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格起初不接她的电话,那家伙脸臭的,跟小时候看着时宜不小心把他心爱的玩偶洗坏了似的。
真的,小时候有一回,时宜那时候还挺怕路西格的,可能因为她分了路爸纪妈一半的宠爱,路西格看她格外不顺眼,早上的牛奶一定要争多一点的那杯,虽然那差别微乎其微仅以毫米计算。
吃饭的时候要是纪女士将第一只鸡腿给了时宜,他那小眼睛就能瞪出血来。
最开始的时候简直逼得时宜把到嘴的鸡腿又夹出来放他碗里。
这样又引来路爸纪妈对他的一顿教训,教育他要有礼貌,要爱妹妹。
年纪轻轻的路西格一身反骨,觉得自己彻底失宠了,于是回了头,斩钉截铁的说:“她不是我妹妹,她是外面捡回来的小杂种!”
这两个字一出,路西格被掌掴了一巴掌。
纪女士气得发抖:“谁教你这样说话的,小小年纪当自己是大少爷是吧,不高兴给我滚出去,再蹬鼻子上眼的,我就不要你这个儿子了!”
小小的路西格脸上有个清晰的巴掌印,他已经被打傻了,呆愣在原地许久也不知道反应,只是金豆子不断从眼角掉出来。
他委屈啊,这不是电视上常常形容野孩子的词吗?
纪时宜本来就是个野孩子,没有爸爸妈妈的野孩子。
他终于反应过来了,抽抽噎噎地哭着,一看对面的野孩子——纪时宜也在抽抽噎噎的哭,他快崩溃了:“被打的是我,你哭什么?!”
时宜抹了一把眼泪,吸了一口气:“觉得你太惨了。”
“......”他妈的路西格怎么都觉得自己在被嘲笑,他凶她:“别在老子面前了丑八怪。”
......脑袋又被抽了一下。
时宜也就不哭了,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眼睛里有些些的怯懦和自责。
路西格是个赖床鬼,而且有个癖好,睡觉一定要抱着他自己的一只娃娃,据说那是他出生时纪女士用来给他当床伴的,防止他从床上滚下来,到后来渐渐长大了,习惯却没有改,不抱着闻着那个娃娃就睡不着——总而言之就是,即使娃娃已经老去,我待他仍如初恋。
尽管娃娃已经旧的不成样子了。
又是一回赖床,路西格逼不得已被喊醒了,其实也没有醒,睁着眼睛坐在餐桌边上打盹,手里抱着他那个破破旧旧的娃娃,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怀里有娃娃他就能睡着。
一只手空出来握着调羹,慢慢悠悠地往嘴里塞粥。
由于手劲不稳,那个粥有一半是擦着娃娃划过去的,毛茸茸的娃娃上面沾满了粘稠的粥。
时宜想喊他又不敢,这个哥哥对她可凶了。
所以时宜只能等他出去跟小朋友在花园玩的时候把他的娃娃拿进洗手间洗了。
她洗的很认真,小手上沾了许多泡泡,破旧的娃娃终于不脏了,时宜看着被她挂在阳台布娃娃,很满意。
可是路西格回来却炸了——
时宜把娃娃上面他熟悉的味道洗掉了,现在只剩洗衣液的清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