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兴庆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成王将此事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罗御得心情也是跌宕起伏,坐在椅子上缓了好一会才起身,敲响了隔壁的门。

是春庭开的门,然后在罗御的注视下,春庭给他行了个礼。

罗御想现在过去掐死成王,然而他能做的只是把春庭扶起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你我之间何必如此生分......”

“礼不可废。”春庭恭敬道,“庄公子已经睡了,您是睡在隔壁还是在这歇下?”

罗御觉得嘴里发苦,往屋里看了一眼,见庄路已经睡熟了,便闪身进屋,“我今夜在这睡,你去隔壁吧,早点休息,明日还要赶路。”

春庭轻声应下,便往隔壁去了,走之前还不忘贴心地将门带上,一举一动都极合规矩。如果放在以前,身边的丫鬟像春庭这般规矩本分,罗御定当是乐意看到的,可现在不是在庆安侯府的时候,他宁可春庭逾矩一些。

身份,门第,经历,很多东西,不是靠患难与共的情谊就能抵消过去的。这一点,不算聪明的春庭拎得清,偏罗御看得清天下局面,却被这点东西蒙了眼。

小姑娘的脚步声轻,门一关上就听不大清了,罗御站在门边听着隔壁的门开了又关,直至一点声息都没有的时候才回到床上和衣睡下。

饶是昨夜闹了这样一出,第二日照样还是要早起,春庭前半夜就没睡,早晨起来眼下挂着浓浓的黛色。春庭晨间对镜梳理发髻的时候都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她肤色偏白,眼下这一片青就显得格外明显。

搁在以前秋枝见了她这副模样定然要先数落她一番,然后取了剥了壳的鸡蛋来给她敷上。现在鸡蛋都是奢侈的东西,吃都吃不起了,更别说用来敷脸了。

手边也没有胭脂水粉能盖一盖,春庭就只能顶着这两个大黑眼圈出了门,就连向来秉承着朋友妻不可欺平日都不愿看春庭一眼的庄路都没忍住多看了春庭几次。

罗御自然也是看见了的,却觉得有些稀奇,这丫头最是心大,在哪都能睡得着,连住在外面的草甸子上时都能睡得沉。可一想到昨夜发生的事情,罗御就觉得释然了,连庄路半夜都醒了几回起来确认情况,春庭虽说心思不重,但也不是一点脑子都没没有,哪里能睡的踏实。

当然,不排除春庭是因为他们马上就要没钱了而失眠。

其实以他们现在的处境,昨夜答应与成王同行才是最好的决定,更何况罗家如何与春庭和庄路何干,不同意不过是罗御的私心罢了,这回确实是罗御拖累了他们。

可罗御又没办法告诉他们实情,有些事情他不想让不相干的人牵扯进来,比如春庭,比如庄路。

但没钱真的是一个硬伤,就连他们的晨食都已经尽量减少了,若不是两个爷们还要赶路,只怕春庭都能一人一碗稀饭糊弄过去。罗御咬着硬邦邦的馍馍,只觉得平时嫌弃它实在是不该。

眼瞧着就要入秋,再过些日子天气就要凉了,庄路的行囊里面倒是有厚实的衣裳,可罗御和春庭没有,到时候买衣裳又是一笔花销,罗御能算的明白这笔账,手里拿着银钱的春庭更能算的明白。

春庭靠在车里昏昏欲睡,可依旧盘算着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手里的钱不够,能在城里停留的日子就要相应的缩短。如果不进城也就算了,进了城却还露宿街头,春庭能接受,可罗御呢?

最重要的还是干粮,没有钱买干粮,他们赶路赶得再快也没有用,这些日子他们受过的苦,遭过的磨难,为了生活而做出的挣扎都会付诸一空。

可是现在就连平民百姓都能看得出来,这世道已经乱了。粮价一涨再涨,他们手里的存粮也没剩多少了,她自己可以少吃一些,左右也累不到她什么,可罗御和庄路不行。

太难了,活着太难了。春庭越想越头疼,最后急得拿头咣咣撞车板,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当时是她信誓旦旦地说要带上庄路的,现在场面陷入一筹莫展的境地犯愁的也是她。

罗御在外面听到了动静,透过帘子的缝隙看到里面的场景,觉得有些好笑,伸手敲了敲车板,“做什么呢?这么想不开?”

