件事殿下都不急,你急什么。都说了多少次要冷静要理智。”
不说东宫,接到太子殿下带了一个女子入宫且争得陛下同意了的消息,宫中各位消息灵通的掌权者的反应也各不相同。
事不关己者如缈云宫云贤妃,只一笑而过,最多向贴身侍女嗤笑一声,沈贵妃宫里不知又要砸碎多少东西。
嫉恨愤怒如翔鸾宫沈贵妃,确如云妃所料,砸了半个宫殿的东西,嫉妒皇帝对太子的无边偏爱。
心思浮动如含元宫齐淑妃,开始交代贴身侍女联系家里看能不能送进来一个姑娘,她想办法送进已经被撬开一个口子不再牢不可破的东宫,和太子打好关系。
关心爱护如寿安宫太后娘娘,笑得合不拢嘴,她当做亲生儿子般疼爱的小孙子愿意和女孩子接近了,那她的曾孙子还远吗?
至于被“争得同意”的宣政殿皇帝陛下,只无奈以手支头,笑骂完他那个扯着虎皮当大旗的儿子学会了借他的势,还得背起这口锅为儿子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