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205、你是我的(1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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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乔越飞快穿好衣服,“生来便有的。”

“胎记?”温含玉忍不住凑近看。

乔越想让开身,却又站着一动不动。

他微微点头,系腰带的手因为心跳得厉害而有些不利索。

温含玉倒不是觉得他这一颗朱砂痣有多特别,而是她记得书中描写乔陌时也写到了这样一颗朱砂痣。

只不过乔陌的朱砂痣是在背上的蝴蝶骨之间,而不是在颈后。

当然,就算都是朱砂痣,阿越的这一颗一定比乔陌的要好看。

因为她愈看愈觉得阿越颈后的这一颗朱砂痣有些……诱人。

于是,她也愈靠乔越愈近,近到她她反应过来时她整个人都黏到了乔越背上。

乔越面红如最通红的晚霞:“!!?”

然,温含玉非但没有赶紧退开,反是将双手搭了乔越肩上,努力踮起脚。

可她发现乔越实在太高,她纵是完全踮起脚尖也不过是视线堪堪与他颈后的朱砂痣位置平齐而已,她有些不高兴,是以她拍拍乔越的肩,道:“阿越你把身子矮下来些。”

乔越曲了曲腿,将身子矮了下来,正当他要问温含玉这是要做什么时,温含玉忽然在他颈后咬了一口,紧着又在上边亲了一下,这才满意道:“这颗朱砂痣是我的了。”

“……!!?”乔越觉得,他的阮阮总能带给他想不到跟不上的惊讶。

准确来说,是惊喜。

“阿越你整个人都是我的。”温含玉得意地昂了昂下巴,肯定地强调道。

乔越红着脸点点头,“当然。”

温含玉更满意,不由笑了。

“阿越你换好没有?转过身来我看看好不好看?”温含玉觉得乔越有些磨叽,一点不觉得是她耽搁了他的时间,只见她将拉着乔越的胳膊,将他的身子转了过来。

她让人给他裁的一共三套衣裳,两套短褐,一身长衫,短褐是考虑到他如今情况方便行动,他现在试的便是短褐。

大小长短正合身。

或是说,身段好的人,无论穿上什么样的衣裳,都是器宇轩昂。

在温含玉眼里,乔越无疑便是这一类人。

在他人眼里,乔越也的确是这一类人。

他肩膀宽阔,腰身紧实,腰背笔挺,双腿颀长,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他这都是身为男子最完美不过的身材。

着长衫戴玉冠的他看起来文质彬彬玉树临风,若不是知晓他是个武将,根本不会有人想得到他是一个驰骋沙场的将军。

而穿着短褐的他,则是英姿飒飒,仅仅是站着不动,已能让人感觉得到他身上不同常人的武将气息,沉稳,却也迫人。

哪怕是再寻常不过的青灰色,穿在他身上却是让人感觉不同寻常。

温含玉觉得,好像不管任何颜色的衣裳穿在他身上,都显得与他再适合不过。

青灰色的布料是她特意挑选的,她就是想看看她的阿越是否适合这样颜色的衣裳。

眼下看来,无论任何颜色的衣裳,阿越都能轻松驾驭。

而短褐,更是将他的身材托得愈发修长,亦将他的宽肩窄腰衬得更完美。

温含玉愈看愈觉满意,不由冲他笑了起来,夸赞道:“阿越好看,穿什么都好看得很。”

乔越:“……”

“其余的两套你也试一试。”温含玉说着,把另外两套衣裳也拿过来放到床上,右手里还托着一包纸包裹着的东西,边往乔越怀里塞边道,“差点忘了这个。”

将纸包拿在手上,未有打开,乔越便已知道纸包里的东西是什么,又是谁人给他的。

是杏干。

“乔陌让我带给你的。”温含玉默了默,又道,“他自己晒的。”

关于这杏干是乔陌自己晒的事情,倒不是乔陌与她说的,而是她亲眼瞧见的。

来漠谷前的那些天,她每天都会看到乔陌在日头最烈时将洗净拧干了的杏子装在簸箕里拿到院子里晾晒。

听夏良语说,那是乔陌亲自到绿川城去了一趟,将绿川城将军府里杏树上结的杏子摘回来的。

这后半句话,温含玉本不想说。

因为她觉得乔陌做的这些事情,不值得她跟乔越说。

因为她不知道他对乔越这个亲兄长的真情究竟有几分,假意又有几分。

可阿越待他这个弟弟却是满满的真心实意,要不然他怎会连纸包都还未打开就已经知道里边裹着的是什么?

