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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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少女,轻盈的身姿就消失在了金灿灿的朝晖中,隐没在了云照四海的晨光里。微风穿过门吹在人的脸上,带来一阵甜腻腻的糖果香。

上辈子的孟秀永远不知道,她也曾是哪个男孩的一整个青春过。仅仅是一面之缘,紧紧是一句关切的问语,就被记住了好多年。

朝阳关上门,回了里屋,坐在用木头搭建的桌子旁,从抽屉里拿出了用攒了好久的零花钱在那个卖文具价格抬的超高的精品店挑的最漂亮,纸面印的最精美,从未打开过的日记本,又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黑笔,在纸上徐徐写道:

我叫朝阳,朝思暮想的朝,太阳的阳。母亲说给我取这个名字的寓意是比如初升的太阳,朝气蓬勃、代表新生。“阳”代表的是光明,有光明就代表希望。叫我在未来的日子里,勇往直前,而母亲说的这样,我从未做到过。

母亲说,我出生是个意外,不在她的计划之中,但是既然上天把我安排到了她的身边,她就好好对待。家里不好,父亲常常出去赌博输光了所有陪嫁,让这个家更加摇摇欲坠。最后,母亲落得个操劳猝死的结局,父亲也天天喝酒浑噩度日,直到哪天,失踪了。

我从未看过光明,因为我的家糟糕成了这个样子。值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你。那么一个小事情,对你可能只是湖水微风,根本没有注意。可就是这么一件小事情,我铭记你于心里好久。

那天,我偷跑出家去街上玩,有人想抢我的狗。那怎么行,那可是陪我长大的伙伴。后来,我被那人欺负的很惨,我咬了他,他也指着我鼻子骂我是狗。就在这时候,你出现了。你穿着干净的校服经过,蹙着眉对那人说这样做不好,那人被学生说的羞愧,没多言的走了。你还从口袋拿出了一块糖,说这个糖很甜。你还问我喜欢吗,我说:我最喜欢的就是吃糖了。抱歉,我撒了谎,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吃糖。那种甜腻腻的东西女孩子才喜欢吃。

我想还见到你,跟你说有事情可以来找我帮你,于是还撕下了我衣服一角写了我的住址。我心中是期待你得到来的,也知道你不回来。因为,我住的是平民窟啊。

令人意外的是,某一天,你真的来了,在我快要遗忘你的时候,你出现了,让我重新记起了你。我怕我的欣喜会吓到你,于是本能的装作很嫌弃的样子,但是你要知道,那不是我的本意,我很乐意欢迎你的呀。

你是来找我帮忙的,让我去抢一个女生的东西,我不知道你身上发生你什么才让你都有求于我了。我想多帮你一点,打架我不太会,但是我很抗揍。可是你说,就这么简单。我有点失望,但是这点小事还是全力以赴的帮你做到最好了。

我想,这下我们以后真的没交集了。又是一个平常不能在平常的早晨,我还在睡觉,被敲门声吵醒。打开门竟然是你,我以为我出现了幻觉。

你说你是来道别的,我心里兵荒马乱,我不想被你看出来,我低头去拆你给我带来的东西,不是对那些有兴趣,而是不让你看到我眼里的泪水。哭,实在是太丢人了,这是女孩子独有的特权。

我的世界从灯光亮起进入黑暗不过是你敲门和你道别这之间。我有点绝望,你要走了,以后不会回来了。而我,出不去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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