春庭停了下来,有些尴尬的伏在车版上,支支吾吾道:“奴婢,奴婢没什么,劳您惦记。”

罗御沉默,很好,太好了,近三个月生死与共,不过因为一个成王的出现,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这丫头就把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拉回像以往那般,甚至比之前还要恪守礼节。

罗御简直要开心死了呢。

如成王所说,再往南走不过三日就到了梁王的封地,因为那晚的事情,罗御原本不想从兴庆走,可要想绕过去,以现在他们的速度至少要多走一个半月,所以就算是冒着成王在此设卡想要拦截他们的可能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然而一路极为顺利,就连城门的兵头都比旁的城池和蔼些。对,是和蔼,进城的时候只是照例检查了户籍,盘问了两句就放三人同行了。

太过轻松,连春庭都诧异了一下,他们一路经过十几个城池,没有一次是能不打点守城的兵头就能安稳进城的,可以说到现在的花销里面有一半是要花在这上面的。

罗御坐在外面显得极为淡定,显然对方才发生过的事情并不惊讶。成王既然能替梁王向他这个代表着罗家的继承人表现出招揽之意,那就说明梁王有足够的底气,来做罗家的后盾,有足够的底气给罗家一个保障。

很可惜,罗家需要的不是庇佑,而是盟友。罗家到罗御这一代不过才是第三代,根基太浅,搁在那些有雄心的人眼里罗家是再好不过的争取对象,依他们来这样这样的勋贵人家是最合适不过得。又或许对于罗家来说走这样的路子也是最合适的,可不论是庆安侯,还是罗御,都不想这样做。

如果罗家选择了这条路,先不说罗家跟随的这位是否能笑到最后,就算最后他们没有站错队,也不过是成为一条看着君主的心情赏饭吃的狗。

罗御很清楚罗家想要的是什么,也很清楚他那个留在京城的爹想要的是什么。他们想让罗家成为像苏家像白家那般的根基深固的大士族,所以世道越是乱,罗家越应该稳下来,坐收渔翁之利他们做不到,但浑水摸鱼,谁不想从这天下咬下一块肉来。

但想要浑水摸鱼总要有能浑水摸鱼的本钱,比如,活下去,活着走到绍陵去,他死了,罗家曾经做过的一切全都白费,一个连继承人都没有的家族,又如何能够延绵百年?

进城之后,兴庆再一次给了他们一个惊喜。

春庭再三确认,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之后,高兴的快要跳起来。兴庆的粮价,竟同世态安稳的时候一般,甚至还要低上一些!

春庭心里的算盘打的劈啪作响,按照兴庆的粮价来算,他们手里的银钱足够了!

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了。

庄路看着眼前堆的像小山一样的干粮,震惊地合不上嘴。

“弟......方姑娘,这买的也太多了些吧?”庄路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春庭极为豪迈地挥了挥手,“不多,这些就是咱们往后所有的干粮了。”意思就是以后就算再入城,也不会再有补给,眼前的这些,是要支撑他们走完剩下的路的。

春庭很清楚,出了兴庆,再也不会有比这再低的价格了,眼下不抓紧时机,难道要等到错过之后再追悔莫及吗?

反正他们有车,带上这些走的也算轻松。

既然干粮是够数的,那往后的行程能进城休息的时候就要大大减少,只是天气愈发凉,歇在外面难免会着凉,如此一来,还要分出些银钱来买用来保暖的东西。

眼下才十月初,庄路觉得现在买太过早了些,可春庭不这么认为,既然知道兴庆的物价如常,春庭定然不会放过,能在兴庆购置的东西就一并购置完,手里的余钱不多,那就更该最大限度的利用起来。

罗御自然是对春庭的决定没有异议,他从前没经历过的,春庭经历过,有些事情,春庭比他更在行,这也是为什么他能放心将所有的银钱交给春庭的原因。

考虑到御寒这方面,春庭甚至连布料和棉花都买好了,冬天穿的袄子一类的东西她要自己做,成衣铺不是没有卖的,只是价格定然会高一些,且穿着合不合身还是两说。

难得罗御想要反驳一次,说她做针线伤眼睛,却被春庭和和气气地劝了回去。

她本就是个丫鬟,便是没发生过这些事情,她给主子做针线活也是份内的事情。而且她日日在车上也没有旁的事情做,做些针线就当是打发时间了,现在离寒冬腊月还远着,每日做一些就能赶出来,哪里就会伤眼睛了?

罗御拗不过她,只好由着她去。仔细想想,似乎这丫头看着恭敬和气,可其实她想做的想要的哪样都是顺了她的心意。

所以啊,有些东西还是改变了的,哪怕拿温顺的表象掩盖住了,底下的东西却不是同一个了。

罗御想通了,就开心了,是真的开心了。(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女配她天生好命弥天记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重生之为妇不仁命之奇书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农家娘子美又娇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恣意风流
相关阅读
青春往事之梦悠悠婚色燃情:总裁借个婚萌宝超计划:妈咪,别想逃天才宝宝:甜妻拐进门屌丝大穿越变强[快穿]三年二班穿回来后名门热恋之夫人是大佬红杏姑娘世纪第一宠:厉少爱妻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