“阿越,乔陌对你来说是不是很重要?”温含玉看着他微微笑的模样,忽然问他道。

“阿陌是我最亲的也最疼爱的弟弟,对我而言自然再重要不过。”乔越答得不假思索,可见乔陌在他心中,的确很重要。

“阮阮何故忽然这般问?”乔越莫名紧张起来,“可是阿陌出了什么事!?”

“他没事,我就是随口问问。”温含玉说着,从他手中已经打开的纸包里拈起一颗杏干,递到了他嘴边,“不打算吃吃看?”

乔越张开嘴,咬住了温含玉递到他嘴边来的杏干。

温含玉也拈了一颗放到自己嘴里。

甜甜的,带着一丁点儿的酸,很香,很好吃。

“阿越,粮草到了,我让十六领车队去卸车了,你是要现在去查看还是明儿再去?”温含玉说着,又拈了一颗杏干放道自己嘴里。

她不是没有吃过杏干,相反,她临行前夏良语塞给她好大一包杏干,阿黎乐呵呵告诉她,夏良语那是把乔陌包给乔越的那些之外的所有杏干都包给了她,为她路上乏了的时候吃些以打发时间用。

不过路还没走一半,她就已经把满满一大包杏干给吃完了。

她想,以后她也叫阿越在他们家里种满杏树,春天时候赏花,夏天就吃杏子,吃不完的就做成杏干。

她觉得杏干的味道好吃得紧。

不待乔越回答,她又边嚼杏子边道:“阿越,我要洗澡,我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脏得慌,你平日里都是去哪儿洗澡的,带我去。”

“……???”这男人洗澡的地方能和女人洗澡的地方一样吗?

*

乔越之所以将训兵地点选在漠谷,不仅是因为这儿地势隐秘,也是因为这儿取水容易。

人无水不活,必须要有稳定的水源,才能保证得了训兵的展开。

漠谷往北去两刻钟左右的脚程便有泉水,是他们平日里的饮水之源,也是士兵们冲洗身子的好去处。

当然,这军中男人不会每天都洗澡,这西疆的军中男人就更不会,是以平日里到泉水处来冲洗的人并不算多。

就算来的人多,泉水蜿蜒绵长,且夜晚时长不短,分散开了也算不得多。

可是让乔越将温含玉带到这种地方来洗澡,他觉得不妥不行不能!

军中都是男人,要么是脱光了往泉水里一蹦,正值盛夏,泉水清凉,正是再舒坦不过,要么就是提一桶水,将就着擦擦一身的汗水就能倒头睡了,像女子以及京中男人那般沐浴时还能泡着的大木桶,没有。

乔越想的是给她提个两三桶温水来让她擦洗便好,谁知温含玉说什么都不愿意,她这一路上都是在擦洗身子,她觉得她再不能好好清洗一番,她身上就要发臭了。

无可奈何之下,乔越只有带着她往泉水方向去。

虽是深夜,但仍能听到泉水方向传来士兵们欢笑的声音。

乔越带着她绕开,一直往泉水上游走。

往日里从军营到这儿来他只走两刻多钟便停下,但今夜他却走了足足半个时辰,已经完全听不到士兵们的声音了,他还不愿意停下脚步来。

谁知却听得温含玉不悦道:“阿越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不是早就没有旁人了吗?我不走了,我就在这儿洗。”

再走下去,她都要觉得她不是来洗澡的,而是来夜游山泉的。

“以防万一,阿越你给我把风。”温含玉从乔越手里拿过裹着换洗衣裳的包袱,搁在泉水边的石头上,便开始宽衣。

------题外话------

狗粮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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