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牺牲她一个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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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子的手皮开肉绽,翠鸟惊叫了几声,然后发出温柔的咕咕声,似在关切地询问公子疼不疼。

疼,那是肯定的,但跟心里的憋屈相比就不算什么了。

但很快,奇迹发生了——只见霍兰台手背鲜血淋漓的破损处,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愈合,没多久就完好如初!

药店老板去换拿错的药材了,这一幕没有外人看见,笑傲白等人都很惊奇,兰台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翠鸟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发出鸣叫,兰台听懂她的意思是让自己拆掉手臂上的包扎。

昨晚从农妇家出来之后,他就彻底忘记了自己的伤势,似乎也没觉得疼。

依言拆下,吃惊地发现手臂上昨天掉了一大块肉的地方已经完全长好了,连条疤痕也没留下!

饶是他年轻气盛,新陈代谢旺盛,也不能这么个旺盛法吧?难道说易个容连身体都换了一个?

门口又有几个百姓走过,热火朝天地讨论着刚才城门上挂着的人头是谁的。

“听说是山海国国君弟弟的,叫什么霍兰台......”

兰台怔住。是谁这么无私愿意替自己去死?又是谁长得跟自己一模一样?

平时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笑傲白,此刻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方寸大乱,显得比谁都着急,比谁都暴躁。

“公子,咱们要怎样才能救下九公主?她可是把咱们从牢里捞出来的人啊!咱们不救她,她落到霍齐光手了就惨了啊!公子......”

以前总跟春辞对着干的夜陵也有点着急,后悔以前不对她那么凶就好了。

“目前没有好办法,”兰台有些无情地说,“牺牲她一个,可以使红楼江山社稷暂免于战火,不是挺值的么?”

一向好脾气、喜欢开玩笑的笑傲白勃然大怒,额上青筋暴起:“你TM真是个冷血无情的人!你眼里只看得到权力和大道理,我们这些跟着你卖命的人,有朝一日身陷险境时,你一定也会这样对我们对不对?对不对!”

看他撸胳膊挽袖子真急了,夜陵和风行纵赶紧劝架。

夜陵劝架也不会劝,挑什么不好非挑了这么一句:“为一个女人窝里斗,值当吗?”

这话顿时起到了火上浇油的效果,笑傲白今天不干一架是不会善罢甘休了。

霍兰台却只默默看了笑傲白一眼没说话。

笑傲白被两个人拽着,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发泄心中的郁闷,大声嚷嚷:“对不起,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老子撂挑子不干了行吗!”

兰台眼里掠过一丝阴霾,但他仍是什么都没说。

好在红楼国百姓劫后余生,各种情绪都有,谁也没关注他们几个。

付完药钱,霍兰台抬腿就走,仿佛完全不在乎相伴自己多年的兄弟。

笑傲白又怒又委屈,自己跟自己较劲了老半天。

在风行纵和夜陵的劝说下,走了很多路之后他渐渐恢复了理智,低着头来到公子跟前:“喂。”

兰台:“干嘛?”

笑傲白:“跟你道歉了还不行吗?”

兰台:“行。”

“一听就还生气呢,小肚鸡肠。”

兰台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他,郑重地说:“她的确是一个很特别的姑娘,值得你喜欢。”

笑傲白错愕不已,一是因为脑回路清奇且跳跃的兰台,忽然把话题扯到春辞身上;二是突然醒悟,原来自己已经喜欢春辞很久了!

跟她打跟她闹,偷拿她东西,为了她跟最好的哥们儿翻脸,居然都是源于内心深处的爱慕!

可是自己喜欢的女孩要被暴君霍齐光当奴隶使唤了,还不知下场会有多惨。

兰台:“如果有法子我一定会救她,但很抱歉,现在我确实没有。”

即便做了易容处理,脸皮有些僵硬,笑傲白听了,还是露出痛苦的神色。

他已经不是振振有词地说自己爱过,被爱的是那只银影鸽子时候的笑傲白了。只有生死和爱能改变一个人。

翠鸟感同身受,也在兰台怀中微微颤抖着。如果是自己心爱的人被抓走,而自己无能为力,这种感觉一定比死还难受。

她也能感到,公子清冷的态度更多地源于无奈,他其实绝不是一个对身边人生死无动于衷的人。

同在红楼国,一家小客栈里,契阔、虎生、龙盘、怀信、时知味等人坐立不安。

自从他们听说城门上挂的是公子的人头,一个个就不淡定了,跑到外面去打听详细情况。

可是大多数红楼国百姓也没见过霍兰台,描述得都不靠谱,还不能问得太明目张胆。

几个人听得不明不白,龙盘建议干脆直接回山海国杀进皇宫看个清楚——此建议获得了一致差评。

唯独意非酒还在那里稳稳当当自斟自饮,美滋滋地像过节一样。

契阔不解地喊:“先生,公子这次怕真是凶多吉少了,你怎么还喝得下去酒!”

