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好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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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几个人相互看看,想来想去,只能这样了。

郑金娥便留下来帮着照顾康彩珍。

郑金娥心善,又一心的宠着林霜霜,好些事不用林霜霜说,就抢着做,有她在,林霜霜确实是轻松了好多。

又有明拂晓天天的来送饭,林霜霜便陪着康彩珍在医院安稳了下来。

这么在医院住到第四天,蔡院长来找林霜霜,说:

“小林,你上回说想在医院附近租个房子,现在还要么?我有个同事,他们在这附近有个院子空着。”

林霜霜:“要啊,蔡院长,要是能买下来更好。我娘这个情况,以后还有康复期,住在医院附近还是比较好。”

林霜霜可不敢和人说,她为着康彩珍的身体着想,觉得还是不要回大石村了。

事情闹得这么大,这脸是丢到家了。

看看,这婆家所在的山角村,和娘家所在的大石村离了三里地,郑金娥还说听人议论呢,可想而知,林家这件事被多少人在嚼舌根。

那康彩珍这么要强的性子,怎么再回到大石村去过日子?

只怕镇上都不行,镇上都是会有人戳脊梁骨。

而且这种舆论暴力将是长期的,时不时的会被人拿出来说,即便这个事情不是康彩珍的错,但康彩珍逃不了被人议论不休的漩涡。

再说了,林湖宝这种没脑子的渣爹,林霜霜可不敢再要下去。

年轻的时候偷奸耍滑不干活,什么都推脱给老婆做,现在都当爷爷的人了,还想着和外头的女人生孩子!一辈子活得浑浑噩噩,将来老了能好吗?

可偏偏,真到了老了,他发现日子没那么好过了,想要回家让子女们伺候着了,那时候子女倒是能丢了他?

不能。

说不定多少道德卫士会跑出来说,哎呀,你们不养他就是不孝顺!

呸!那还不如让他趁早找他的归宿去。

林霜霜打定了主意,让康彩珍搬出来住。

所以,林霜霜按着蔡院长说的,自己去联系了那个有空院子要租掉的邹医生。

邹医生这个空着的院子,离第一人民医院还有三条大马路,旧是旧得很,又幽暗又潮湿的感觉,其实,从养病角度来说,这个院子是不合适的。

但林霜霜注意观察,这个地方实在算得上市中心了。

又是独门独院的院子,光院子就有二十个平方,多好!现在买下来,以后怎么的都是值钱的啊。

而且,也只有买下来,才能重新装修得明亮一点,适合养病。

林霜霜就和邹医生说:

“我母亲的情况,需要很长时间才康复,期间来来回回医院会比较多,邹医生,你这个院子离医院还有三条街,租的话……我还想再看看有没有更近一点的,但要是你们卖,我可以考虑。”

“卖?这个……我还不知道我父母会卖多少钱呢!”邹医生非常的意外。

这个时候,房产很少有买卖的,大部分人都等着分公房,能住新公房,那才是地位的象征,谁要买个破屋子啊!

邹医生的父母就是干部,早就搬去新公房了,新公房里又有抽水马桶又宽敞明亮,这个院子早就废弃了的。

林霜霜却看见了邹医生的心动,说:

“那就麻烦邹医生回去问问您父母,大概多少钱能卖,要是价钱合适,我就买吧。”

“好的。”

林霜霜和邹医生告别,先回了医院,可邹医生下午就来回复消息了,说他父母愿意卖,五千块钱!

林霜霜心里都已经拍板了,看了看坐在一旁眨巴眼睛看着她的郑金娥,林霜霜说:“邹医生,这个……我和我丈夫商量一下再答复您吧。”

也就这么一句话,邹医生立刻说:“呃,我母亲的意思,要是你们真有意要买,可以便宜些的。”

林霜霜笑了:“好,但我还是得和我丈夫商量以后再答复你。”

邹医生走了以后,林霜霜和郑金娥说:

“娘,乡下的房子虽然也挺好,但是毕竟偏僻,我们镇上的那个就不错。我想着,等小美九月份报名上幼儿园的时候,就能让静贞姐和小美去住。而我娘家呢,事情闹成这样,我娘再回去大石村住,对养病是很不好的,我就想着,我和铭阳在苏城买个屋子好了,以后我们也能住住,总是住城里能方便些。”

郑金娥深深的皱着眉头,担忧的说:

“可是,霜霜,刚才那个人说,要五千块。我的个天爷!要那么多钱!你和铭阳有吗?我早和你说了,我和静贞的工钱你别付给我们,瞧瞧,现在一下子就要花五千出去,唉,这么的吧,我回家拿钱去,我存着一些,再加上收的电视费,我也有不少了,我再让静贞把手里的钱也都拿来给你!”

林霜霜抿着嘴笑。

这么个婆婆,可真是她修了大福气了。

要搁别人家的婆婆,估计这会儿早就抱怨上了,不是有房子住么?还得再买一个,还是为了娘家,哼,巴拉巴拉巴拉。

但是郑金娥就是郑金娥,认定了儿子媳妇做的都是对了,一点反对都不会有,还担心他们没钱。

“娘,钱我有。”林霜霜心里甜甜的,亲热的挽住郑金娥的手臂,说:

“但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之前认识一个高人,指点过我,说这房产啊,再过个十年,会涨价涨的想都不敢想。那个邹医生家的小院,虽然看着很旧,但是那个地方是市中心啊,以后那个房子会很值钱的,所以我们现在买了,这个花出去的钱,它不叫花,叫投资,就是以后能给我们赚回更多钱的意思。”

“娘,你要是想和姐姐投资,赚更多的钱,那邹医生这个小院,就当你和姐姐买下来的好了,钱不够我借你们。我可以保证,那个房子,十年以后至少值五万,二十年后,那个房子得值三百万,三十年后,那个地方的地皮连屋子,至少得三千万!”

郑金娥眼睛瞪得像铜铃:“啥?三百万!三千万!我的个天哪,那,那得多少钱啊?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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