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瞬间,岑焰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所有的思绪都绕回到了十年前。
在格尔斯。
在他因为筹划不够被人发现,继而殴打成重伤,浑身是血躺在地上时。
有一道高大的身影站在前方,居高临下打量了他一眼。
“还没死呢。带走吧。”
“他?这小身板能干什么。”同队的人是不信的。
岑焰身高其实还可以,但比起顾龙武他们,实在是太过瘦小。
那人甚至笑了笑,“看他刚刚动手,是学过一些东西,有点底子的。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没用啊。”
“就是。根本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给一拳头干趴下了。”
岑焰当时只闭了闭眼。
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又要再一次交在别人手里了。
而那个看起来很高大的男人,只是蹲下来打量了她一阵,而后直接将人扛在肩上带走了。
“你们不懂。他就是一个小打工的,看资料上写着来格尔斯三个月不到。你们想想这么短的时间里,能弄到这些资料,还能制定一个有那么点可能成功的计划,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吗?”
“这倒是。思维挺缜密的。只不过错估了对方的力量,犯了大忌。”
“换了你你也估不准。谁能想到一个中餐馆的老板,其实是个你毒枭?”
那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就在她耳边说着话。
过了好长时间,岑焰才听见对方模糊的捏了捏他的屁股。
“身板是瘦了点,看着年纪也不大嘛,好好喂喂可能还能长点肉。而且刚刚把他一拳放倒的那个人,是个泰拳高手。绝对的力量碾压,换别人来也是一样。”
他在帮自己解释吗?
岑焰其实不太清楚。
他到后来很长时间也没想通,为什么顾龙武会选择那样的一个他。
“是呀。你当时让我入伙跟着你,往后前途一片光明。说是一个能养我一辈子的地方。”岑焰眼睛里仿佛藏了星辰,就这么看着他,“可是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
“你素质好。思维缜密,当时说过了。”
“那并不是真正的理由不是吗?像我这样的人,在格尔斯遍地都是。”
大家都在求生存,思考不缜密,死的人就会是自己。
顾龙武帮他把可乐盖子盖上,收起来放在一边,好半晌之后才开口,“十年你都没问了,怎么现在想起来。”
“想知道了嘛。”
她声音很轻。
莫名的又让顾龙武也跟着放缓了声调。
一下子都不敢大声说话。
“也没什么呀,就是眼缘吧。因为我之前去调查的时候就见过你,那会你在餐馆里面打工,有一个流浪汉过来乞讨,你给了他吃的。”
“是吗?”岑焰失笑,“原来一开始,我也那么善良。”
顾龙武却翻了个白眼,“那是蠢。格尔斯的流浪汉,能是真正的流浪汉么?你给了他吃的之后,他转手把你卖了,害你又被老板找了借口克扣薪水。”
“唔……好像有这么回事。”
“可你没有去寻仇。而且第二天他来的时候,你并没有报复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