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开心的抱住余晖的手臂蹭,要是有跟小尾巴,可能此时已经翘起来了,“我就知道爸爸对我最好!”
打电话告诉唐琅不用去接她,她还准备在家里住几天,改天回去她会自己开车过去。
,余笙起了个大早,梳洗完毕,余晖已经吃完早餐在沙发上看报纸等她。
余笙坐在椅子上拿起块面包塞嘴里,含糊不清的冲父亲撒娇抱怨,“还以为人家起的够早,没想到还是跟不上爸爸的脚步。”
余晖从报纸上抬起头,轻笑着说,“没关系,我等你妈出门等习惯了,慢慢吃,现在时间还早。”
邵欣曼也在餐桌旁坐下,给女儿把牛奶递过去,责怪的瞪了眼丈夫,“阿笙,你慢点吃,现在还早呢,狼吞虎咽吃下去不健康。”
几下将面包塞入嘴中,而后呜咽着说,“妈,晚了路上堵车,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不太好。”
“哼,我要是把你吃东西的样子拍成动图发在网上去,看那个瞎了眼的还要说你是安城第一美人。”见女儿不听话,邵欣曼轻哼。
余笙哭笑不得,直接就被噎住,不停的用手拍打着喉咙前方,邵欣曼见此立马把牛奶递到她面前,“赶紧喝点缓缓,让你吃慢点不听,现在噎到了吧。”
喝了几口牛奶,余笙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忍不住无语出声,“安城第一美人的称号又不是我自己封的。”
邵欣曼不以为然,嫌弃的看她一眼,“你看,那个女孩子吃东西不是细嚼慢咽的,想要做一个精致的女生,不光要长得好看,气质过人,最重要的是,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要保持淡定优雅。”
“没关系,我有个温婉优雅的母亲。”
余笙的一举一动都是邵欣曼这个书香门第出来的大家闺秀调/教的,重生之前,她一直遵循母亲的话,无论何时何地,都做个精致的女人,连入狱的时候,她都保持着淡然优雅。
可是,这辈子,她却不想时刻背上这个包袱,在有些场合,淡然优雅固然重要,但,却也是一种无形的束缚。
起身几大口将牛奶喝到见底,余笙拿起自己身旁放着的小包,“爸,走啦!”
挽着余晖的手臂走进公司,所到之处,身后必是一片议论声。
余晖对待员工可不像对待自家女儿这般温和,一个眼神扫过去,议论声立马销声匿迹。
五月的安城,正值盛夏,余笙一身黑白搭配经典又优雅,短裙映衬得一双白皙笔直的美腿越加纤细修长。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显得成熟点,早晨起来的时候余笙还特意将自己的长发烫卷,波浪卷的长发搭上这身装扮,让她看起来稍显成熟却又不会死板。
“阿笙,要爸爸送你去营销部吗?”
余笙闻言头立马摇得像拨浪鼓,开玩笑,和他一同进公司就被这么多人围观,要是再送去营销部,那她还要怎么低调的混下去。
好吧,虽然同为余这个姓氏就注定她低调不了,但,还是不想那么高调,毕竟,她是真心想去学东西。
太高调了,还有谁愿意和她走得亲近?
“那行,爸爸给营销部经理打个电话,让他给你介绍运行情况,还有你想去哪个岗位,你直接和他说。”
余笙频频点头,心里对即将到来的工作满满的都是期待。
余晖早上有个会,把女儿领导办公室就去忙着开会,留余笙一个人在他办公室坐着等营销部经理来领她。
等了好久都没见人,余笙忍不住有些恼怒,这个营销部经理是不是太不把上司的话放在眼里了?
“余小姐,我是给你介绍营销部情况的傅思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