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英语的陪伴,张炜的日子开始变得鲜活了起来,他又充满了希望。
有一天张炜对苏小妹说:“陪我一起去买把吉他吧,我想有吉他的话,能够写出一些比较有意思的歌来。”
苏小妹睁大了眼睛说:“你竟然还会弹吉他,这件事情你也事先没有和我说过,你到底还瞒着我多少事情呀?”
张炜挠挠头说:“我没有告诉你吗?难道是我忘记了,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我弹的水平也不是很好,如果真得告诉你的话,也怪不好意思的。”
“你还谦虚呢。我觉得你这个人相当得不老实,明明会的东西很多,却不肯告诉别人,如果你早就展露出自己才华的话,他们肯定不敢欺负你的。”
张炜其实真得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即使他拍过电视剧和瀚文娱乐公司这种顶级的经纪公司签过约,演出过无数场次,但是他依旧觉得自己没有什么特殊的成就,因为他现在的生活距离他希望的样子还差得很远。
而且被赵柯骗,被公司解约的事情也对他打击很大,所以他并没有很多的自信来支撑自己今后的生活,他只是在一点一点地重拾自己的尊严罢了。
“现在不是也没事了吗?再也没有人欺负我了。你就跟我赶快去吧。”
两个人其实也不知道广东这边的乐器行究竟在哪里,所以一路上都在问人。
经过曲曲折折之后,他们终于在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到达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乐器行。
现在已经是秋天了,所以说夜晚来临得非常快。苏小妹也不敢耽误太多的时间,直接就进去打听有没有好一点的吉他卖。
乐器行的员工给张炜介绍了好几款不同的吉他,但是张炜都觉得不是很满意。
他撩拨过琴弦之后,就能够断定这个吉他的好坏。
“发出的音色不对,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调过以后的效果也并不好。”
张伟非常专业地说出这些话之后,苏小妹听得都呆了,她没有想到张炜竟然这么懂乐器。
其实张炜之前对这些知识了解得也并不是很多,他也是在和秦枫一起组乐队的时候,秦枫教给他的。
秦枫对乐器这方面很内行,无论是什么样的乐器他都能够讲出一些道道来,即使他根本就没有弹奏过这些乐器。
当时张炜觉得秦枫简直就是一个音乐天才,就像如今的苏小妹崇拜他一样,崇拜着秦枫。
一开始,乐器行的员工看着张炜和苏小妹的穿得并不是很好,以为他们并不识货,所以拿一些质量不好的吉他来糊弄他们,没想到张炜竟然很懂,所以说员工只能够拿出一把很高级的琴来,希望能够让张炜满意。
“这把琴可是我们的镇店之宝,但是价格也非常得昂贵,所以你弹奏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些。”
张炜接过琴之后,并没有说什么话,他知道员工是在说自己如果弄坏了的话赔不起,然而他并没有反驳。
对于这样的轻视,他已经很习惯了,好像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激起他内心的波澜。
倒是苏小妹在一边有些气愤填膺:“你是怕我们买不起是不是?其实我们有得是钱,只不过没有把钱花在穿着打扮上而已,你不要狗眼看人低!”
“你这个人说话太没有素质了,我们不做你的生意了,你们赶快走吧。骂谁是狗呢?我看你们才是两只狗!”
她们正要继续地吵下去,一阵悦耳的琴声突然响了起来,张炜的手指拨动着琴弦,好听的音乐就这样流淌在整个乐器行里。
张炜的手一会儿快一会儿慢。音乐也时而激扬,时而婉转。
乐器行的员工这下子真得见识到了张炜弹吉他的功力。她确定张炜是一个非常懂吉他的内行。
“看来你非常喜欢这把吉他,这把吉他的售价是5430。打完折之后收你5300就可以了。
乐器行的员工还在一直游说着张炜,张炜却并没有好像在认真听她讲话的样子,一直在弹琴。
张炜弹完了一首曲子之后,才从自己的口袋里取出钱包,将厚厚的一摞钞票递到了乐器行的员工手里。
“我今天正好拿了5000块钱。小妹,借你300块钱,等我回去之后还你。”
买完了吉他之后,张炜显得很开心,苏小妹却感觉很莫名其妙,用五千块钱买这样一把吉他,值得吗?
