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费云夕满心悲戚,耳边不禁又回想起刘教授刚刚的话来。
“没有,目前在医学界,唯一能够治好败血症的方法就是骨髓移植,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办法。”
骨髓移植,可是她要去哪儿找跟陆雨池匹配的骨髓呢?他的父亲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母亲也在他十岁的时候郁郁寡欢,撒手人寰。除此之外,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
费云夕叹了一口气,心中不免戚戚然,却又无可奈何。
正在这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屏幕上闪烁着的是傅洪勃的名字。
费云夕将手机接起来,一边走到马路边打车,一边应道,“好,行,我回家换件衣服就过去。”话音落时,一辆出租车也很合时宜的停在了她面前。费云夕拉开车门坐了上去,司机一踩油门,一溜烟的开走了。
说起来,费云夕跟傅洪勃之间倒也是一种缘分了。那天晚上傅洪勃救了她之后,又将她带回云之巅,随后二人相谈甚欢,傅洪勃一高兴,竟将她认做了义妹。
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费云夕当即就恭恭敬敬的叫了声大哥。能开得起夜总会的人,自然是有些手段的,而且他还跟杜珣认识。要知道,就论杜珣的身份地位,能跟他认识的人,必定是不凡的。而对于这样的人,多结交肯定是有好处的。
只是,一想到陆雨池的病,以及杜珣死活都不肯离婚。费云夕又人不知微微皱了皱眉,精致的小脸上一脸疲惫,最后,她叹了一口气,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天色渐晚,华灯初上。
云之巅夜总会里面一如既往的热闹。作为雨花城内最大的夜总会,云之巅从开门到打样几乎就没有闲下来过。形形色色的人来了一拨,又走了一拨。上到政府官员,企业白领。下到街头混混,无业游民。
总之,在云之巅这个地方,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夜总会里面灯光闪烁,忽明忽暗的五彩灯光,照射在大堂内的男男女女的脸上。但见他们表情各异,眼神迷离,似乎已经完全沉醉在了这灯红酒绿里。想来也是,会来这里的人,哪个不是为了发泄呢?正如那些奔波劳累了一天的人,好不容易抽个空来放松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也有例外的。
不同于以往的模样,此时的林枚正一脸无精打采的靠在吧台上,手中的酒喝了一杯又一杯,一副心事从从的样子。
一旁垂涎了许久的男人们终于忍不住想上去搭讪了,可是人还没走到,林枚便懒洋洋的站起来,端着酒杯换了个位置。
意思不言而喻,她现在没心情搭理这些人。
想去搭讪的男人见了林枚这般模样,也识趣的换了个目标。
林枚靠在吧台上继续喝闷酒,就在这时,只听得一声娇笑传来,“哟,今儿个这是怎么了,这不像是你的风格啊?”
来人是个女子,身上的红色紧身衣恰到好处的勾勒出她那凹tu有致的身材,酒红色的大波浪在五彩灯的闪烁下,不停的变换着颜色。嘴唇上那抹血红,像极了诱人犯罪的毒品。
一旦沾上,瞬间毙命。
她叫苏绵绵,听起来像是个不谙世事的纯洁少女的名字,可是恰好相反,因为她是傅洪勃的情人。或者说,是傅洪勃众多情人中最受宠的那一个。别看她名字听起来柔柔弱弱的,可实际上,她做事颇有一套雷厉风行的风格,心机颇深。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云之巅,没人有不认识她苏绵绵的。有人跟她打招呼,“苏姐,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