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环境非常优雅的小包厢,虽然小,装修却很精致。
就在窗户口,有一张桌子,双人座的,墙上都是些彩绘的紫藤,木质的百叶窗帘降了下来,房间里香气浮动,有种幽幽然的美。
的确很有情调,这是一家很不错的餐厅。
华晓晴在最美的年华没有谈过恋爱,在她的人生字典里也只有赚钱,像这样,坐在一家高级富有情调的餐厅里,和自己偷偷爱了十年的男人用餐——
她想都不敢想。
沈向楠非常熟练的翻开菜单,随手就点了好几样招牌菜。
服务生认真地记着菜名,有时候还不忘介绍两句。
“好了,就这些。对了,饮料就喝混合谷物吧,现磨的,不过里面不能放芝麻,她过敏。”
华晓晴用异常繁复的眼神注视着他,可随即一想沈向楠是知道的,她的确是过敏体质。
记得那时候她已经怀孕九个月了,她突然想吃汤圆,碰巧保姆又是宁bo人,做了一手的好汤圆。
她贪吃,吃了好几个芝麻馅的,没想到晚上全身出疹子,又红又痒还送去了医院。
那是她怀孕一年的日子里,唯一的一次,在沈向楠的公寓看到他本人。估计是保姆把情况说了,他担心华晓晴肚子里的孩子,抽空过来看了她一次。
仅此一次而已,没想到他还是记住了。
华晓晴的心里像翻了五味瓶,之前的那些美丽的幻想,不切实际的美梦,瞬间就被这过去的灰暗刺破了。
唉,华晓晴,醒醒吧,这就是你们的关系,你怎么这么不清醒呢?险些忘了自己是谁。
“在想什么呢?”他问,接过服务生端来的温温的混合谷物饮料,亲自给她到了一杯。
“天气热,这里反正都有空调,还是不要吃冰镇的饮料,你体质差,动不动就会中暑,温的东西最好了。”
修长的手指托起一只晶莹剔透的水晶杯,紫白色的液体缓缓倒下,沿着杯身一点点地倒满。
华晓晴盯着那双手指出神,指节分明,修长白皙,完全是可以做手摸的一双美手。
这个男人怎么就这么完美呢,连一双手都比别人出色不少。
是的,他就是这么完美,沈向楠无论身在何处,无论穿着如何,他总是最出挑的人,耀眼,夺目。
反观自己,身上穿着某多多上拼来的廉价OL衬衫,皱皱歪歪的,脚上的那双小圆跟皮鞋,还是商场换机打折时买的,现在都穿了好几年。
这就是差距,王子和灰姑娘的差距,应该人与人,阶级和阶级的差距。
这个男人,永远站在她无法企及的高度,她即便踮起脚尖,依然望尘莫及。
摇头,淡淡地说:“没想什么。”
沈向楠放下杯子,扬起嘴角,晶亮的眸子熠熠生辉。
他温柔地说:“晓晴,我知道,过去我做了许多过分的事情,你一时难以接受,我也很理解。不过,你不要有心理负担,我说过的,为了豆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都应该放下过去以及那些芥蒂,试着了解彼此。”
沈向楠的话提醒了她,原来说到底他还是为了孩子突然有了这么大的转变,要不然她真的怀疑沈向楠的动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的变化太快,那就让人不得不怀疑。
这顿饭吃得很沉闷,虽然饭菜的味道很好,环境也不错,这么一个适合约会的场所,却生生有些冷场。
沈向楠的话很多,他一直都在努力寻找话题,对华晓晴也很体贴,可当一个话题结束,另一个话题没找到时,短暂的沉默让沈向楠更难堪。
原来,他也很努力,两个陌生人,突然要变得亲密起来,这对任何人都是一种挑战。
吃过饭沈向楠还要坚持送华晓晴回家,至始至终,他都像一位绅士,照顾她上车,帮她绑安全带,礼貌地开车门,照顾她下来。
这样的沈向楠让人太别扭了,和以前的他简直天壤之别,华晓晴浑身难受,气氛尴尬地要死。
沈向楠自然也不舒服,终于,把她送到了巷子口,看着她下车后,他扯了扯领带,有些急躁道:“对了,工作的事情有着落么?要不我帮你介绍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