“整整5000块呀,可是将近两个月的工资呢。就这样花出去了?”
“那有什么重要的吗?就像你们女孩子要化妆打扮,买化妆品一样,我们男生也有喜欢的东西,为了这些喜欢的东西,即使付出再昂贵的代价,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何况买一把这样质地好,然后弦也非常准的吉他,5000块钱也并不算很多。
根本不用怎么调弦,它就能准确地弹奏出很让人惊艳的旋律来,难道你不是也亲耳听到了吗?”
苏小妹嘴里嘟囔着:“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如果让我花5000块钱买这么一把木头做的东西,我肯定舍不得。”
“走,我们到前面的公园,我弹给你听。想想已经很久是没有动过吉他了,都有些生疏了。
苏小妹觉得张炜是自己从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这么开心,只要张炜觉得值,那就值了。
现在有一件事情让张炜觉得如此地感兴趣,而且如此得高兴,苏小妹也不禁露出了微笑。
也许她对张炜还没有彻底地放下那种感情,只是将爱慕张炜的思绪都埋葬了起来,但是埋葬在哪里,她都记得清清楚楚,而且隔一段时间就要去祭祀一番。张炜可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呀,这种感觉是不能够被其他人所替代的。
在公园的时候,张炜如行云流水般地弹奏起了吉他,还是那些他非常熟悉的旋律,通过指尖拨动琴弦,然后将旋律清清楚楚地传播到了所有人的耳朵里。
很快他的周围就围了一圈的人,听他弹琴唱歌。
张炜学了很多首英文歌了,所以也信手拈来唱了起来。
张炜最喜欢唱的一首英文歌是《500英里》。歌词是这样的:ifyoumissthetrainI'mon.youwillknowthati'mgone.you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张炜觉得这首歌能够充分地表达出在外游子的那种心情,因为自己过得并不好,所以说根本就没有脸面去回家,他当初不懂得这首歌曲的深意,直到他真正地体会到这种出门在外的心情,才充分地感受到了歌词的含义。
他唱得如泣如诉,很多人都非常地感动,即使他们根本没有听懂歌词里讲的是什么,但是这种音乐的共通性,使得大家觉得这首歌非常得好听。
这首歌用非常轻快的语调来诉说一个很悲伤的故事,就好像张炜的性格一样。他从来不想将自己的苦难经历当做是非常让人值得同情的一件事情,他只是把这种苦难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他觉得自己有一天一定会脱离这种不公平的命运,过上自己期望的生活。
苏小妹一直非常仰慕张炜的才华。她将双手举在胸前,非常崇拜地看着张炜,听到这动听的旋律,苏小妹简直陶醉得不行了。
令张炜和苏小妹都没有想到的是,在张炜唱完这首《500英里》之后,有一个外国人竟然走到张炜的面前,对他说:“谢谢你让我在异国他乡也听到这样一首由我们国家的语言所唱的歌曲。这首歌勾起了我的思乡之情,我觉得我应该回家去看看了。”
张炜听懂他说什么了,于是也笑着说:“其实我也是背井离乡,希望我们都能够早一点地回到故里。”
“加油吧男孩子。”那个外国人对张炜说,然后给了他一张美钞。
张炜知道,他一定是把自己当作唱歌卖艺的人了,所以拒绝了这个外国人给他的小费。
“我只是在这里练习一下吉他而已,我并没有靠这个来赚钱,如果有一天我站在舞台上唱歌的话,希望你再来捧场就可以了。”
苏小妹在一旁听他们讲着英语,已经完全得呆住了。张炜实在是太厉害了,他在苏小妹的心中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