意非酒悠然饮了一口,声情并茂地唱了起来:“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啊啊啊啊啊,百年浑是醉,三万六千场,啊啊啊啊啊......”

契阔叹了口气。

先生跟公子相处得时间最久,可能是接受不了这个沉重的事实,受刺激受大发魔障了。

意非酒却微笑着说:“没有,我没受刺激。我只是算过了,那小子命不该绝。而且看样子,真心维护他的人越来越多了!”

契阔问:“公子没死,那那个人头是咋回事?难道有人跟公子长得一模一样?”

意非酒:“公子戴上蚕丝面具,不是立马就能变成另外一个人吗?”

“那倒是,可是别人变成他却不容易啊!”

意非酒自我陶醉地继续唱:“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啊啊啊啊啊......”

契阔叹了口气。

一盏茶的工夫之后,当看到公子活生生地站在跟前,他的心才彻底放下了。

“怎么回事啊公子?吓死我们了!”

“我也不太清楚,”兰台向意非酒问出心里的疑虑,“先生可曾听说,世上有一种能随心所欲易容的宝物?”

蚕丝面具也能易容,但绝对不是随心所欲的。

意非酒:“世间之大,无奇不有,连变身的都有,易容又算得了什么?”

兰台知道先生指的是予儿昼为鸟夜为人的事情。是啊,如果这都成为事实,变个人头更没什么难度。不过他很想知道是谁在帮自己。

霍齐光攻城凯旋,自以为不但解决了霍兰台这个心头大患,还抢了个够味儿的女人,很是开心,一心想着该怎么**这个漂亮又有个性的小奴隶。

也许因为惜君妹妹的事,让霍齐光对**公主、让公主臣服这个梗有种特别的热衷。

还没回到行宫就已经等不及了,命人把春辞带到自己宽敞的高车内。

他的高车由八匹高头大马拉着,跑得既快且稳,还有足够的空间喝酒观歌舞。

他见春辞被双手倒剪拉进来,竟然还鼻孔朝天一脸骄傲,不怒反喜。

这是他当上国君之后,遇到的唯一一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女人。

作为男人作为国君,霍齐光的心理也很奇怪,他既希望天下人无不对自己毕恭毕敬,臣服于地;有时候又觉得这样没劲,隐隐希望有几个与众不同的挑战一下自己的权威,给平淡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

“唱支曲儿给寡人听。”

还想唱曲儿给他听?

春辞本想呸他一脸的,但想到这里离红楼国城楼还不算太远,万一把他惹怒了又杀回去就白忙一场,于是尽量忍气吞声地说:“五音不全。”

“小女子”三个字都省了。

霍齐光饶有兴趣地审视着她:“没关系,没经过刻意训练的嗓音更值得一听。”

“歌词记不住。”

“哦,小时候没听过摇篮曲吗?你唱什么都行,光哼哼也行,寡人就是想听你唱。若你不唱,”霍齐光眯起眼睛露出残忍的微笑,“寡人就掉转兵马杀回去,听你们红楼国的子民合唱一首亡,国,颂!”

唉罢了罢了,好事做到底,省得将来史官这么写——红楼国就此灰飞烟灭,全因九公主拒绝歌一曲.......

“好,那我就唱一个,难听死了不管啊。”

霍齐光笑得瘆人:“尽管唱,这么好的嗓子我就不信会难听。”

春辞本想真唱首儿歌,但另一首歌词涌到了嘴边:

“天之方难,无然宪宪

天之方蹶,无然泄泄

价人维蕃,大师维垣

怀德维宁,宗子维城

昊天曰明,及尔出王

昊天曰旦,及尔游衍......”

她的嗓音和唱歌技巧的确不如歌女,但胜在清新自然,放现在就是个性歌手。

她唱的是一首《诗经·大雅·生民之什》。

霍齐光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知道这首歌,这是一首讽刺统治者昏庸失德给人民带来灾难的歌曲!

“住口!就凭你一个奴隶也敢嘲讽寡人?!”

霍齐光勃然大怒,拍案而起,将手中的一杯酒尽数泼到春辞身上。

春辞也有点恨自己怎么这么不识时务,唱个别的不行吗?可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欺骗自己的心,就算装着讨好都装不出来。

霍齐光的眸光阴沉得可怕,整个空间里只得到车辕转动的声音。

春辞以为下一秒自己就会人头落地,忽然开始恨起霍兰台来——妈的老娘就快死了,还没被你亲过一下,白喜欢你啦,下辈子做鬼也要缠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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